為促進農業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根據《吉林省任命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吉政辦發〔2016〕25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給予補貼。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對經驗收合格的秸稈收儲站點(具備場地、設備等基礎設施)視場地面積和秸稈收儲能力給予相對應補貼。補貼標準為收儲點場地面積每公頃補貼1萬元,每個收儲點實際收儲量要在2000噸以上。(市農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二、 繼續實行玉米保護性耕作補貼政策,重點支持秸稈全量還田,對秸稈全量還田示范方進行補貼。對購置玉米保護性耕作機械進行累加補貼,省、市購機補貼合計額度不超過單機購機價格的70%(市農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三、 鼓勵農戶通過秸稈換燃料的方式與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推進秸稈顆?;蚪斩拤簤K的應用。對安裝生物質爐灶的農戶,在省補貼的基礎上每戶補貼額度達到800元,市、縣(區)兩級按6:4比例進行補貼。(市農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四、 對我市重點區域內(包括國省道、告訴公路兩側、鐵路沿線、機場及城市周邊等區域)進行秸稈撿拾打捆作業的秸稈撿拾機、壓捆機(列入《吉林省農業機購置補貼目錄》內的機械),在省補貼基礎上進行購置累加補貼,不超過電機購機價格的70%(市農委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五、 當年新建或改建磚石混凝土結構的青黃貯窖,建設容積在300立方米以上的,在省補助沒立方米25元基礎上,每立方米再補助20元(市、縣兩級財政各承擔50%),最多不超過20萬元。(市畜牧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六、 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場(戶)青(黃)貯制作數量3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補助25元,最多補助不超過15萬元。不搞重復補貼,享受國家、省政策的不再補貼(市畜牧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七、 支持畜禽養殖專業合作社,養殖場(戶)利用微生物菌種處理秸稈,購買微生物菌種可享受菌種50%補貼,每戶最高補助不超過10萬元。(市畜牧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八、 對已建成的秸稈生物質成型燃料,秸稈炭企業,當年轉化秸稈量達1萬噸以上的,給予15萬元補助,在此基礎上,轉化秸稈量每增加5000噸,給予5萬元補助。對全年消耗秸稈唱過20萬噸的秸稈利用企業,在長春地區設置收儲轉運點的,由市政府“一事一議”確定給予運輸補貼。(由市發改委牽頭,市農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配合)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