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各類項目補貼標準
(一)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度補貼標準為1.5萬元/蒸噸,補貼量以當年實際竣工驗收完成為準。
(二)燃煤鍋爐“拆小并大”:20蒸噸及以下按照15萬元/蒸噸給予經營性補償(最高補償200萬元/臺),10元/平方米給予聯網補貼;20蒸噸以上按照250萬元/臺給予經營性補償,10元/平方米給予聯網補貼。40蒸噸及以上“一事一議”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三)燃氣集中供熱改造:5萬元/蒸噸(不包括學校類項目和覆蓋范圍內學校的供熱面積)。
(四)電蓄熱集中供熱改造:5萬元/兆瓦(不包括學校類項目和覆蓋范圍內學校的供熱面積)。
(五)熱泵集中供熱改造:地(水)源等熱泵集中供熱改造10元/平方米。遠郊區縣鄉鎮熱泵集中供熱改造200元/平方米,其他空氣源熱泵集中供熱改造12元/平方米。(不包括學校類項目和覆蓋范圍內學校的供熱面積)。
(六)生物質能供熱改造:生物質“一鎮一網一熱源”改造15萬元/蒸噸;生物質鍋爐改造5萬元/蒸噸。
(七)煤改潔:
1.取暖設備部分:燃氣壁掛爐、空氣源熱泵熱風機、空氣源熱泵熱水機、光熱+輔助熱源等取暖設備按照設備投資額的80%補貼,燃氣壁掛爐最高6400元/戶、空氣源熱泵熱風機最高8800元/戶、空氣源熱泵熱水機最高10000元/戶、光熱+輔助熱源最高10000元/戶;低碳供熱項目最高10000元/戶;生物質爐具按照中央資金平均最高不超過2500元/臺(顆粒爐最高3200元/臺,壓塊爐最高2200元/臺,含安裝等費用)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區縣本級財政承擔。除安裝生物質爐具居民外,經相關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居民按照設備購置款90%給予補貼。
2.運行補貼部分:
(1)電費、燃氣補貼:采暖季電費按照0.2元/千瓦時補貼,燃氣費按照1元/立方米補貼,本年度最高補貼600元/戶。2022年度進行改造并選擇延后一年補貼的,本年度最高補貼800元/戶。其他冬季取暖補貼政策高于此標準的,就高享受政策補貼,低于此標準的,按此標準差額給予補貼。
(2)生物質燃料補貼:對實施生物質爐具改造的農戶,按照連續兩個采暖季退坡補貼,即2024-2025年、2025-2026年,兩個采暖季分別為2噸/戶、1噸/戶。中央資金按照最高700元/噸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區縣財政承擔。
三年建設期后,根據煤改潔改造效果及財政狀況,另行研究運行補貼延長政策。
(八)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城區節能改造50元/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按照建設投資的80%給予補貼,其中:整體改造最高10000元/戶,局部改造最高4000元/戶(各縣區整體改造規模原則上不超過改造總戶數的20%)。
(九)超低能耗建筑:500元/平方米
第十條 補貼資金撥款程序如下:
(一)項目復核
各區、縣(市)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后,由市直相關部門進行復核。市發改委組織遠郊區縣鄉鎮熱泵、生物質一鎮一網、煤改潔、農房節能改造項目復核;市生態環境局、市房產局組織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復核;市房產局組織燃煤鍋爐“拆小并大”、燃氣集中供熱、電蓄熱集中供熱、生物質鍋爐、小型民用燃煤供熱鍋爐改造、城區及縣城空氣源熱泵、地(水)源熱泵及污水源熱泵、城鎮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復核;市建設局組織超低能耗建筑項目復核。
(二)資金申請
1.中央資金:資金到位后,由市直相關部門根據《工作方案》要求向市取暖專班提出資金申請,專班報市政府履行市本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程序后,市財政局撥付資金。因相關項目調整等需相應調整中央資金,按上述申請程序辦理。
2.地方資金:市本級補貼資金由市直相關部門向計劃主管部門提報相關項目資金和資金申請,經計劃主管部門審核并列入相關項目計劃安排后,報市財政局申請資金,市財政局根據相關部門審核意見及年度計劃安排撥付資金。
第十一條 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部分燃煤鍋爐“拆小并大”、燃氣集中供熱改造、電蓄熱集中供熱、熱泵集中供熱改造、小型民用燃煤供熱鍋爐改造、生物質鍋爐改造(含生物質一鎮一網項目)、煤改潔及配套農房節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等項目由中央資金給予補貼。
煤改潔(除生物質爐具外)運行補貼由地方資金承擔,原財稅獨立區(除蘇家屯區外)全部由區補貼;原非財稅獨立區按市、區補貼5:5分擔;蘇家屯區、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按市、區縣(市)補貼7:3分擔;康平縣按市、縣補貼8:2分擔。生物質爐具運行補貼由中央資金承擔。
城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原非財稅獨立區按市、區補貼5:5分擔,原財稅獨立區、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全部由區、縣(市)補貼。
第十二條 對撤銷的清潔取暖項目,核減財政補貼資金;對增補的相同類型項目,在補足撤銷項目對應清潔取暖面積基礎上,按已有標準給予補貼;對于增補的不同類型項目,另行研究補貼政策。
第十三條 對實施農村清潔取暖項目的鐵西區、渾南區、于洪區、沈北新區、蘇家屯區、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等地區進行年度績效考核??己隧椖款愋桶焊臐崱⑥r房節能改造及遠郊區縣鄉鎮熱泵集中供熱等。
考核結果分四檔,第一檔1名,市本級給予400萬元獎勵;第二檔1名,市本級給予300萬元獎勵;第三檔1名,市本級給予200萬元獎勵;第四檔1名,市本級給予100萬元獎勵。市本級獎勵資金需用于清潔取暖項目工程建設支出。
由市發改委另行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并開展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經領導小組審定后,市財政局予以獎勵。
文章來源:沈陽市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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