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30日,國務院印發《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23〕24號),這是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之后發布的第三個“大氣十條”。
在2023年12月11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在介紹新“大氣十條”時指出,清潔取暖工作重心已經由原來大規模提高清潔取暖比重為主轉到鞏固存量和有序新增上。下一步,推進農村種植業、養殖業,還有農產品加工業等涉及到的散煤、小鍋爐、小窯爐,盡可能用電替代。
圍繞新“大氣十條”,北方各省正陸續制定出臺“實施方案”。截止截稿前網上能查詢到的,除天津和新疆之外,北方已有13個省、市、自治區發布了“實施方案”。下面爐具網僅以“農村清潔取暖”內容為重點摘要如下,請各位業界同仁悉知,順勢而為。
因地制宜成片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確保群眾溫暖過冬。加大民用、農用散煤替代力度,重點區域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進山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的城市,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其中“煤改氣”要落實氣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各地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管。有序擴大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對減污降碳協同項目予以傾斜。
北京:推進能源低碳化發展
大力開展能源節約和能效提升,嚴控化石能源消費總量,持續推進農村地區村莊清潔取暖。
河北:鞏固拓展清潔取暖成果
加強天然氣、電等能源保供,做好清潔取暖設備運行、維護,完善資金補貼長效機制。推進農業種植、養殖農戶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逐步推動山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方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強化散煤管控,防止散煤復燒。推進農業種植、養殖農戶產品加工等散煤替代。
山東:持續推進清潔取暖
因地制宜成片推進清潔取暖,加大民用、農用散煤替代力度,重點區域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進山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引導規?;B殖場采用清潔能源供暖。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加強監督檢查。引導規?;B殖場采用清潔能源供暖。重點區域基本淘汰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農產品加工等燃煤設施。
山西: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
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成片推進清潔取暖改造,確保群眾安全溫暖過冬。穩妥推進中部城市群、上黨革命老區、臨運盆地散煤取暖替代工程。全面評估現有清潔取暖改造運行情況,持續優化改造方式或運行模式,鞏固提升現有清潔取暖成果。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各市縣要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禁煤區”,嚴防散煤復燒。對清潔取暖未覆蓋的區域,強化民用散煤質量監管。開展農用領域散煤使用情況排查,有序推進農業種植和養殖散煤清潔能源替代。
河南: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
加大民用散煤替代力度,因地制宜成片推進清潔取暖改造,支持平頂山、漯河、駐馬店等市申報國家清潔取暖試點城市,保質保量完成許昌、商丘、周口等試點城市清潔取暖改造任務。到2025年采暖季前,全省平原地區散煤基本清零,穩妥推進山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依法將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方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依法依規整治違規銷售、儲存、運輸、使用散煤行為,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改造的地方,加強潔凈型煤生產供應和質量監管。
生物質鍋爐全部采用專用爐具,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原則上不得設置煙氣和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應安裝煙氣自動監控、流量、溫度等監控設施并加強監管,重點涉氣企業應加裝備用處置設施。
陜西:持續推進散煤治理清潔取暖
2024年底關中平原地區民用散煤清零,西安市、咸陽市、渭南市平原地區清潔取暖率穩定達到98%。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的城市,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2025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清潔取暖試點城市主城區基本全部實現清潔取暖。在清潔能源不能覆蓋的區域逐步推進散煤清潔能源替代。以關中3個重點片區(楊凌片區、鄠邑興平片區、高陵涇陽富平片區)為重點,推廣經濟環保、取暖效果好的取暖措施,開展優化提升清潔取暖行動。
制定《關中地區供熱結構調整計劃》。
推動垃圾焚燒發電供熱改造,加快西安垃圾焚燒廠配套供熱管網建設,作為周邊集中供熱熱源。
積極開展地熱資源化利用。設立地熱能專項資金,對全域地熱能供暖示范區、重點地熱能示范推廣項目、裝備制造和地熱能基礎能力建設項目等予以支持。新建居民住宅、商業綜合體等必須使用清潔化能源供暖。
因地制宜科學制定關中3個重點片區重點鄉鎮(街道)農房節能改造試點示范方案,加快農房危房改造、農村抗震改造和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同步實施,提升農房建設品質和建筑能效水平。
強化禁燃區管理,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按照劃定一處,清理一處的原則,對劃定為禁燃區內散煤銷售網點全面清理。
嚴格散煤生產、加工、儲運、銷售、使用環節監管,禁燃區內散煤銷售網點一律取消,加強對以直送、網絡等方式流動銷售散煤行為的監督檢查,建立散煤監管聯動協查機制。
內蒙古: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
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的城市要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穩妥推進農村牧區居民生活、設施農牧業散煤替代。各地區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督與管理。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城中村、城鄉結合部散煤基本清零。穩妥推進設施農牧業散煤替代。
黑龍江:以試點城市為引領持續推進清潔取暖
以試點城市為引領持續推進清潔取暖。因地制宜成片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確保群眾溫暖過冬。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佳木斯市充分發揮清潔取暖示范作用,以多能互補的區域性和可再生能源清潔供暖方式提高熱源清潔化率,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其中“煤改氣”要落實氣源、以供定改。實施建筑節能改造,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提升建筑能效。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督與管理,確保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
積極推進散煤污染治理。各市(地)持續推進散煤污染治理,加大民用、農用散煤替代力度。加快實施散煤源頭減量、散煤清潔替代、供應能力提升和基礎設施保障等“四大工程”,統籌城中村、城鄉結合部、農村等地區散煤污染治理,到2025年,哈爾濱市、齊齊哈爾市、大慶市、綏化市散煤用量比2020年減少50%。
吉林:加快推進清潔取暖建設
已列入國家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城市的地區,按照實施方案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鼓勵其他城市積極申報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城市,推廣秸稈打捆直燃集中供暖等適合農村的清潔取暖技術,逐步在全省推開。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管,防止散煤復燒。
遼寧:持續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
因地制宜成片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確保群眾溫暖過冬。到2025年,重點城市城區(含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縣城基本實現清潔取暖,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的城市,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其中“煤改氣”要落實氣源、以供定改。已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穩定運行的地區要鞏固清潔取暖成效,強化服務管理、完善清潔取暖長效機制、防止散煤復燒。
加大民用、農用散煤替代力度,2024年底前完成采暖期熱點高值區周邊,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9個重點城市城區(含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縣城清潔取暖改造。嚴格執行銷售煤炭質量標準,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開展散煤經銷點監督檢查,依法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散煤銷售網點全部取締。
甘肅:以試點城市為引領持續推進清潔取暖
蘭州市、金昌市、武威市、臨夏州要充分發揮清潔取暖示范作用,以多能互補的區域性和可再生能源供暖方式提高熱源清潔化率,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煤改氣”要落實氣源以供定改.天水市、平涼市、慶陽市、定西市、隴南市、甘南州要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和發展實際,優先發展集中供暖,集中供熱難以覆蓋區域,立足實際成片推進清潔取暖,逐步減少民用散煤用量,確保群眾溫暖清潔過冬.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各市(州)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區域,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管,確保煤質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要求,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
寧夏:因地制宜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
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的城市,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其中“煤改氣”要落實氣源、以供定改。全面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加強城鄉配電網建設,實施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各地依法將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地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對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要加大民用、農用散煤替代力度,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督與管理,確保符合國家和地方標準要求,嚴厲打擊劣質煤銷售。
青海:持續推進清潔取暖
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冬放在首位,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燃煤設施清潔化改造、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有序實施民用和農用散煤替代。已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的西寧市、海西州,要保質保量完成改造任務,其中“煤改氣”要落實氣源、以供定改,對已整體完成清潔取暖改造并穩定運行的要鞏固成效,強化服務管理、完善長效機制、防止散煤復燒。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既有農房節能改造。對保留的供暖鍋爐全面排查,建立主城區燃煤設施臺賬,實施清單化管理。未納入中央財政支持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范圍的市州要加大力度積極爭取。強化商品煤質量監管,加大對煤炭集中經營市場和經營網點監督檢查和定期抽檢力度,堅決打擊違法銷售劣質散煤行為。推進整合小型生物質鍋爐,積極引導城市建成區內生物質鍋爐(含電力)超低排放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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