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悉,國家能源局網站2月18日消息,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司法部、全國普法辦聯合發布的關于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的通知指出,在學習宣傳活動中應重點把握關于總則、能源規劃、能源開發利用、能源市場體系等在內的九部分共31項具體內容。
劃重點:
一是發展農村能源由之前“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實效”16字方針,調整為“城鄉融合、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提升服務”20字方針。
二是明確生物質取暖為清潔取暖。提出”國家鼓勵合理開發利用生物質能,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發電、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和生物液體燃料、生物天然氣。”
原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
關于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的通知
發改能源〔2024〕18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司法廳(局)、普法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已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于2024年11月8日表決通過,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三十七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做好能源法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貫徹落實能源法的重要意義
能源法是能源領域基礎性、統領性法律,是做好能源工作的基本遵循。能源法是能源行業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動實踐,是能源安全新戰略指引下能源改革發展實踐的法治化成果,集中規定了我國能源發展的大政方針、根本原則和重要制度,對于進一步夯實能源領域法治根基、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而深遠的影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能源法制定及施行的重要意義,以更加強烈的使命感、責任感做好新時代能源工作。
二、深入開展能源法學習宣傳活動
能源法共九章八十條,對能源工作基本原則和要求進行了規定,涵蓋了能源規劃、開發利用、市場體系、儲備應急、科技創新、監督管理等能源工作的各領域各環節。各地區各部門要把學習貫徹能源法作為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學習宣傳活動,切實增強貫徹落實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能源系統各級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學習能源法,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發揮示范表率作用。要加強培訓力度、豐富學習方式、創新宣傳載體,將能源法作為能源系統人員的應知應會知識,通過各種形式組織學習能源法及相關制度規定,及時全面掌握精神實質與核心要義。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將能源法納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認真組織開展專題培訓。要面向社會公眾廣泛開展能源普法宣傳活動,營造良好法治氛圍。
三、扎實做好能源法貫徹落實
各地區各部門要以能源法的出臺及施行為契機,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及時制定修訂本地區本部門的能源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確保與能源法律制度緊密銜接。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履行好能源法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按照法定職權和程序開展工作,把法治原則貫穿到能源工作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扎實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能源改革發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積極引導全社會履行好綠色用能、節約能源的義務,凝聚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強大合力。
各地區各部門要將學習宣傳貫徹能源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認真謀劃、扎實推進,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研究制定能源法貫徹實施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各項任務實施。各地區各部門在能源法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及時報送國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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