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河南省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辦〔2016〕79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2016年河南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26日
2016年河南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通知》(發改環資〔2015〕2651號)、《河南省2016年度藍天工程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要求,扎實推進我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確保實現我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年度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和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圍繞美麗河南和現代農業建設,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多元利用、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原則,推進全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常態化,進一步提升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方向發展,加大秸稈禁燒力度,進一步落實各級政府職責,不斷提高禁燒監管水平,促進農民增收、環境改善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二)目標任務。在全省范圍內探索建立常態化監督管理體制,啟動秸稈全量化利用試點,突出秸稈機械還田,深入推進多層次、多途徑、多角度秸稈綜合利用,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隨意焚燒秸稈行為得到進一步遏制,全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時間范圍與工作步驟
(一)時間范圍。在全省實行全年秸稈禁燒和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禁燒時段是夏收、夏種和秋收、秋種時節。努力做到禁燒全覆蓋,秸稈綜合利用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步驟。
1.籌備組織階段(1月上旬—5月中旬、8月中旬—9月上旬)。
制定年度實施方案,謀劃全年工作。召開全省夏秋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動員會,部署全年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試點示范和調查研究,完善秸稈禁燒監管機構和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大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重要意義,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農民群眾自覺行動的良好氛圍。
2.重點禁燒階段(5月下旬—6月底、9月上旬—11月上旬)。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和動員會的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積極溝通、密切配合,及時發現、制止并依法查處焚燒秸稈行為,組織開展秸稈禁燒工作督導檢查,確保禁燒全天候、監管全覆蓋、查處無死角。
3.總結考評階段(6月底—8月中旬、11月上旬—12月底)。
分別總結上、下半年全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兌現獎懲措施。組織對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進行年度考評,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
三、工作重點與保障措施
(一)組織管理常態化。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負總責,建立健全相應組織協調機構。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要求,建立“政府負責、部門聯動、網格管理”的工作機制和全面控制秸稈焚燒責任體系,層層制定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方案,逐級簽訂責任狀,強化縣(市、區)直干部包鄉鎮(街道辦事處)、鄉鎮(街道辦事處)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戶的網絡化管理。要加強督促檢查,省政府將組織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督導檢查組,在關鍵農時季節開展督促檢查工作。
(二)執法監管常態化。市、縣級政府要明確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綜合執法工作牽頭單位,實行常態化管理,確保人員、經費等保障措施到位。特別是在“三夏”“三秋”等關鍵生產時節,要組建執法隊伍,全天候開展農田巡查,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嚴防死守,嚴厲處罰,保證秸稈禁燒工作全覆蓋、無死角。要設立舉報電話,及時、嚴肅核實查處秸稈焚燒事件。要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和各類新媒體,采取張貼標語、流動宣傳、微博微信等形式,廣泛宣傳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重要意義和違法后果,在主要媒體曝光焚燒秸稈事件,營造群防共治的輿論氛圍。
(三)政策引導常態化。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支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具體政策。發展改革部門要對秸稈綜合利用相關項目優先規劃立項,研究將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產品列入節能環保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和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目錄。對從事秸稈撿拾、切割、粉碎、打捆、壓塊等初加工企業用電按農業生產電價執行。財政、稅務部門要對認定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按規定減免所得稅、增值稅。科技部門要對秸稈打捆機械化技術、秸稈儲存技術、秸稈規?;眉夹g項目給予優先支持。國土資源部門要對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秸稈收貯堆場用地和秸稈氣化站、秸稈青貯氨化基礎設施、秸稈沼氣集中供氣項目用地給予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為農機具購置、秸稈收儲和加工利用等提供金融信貸支持。
(四)財政投入常態化。各級政府要安排工作經費,確保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各項工作需要。有關部門統籌安排現有各類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資金,大力支持擴大秸稈還田的規模和提升比重。農業、農機部門要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探索研究利用農機補貼政策,加大對購買秸稈還田、收集一體化農業機械的累加補貼力度。用好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資金,支持開展秸稈全量化試點市縣建設,繼續深入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主要用于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試驗、示范、培訓、推廣,以及收儲運體系建設。優先支持秸稈產出大縣、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先進地方,優先支持秸稈利用量大、經濟效益好、有示范推廣作用的企業。
(五)綜合利用常態化。要全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著力從源頭解決秸稈的出路問題。加強技術指導,強化項目帶動,重點突出夏季低留茬收割、收獲機械加裝切割裝置和免耕播種,秋季秸稈機械深耕還田,不斷擴大機械化轉化利用秸稈直接還田面積和提高質量。努力實現秸稈分類收獲和處理,切實抓好秸稈收儲清運。要大力推廣小麥、玉米秸稈氨化、青貯技術,促進秸稈飼料化。大力推廣秸稈快速腐熟技術,推進秸稈肥料化。要加快建設秸稈食用菌生產基地,大力推進秸稈基料化。積極建設以秸稈為主要原料的規?;託夤こ毯蜕镔|天然氣等高質化利用項目,大力推進秸稈能源化。
(六)履行職責常態化。各有關部門要把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加強協調配合,共同為生態環境建設做貢獻。農業部門要指導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堅持農機農藝相結合,制定完善秸稈轉化作業技術規范,適時發布秸稈綜合利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機具目錄,不斷加大對秸稈資源化利用技術和大中型農機具的推廣力度。發展改革、農業等部門要積極做好秸稈綜合利用規劃和立項工作,更多地爭取國家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資金。財政部門要落實財政支持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加大資金統籌整合力度,支持秸稈綜合利用。環保部門要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警預報及信息發布。氣象部門要加強關鍵農時季節的氣象預警,及時、及早提示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采取措施。宣傳部門要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方面的輿論宣傳。公安部門要打擊蓄意焚燒秸稈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監察部門負責追究秸稈禁燒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消防部門要及時處置危及國家財產和群眾生命安全的秸稈焚燒事件。
(七)獎懲問責常態化。省政府高度重視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將繼續采取嚴格獎懲措施,推進各項工作落實。一是開展問責約談。對全省首次出現著火點的地方,省政府約談著火縣(市、區)的主要負責人;凡發現5個以上秸稈著火點的,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辦公室約談著火縣(市、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凡發現10個以上秸稈著火點的,且著火縣(市、區)數較多,其比例超過所在省轄市所轄縣(市、區)數50%以上的,省政府約談省轄市政府的分管負責人,以及著火縣(市、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凡發現20個以上秸稈著火點的,且著火縣(市、區)數較多,其比例超過所在省轄市所轄縣(市、區)數80%以上的,省政府約談省轄市政府的主要負責人,以及著火縣(市、區)的主要負責人。二是實施經濟處罰。以環境保護部提供的秸稈焚燒著火點和火點經緯度為依據,以縣(市、區)為單位,每一個著火點,省財政直接扣撥相關縣(市、區)財力50萬元。三是實行通報制度。“三夏”和“三秋”期間,省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辦公室將在河南日報和河南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上,每天對全省各地秸稈焚燒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實時通報。四是實施行政處罰。對無視約談問責,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組織推進不力的,將對市、縣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對因焚燒秸稈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五是獎勵先進。省政府將扣撥資金集中用于獎勵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先進縣(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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