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于印發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
為有效改善我省環境空氣質量,重點推進散煤污染整治,促進散煤壓減替代和清潔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辦會同省發改委、省農業廳等部門,制定了《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2日
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北省環境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意見》、《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和國家七部委《關于加強商品煤質量管理有關意見的通知》要求,提升我省散煤管控水平,促進散煤壓減替代和清潔利用,持續改善空氣環境質量,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加強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部署,以環京津和中南部地區為重點區域(包括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和定州、辛集市),以居民冬季采暖、炊事和設施農業用煤為重點對象,以城市區域改氣改電、農村地區潔凈燃料替代和清潔利用、流通領域提升質量為重點工作,堅持專項整治與常態管控結合,全面建立散煤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質量監控體系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全區域行政管理體系,落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強化部門聯動執法,徹底解決我省散煤燃燒點多、量大、煤質差的實際問題。
二、整治目標
利用三年時間,對全省散煤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進行綜合整治,基本實現全省城鄉散煤替代和清潔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開展煤炭經營單位深度整治,力爭用一年時間,基本取締劣質煤銷售網點,規范煤炭經營行為。
(一)壓減替代目標:2016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市及縣城建成區全面完成散煤壓減替代,唐山、廊坊、保定、滄州4市全面完成散煤壓減替代,全省壓減散煤200萬噸,潔凈燃料(包括潔凈型煤、無煙煤、蘭炭和生物質成型燃料,下同)替代散煤1500萬噸左右,其中潔凈型煤1300萬噸,其他200萬噸左右;2017年各設區市主城區全面完成散煤壓減替代,石家莊、衡水、邢臺、邯鄲和定州、辛集市全面完成散煤壓減替代,全省再壓減替代散煤500萬噸左右;2018年全省基本完成城鄉散煤壓減替代,再壓減替代散煤500萬噸左右。
(二)煤質達標目標:2016年全省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合格率達70%以上,重點區域達75%以上;2017年全省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合格率達80%以上,重點區域達85%以上;2018年全省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合格率達90%以上,重點區域達95%以上。
(三)劣質煤整治目標:2016年底前,完成全省16510家煤炭經營單位深度整治。取締一批,對不符合相關規劃,位于環境敏感區以及工商、環保、國土等行政許可手續不全的,堅決依法取締,恢復原狀;整頓一批,對手續齊全但散煤裝卸、儲存等環節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實施停產整頓,限期治理;規范一批,建立散煤質量報備、報驗制度,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的,責令改正,對劣質煤依法處置。
(四)污染物減排目標:到2018年,通過散煤污染整治,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量分別削減20.06萬噸、2.27萬噸、13.49萬噸。
三、主要任務
(一)城市區域重點推進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利用,基本實現散煤歸零。
1.優先發展集中供熱。目前我省11個設區市主城區,定州、辛集市和縣級市、縣城建成區散燒煤炭主要應用于建筑采暖。各地要把推進集中供熱作為治理城區分散燃煤的主要任務和根本措施,進一步完善熱力規劃,優化布局,依托現有熱電聯產、大型集中供熱站等設施,開展挖潛改造,因地制宜利用工業企業余熱資源,籌備和推進熱電聯產背壓機組和大型清潔高效供熱站建設,完善和改造城鎮供熱管網,逐步提高集中供熱率。到2017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建成區集中供熱率力爭達到80%以上,縣級市和縣城建成區集中供熱率力爭達到65%左右。
2.加快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工程,逐步提高城市清潔能源使用比重。貫徹落實《關于推進全省城鎮供熱煤改電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統籌燃氣、電力供應條件,穩步推進集中供熱鍋爐煤改氣,積極推進居民生活采暖煤改氣和煤改電。鼓勵發展燃氣分布式能源(天然氣熱電冷聯供系統),推進一批樓宇式和區域分布式燃氣項目。加快推進分布式電能供熱站建設、推廣使用碳纖維發熱線等電能采暖設備。大力開發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利用地熱等清潔能源供熱采暖。2016年,各設區市建成區集中供熱難以覆蓋的區域,居民采暖基本實現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2017年,各設區市主城區,定州、辛集市建成區集中供熱難以覆蓋的區域,90%以上居民采暖實現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其他實現潔凈燃料替代,基本實現城市無煤化。
3.完善供熱管網和天然氣管網建設。各地要切實做好熱力管網、天然氣管網規劃,依據規劃指導做好相關治理改造工作。結合城市老舊小區改造,加強供熱、供氣管網及配套設施改造升級,全面提升熱力、天然氣的安全、穩定供應能力。大力推進天然氣入戶工程,提高天然氣管網覆蓋率。配套建設儲氣、LNG接收站等調峰設施,加快建設液化天然氣站等分散性燃氣供應設施,增強應急保障能力。研究制定儲氣調峰氣價政策,對各市建設儲氣設施給予適當資金補助和政策支持。
4.推進熱電聯產項目建設。對涿州、邯鄲東郊、邢臺、廊坊、承德上板城等在建和已列入2015年火電建設方案并具備建設條件的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確保2018年供暖季前全部投產。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在滿足地區煤炭消費總量削減要求的基礎上,推進熱電聯產背壓機組建設,緩解集中供熱供需矛盾。
5.各縣級市和縣城建成區要因地制宜確定清潔供熱方式,優先實施熱電聯產挖潛和工業余熱利用,鼓勵開發利用地熱、光能、生物質能、輕烴等清潔能源實現集中供熱。在集中供熱難覆蓋的區域,適度布局建設燃用潔凈燃料的大型清潔高效供熱站,實現小區域集中供熱和散煤減量替代。各地對確需暫時保留過渡的分散燃煤鍋爐,要綜合實施清潔高效技術改造和環保設施升級,燃用潔凈燃料,確保達標排放。積極推進居民生活、采暖煤改氣改電,逐年提升天然氣和電的使用比例。2016年底前,在集中供熱難覆蓋的區域,實現潔凈燃料替代,基本消除城鎮分散燃煤污染。
(二)農村地區重點推進潔凈燃料替代,實現清潔利用。
1.大力實施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工程,重點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鼓勵引導居民使用潔凈燃料,開展農業生產清潔用能改造。2016年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160萬臺,30%設施農業生產單位完成清潔燃燒改造;2017年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50萬臺,60%設施農業生產單位完成清潔燃燒改造;2018年推廣高效清潔燃燒爐具50萬臺,全部完成設施農業生產單位清潔燃燒改造,基本實現我省農村散煤替代和清潔利用。
2.保證爐具質量和推廣效果。各地要針對農村燃料多樣化的特點,推廣適用潔凈燃料,污染物排放符合環保要求,熱效率在70%以上,供暖面積原則上不低于60平方米(滿足居民單戶取暖需要)的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適時調整省級農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工程入圍爐具生產企業名單和爐具型號。各市要結合爐具技術最新發展,篩選或招標當地適用的產品,并在當年5月底前組織完成供貨合同簽訂工作。各地要構建多元化技術培訓模式,通過企業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技術下鄉等方式開展培訓,指導用戶正確使用,達到最佳節能環保效果。
3.堅持重點突破與連片推進。各地要積極探索整縣、整市推進模式,實行整村、整鄉連片推進。要大力壓減農村傳統爐具,對使用傳統直燒爐和已經使用五年以上的其它類型爐具要全部淘汰,推動全省高效清潔燃燒爐具的加快普及。在保定市淶水、淶源和易縣的首屆旅游業發展大會沿線重點村集中打造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集中連片新亮點。
4.強化農村散煤替代和清潔利用。各地要大力推廣潔凈燃料,確保完成年度散煤壓減替代和清潔利用目標,其他民用散煤必須符合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l3/2081—2014)中“民用散煤質量指標”地方標準。2016年,唐山、廊坊、保定、滄州4市全域,石家莊、衡水、邢臺、邯鄲4市的縣級市、景區周邊及國省道沿線,張家口、承德市臨京津的縣全面完成農村散煤替代和清潔利用。其它地區要按照集中聯片推進原則,選擇城鎮周邊、經濟條件較好的鄉鎮、村實現率先突破。2017年,石家莊、衡水、邢臺、邯鄲及定州、辛集市全域完成農村散煤替代和清潔利用。2018年,全省基本完成農村散煤替代和清潔利用。
5.推進秸稈能源化利用。加強秸稈收、儲、運和初加工體系建設,確保實現年度推廣生物質成型燃料50萬噸以上。大力推行合同化能源管理模式,引導企業與集中供暖的農村、設施農業生產單位簽訂供暖(供熱)合同,負責新型鍋爐改造安裝和維修維護服務并提供燃料。
6.鼓勵實施清潔能源替代。各地要因地制宜,積極開展煤改氣、煤改電、煤改地熱、煤改輕烴、煤改太陽能等多種模式試點示范。在電力保障條件較好城鎮周邊地區,擴大碳纖維電采暖等先進適用采暖方式使用規模;在天然氣、沼氣、生物質氣實現保供區域,擴大煤改氣使用規模。在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村村通天然氣”工程。
7.推動農村建筑節能改造。各地要加強示范與引導,鼓勵農村建筑采用新型墻體保溫材料,加快農村現有住宅墻體、門窗、屋頂節能改造,提高節能效果。
(三)流通領域強化煤炭質量管控,實現散煤達標。
1.調整煤炭市場規劃。各地要制定本轄區煤炭物流園區、煤炭經營單位整治調整規劃,結合潔凈型煤配送體系建設,通過采取“型進散退”等方式,逐步壓減民用散煤供應規模。
2.規范散煤經營行為。煤炭物流園區、煤炭經營單位要合法、規范經營,建立購銷散煤臺賬,主動開展質量報驗和煤質社會公開,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有關煤炭質量管理規定,嚴禁銷售不達標煤炭。要嚴格按照《防治城市揚塵污染技術規范》,完善抑塵降塵等環保設施,確保儲煤場顆粒物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l6297—1996)和地方標準要求。
3.打擊非法經營行為。各地要參照全省煤炭經營單位初步排查清單(全省16510家,其中石家莊2823家,承德1025家,張家口1026家,秦皇島1431家,唐山2604家,廊坊857家,保定963家,滄州1203家,衡水589家,邢臺741家,邯鄲3048家,定州104家,辛集96家),對轄區內所有煤炭經營單位進行逐級分解,全面徹底排查,確保無遺漏。要堅決落實取締一批、整頓一批、規范一批的整治目標,2016年底前完成對煤炭經營單位深度整治,對劣質煤銷售網點全部依法予以取締。要加強常態化管理,落實屬地責任,建立責任倒逼機制,加大聯防聯控,防止非法售煤網點反彈。要嚴厲打擊無場地非法銷售行為,對擾亂經營市場,通過直送方式銷售劣質散煤的行為,要追溯源頭,依法從嚴懲處。
4.加強外來煤炭和過境外煤監管。對進入我省的外煤,各市要合理布局,在重點用煤大縣和集中落煤點、配煤中心建立煤質檢測機構,嚴把煤炭質量。對過境外煤,依托車載衛星行駛定位記錄軌跡數據和服務平臺,探索建立車輛進省、??啃遁d、過境等通行信息數據庫和核查制度,實施全程監控。
(四)強化源頭管控,把住劣質散煤出入口。
1.落實《煤炭質量分級》(GB/T15224)規定,嚴格控制劣質煤開發生產,2016年、2017年、2018年省產優質煤比重分別比上一年提高2個百分點。加強本地生產煤炭的分級使用,明確使用范圍,進入民用散煤流通領域煤炭必須符合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DBl3/2081—2014)中“民用散煤質量指標”地方標準。
2.加強現有煤礦煤炭洗選設施改造,實現全省骨干煤礦洗選全覆蓋,規劃新建礦井應同步建設配套煤炭洗選設施,到2017年底全省原煤入洗率穩定在70%以上。加強煤炭洗選企業的煤炭質量監督,生產中產生的洗中煤、煤泥、煤矸石及廢棄物等應集中就地清潔綜合利用,嚴禁銷售到民用市場。
3.制定全省大型全密閉配煤中心建設發展規劃,選取部分市(縣)做試點,鼓勵引導國有和民營資本參與建設,為周邊較大區域輸送符合質量要求的工業和民用燃料煤。
4.嚴格執行國家《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禁止進口不符合要求的商品煤。
5.建立型煤生產企業煤質保證制度,實行用煤質量報備認定和煤質報驗。鼓勵使用優質煤炭,減少中灰煤、中硫煤使用,嚴禁使用高硫分、高灰分、低發熱量劣質煤、煤泥等進行低質化配煤。潔凈型煤在滿足質量標準的同時應具有良好的燃燒性能。鼓勵型煤生產企業為產品注冊商標,創立品牌。
6.煤炭使用單位應建設封閉式煤場或防風抑塵網,設置噴水裝置,定期灑水降塵,抑制煤炭裝卸煤塵,防止煤堆自燃。
7.加強與周邊省(直轄市)合作,按照京津冀區域煤質管控要求,聯動控制劣質煤生產。
(五)增強保供能力,推進清潔能源調整利用。
1.建立潔凈型煤保供推廣機制,完善潔凈型煤生產配送體系和營銷網絡。2016年,力爭完成新增建設項目50個,潔凈型煤保供能力力爭達到3000萬噸。充分發揮潔凈型煤清潔高效、經濟實惠的優勢,對短期難以實施集中供熱或煤改氣電的,各地應優選潔凈型煤作為替代。在設區市主城區和縣城建成區居民生活采暖方面,2016年采取型煤與爐具捆綁銷售模式,推廣型煤專用爐具40萬臺。在農村地區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新民居取暖方面,配合燃煤鍋爐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推廣使用型煤鍋爐和蘭炭鍋爐。
2.積極拓展優質煤源。加強與神華、晉煤及榆林地區煤業集團等合作,搞好供需銜接,組織型煤生產企業和重點用煤單位與煤企簽訂優質煤供應合同,保證煤炭清潔化置換需求,2016年、2017年、2018年優質煤炭入省供應量分別達到1500萬噸、1800萬噸、2100萬噸。加強冀陜、冀晉蘭炭開發利用戰略合作,推進重點區域蘭炭使用。
3.爭取國家增加燃氣分配量,協調中石油主渠道多供,增設中石化、中海油、山西煤層氣和LNG等新供應渠道,加大省內油田自產、焦爐煤氣制氣等挖潛力度,逐步提高天然氣供應量,力爭2016年、2017年、2018年全省天然氣供應分別滿足137億立方米(含居民用氣24.6億立方米)、207億立方米(含居民用氣28.3億立方米)、238億立方米(含居民用氣32.5億立方米)消費需求。
4.制定全省天然氣管網規劃,加強天然氣需求側管理,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加快儲氣設施建設,完善天然氣應急保障體系。做好統籌協調,優先保障居民生活和供熱采暖。研究制定供熱采暖用氣的氣價補貼政策,重點對供熱鍋爐和居民生活采暖氣價給予支持。
5.制定煤改電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通過政策補償和實施峰谷電價等措施,加大煤改電支持力度。加快風電、光電基地建設,2017年全省風電、光電裝機容量分別達到1400萬千瓦、500萬千瓦,推進特高壓交直流工程建設,2017年全省外購電比例達到30%,2018年全省風電、光電裝機容量和外購電比例還要進一步提高。
(六)完善機制,嚴格執法,倒逼劣質散煤主動退出。
1.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提高煤質管控成效。按照部門協調、合力推進的原則,由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統籌全省散煤污染整治工作,掌握整體推進進度及成效。發改部門建立煤炭生產臺賬和設區市主城區、定州、辛集市及縣級市、縣城建成區散煤削減替代和配套爐具推廣臺賬,農業部門建立農村居民生活、畜禽養殖、溫室大棚等農村消費散煤壓減、潔凈燃料替代和爐具推廣臺賬,質監部門建立生產領域煤炭質量抽檢臺賬,工商部門建立流通領域煤炭質量抽檢和打擊非法銷售執法臺賬,環保部門建立燃煤單位煤質抽檢和打擊違法燃用不達標煤炭執法臺賬。各部門要對負責工作的當月進度和累計進度進行統計,并于下月5日前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實現動態管理。
2.強化煤質監控。各地要加大煤質抽檢力度,受檢單位數量和批次均應達到年度覆蓋率目標。對于煤質抽檢覆蓋率、合格率達不到年度目標要求的,將對地方散煤替代的完成量按比例核減。各級財政應統籌現有質量安全監管資金優先用于煤質抽檢工作。鼓勵引進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作為煤質檢測工作的有效補充。承擔煤質檢測的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報經質監部門備案,及時匯總報送檢測數據,接受質控監督,納入散煤質量監控統一管理。
3.強化聯動執法。各地要積極組織發改、農業、環保、質監、工商、住建、公安、國土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實現聯合執法常態化,通過采取明查暗訪、專項打擊、突擊檢查等措施,依法對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劣質散煤及煤制品的單位嚴懲重罰。相關工作牽頭部門要主動聯系配合部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適時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對照省下達各地工作任務和工作標準,組織開展督導檢查,推動工作順利完成。
4.強化屬地責任。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是散煤污染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各市領導要包片推動,督促落實。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建立市、縣(市、區)、鄉(鎮)網格化監管體系,細化責任目標,落實責任單位,實現散煤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管理,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四、時間安排
(一)啟動推進階段(2016年1月1日一4月30日)。
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各相關單位形成聯動機制,實現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散煤整治工作無縫對接。各成員單位,結合自身職責,分別制定實施本部門《落實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工作計劃》,并向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完成組織機構建設,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量化工作標準,出臺補貼扶持政策,完成動員部署,全面啟動散煤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本轄區煤炭經營單位(網點)的摸底調查,提出分類處置意見,由政府發布公告,限定時限,要求非法劣質煤銷售網點自行關閉。
(二)攻堅整治階段(2016年5月1日一2018年10月3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在前期摸排的基礎上,組織開展煤炭經營單位深度整治,全面依法取締劣質煤銷售網點,規范煤炭經營行為,對違法占地的,責令恢復原狀。做好完成情況自查,并將自查報告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此項工作在2016年底前完成。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聯合檢查驗收組,對各地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存在問題的立即實施整改,確保全面完成深度整治目標任務。此項工作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
各級各部門按照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和工作計劃,積極推進散煤壓減和替代工作。進一步完善制度建設,加強執法檢查,強化區域內煤炭全過程質量控制,嚴督緊促存在問題的單位整改,切實解決散煤煤質不達標、替代置換緩慢、煤塵污染嚴重等問題。
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導組,多形式多層次地開展督查,表揚先進,曝光落后,對問題突出的進行通報約談。
(三)鞏固提高階段(2018年11月1日一12月31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在散煤整治工作中應積極選樹標桿,開展對標升級,促進整治、規范、提高工作常態化。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總結經驗,細化治理標準,完善工作措施,實現散煤污染控制的制度化、長效化,提升全省散煤質控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成立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主管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主管副秘書長、省環保廳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發改委、公安廳、財政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農業廳、國土廳、工商局、質監局、統計局、河北檢驗檢疫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統籌推進全省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環保廳,負責散煤整治的日常調度、督導、評估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完成時限,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負責本轄區散煤管理,落實散煤污染整治目標任務。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牽頭推進各項散煤整治工作。省環保廳負責牽頭開展煤炭經營單位環保達標整治,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和監督檢查,負責燃煤單位煤質監管,依法查處違法燃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行為;省發改委負責煤炭生產單位煤炭管理,做好無煙煤、蘭炭等優質煤源的拓展保供和潔凈型煤生產配送體系建設,推進設區市主城區、縣城建成區清潔能源利用和潔凈型煤及配套爐具使用;省農業廳負責農村居民采暖、設施農業生產等農村消費散煤壓減替代,鼓勵引導居民使用潔凈燃料,做好農村地區高效清潔燃燒爐具推廣工作;省質監局負責煤炭生產領域煤質監管,依法對煤質檢驗機構進行監管,配合做好流通、使用領域煤質監管工作;省工商局負責煤炭經營單位監督和煤炭質量管理,依法查處無照經營和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的行為;省公安廳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過境煤炭運輸車輛管控,配合做好煤質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對煤質嚴重超標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行為進行刑事責任追究;省國土廳配合做好煤炭經營單位深度整治;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建筑節能,配合做好城鎮供熱工程建設、供熱鍋爐改電改氣工作;省統計局負責全省壓減散煤數量評估并納入全社會煤炭消費核算;河北檢驗檢疫局負責進口煤炭檢驗管理。
(三)強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平面廣告、網絡等媒體優勢,大力宣傳散煤污染整治的意義和進展情況,曝光整治不到位問題。規范重點民用煤炭(含潔凈型煤)生產、銷售和燃煤單位落實信息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暢通“12315”、“12365”、“12369'’舉報熱線,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引導和鼓勵公眾監督商品煤生產、銷售、使用工作。通過示范觀摩、科技下鄉等形式,提高廣大居民對清潔、高效、環保能源技術和產品的認識,動員全民參與,營造良好氛圍。
(四)創新政策機制。出臺散煤綜合整治支持政策,運用法律、經濟、科技、行政等手段,推進散煤減量化和潔凈化。開展散煤壓減數量評估并納入全社會煤炭消費核算。制定民用爐具地方標準,建立潔凈燃料與高效清潔燃燒爐具(含型煤專用爐具)捆綁銷售推廣機制。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環境服務、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第三方運營等形式,創新燃煤公共設施融資模式,以契約形式加強煤炭管理。加大散煤整治資金支持,大氣污染防治等專項資金予以傾斜。
(五)加強督導考核。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組織有關部門,定期對各地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實行月調度制度,各市務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工作進度和累計進度報送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報送省有關部門。省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檢查調度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并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通報。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對各地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年度考核內容。對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予以表揚;對重視不夠、弄虛作假,以及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標任務的,嚴格實施問責。
附件:
1.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
2.河北省散煤污染整治重點任務責任分工
3.2016年河北省散煤壓減替代目標任務
4.2016年河北省型煤專用爐具和高效清潔燃燒爐具推廣目標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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