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甘肅監管局、甘肅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通知印發指出,增強金融、保險對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的保障功能,實現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良性循環,助力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推動城鄉建設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支持范圍包括城鎮集中供熱系統清潔化建設運營和改造。采用低品位工業余熱熱源、熱電聯產熱源或采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熱源替代散煤、分散燃煤鍋爐,從而達到清潔取暖要求的城鎮集中供熱設施建設,以及城鎮集中供熱鍋爐、供熱管網等集中供熱設施節能、環保技術改造活動等。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中國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甘肅監管局、甘肅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通知
甘建科〔2023〕216號
各市(州)住建局、人民銀行省內各市(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分局、各市(州)金融辦,蘭州新區城建交通局、財政局、管委會辦公室: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進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到2025年,全省城鎮新建建筑綠色低碳水平穩步提高,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能效水平逐步提升,綠色建材應用范圍進一步擴大,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綠色、智能、協同、安全水平不斷提高。探索創新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增強金融、保險對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的保障功能,實現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的良性循環,助力實現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推動城鄉建設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
二、綠色金融產品
本通知所指綠色金融產品,是指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圍繞城鄉建設綠色發展所提供的金融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綠色建筑產業項目融資、流動資金類貸款、綠色供應鏈融資、綠色建筑保險、合同能源融資、綠色建筑貸款等。
三、支持范圍
依據《綠色產業指導目錄(2019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1版)》等標準,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范圍為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改造及綠色服務等。
(一)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
1.綠色建筑。按照綠色建筑有關標準規范設計和建設,民用建筑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中一星級及以上等級;工業建筑達到現行國家標準《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中一星級及以上等級。購置消費獲得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綠色建筑。
2.裝配式建筑。以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鋼結構建筑為重點,按照裝配式建筑有關標準規范設計和建造,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中A級及以上等級。
3.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設計和建造,滿足現行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超低能耗建筑技術規程》《零碳建筑技術標準》等標準要求。購置消費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
4.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對既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要求;對既有建筑實施綠色化改造,應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中一星級及以上等級。實施既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的項目,改造后應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購置消費獲得星級綠色建筑標識的既有建筑改造項目。
5.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采用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光儲直柔”系統或地熱能、空氣能等兩種及以上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滿足《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等標準要求。
(二)城鎮基礎設施
6.城鎮集中供熱系統清潔化建設運營和改造。采用低品位工業余熱熱源、熱電聯產熱源或采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熱源替代散煤、分散燃煤鍋爐,從而達到清潔取暖要求的城鎮集中供熱設施建設,以及城鎮集中供熱鍋爐、供熱管網等集中供熱設施節能、環保技術改造活動。
7.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及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運營。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運營和改造,污泥處置設施建設運營和改造,以及按照污染治理、生態保護、循環利用相結合的理念構建的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體系建設和運行等。
8.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生活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
9.城鎮污水收集系統排查改造建設修復。城鎮污水管網排查、疏浚、維修修復及改造,污(雨)水調蓄設施建設及改造,污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GIS)建設和運營等。
10.城鎮供水管網分區計量漏損控制建設和運營。城鎮公共供水設施建設運營及改造,以及供水管網流量計量、水質監測、壓力調控、數據采集與遠傳等供水管網漏損監控系統設施的建設和改造。
11.海綿城市。海綿型建筑與小區、道路與廣場、公園和綠地建設和運營,城市排水設施達標建設運營和改造,城市水體自然生態修復。
12.園林綠化。公園綠地、綠道系統、附屬綠地、道路綠化、區域綠地、立體綠化建設、養護和運營。
(三)綠色服務
13.綠色產業項目方案設計服務。為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城鎮基礎設施、海綿城市等項目提供設計技術咨詢服務,建設、運營管理,技術改造方案設計等技術咨詢服務。
14.綠色產業項目技術咨詢服務。為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城鎮基礎設施、海綿城市等提供規劃研究和編制、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后評估、綠色金融融資等技術咨詢服務。
15.合同能源管理服務。采用節能效益分享、能源費用托管、節能量保證、融資租賃等形式開展的建筑節能技術改造服務,以及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咨詢、融資咨詢等咨詢服務,并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16.節能評估和能源審計。建筑用能單位能源效率評估、節能改造方案設計、技術咨詢服務以及第三方能源審計、節能量評估、能源審計培訓、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報告編制服務等節能評估和能源審計相關服務,并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17.綠色建材認證推廣。獲得一星級及以上標識的節能墻體材料、外墻保溫材料、節能門窗、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預拌混凝土(砂漿)等綠色建材的認證和推廣服務。
四、支持措施
(一)創新綠色金融產品
金融機構要積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對符合支持范圍和要求的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提供用于項目投資、建材生產、設計咨詢、建造、改造、運營和消費等全生命周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依托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產業鏈核心企業,積極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有效滿足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的融資需求。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融資模式,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和綠色化改造。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綠色建筑質量保險、綠色建筑性能保險、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險、綠色建筑工程綜合保證保險、綠色建筑領域知識產權保險等產品和服務,保障各相關方權益。鼓勵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個人提供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按揭貸款,支持居民合理的綠色住宅消費需求。
(二)優化綠色金融服務
金融機構應持續優化綠色金融服務,對符合范圍和要求的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依據綠色建筑星級、建筑能耗水平或裝配式建筑等級,在貸款額度、利率、期限和保險費率等方面提供差異化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星級綠色住宅,在其計算的可貸額度基礎上予以適當上浮。鼓勵金融機構持續優化信貸流程,簡化審貸程序,壓縮審批時間,不斷提高服務效率。
五、申請條件與辦理流程
(一)申請條件
借款人申請借款,應當符合國家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符合金融機構對綠色信貸借款人的相關要求;項目需達到對應的條件。綠色建筑項目需獲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出具的預評價證明(見附件2)或載明綠色建筑星級、裝配式建筑等級的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二)辦理流程
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信貸辦理流程包括受理申請、前期篩選、盡職調查、項目評估、貸款審查、貸款審批、貸款發放和貸后管理等(見附件1)。其他綠色金融產品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的申請條件及辦理流程,應遵循“風險可控、優惠便捷、服務高效”的原則,結合實際參照辦理。
六、監督管理
(一)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本地區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的監管,篩選符合綠色金融支持范圍的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及時推送當地金融管理部門,并配合做好項目推介、融資對接服務,同時向省住建廳報備項目信息。指導參建單位委托相關機構對申請綠色金融支持的項目開展評價、評審等工作,并將獲得綠色金融支持的項目及時反饋省住建廳。
(二)人民銀行各市(州)分行負責指導金融機構有序做好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的綠色金融支持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和優化符合支持范圍項目特點的綠色信貸管理制度,優化授信審批流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力度,合理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不斷完善綠色信貸統計監測,加強金融機構綠色信貸統計指導管理。引導金融機構強化貸后管理,確保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的實施效果。
(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各監管分局負責指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針對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融資特點,積極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優化綠色金融管理流程,加大融資支持力度,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和風險管理水平。
(四)各市(州)金融辦負責符合綠色金融支持范圍項目與金融機構融資對接工作。根據符合范圍項目的具體融資需求,向有關金融機構進行推介,聯合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融資對接活動,引導金融機構在落實國家信貸政策基礎上,做好融資服務。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部門協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統籌指導,健立工作協調機制,暢通工作溝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的信息發布、合作共享平臺,加快推進金融機構與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項目的實質性對接。
(二)加強監測評估。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綠色信貸的統計監測,強化對金融機構綠色信貸統計的指導和管理,客觀真實反映貸款情況,防范綠色金融風險,促進形成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規范健康模式。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綠色金融、綠色建筑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標準規范的學習培訓,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激發公眾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產業的消費需求,積極營造良好的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環境。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國人民銀行甘肅省分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甘肅監管局
甘肅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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