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發改委近日公布清潔供暖價格政策,從今年冬季采暖季開始執行。其中,居民“煤改氣”采暖用氣銷售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煤改電”用電價格另行制定。
確定“煤改氣”用氣價格政策
省內管輸企業供各地的農村“煤改氣”采暖用氣門站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居民“煤改氣”采暖用氣銷售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我省將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可對采暖用氣單獨制定階梯價格制度。目前,我市居民用氣價格(每戶每月)為:第一檔用氣,0~26(含)立方米,2.26元/立方米;第二檔用氣,26~38(含)立方米,2.71元/立方米;第三檔用氣,38立方米以上,3.39元/立方米。
我省鼓勵供熱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直接簽訂購銷合同,通過交易平臺確定或協商確定購氣價格。
完善集中供熱價格政策
全省適宜采取集中供暖的城鎮,通過熱電聯產、大型燃煤鍋爐、燃氣鍋爐、生物質鍋爐、地熱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須按照超低排放要求進行環保改造,并在達到規定的排放(回灌)標準后供暖。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要統籌考慮改造運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熱價格。
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積極推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遵循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合理制定兩部制熱價標準。
大型燃煤鍋爐環保改造、燃煤鍋爐改為燃氣鍋爐,導致熱力生產成本增加較多的,可以通過適當調整熱力價格的方式疏導,不足部分通過地方財政予以補償。
試點區域清潔供暖價格
區域性清潔供暖,原則上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按供暖實際成本,在考慮合理收益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確定供熱價格。在具備條件的城鎮,試點推進市場化原則確定區域清潔供暖價格,由供熱企業按照合理成本加收益的原則,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圍內自行確定價格。
統籌協調相關支持政策
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出臺支持清潔供暖的政策措施,統籌使用相關政府資金,加大對清潔供暖的支持力度。同時,支持通過企業債、低息貸款等方式解決清潔供暖項目融資問題,降低融資成本。
我省將進一步放開供暖市場準入,支持有實力、有信譽的民營企業進入清潔供暖領域,不斷挖掘具有發展前景、經濟性良好的新型清潔供暖技術。
在供應保障方面,省內燃氣管輸企業和各城市燃氣企業要密切配合,積極與上游氣源企業溝通,確保氣源供應充足。各級供氣企業要加快儲氣設施建設進度,保障用氣高峰的安全穩定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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