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煤炭經營市場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2017-2018年冬防遠郊煤炭重點管控區潔凈型煤補貼方案的通知
永登縣、榆中縣、皋蘭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
為做好2017-2018年冬防期間遠郊煤炭重點管控區潔凈型煤補貼工作,明確補貼對象、標準、方式等具體操作方法,我辦制定了《2017-2018年冬防遠郊煤炭重點管控區潔凈型煤補貼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蘭州市煤炭經營市場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8月29日
2017-2018年冬防遠郊煤炭重點管控區潔凈型煤補貼方案
為進一步嚴格潔凈型煤供應、配送、銷售等環節管控措施,從源頭把控潔凈型煤質量,嚴防嚴控燃煤污染,加強潔凈型煤推廣,鼓勵居民使用潔凈型煤,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潔凈型煤煤質標準
潔凈型煤主要原料必須是無煙原煤或其他無煙燃料,所用添加劑需無毒無味,不造成二次污染,不包括蜂窩煤。按照甘肅省標準《民用環保型煤》(DB62/T 2736-2016) ,結合我市實際,潔凈型煤煤質標準為:空氣干燥基全硫(St,ad)≤0.5%,空氣干燥基揮發分(Vad)≤12%,收到基低位熱值(Qnet,ar)≥5600大卡/公斤。
二、嚴格潔凈型煤供給、配送管控
(一)潔凈型煤供給管控
為從源頭控制潔凈型煤質量,我市享受補貼政策的潔凈型煤均由蘭州潔凈型煤配送中心(以下簡稱配送中心)統一管理。配送中心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潔凈型煤供應商,招標過程要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配送中心對供應商提供的潔凈型煤進行逐批煤質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配送,并對所有配送的潔凈型煤質量負責。同一供應商一年內3次煤質檢測不合格的,取消其潔凈型煤供應資格。
(二)潔凈型煤配送管控
配送中心將潔凈型煤配送至潔凈型煤二級配送站(以下簡稱配送站),應填寫配送單,配送單載明潔凈型煤數量、配送站名稱、價格等信息。配送單作為核算配送站潔凈型煤銷售量,列支補貼資金的主要依據。
(三)配送站建設
各縣區結合煤炭管控區域范圍,按照“依托現有煤炭二級銷售網點、合理布局”的原則,會同配送中心確定配送站,確定的配送站應與配送中心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權責。
三、潔凈型煤補貼
(一)補貼對象
遠郊煤炭重點管控區(包括:和平鎮、來紫堡鎮、金崖鎮、定遠鎮、連搭鄉、忠和鎮、九合鎮、樹屏鎮崖頭村、杏花村、哈家咀村及樹屏村)從合法渠道購入潔凈型煤的煤炭用戶。
(二)補貼時限及標準
補貼時限為2017 -2018年冬防期。
我市今年潔凈型煤零售指導價確定為1240元/噸(含配送站150元/噸的毛利潤),在實際配送過程中,涉及二次配送(即供應商先將潔凈型煤配送至潔凈型煤配送中心,再由潔凈型煤配送中心重新裝載配送至網點)的,可在零售指導價基礎上上調60元。政府對潔凈型煤每噸補貼600元,補貼后零售價不超過640元/噸,涉及二次配送的不超過700元/噸。
(三)補貼資金預算
補貼期間,計劃推廣4.7萬噸潔凈型煤(有關縣區超出本縣區推廣計劃部分按市場價格購買或由本縣區財政予以補貼),其中:永登縣樹屏鎮0.2萬噸,榆中縣和平鎮、來紫堡鎮、金崖鎮2萬噸,皋蘭縣忠和鎮、九合鎮1萬噸,高新區定遠鎮、連搭鄉1.5萬噸。按每噸潔凈型煤補貼600元,共需補貼資金2820萬元(市級財政承擔2115萬元,縣區財政承擔705萬元),其中:永登縣需補貼資金120萬元,市財政承擔75%,即90萬元,縣財政承擔25%,即30萬元;榆中縣需補貼資金1200萬元,市財政承擔75%,即900萬元,縣財政承擔25%,即300萬元;皋蘭縣需補貼資金600萬元,市財政承擔75%,即450萬元,縣財政承擔25%,即150萬元;高新區需補貼資金900萬元,市財政承擔75%,即675萬元,高新區財政承擔25%,即225萬元。補貼資金由各縣區政府負責管理,務必做到??顚S?。
(四)補貼方式
配送中心將潔凈型煤配送至配送站,需填寫配送單,并通知相關縣區煤炭經營主管部門到收貨配送站審核配送單信息,審核后在配送單上簽字或蓋章。
縣區煤炭經營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潔凈型煤配送單、配送站銷售臺賬及配送站期末庫存量,核定轄區各配送站潔凈型煤銷售量,按照每噸600元的補貼標準,向配送站列支補貼資金。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潔凈型煤爐具推廣。由于潔凈型煤與爐具不配套,潔凈型煤耐燒、干凈、火力強的優勢難以發揮,制約了潔凈型煤推廣使用。各縣區利用3年時間,加強潔凈型煤爐具宣傳推廣及財政補貼力度,至2019年末,使遠郊煤炭重點管控區居民潔凈型煤爐具配備率達到60%,其中:2017年末達到20%,2018年末達到40%,2019年末達到60%。
(二)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報紙、廣播、網絡、手機短信等載體,大力宣傳潔凈型煤補貼政策,告知居民配送站的分布情況及聯系方式,引導居民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符合環保標準的潔凈型煤。
(三)配送站規范潔凈型煤銷售登記。配送站要建立銷售臺賬,逐筆登記潔凈型煤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數量、價格等信息。潔凈型煤銷售臺賬作為核算配送站潔凈型煤銷售量的主要依據。銷售臺賬登記混亂、弄虛作假的,取消補貼資格。
(四)潔凈型煤全部實行裝袋配送,每袋統一25公斤,各潔凈型煤供應企業各自負責本企業的包裝袋,包裝袋載明企業名稱、聯系電話、重量、質量等信息。
(五)嚴厲打擊相關公職人員、配送中心、配送站、居民非法套取補貼資金的行為。公職人員以權謀私的由縣區紀檢部門調查處理,配送站非法套取補貼的依據《蘭州市煤炭經營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居民取消享受補貼資格,情節嚴重的,由公安部門立案查處。
五、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遠郊縣區政府所在鄉鎮可參考此方案對潔凈型煤進行補貼,補貼資金由縣區政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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