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全面貫徹落實《陜西省“鐵腕治霾·保衛藍天”2017年工作方案》,降低原煤污染,改善大氣環境,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在市城區內進行潔凈型煤替代燃燒原煤推廣工作,切實推動市區空氣質量好轉。為做好潔凈型煤推廣使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推廣范圍及實施計劃
南至杏花灘公園,北至鴛鴦塔大橋,東至東山畔,西至濱河路,共涉及6083戶21290人。按照“政府主導、財政補貼、政策引導、用戶自愿”的原則,向主城區內集中供熱或天然氣供熱無法到達的燃燒原煤戶推廣使用潔凈型煤,2017年開始試點,2018年逐步推開。
二、補貼戶信息核實
(一)建立用戶臺帳。由神木鎮、麻家塔辦事處牽頭,組織街道辦、社區工作人員入戶調查、核實、登記所在社區擁有合法建筑居民的住房面積、房屋結構、人口數量、爐具使用和對潔凈型煤的需求情況等基本信息,并根據住戶信息與供熱公司共同建立用戶基本臺賬,確定型煤供應補貼數量和爐具更換方案。由市供熱公司負責與用戶簽訂供用合同。
(二)核定型煤補貼標準。因用戶居住面積不等、房屋結構和朝向不同,每戶每年平均補貼7噸或1.5噸/人(含夏季炊事用煤),最多不超過2噸/人。補貼以外部分由用戶按照市場價格向市供熱公司購買。
(三)確定型煤爐具規格。采取社區統計、用戶自愿的原則,積極鼓勵和引導居民更換型煤專用爐具,每戶由政府補貼一臺,機關單位和建筑面積超過800平方米的小區不予補貼。市供熱公司按照用戶的房屋面積和結構確定具體的型煤爐具規格型號,由用戶自行安裝并留存戶主與爐具的合影照片用以建檔。
三、采購及供應配送方式
(一)采購方式。按照神木市民用潔凈型煤質量指標要求和配套爐具的情況,確定型煤和爐具的供應商、供應價格、供應質量等。由市采購中心采取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的方式統一采購,由市市場監督局對中標企業供應貨物定期檢測把關,確保供應質量安全、可靠,符合質量標準和要求。
(二)供應配送方式。市供熱公司在城區內按照就近服務用戶的原則,在城區南、中、北區域選址建立2-3個型煤存儲場所。由中標供應商負責將型煤和爐具運送并搬卸至指定儲存庫房,由市供熱公司負責驗收、保管,并按照核定的數量分批次分配給用戶,由用戶自行運送到戶。
四、補貼范圍及標準
(一)補貼范圍。在核定區域范圍內符合補貼條件的住戶給予限量補貼,其他用戶和超出限量部分的,由用戶在市供熱公司指定的型煤儲存銷售點自行購買。型煤補貼戶在具備集中供熱或天然氣供熱條件后取消補貼;納入棚戶區改造的型煤補貼戶,根據棚戶區改造工作推進情況,補貼時間為2-3年,到期取消補貼。
(二)補貼標準。符合補貼要求的用戶從市供熱公司就近儲煤點可分2-3批次購置潔凈型煤,型煤費用由用戶承擔30%,剩余的70%由市財政補貼。儲煤點到用戶間的運輸問題由用戶自行解決,運輸確有困難的,由市供熱公司指派車輛運輸,向用戶收取運輸成本費用。建立型煤補貼價格聯動機制,根據集中供熱和天然氣供熱補貼情況,適時調整型煤價格補貼標準。
(三)爐具補貼標準。爐具費用由用戶承擔30%,政府補貼70%,補貼最高不超過3500元/臺。用戶憑相關手續在市供熱公司指定地點購買。
(四)補貼方式。財政補貼方式執行城區集中供熱補貼機制,由市物價局和財政局核實后由市財政局撥付補貼資金至市供熱公司。
五、職責分工
市住建局:負責禁燒原煤工作和潔凈型煤的推廣,統籌協調“禁煙辦”、“推廣辦”及其他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指導、督查、落實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配合相關單位做好城區私自設點私買私賣原煤和倒販型煤行為的查處和執法管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潔凈型煤和配套爐具政府補貼資金的保障和發放結算工作,并監督檢查補貼資金使用情況。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供貨商提供的型煤和爐具質量進行監督和檢驗,確保型煤和爐具質量可靠、合格、安全。
市物價局:負責型煤及爐具的價格管理和成本的監審。
市文廣局:負責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媒體,做好禁燒原煤和潔凈型煤推廣的宣傳動員和展示報道工作。
神木鎮、麻家塔辦事處:負責型煤使用戶的調查、登記、審核把關工作,負責對用戶型煤使用情況的檢查、指導,反映上報存在的有關問題,調處解決矛盾糾紛。配合市住建局、文廣局做好型煤推廣、宣傳等有關工作。
市采購中心:負責型煤和爐具的統一招標采購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查處原煤運輸車輛,從2018年起禁止進入城區,切實維護潔凈型煤推廣工作秩序。
市供熱公司:負責潔凈型煤推廣的具體工作,配合做好宣傳動員。監督型煤、爐具供應企業做好生產安排、質量控制、運輸管理、售后服務等相關工作。負責潔凈型煤和爐具采購、儲存、配發和結算的操作流程的設計和實施等具體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禁燒原煤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潔凈型煤推廣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負責統籌規劃、管理城區禁燒原煤等工作。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形成合力,積極參與禁燒原煤和型煤推廣工作,積極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市住建局、神木鎮、麻家塔辦事處是潔凈型煤推廣使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明確責任人,抓好推廣工作的組織推進,確保完成目標任務。
(二)嚴格原煤治理。
1.回收政策。城區居民現有原煤原則上自行銷售處理,也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運送至市供熱公司指定地點,由市供熱公司按城區原煤交易市場價格回收,運輸費用由用戶自行解決。
2.市場取締。為減少城區大氣污染物排放,推動清潔型煤推廣運用,對城區內所有原煤交易場所、儲煤場和煤炭銷售攤點一律予以依法取締。
3.源頭管控。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從2018年起,除市供熱公司和玉林熱電廠集中供熱用煤車輛外,禁止其他一切單位和個人運輸原煤進入城區。
(三)加強宣傳引導。
全面開展“使用潔凈型煤、共創潔凈藍天”系列宣傳活動,充分利用電視臺、電臺、報紙、互聯網、平面廣告、大屏幕、宣傳畫冊、標語等多種載體,廣泛開展潔凈型煤推廣宣傳工作,不斷增強全市居民和單位自覺燃用潔凈型煤的環保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分散采暖燃煤污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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