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悉,在近期發改委發布的《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謀劃指南(2025年版)》中提到,支持“雙碳”領域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建設,重點支持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項目。支持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使用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項目。支持以農林剩余物資源化利用為主的農業循環經濟項目。
原文如下:
《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謀劃指南(2025年版)》
前言
加快高質量發展,核心在項目,關鍵靠資金。項目是穩定經濟增長的強支撐,是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硬抓手。抓項目就是抓發展,謀項目就是謀未來。
為積極謀劃爭取更多上級資金,我委結合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圍繞“現代化產業體系、現代基礎設施體系、新型城鎮化和鄉村振興、區域協調發展、綠色發展、民生福祉、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等8個領域,聚焦“水運、水利、城市地下管網及設施、防災減災能力提升、農業、鄉村振興、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建設、節能降碳、污染治理、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等23個專項,編印了《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謀劃指南(2025年版)》,希望給大家在組織項目謀劃和對上爭資時提供參考,力爭2025年對上爭取成果實現新突破。
目 錄
一、鐵路專項
二、水運專項
三、水利專項
四、氣象基礎設施專項
五、城鄉冷鏈和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專項
六、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專項
七、城市地下管網及設施專項
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專項
九、農業專項
十、鄉村振興專項
十一、以工代賑示范專項
十二、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建設專項(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方向)
十三、節能降碳專項
十四、污染治理專項
十五、生態保護修復專項
十六、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
十七、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專項
十八、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公共實訓基地方向)
十九、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
二十、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專項
二十一、社會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工程專項
二十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專項
二十三、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專項
一、鐵路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鐵路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基礎規〔2023〕1761號)。
2.支持范圍
(1)按照客貨并重、新建改擴建并舉的原則,支持暢通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骨干通道、強化邊疆國防保障的干線鐵路項目;支持京津冀等城際鐵路項目;支持鐵路貨運能力提升項目;支持中歐班列鐵路基礎設施提級改造和重點鐵路口岸擴能改造項目。
(2)干線鐵路支持范圍包括中西部和東北地區,以及明確享受中西部地區支持政策的中央蘇區、革命老區有關縣市、欠發達地區。
(3)符合國家批準的中長期鐵路網規劃、五年發展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
3.支持比例
(1)干線鐵路項目累計安排規模不高于資本金的30%安排。
(2)重點城市群跨省和區域骨干城際鐵路項目累計安排規模不高于資本金的15%。
(3)鐵路貨運能力提升項目安排規模不高于資本金的20%。
(4)中歐班列鐵路基礎設施提級改造項目(重點鐵路口岸擴能改造)安排規模不高于資本金的20%。
二、水運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水運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基礎規〔2024〕306號)。
2.支持范圍
原則上為列入《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相關部門制定的水運行業發展規劃的長江等內河高等級航道范圍內的航道及配套設施、通航建筑物、航電樞紐項目;列入《全國內河航道與港口布局規劃》、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等領域相關重要規劃文件和《全國大宗商品儲運基地布局規劃》的重點港口范圍內的進港航道、防波堤、錨地等公益性港航基礎設施項目;長江船舶受電設施相關項目。具體包括以下項目類型:
(1)內河高等級航道項目。包括航道整治和疏浚項目。
(2)通航建筑物項目。原則上為與航道規劃等級以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船閘和升船機建設項目。
(3)航電樞紐項目。原則上為與航道規劃等級以及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航電樞紐建設項目。
(4)內河高等級航道配套設施項目,包括長江干線范圍內航道維護疏浚船舶基地、航標維護基地、航道維護碼頭建設等項目。
(5)沿海重點港口港航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包括進港航道、防波堤、錨地建設等項目。
(6)長江船舶受電設施項目。包括各類使用岸電的長江船舶受電系統項目。
項目安排的優先順序為:內河航道、通航建筑物、航電樞紐項目、沿海重點港口港航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三、水利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水利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農經規〔2024〕1761號)。
2.支持范圍
(1)重點支持領域。包括:包括蓄滯洪區建設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大中型病險水閘除險加固等。
(2)防洪排澇工程。包括:江河防洪治理、重點區域排澇能力建設、海堤工程、水文基礎設施等。
(3)水生態治理工程。包括:水土保持、重點水生態治理工程等。
3.支持比例
(1)重點支持領域。按照項目投資的70%予以支持。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按照小(1)型500萬元、小(2)型200萬元的總投資基數。
(2)防洪排澇工程。按照項目投資的60%予以支持。江河防洪治理工程支持大江大河大湖干流,以及流域面積3000平方公里以上的重點中小河流(包含防洪關系緊密但流域面積不足3000平方公里的附屬支流部分河段和回水段)。
(3)水生態治理工程。按照項目投資的50%予以支持。建設內容不含水污染治理、水景觀建設等。
四、氣象基礎設施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氣象基礎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農經規〔2022〕392號)。
2.支持范圍
(1)氣象衛星工程。
(2)人工影響天氣工程。主要用于國家級和區域中心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建設等。
(3)海洋氣象綜合保障工程。重點用于飛機綜合探測系統、探空系統、自動氣象站等儀器及其保障設備,統一開發部署的業務系統和信息網絡平臺等。
(4)氣象雷達項目。主要用于氣象雷達主機設備、系統配套及其保障設備設施、應用軟件及研發系統、資源共享平臺、技術支持等。
(5)信息化工程。主要用于高性能計算系統的更新迭代、構建中試仿真環境及其基礎資源擴充、氣象通信網絡建設等。
(6)觀測站網工程。主要用于全國布局的氣象觀測裝備的新建和更新,以及觀測保障能力建設等。
(7)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服務工程。主要用于氣象災害預報預測業務支撐平臺的升級、統一開發部署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業務系統、氣象防災減災服務業務系統等。
(8)氣象基層臺站能力提升項目。主要用于地(市)級和縣級氣象部門基層臺站基礎設施能力提升等。
五、城鄉冷鏈和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冷鏈和國家物流樞紐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經貿規〔2023〕1753號)。
2.支持范圍
(1)物流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重點支持已納入年度建設名單的國家物流樞紐、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和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范圍內的基礎性、公共性、公益性設施補短板項目,包括多式聯運轉運場站項目,高標準公共倉儲設施新建、改擴建及智能化改造項目,保稅倉儲設施項目,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和信息化提升項目,應急物流設施項目等。
(2)冷鏈物流設施項目。重點支持冷鏈集配中心項目,公共冷庫新建、改擴建、智能化改造及相關配套設施項目。
(3)城郊大倉基地項目。重點支持城郊大倉基地范圍內的基礎性、公共性、公益性補短板設施項目建設,包括高標準公共倉儲、分撥配送設施新建、改擴建及智能化改造項目等。
2025年重點支持冷鏈物流設施項目,主要包括:單體庫容在2萬立方米以上的冷藏庫、冷凍庫新建及改擴建項目;存量冷庫智能化改造以及相關分揀、流通加工等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等。
3.支持比例
單個項目補助比例原則上不超過項目核定投資的30%。
六、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災后恢復重建和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21〕67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印發<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升(應急救援及安全生產方向)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24〕1025號)。
2.支持范圍
(1)災后恢復重建方向。主要用于遭受地震、臺風、暴雨洪澇、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受災地區的基礎設施和公益性設施的災后恢復重建。
(2)綜合防災減災能力建設方向。主要用于支持多災易災地區的地市級和縣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支持多災易災地區提升災害風險防范能力、減災和應急救災保障能力方面的項目建設。
其中:防災減災救災能力提升(應急救援及安全生產方向)主要包括,應急救援中心建設方向。主要支持國家區域應急救援中心等應急戰訓基地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方向。主要支持礦山重大事故防控技術支撐基地等重大項目,以及應急管理部垂直管理的礦山安全生產監察能力建設項目、中西部地區符合條件的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項目。原則上應納入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能力建設有關規劃,規劃的編制和審批按有關規定執行。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方向。主要支持交通運輸部直屬或派出的海事、救撈、長江航務、珠江航務等單位實施的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建設項目,主要包括監管通信指揮系統、監管救助飛機船舶及基地、溢油清除和搶險打撈裝備、技能訓練和技術鑒定系統等項目。原則上應納入發改委與交通運輸部聯合編制的相關規劃,包括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救助系統布局規劃、交通運輸支持系統五年建設規劃或相關專項行動方案等。
七、城市地下管網及設施專項
1.政策依據
《城市地下管網及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2.支持范圍
(1)城市燃氣、供熱老化管道及設施更新改造。主要是更新改造材質落后、使用年限較長、運行環境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城市燃氣、供熱老化管道及設施。重點支持內容包括:建筑區劃內居民共有的燃氣立管、庭院管道及設施,居民戶內更換燃氣橡膠軟管、需加裝的燃氣安全裝置;政府所屬燃氣市政管道、廠站和設施;專業經營企業所屬燃氣管道及設施;燃氣管道重要節點的監測、預警、處置等智能物聯感知設備安裝。政府所屬、建筑區劃內居民共有或所有、專業經營企業所屬的城市供熱老化管道及設施。
(2)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改造。重點支持內容包括:排水管網建設與改造。改造老化破損、易造成積水內澇問題和混錯接的雨污水管網,改造易澇積水點周邊雨水口,增設雨水篦、雨水調蓄設施等。泵站建設與改造。改造或增設泵站,按需配備移動泵車等快速解決內澇的專用防汛設施設備。排澇通道建設。合理開展河道、湖塘、排洪溝、道路邊溝等整治工程,恢復因歷史原因封蓋、填埋的天然排水溝、河道等,利用次要道路、綠地、植草溝等構建雨洪行泄通道。智慧平臺建設。在排水設施關鍵節點、易澇積水點布設必要的智能化終端感知設備。
(3)供水管網漏損治理和老化更新改造。重點支持內容包括: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管網分區計量改造、供水壓力優化調控、泵站(泵房)改造、管網智能化改造等。
3.主要申報條件
項目納入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城市地下管網管廊及設施建設改造實施方案》。
八、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規〔2022〕910號)。
2.支持范圍
(1)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大城市以及其他具備條件城市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2)超大特大城市以及其他具備條件的城市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3)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4)新籌集的集中片區公租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5)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6)棚戶區改造(含國有工礦、林業、墾區棚戶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支持在建收尾項目,適度支持新開工項目;
(7)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開展的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礎設施主要包括:小區內的燃氣、排水、供水、供熱、道路、供電、通信、綠化、照明、圍墻、消防、安防、垃圾收儲等基礎設施,以及社區綜合服務、養老、托幼、助餐、日間照料、無障礙、停車、充電樁、便民、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小區外與城市主干網銜接的的燃氣、排水、供水、供熱、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電等城鎮基礎設施項目。原則上不得用于主干道、主管網、綜合管廊、廣場、城市公園等與小區不相關的城鎮基礎設施項目。
3.主要申報條件
項目納入住房城鄉建設部與各?。▍^、市)確定的年度目標任務。
4.支持比例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公租房項目,可按照“區別對待、分類指導”的原則,結合實際采取不同的投資補助標準,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核定的項目建安投資。建設內容包括保障性租賃住房及其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政府投資項目,補助資金原則上不高于項目總投資(不包含征地拆遷費用)的30%;企業投資項目或建設內容僅包含配套基礎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補助資金原則上不高于項目配套基礎設施投資(不包含征地拆遷費用)的50%。
九、農業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農業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農經規〔2024〕744號)、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做好 2025年農業、鄉村振興、生態保護修復領域
中央投資項目儲備工作的通知》(皖發改農經〔2024〕477號)。
2.支持范圍
(1)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優先在《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方案》確定的我省38個糧食產能提升重點縣,以及平原地區、大中型灌區等具備水利灌溉條件地區建設高標準農田。以縣(市、區)為單位儲備申報,規模一般不低于5萬畝,項目單位要編制初步設計。
(2)大豆玉米單產提升工程項目。優先從我省38個糧食產能提升重點縣,以及《全國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23—2030年)》確定的我省大豆玉米單產提升整建制推進縣中選擇,各地可根據實際適當擴大范圍。以縣(市、區)為單位儲備申報,大豆單產提升工程規模原則上在3萬畝以上,玉米單產提升工程規模一般為5萬畝或10萬畝,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2024 年已實施過大豆玉米單產提升工程的地塊不再重復支持。
(3)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全省可儲備申報1個農作物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建設項目,要求在國家認定的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縣,建設蔬菜區域性良種繁育基地,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實施方案。
(4)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項目
——陸生動物疫病病原學監測區域中心項目。已列入《全國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建設規劃(2017—2025 年)》,在充分考慮實驗室人員、技術和經費保障條件的基礎上,優先考慮畜禽養殖量較大、疫病防控任務重的地市,依托各監測中心所在地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獸醫實驗室,重點改建4個區域中心,對實驗室進行更新改造,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動物防疫指定通道(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項目。擬建項目為經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動物防疫指定通道,全省儲備項目原則上不超過6個。設立動物防疫指定通道的市可對照條件組織申報,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場項目。優先支持開展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與保險聯動試點地區、跨行政區域收集處理病死畜禽的項目,以及地方政府積極支持、有市場主體愿意承擔、建設用地有保障的地區建設,項目單位要編制實施方案。
——全國農作物病蟲疫情監測分中心(省級)田間監測點項目。由省植保植檢機構打捆儲備申報和組織實施,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重大病蟲疫情區域應急防控設施及物資儲備庫項目。由省植保植檢機構把關審核和儲備申報,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天敵微生物等綠色防控產品生產繁育基地項目。由省植保植檢機構把關審核和儲備申報,承建的企業、科研、教學單位必須具備相關研發優勢和生產基礎,并能及時落實相關配套資金,項目單位是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是企業的編制實施方案。
——遷飛性害蟲雷達監測站項目。省級及以上植??蒲?、教學、推廣單位儲備申報,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3.支持比例
(1)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按照新建和改造提升畝均2400元、2200元投資標準予以補助。
(2)大豆玉米單產提升工程項目。按照大豆單產提升畝均400元、玉米單產提升畝均300元投資標準予以補助。
(3)現代種業提升工程項目。單個項目中央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不高于1200萬元,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40%。
(4)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項目。陸生動物疫病病原學監測區域中心單個項目中央投資不超過200 萬元,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80%。動物防疫指定通道(公路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單個項目中央投資不超過40萬元,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80%。病死畜禽無害化收集處理場單個項目中央定額投資200萬元,地方投資和企業自有投資不少于300萬元。全國農作物病蟲疫情監測分中心(省級)田間監測點項目,中央投資占項目總投資比例不超過80%,監測點項目縣中央投資規??刂圃?00 萬元以內,每個監測點中央投資改建25萬元、新建35萬元,重點監測點每個再增加30萬元,每個縣級信息處理平臺30萬元。重大病蟲疫情區域應急防控設施及物資儲備庫單個項目中央投資不超過200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或單位自籌資金不低于中央投資。天敵微生物等綠色防控產品生產繁育基地單個項目中央投資不超過500萬元,承建單位配套投資不少于中央投資。遷飛性害蟲雷達監測站單個項目中央投資不超過200萬元,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80%。
十、鄉村振興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改委《關于印發<鄉村振興(和美鄉村建設及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方向)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農經規〔2024〕1723號)、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做好2025年農業、鄉村振興、生態保護修復領域中央投資項目儲備工作的通知》(皖發改農經〔2024〕477號)。
2.支持范圍
(1)和美鄉村建設項目。村莊公共設施,主要是村內道路、公共照明、公共綠地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主要是整村或聯村集中式處理設施和配套管網建設,以及接入城鎮污水管網的管道建設。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主要是生活垃圾轉運、處置設施建設。鼓勵集中建設區域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處置利用設施,協同推進農村有機生活垃圾、廁所糞污、農業生產有機廢棄物就地就近就農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2)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農業生產基地配套基礎設施,主要是農業種植養殖基地的灌溉排水、電力增容、生產道路、農業生產、污水處理等設施。農產品加工流通集聚區配套基礎設施,主要是服務聚集區內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的公用性保鮮、檢驗檢測、集聚區內部公共道路等設施。促進鄉村農文旅融合發展的給排水、污水處理、道路等設施。
3.申報要求
(1)和美鄉村建設項目。以縣(市、區)為單位儲備申報,要選擇村莊類別集聚提升類村莊,優先支持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莊,村莊規劃編制需完成審批,村集體經濟收入20萬元以上。各市儲備申報原則上不超過1個,下轄縣(市、區)較多的市可適當增加項目個數。
(2)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以縣(市、區)為單位儲備申報,優先支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大型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周邊和相關部門聯合認定的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范圍內的項目,以點帶面促進鄉村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各市儲備申報原則上不超過1個,下轄縣(市、區)較多的市可適當增加項目個數。
4.支持比例
(1)和美鄉村建設項目。每個項目縣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規模不超過8000萬元,其中,常住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300萬元,常住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500萬元。
(2)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每個項目縣安排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規模不超過4000萬元,中央預算內投資不超過總投資的50%。
十一、以工代賑示范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第57號)、安徽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5年以工代賑投資建議計劃編報工作的通知》。
2.支持范圍
(1)現階段,中央預算內以工代賑專項投資項目含以工代賑示范工程、為重點工程項目配套的以工代賑項目兩種類型。主要涉及省鄉村振興持續攻堅區、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任務較重地區、產糧大縣以及受自然災害影響較重地區,其中為重點工程項目配套的以工代賑項目支持范圍可拓展至全省。
(2)包括《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明確的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配套設施。其中為重點工程配套的以工代賑中央預算內項目,要圍繞2023年以來適用以工代賑的國家和省、市兩級重點工程項目清單,且建設進度為已批復即將開工或已開工在建的重點工程項目,按照《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明確的以工代賑專項資金投向范圍,將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內容謀劃為單獨的以工代賑項目。
3.支持比例
單個項目申請中央投資額度不低于200萬元、不高于800萬元,其中發放的勞務報酬占中央投資的比例應在30%以上并盡量提高。
十二、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建設專項(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地區規〔2021〕466號)。
2.支持范圍
有利于推動形成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創新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推進更高水平協同開放的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環境共保聯治、公共服務合作共享及科創平臺項目建設(包括上海科創中心、張江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等)。重點支持安徽省和省際合作園區、省際毗鄰區域建設。
3.支持比例
沒有可參照專項的項目,單個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征地拆遷等費用)的45%予以支持。
十三、節能降碳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24〕338號)。
2.支持范圍
(1)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支持“雙碳”領域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建設,重點支持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項目。支持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使用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項目。支持規?;疾都门c封存項目建設。
(2)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項目。支持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紡織、造紙、印染、機械、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重點用能單位和園區能源梯級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等綜合能效提升,供熱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與綜合能效提升。
(3)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支持園區循環化改造、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和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等升級改造,支持規模化規范回收站點和綠色分揀中心建設,以及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玻璃、廢橡膠、廢舊汽車、廢舊電池、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紡織品、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等廢棄物循環利用。支持退役設備再制造。支持以農林剩余物資源化利用為主的農業循環經濟項目。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環快遞包裝、“以竹代塑”產品生產、廢塑料回收利用。支持尾礦(共伴生礦)、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持生物質能源化利用。
3.支持比例
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參照技術攻關管理并按支持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控制;其他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控制,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
十四、污染治理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污染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環資規〔2024〕337號)。
2.支持范圍
(1)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轉運體系建設,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和提標改造,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等項目。
(2)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等。支持電鍍、皮革、有色金屬、印染、制藥等涉重金屬行業及鋼鐵、水泥、焦化等行業先進清潔生產技術示范項目。
(3)重點領域環境治理。支持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治理、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等項目。支持國家批復的園區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項目。
(4)水污染治理和節水。支持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和污泥處理設施及城鎮污水管網新建和改造,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重點行業節水改造,礦井水等非常規水利用設施等項目。
(5)其他。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重大事項需安排支持的項目建設,包括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項目建設等。
3.支持比例
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改造和重點行業節水改造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控制,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控制,其他建設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60%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
十五、生態保護修復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生態保護修復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農經規〔2024〕590號)、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做好 2025年農業、鄉村振興、生態保護修復領域中央投資項目儲備工作的通知》(皖發改農經〔2024〕477號)。
2.支持范圍
(1)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項目。
(2)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
(3)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
(4)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
(5)重點生態資源保護項目。
(6)野生動植物保護、自然保護地建設、林業行業及執法能力建設項目。
3.申報要求
(1)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項目。已納入《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實施方案(2021—2025年)》,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2)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項目實施范圍聚焦長江流域,申報項目(法人)單位為縣級人民政府,項目單位要編制實施方案。已實施過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的縣,以及已開展過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的縣不納入儲備范圍,且不得同時報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
(3)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國家安排我省名額已用完,其他省份出現申報空缺名額后,視情況遞補。項目實施限定在生豬存欄量≥10萬頭或存欄豬當量≥20萬頭、符合條件的縣(市、區),申報項目(法人)單位為縣級人民政府,項目單位要編制實施方案。已實施過中央預算內投資或中央財政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和重點流域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項目的縣不納入儲備范圍,且不得同時申報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
(4)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列入《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2021—2035)》及其專項建設規劃,符合支持方向的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5)重點生態資源保護項目。列入《生態保護和修復支撐體系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 年)以及其他相關國家級專項規劃中部署的項目,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6)野生動植物保護、自然保護地建設、林業行業及執法能力建設項目。列入《國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建設及野生動植物保護重大工程建設規劃(2021—2035年)》以及其他相關國家級專項規劃中部署的項目,項目單位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4.支持比例
(1)長江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50%,且中央投資規模不低于200萬元。
(2)長江經濟帶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項目,不超過5000萬元,比例不超過總投資的50%。
(3)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單個項目不超過總投資的50%,每個縣不超過3000萬元,中央投資分兩年安排。
(4)重點區域生態保護修復項目,支持比例70%;濕地保護修復項目,按照80%執行。
(5)重點生態資源保護項目,森林草原防滅火項目支持比例為70%,其中森林防火應急道路建設最高不超過新建50萬元/公里、改造30萬元/公里;國家級林草種質資源保存庫項目支持比例為80%,鄉土樹種保供繁育基地、采種良種基地項目支持比例為40%;管護用房建設項目,定額支持標準為新建或重建改造35萬元/個、加固改造或移動管護用房25萬元/個、功能完善10萬元/個。
(6)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地建設項目,支持比例為80%;林業科技創新能力項目,支持比例為80%;林業執法監管能力建設項目,定額支持標準為一級站40萬元/個、二級站30萬元/個。
十六、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區域規〔2024〕352號)。
2.支持范圍
本專項投資重點支持與流域水環境質量改善直接相關的綜合治理類項目,主要包括:江河水環境綜合治理、湖泊水庫水環境綜合治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源頭治理、內源污染治理,以及推進水環境保護治理的其他工程。
自“十四五”規劃實施以來,未再單獨支持獨立的新開工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如有污水和垃圾處理項目,可包含在河道水環境綜合整治等其他類型項目中合并申報。為實現系統治理,建設內容一般至少包含河道(湖庫)截污工程、河道(湖庫)沿岸人工濕地建設工程、污染底泥清除工程、生態護坡工程等項以上具體內容。其中,污染底泥清理工程主要是對污染較為嚴重的底泥(總氮平均濃度在1000mg/kg以上和總磷平均濃度在420mg/kg以上)進行清理(申報資料需要提供相關檢測報告等證明文件);工程實施的主要目的是改善河流和湖庫水環境質量,不是改善河道和湖庫的行洪、通航條件。
3.支持比例
按照不超過核定總投資(不含項目征地拆遷等費用)的60%予以支持。
十七、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四五”時期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1〕67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印發社會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
2.支持范圍
(1)基礎教育。支持教育基礎薄弱縣、人口流入地、產糧大縣等的普通高中建設,支持原國家級貧困縣、產糧大縣等地區的義務教育學校和公辦幼兒園建設。
(2)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支持中高等職業院校、應用型本科高校建設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深化職業教育產教融合。
(3)高等教育內涵發展。支持中央高校“雙一流”建設、國家產教融合創新平臺和國家基礎研究創新中心建設、在京高校疏解及南疆高校建設、中西部高校(含部省合建高校)建設、優質醫學和師范院校建設、本科高校學生宿舍建設。支持“雙一流”高校新校區建設,支持高校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中外合作辦學。
3.支持比例
原則上按照不超過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下同)60%的比例進行支持。對于投資限額規定如下:
(1)普通高中項目,每所高中支持額度不超過5000萬元。
(2)中學購置實驗設備,以?。▍^、市)為單位整體批復、整體招標采購,每?。▍^、市)每年支持額度不超過1億元。
(3)“雙一流”高校新校區建設,結合辦學規模、建設規模等測算,每所高校支持額度不超過30億元;科研能力建設,“雙一流”高校支持額度不超過6億元,其他高校不超過 2 億元;高校學生宿舍建設,“雙一流”高校結合宿舍缺口面積測算支持額度,其他高校每校支持額度不超過2億元;符合條件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建設,根據辦學規模、建設規模等測算支持額度。
十八、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公共實訓基地方向)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印發<教育強國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公共實訓基地方向)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就業規〔2024〕1228號)。
2.支持范圍
國家發展改革委按照省級、市級、縣級三個類別,統籌推進公共實訓基地項目。公共實訓基地需獨立建設,內部一般由實訓場地、培訓教室、實訓設備、信息化設施以及必要的輔助設施組成。
公共實訓基地建設可采用新建、改擴建的方式,支持未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的現有公共職業技能培訓設施升級改造;支持利用閑置校園、廠區、樓宇等場所改擴建。對已獲得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并且建成后連續運營5年以上、社會效益良好的公共實訓基地,在充分論證培訓供需形勢和建設必要性基礎上,可支持在原有項目基礎上提質擴容。
3.支持比例
原則上按照不超過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下同)60%的比例進行支持。對于投資限額規定如下:
(1)省級公共實訓基地項目的支持上限為1億元。
(2)市級公共實訓基地項目的支持上限為7000萬元。
(3)縣級公共實訓基地項目的支持上限為3000萬元。
十九、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1〕893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印發社會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
2.支持范圍
(1)公共衛生應急和救治能力提升。包括規劃布局“平急兩用”公共基礎設施的超大特大城市以及有條件的大城市相關應急保障醫院建設等。
(2)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包括縣域醫共體建設、公立醫院病房改造提升等。
(3)重點人群健康服務補短板。支持分娩量較大、人口較多的地市級婦幼保健機構項目建設等。
(4)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支持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
(5)產糧大縣醫療衛生項目。
3.支持比例
原則上按照不超過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下同)60%的比例進行支持。其中,“平急兩用”應急保障醫院、省級精神??漆t院或綜合醫院精神病區項目單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分別不超過5000萬元、2億元;定額支持項目、產糧大縣方向另行規定。
二十、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修訂印發<文化保護傳承利用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4〕37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印發社會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
2.支持范圍
(1)國家級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包括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等保護提升、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利用和考古發掘、重點地區考古標本庫房建設,綜合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展示。
(2)國家級自然遺產保護展示。包括國家公園等自然科普設施建設、重要自然遺產地保護展示。
(3)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展示。包括大國重器配套宣教設施建設、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
3.支持比例
原則上按照不超過核定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下同)60%的比例進行支持。單個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最高支持限額如下:
(1)國家級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等保護提升項目的支持上限為2億元、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利用和考古發掘項目的支持上限為3億元、重點地區考古標本庫房建設項目的支持上限為5000萬元、綜合性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展示項目的支持上限為1億元。
(2)國家級自然遺產保護展示。國家公園等自然科普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上限為3億元、重要自然遺產地保護展示項目的支持上限為5000萬元。
(3)中華民族現代文明展示。大國重器配套宣教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上限為3億元、重大公共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的支持上限為3億元。
二十一、社會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工程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十四五”時期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1〕555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十四五”時期社會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3〕29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印發社會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
2.支持范圍
(1)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兒童福利設施、未成年人保護設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殯葬服務設施、精神衛生福利設施。
(2)退役軍人服務設施:烈士紀念設施、軍人公墓、優撫醫院、光榮院。
(3)殘疾人服務設施:殘疾人康復設施、殘疾人托養設施、省級盲人按摩醫院。
(4)全民健身: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小型體育綜合體)、公共體育場中標準田徑跑道和標準足球場地、社會足球場地、健身步道、戶外運動公共服務設施。
3.支持比例
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平均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或床位平均建設投資(簡稱“平均投資”)60%的比例支持(定額支持項目除外)。對低于平均投資的項目按照實際投資,原則上給予上述相應比例支持;對高于平均投資的項目,超出部分投資各地自行解決。
對兒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護中心、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精神衛生福利設施、優撫醫院、光榮院的改建項目,支持額度在上述支持標準的基礎上減半。
二十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修訂印發<“十四五”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工程和托育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發改社會〔2024〕26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訂印發社會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社會規〔2024〕284號)。
2.支持范圍
(1)公辦養老服務能力提升項目:公辦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建設項目、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含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建設項目、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建設項目。
(2)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通過新建養老服務設施,以及改擴建適宜的培訓療養設施、廠房、醫院、閑置校舍、辦公用房及其他設施等方式,支持示范性普惠養老服務機構建設,支持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培訓療養機構轉型發展普惠養老項目。
(3)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托育綜合服務中心建設項目,以托育綜合服務中心為樞紐,支持各地加快形成“1+N”托育服務體系;公辦托育服務網絡建設項目,支持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建設,支持機關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土地或設施新建、改擴建托育服務設施。
(4)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培育承擔一定指導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務機構,新建、改擴建一批連鎖化、專業化的托育服務設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發展互聯網直播互動式家庭育兒服務,鼓勵開發嬰幼兒養育課程、父母課堂等。
(5)產糧大縣養老托育服務設施項目。
3.支持比例
公辦養老服務能力提升項目、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原則上按照不超過項目(平均)總投資(不含土地費用、市政費用,僅為工程建設投資)60%的比例支持(產糧大縣方向另行規定),并結合實際支持設備購置;對于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按照對床位或托位定額補助的方式進行支持。
二十三、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專項
1.政策依據
國家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關于印發<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倉儲設施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經貿規〔2023〕1756號)。
2.支持范圍
(1)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項目。
(2)中央儲備棉花、食糖直屬庫倉儲設施項目。
(3)承擔地方政府糧食儲備任務的糧食倉儲設施項目,政策性糧食收購有倉容缺口區域的糧食倉儲設施項目,位于糧食物流重點線路、節點上的糧食倉儲物流項目,以及應急保障中心項目等。
3.主要申報條件
2025年重點支持承擔地方政府儲備任務的糧食倉儲設施;地方企業在關鍵節點的糧食倉儲物流設施;糧食倉儲設施升級改造。
(1)糧食倉儲項目。要承擔地方政府儲備任務且有相關證明。優先支持倉容缺口較大地區的項目建設。標準化儲備倉單個項目原則上不低于2.5萬噸;收納倉不低于1萬噸;大中城市成品糧儲備庫單個項目建倉規模不低于1萬噸。
(2)港口、口岸接卸中轉能力提升項目。長江沿線(中下游)項目用于快速中轉的筒倉等倉容不低于5萬噸,可實現的糧食年中轉量在100萬噸以上;其他內河沿線項目用于快速中轉的筒倉等倉容不低于2.5萬噸,可實現的糧食年中轉量在20萬噸以上;口岸項目可實現的糧食年運量在30萬噸以上。
(3)鐵路散糧運輸項目。項目應位于中轉量集中的鐵路樞紐節點,發運或接卸點有條件建設鐵路散糧專用車或集裝箱接發設施,鐵路專用線應滿足整列到發要求,可實現的糧食年運量在30萬噸或4000標準箱以上。
(4)糧庫升級改造項目。涉糧地方企業1998年—2018年建成的承擔政府儲備任務、完好倉容規模在1萬噸及以上庫點的糧食倉儲設施升級改造項目。重點支持位于糧食物流核心樞紐城市、關鍵節點的項目。對已納入整合集并、退城進郊、拆舊建新淘汰等計劃庫點的現址新建項目不予支持。其中,對2.5萬噸及以上規模的庫點實施基礎設施升級改造與綠色倉儲能力提升;對1—2.5萬噸規模的庫點實施基礎設施改造。升級改造的倉型以承擔儲備功能的平房倉、淺圓倉為主,適當對糧食收納倉房實施基礎設施改造。
4.支持比例
中央儲備糧食倉儲物流設施項目、中央儲備棉花和食糖倉儲設施項目補助比例不高于本專項支持建設內容核算投資的70%,其他中央企業和地方項目補助比例不高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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