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能源局發布《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電清潔取暖優秀示范項目的通知》,稱示范項目門檻條件為:
1.滿負荷運行滿1個供暖期以上;
2.供熱效果好,原則上運行成本不高于(或略高于)城鎮集中供熱價格;
3.采用設備優良,熱效率高,耗電低,技術方案科學合理;
4.投資額合理,不高于社會公允價格;
5.單個項目單位建筑物供暖面積超過5000平方米;
6.用于電清潔取暖而支出的電費可清晰計量,電費票據由有關部門認證。
對選樹的電清潔取暖示范項目,省財政一次性給予每個項目定額50萬元的示范獎補,可用于電取暖項目運行維護費用,設備更新維修等相關支出。省能源局將其納入全省風電交易范圍,通過市場化給予長期優惠電價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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