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為做好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規范和加強冬季清潔取暖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任務目標。吉林省遼源市財政局印發《遼源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配合。財政部門牽頭負責冬季清潔取暖項目上級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的籌措、分配、撥付、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分工,配合做好責任項目的資金測算、申請及報批,負責專項資金使用、監管、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原文如下:
遼源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我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建設,規范和加強冬季清潔取暖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成我市冬季清潔取暖改造任務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4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態環保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吉財資環[2021]819號)及《遼源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冬季清潔取暖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省、市、縣(區)財政安排,專門用于實施我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的各項資金。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專項資金按照預算管理體制實行分級管理。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冬季清潔取暖工作領導小組共同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配合。
財政部門牽頭負責冬季清潔取暖項目上級補助資金和地方財政配套資金的籌措、分配、撥付、監管。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分工,配合做好責任項目的資金測算、申請及報批,負責專項資金使用、監管、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
第三章 支持范圍和標準
第五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實施方案內規劃的項目建設內容及其相關支出。資金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城鎮熱源清潔化、農村熱源清潔化、城鎮建筑節能改造、農村建筑節能改造、能力建設等工程項目。
第六條 資金使用形式原則上采用“補建設,不補運行”方式,中央和地方資金優先補貼城市、農村居民等民生領域的建筑節能改造與清潔能源工程,以及環保鼓勵的熱源改造工程。各類項目的補貼標準由各區縣政府及相關責任部門制定。
第四章 資金籌集與使用管理
第七條 冬季清潔取暖專項資金由中央、省、市、縣(區)財政共同投入。地方配套資金由省、市、縣(區)級財政共同承擔,按所在區域各自項目的投資情況分擔落實。
第八條 市、縣(區)財政部門要將配套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與上級下達的補助資金統籌安排使用。
第九條 財政部門要加強與項目主管部門的協調配合,收到省財政廳指標文件后,及時告之項目主管部門,并定期對接項目進展和資金撥付情況,實現信息共享。
第十條 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專賬管理。財政部門嚴格按照實施方案規定的項目用途撥付資金,項目工程進度款的撥付要與項目形象進度或工程進度相匹配。
第十一條 項目竣工驗收后,財政部門或項目建設單位依據預算評審機構或具有工程造價評審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結算評審報告書,在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后,清算剩余工程款;工程完工缺陷責任期滿后,根據合同規定撥付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在使用專項資金時,需要提報資金申請報告及相關支撐材料,同時填報專項資金申請表,一式兩份(市財政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各一份),申請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報遼源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財政部門根據審批意見,按規定程序和要求予以撥款。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的支付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涉及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的,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四條 主管部門及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依據項目內容、開支范圍和標準,合理、節約使用資金,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相關信息應當按照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六條 不應使用專項資金的情形:存在嚴重環保 失信和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企業申請的項目;已獲得中央或者地方資金支持的項目不應再使用專項資金補貼;其他與清潔取暖關聯性不大的項目或成熟度不符合要求的項目。
第五章 績效管理
第十七條 按照績效管理相關規定,項目單位每年要根據工程完成情況做好績效評價工作,主要內容為工程實施方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并將評價結果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十八條 財政部門會同項目主管部門按要求實施績效監控,項目主管部門是實施績效監控的主體,重點監控專項資金使用是否符合實施方案設定的績效目標,發現績效運行與預期績效目標發生偏離時,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予以糾正,確保全年的績效目標完成。
第十九條 預算執行結束后,財政部門組織項目主管部門、資金使用單位對照確定的績效目標開展績效自評。向上級部門報送績效自評表和績效自評報告,并對自評結果和績效評價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加快預算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應當加強對資金使用、工程進度、建設管理等情況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二十一條 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資金使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專項資金申報、使用、管理等相關工作中,存在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以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專項資金必須??顚S茫魏螁挝缓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擠占、截留和挪用。各級審計機關依法對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各縣(區)可根據當地實際,結合本《辦法》制定本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出臺具體工作流程等制度,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決。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后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執行中如遇上級政策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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