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山東省濰坊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濰坊市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見稿)要求,深入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2023年,全市農村地區新增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不低于40萬戶,對暫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山區、偏遠農村區域,可使用清潔型煤、優質無煙塊煤、蘭炭等清潔煤炭進行替代,采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模式。
深入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按照“因地制宜、多元發展、穩步推進”的原則,依據當地資源稟賦、服務設施布局、經濟可承受能力、環境承載能力等因素,科學確定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技術路線、取暖方式和推進次序。加大清潔取暖建設力度,到2023年,全市農村地區新增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不低于40萬戶,清潔取暖率提高30個百分點以上,供熱平均能耗下降到15千克標煤/平方米左右。
減少劣質煤使用。對暫不具備清潔采暖條件的山區、偏遠農村區域,可使用清潔型煤、優質無煙塊煤、蘭炭等清潔煤炭進行替代,采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模式。堅持太陽能發電與熱利用并重,不斷擴大太陽能利用規模。推動生物質能資源規?;褪袌龌_發,力爭到2023年,生物質能年利用量相當于替代31.25萬噸標準煤。
擴大城市集中供熱范圍。圍繞實現城市清潔取暖基本全覆蓋的發展目標,制定城市清潔取暖年度計劃,建立城市清潔取暖建設進展情況調度通報制度,加強調度,有序推進,確保完成全市年度城市(縣城)新增清潔取暖任務目標。在積極發展集中供熱為主的基礎上,在城市規劃新區和熱力管網難以覆蓋的片區大力發展區域性清潔供暖,在集中供暖難以覆蓋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因地制宜推進煤改氣、煤改電等分散清潔取暖。
加強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支持跨區聯片熱電聯產項目建設,開發30萬千瓦以上大容量熱電聯產機組供熱能力,加快華電濰坊發電廠機組熱電聯產改造。以熱水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20公里供熱半徑內原則上不再另行規劃建設抽凝熱電聯產機組;以蒸汽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10公里供熱半徑內原則上不再另行規劃建設其他熱源點。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的技術改造,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燃煤小熱電。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方,可建設高效大容量燃煤鍋爐等容量替代現有多臺燃煤鍋爐。鼓勵余熱資源較為豐富的企業利用余熱余壓等技術進行對外供暖。到2023年,城市(縣城)集中供暖面積達到2.08億平方米。原文如下:
關于《濰坊市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為深入調整我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根據《山東省新一輪“四減四增”行動方案(2021-2023年)》,結合我市實際,編制了《濰坊市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征求意見稿)》,現廣泛征求意見。因情況緊急,請于2022年3月15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至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田佰勝,8097817
聯系郵箱:tianbaisheng@wf.shandong.cn
濰坊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濰坊市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生態環境委員會關于印發〈山東省新一輪“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魯環委〔2021〕3號)要求,加快調整產業、能源、運輸、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體學習時關于“四個結構”調整的重要指示,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突出減污降碳協同,突出新舊動能轉換、空氣質量改善、“碳達峰”要求多目標協同,推動經濟社會全面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成效顯著提升,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現代化品質城市。
(二)目標指標。到2023年,全市產業、能源、運輸、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明顯優化,發展質效走在全省前列,新舊動能實現接續轉換,產業布局更加合理,綠色轉型發展成效顯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深入調整產業結構
(三)淘汰低效落后產能。依據安全、環保、技術、能耗、效益標準,以地煉、焦化、煤電、水泥、輪胎、化工等行業為重點,分類組織實施轉移、壓減、整合、關停任務,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產能。(市發改委、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落實,不再一一列出)到2021年,完成壽光市聯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10萬噸地煉產能淘汰工作。2022年,完成濰坊振興焦化有限公司55萬噸產能煉焦裝備整合淘汰工作。到2023年,繼續實施“以煤定產”,根據省下達產量控制目標實施焦炭產量控制。到2022年,除特種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產線外,2500噸/日水泥熟料生產線,最終按照省下達任務要求執行。到2022年,直徑3.2米及以下水泥磨機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整合退出的水泥磨機,直接關停退出。到2022年,年產能120萬條以下的全鋼子午胎(工程輪胎、航空輪胎、寬斷面無內胎等特種輪胎除外)、500萬條以下的半鋼子午胎(缺氣保用輪胎、賽車胎高端產品、超低斷面輪胎等特種輪胎除外)企業全部整合退出,淘汰不能實現密閉式自動投料的煉膠機及不能實現充氮工藝的子午胎行業硫化設備,最終按照省下達任務要求執行。(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
實施“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按照全面排查、分類整治、邊查邊改、限期到位、依法依規的原則,“發現一起、處置一起”,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要制定實施方案,重點圍繞再生橡膠、廢舊塑料再生、磚瓦、石灰、石膏等行業,對生產工藝裝備進行篩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程序要求,推動低效落后產能退出。
(四)嚴控重點行業新增產能。重大項目建設,必須首先滿足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嚴格落實“減量替代是原則,等量替代是例外”的總量控制剛性要求。(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按照國家、省相關產業政策,深入實施“四上四壓”,堅持“上新壓舊”“上大壓小”“上高壓低”“上整壓散”。對鋼鐵、地煉、焦化、煤電、水泥、輪胎、平板玻璃等重點行業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要求,完成上級實施產能總量控制的任務。嚴格執行國家、省關于合成氨等行業產能控制或產能置換辦法。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進行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兩高”項目建設做到產能減量、能耗減量、煤炭減量、碳排放減量和常規污染物減量等“五個減量”,新建項目要按照規定實施減量替代,推動在建和擬建“兩高”項目能效、環保水平提升,推進存量“兩高”項目改造升級,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要堅決拿下來。(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產能,嚴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產能轉入我市。(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綠色循環低碳改造。電力、鋼鐵、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按照上級要求制定碳達峰目標,實施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配合省相關工作部署,優化整合鋼鐵、地煉、焦化、煤電、水泥、輪胎、化工等行業產能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對人口密集、資源開發強度大、污染物排放強度高的區域實施重點管控,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將“三線一單”作為綜合決策的前提條件,加強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作為區域資源開發、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和審批的重要依據。將我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納入省級“三線一單”數據應用平臺,實現編制成果多部門共享和信息化應用,推動“三線一單”與環境質量、排污許可、監測執法等生態環境數據系統及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臺等其他部門業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重點行業清潔化改造。以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促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按照省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方案,在我市組織能源、冶金、焦化、建材、化工、印染、造紙、原料藥、電鍍、農副食品加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依法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積極申報清潔生產先進單位。加快生態工業園區建設,2023年年底前,生態工業園區力爭達到4家以上。(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改造提升傳統動能。推動重點行業完成限制類產能裝備的升級改造,鼓勵高爐—轉爐長流程鋼鐵企業轉型為電爐短流程企業。(市工信局牽頭)加強燃煤機組、自備電站、鍋爐、鋼鐵行業超低排放運行管控,開展焦化、水泥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玻璃、陶瓷、鑄造、有色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推動生產、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產品,從源頭減少VOCs排放。到2023年,完成部、省下達的高VOCs原輔材料替代示范項目任務,高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比例達到9%。(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提升園區集約發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業園區集聚水平,實施建材、化工、鑄造、紡織印染、造紙包裝等產業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約化、綠色化發展水平,到2023年,化工園區(含化工重點監控點)內化工生產企業營業收入占全行業比重達到75%。圍繞煉化一體化、新材料、海洋化工、煤化工、精細化工、輪胎制造等六大產業高質量發展,聚焦產業鏈重點產品和關鍵環節,強化產業鏈優勢,加快補齊補強短板,推動化工園區優化提升。(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配合)
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組織對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布局情況進行摸底,制定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工作計劃。已經明確退城的企業,按計劃退出城市建成區;未明確退城的企業,分批實施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實現“有組織排放穩定達標、無組織排放全流程收集處理、物料運輸清潔化”,到2023年,對主城區空氣質量影響明顯降低。(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堅決培育壯大新動能。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等優勢產業和未來產業,推動新興產業壯大規模、增量崛起,構建高質量發展新引擎。大力推動以歌爾股份、共達電聲為龍頭的消費電子產業鏈和以華光光電、先進光電芯片研究院為龍頭的光電產品產業鏈發展。加快構建智能制造發展生態,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先進制造技術的深度融合,全面推動我市裝備工業高質量發展。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工程,到2023年,新培育2個以上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推進“現代優勢產業集群+人工智能”,在新一代信息技術、醫療等重點行業培育一批重點項目,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推行“鏈長制”,全面梳理制造業產業鏈,以高端裝備、高端化工、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重點產業為主攻方向,建立“鏈長制”。開展強鏈建鏈補鏈保鏈專項行動,圍繞重點產業領域,開展產業鏈供應鏈分析,繪制產業鏈圖譜;聚焦關鍵核心技術,梳理短板弱項,實施一批穩鏈補鏈強鏈項目,提高產業鏈穩定性和競爭力,完善產業鏈協作配套機制,強化產業鏈協同創新,提升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實施“雁陣形”集群提升行動,加大對十強產業領域11個“雁陣形”集群和15家領軍企業的支持力度。(市工信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培育壯大新能源汽車及零部件產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建設國家燃料電池汽車技術創新中心,開發電池、電控、電機、電堆、雙極板、膜電極等關鍵零部件,實現技術自主可控,建設燃料電池動力系統集成基地,積極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大力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以風電、光伏、儲能等裝備為重點,布局建設一批重點產業園區。培育壯大“魯氫經濟帶”,加快推進氫能產業發展,積極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氫,推動燃料電池分布式電源和熱電聯供系統示范應用,培育“光伏+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新模式。制氫、加氫站建設、氫能裝備制造、燃料電池核心技術研發等方面取得突破,著力打造國內領先、國際一流的氫燃料電池生產基地和氫能示范城市。到2023年,力爭我市氫能產業總產值突破10億元。(市發改委牽頭,市工信局、市科技局配合)
發展壯大環保產業。做大做強環保裝備制造業,積極培育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環保裝備制造龍頭企業,實現特色優勢環保裝備制造領域高端化發展。做新做優環境服務業,積極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保管家、環境醫院、環境治理綜合托管服務等模式,提升環境治理市場化、專業化水平。做精做專資源綜合利用業,加強秸稈等綜合利用,規范廢舊物資回收利用,構建協同高效的資源綜合利用產業發展新格局。依法實施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報表制度,編制環保產業發展規劃,提升環境治理市場化、專業化水平。組織申報山東省生態環保產業百強企業,打造濰城區、高密市、青州開發區等環保產業園。(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入調整能源結構
(七)嚴控化石能源消費。嚴控能源消費總量,在滿足全社會民生、重大項目能源需求前提下,持續推進煤炭消費壓減,增加清潔能源供給,加大清潔能源替代力度,進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實現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潔能源供給。到2023年,全市化石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4713萬噸標準煤以內,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力爭達到275萬噸標準煤以上;完成省下達的煤炭消費總量壓減任務,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比重下降2個百分點。(市發改委牽頭)
(八)持續壓減煤炭使用。持續淘汰落后燃煤機組,按照省統一安排部署,在確保電力、熱力接續穩定供應的前提下,大力推進單機容量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關停整合,嚴格按照減容量“上大壓小”政策規劃建設清潔高效煤電機組。到2023年,關停退出燃煤機組24萬千瓦以上,其中,2021年關停退出19萬千瓦以上。到2023年,現役煤電機組改造后平均供電煤耗力爭降至302克標準煤/千瓦時。(市發改委牽頭)2021年10月底前完成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由于客觀原因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最晚延期至2022年采暖季之前完成淘汰。(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加快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對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使用清潔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廠余熱、電廠熱力等進行替代。(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擴大城市集中供熱范圍。圍繞實現城市清潔取暖基本全覆蓋的發展目標,制定城市清潔取暖年度計劃,建立城市清潔取暖建設進展情況調度通報制度,加強調度,有序推進,確保完成全市年度城市(縣城)新增清潔取暖任務目標。在積極發展集中供熱為主的基礎上,在城市規劃新區和熱力管網難以覆蓋的片區大力發展區域性清潔供暖,在集中供暖難以覆蓋的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因地制宜推進煤改氣、煤改電等分散清潔取暖。(市城管局牽頭)加強集中供熱熱源和配套管網建設,支持跨區聯片熱電聯產項目建設,開發30萬千瓦以上大容量熱電聯產機組供熱能力,加快華電濰坊發電廠機組熱電聯產改造。以熱水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20公里供熱半徑內原則上不再另行規劃建設抽凝熱電聯產機組;以蒸汽為供熱介質的熱電聯產項目,10公里供熱半徑內原則上不再另行規劃建設其他熱源點。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的技術改造,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燃煤小熱電。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方,可建設高效大容量燃煤鍋爐等容量替代現有多臺燃煤鍋爐。鼓勵余熱資源較為豐富的企業利用余熱余壓等技術進行對外供暖。到2023年,城市(縣城)集中供暖面積達到2.08億平方米。(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推進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按照“因地制宜、多元發展、穩步推進”的原則,依據當地資源稟賦、服務設施布局、經濟可承受能力、環境承載能力等因素,科學確定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技術路線、取暖方式和推進次序。加大清潔取暖建設力度,到2023年,全市農村地區新增完成清潔取暖改造不低于40萬戶,清潔取暖率提高30個百分點以上,供熱平均能耗下降到15千克標煤/平方米左右。(市住建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減少劣質煤使用。對暫不具備清潔采暖條件的山區、偏遠農村區域,可使用清潔型煤、優質無煙塊煤、蘭炭等清潔煤炭進行替代,采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模式。鼓勵火電行業采用高熱值煤炭,減少低熱值煤炭使用量。各縣市區要開展專項行動,依法查處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無照經營煤炭、禁燃區內銷售高污染煤等行為。(市發改委牽頭,各縣市區負責落實)
(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面提高工業、公共機構、商貿流通、農業農村、重點用能單位等領域能源利用效率,到2023年,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0%。提高重點工業行業能源使用效率,到2023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0%以上。(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公共機構節能,到2023年,實現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別比2020年下降3.1%、3.7%、3.7%以上。(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牽頭)推進農業農村節能,加快淘汰老舊農業機械,推廣農用節能機械、設備和漁船,發展節能型設施農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根據省統一部署,重點用能單位要圍繞能耗總量控制和能效目標,試行用能年度預算管理。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市發改委牽頭)
(十)壯大清潔能源規模。圍繞省委、省政府“三個1/3”能源結構調整目標,聚焦可再生能源、省外來電、天然氣板塊,加快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海陸統籌、集散并舉”,按照省部署,推進風電規模化協調發展,重點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大力增加清潔能源生產供給能力,有序推進風電開發,加快昌邑三峽300MW海上風電融合試驗示范項目建設,率先在北部鹽堿灘涂地區規劃建設千萬千瓦級風光儲一體化基地,規劃布局新能源裝備產業。堅持太陽能發電與熱利用并重,不斷擴大太陽能利用規模。推動生物質能資源規?;褪袌龌_發,力爭到2023年,生物質能年利用量相當于替代31.25萬噸標準煤。到2023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提高到700萬千瓦。加快魯固直流等既有通道配套電源建設,提高通道利用率和清潔電量比例。加大“外電入濰”力度,強化特高壓骨干網絡,加強智能電網建設,提高“外電入濰”中可再生能源電量比重,形成“以特高壓電網為中樞、500千伏電網為電源支撐、220千伏電網為骨干網架、110(35)千伏電網深入負荷中心”的堅強智能電網。到2023年,接納市外電量從2020年的250億千瓦時增加到280億千瓦時以上。積極對接并全力配合推進山東天然氣環網東干線(高密段、諸城段)、北干線(昌邑段、寒亭段、濱海段、壽光段)工程建設,補齊基礎設施短板,增強天然氣供應能力。到2023年,天然氣供氣量從2020年的16.4億立方米增加到23億立方米。(市發改委、市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部門配合)
四、深入調整運輸結構
(十一)提升綜合運輸效能。積極推進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水路為主的格局。到2023年,鐵路水路貨物周轉量增長10%以上,繼續推動保持公路運輸比例由增轉降趨勢。大力推進鐵路專用線建設,深入推進產業集聚區、物流基地配套鐵路專用線建設,實施濰坊申易物流專用線、大萊龍鐵路昌邑物流園專用線、朐沂鐵路臥龍物流園專用線、勝星鐵路物流園專用線等項目規劃建設,擴大專用線覆蓋范圍。支持煤炭、鋼鐵、電力、焦化、水泥、砂石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新建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項目要配套建設鐵路專用線,確保鐵路專用線與主體工程同步投運。2021年年底前,現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達到150萬噸以上的企業要制定鐵路專用線建設計劃。到2023年,已建成鐵路專用線的,大宗貨物綠色運輸方式比例達到省定要求;未建成鐵路專用線的,鼓勵優先采用公鐵聯運、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以及封閉式皮帶廊道等綠色方式運輸。鼓勵鐵路運營企業積極參與鐵路專用線建設,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市場份額。鼓勵推動鐵路運輸企業與港口、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物流企業等開展合作,構建門到門接取送達網絡,提供全程物流服務。(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推進鐵路、水路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市域內“三縱三橫”貨運鐵路網骨架建設。積極推進濰坊至董家口鐵路、臨朐至沂水鐵路列入上級中長期鐵路網規劃,新增南向鐵路貨運通道。規劃研究大萊龍鐵路大家洼站至膠濟鐵路濰坊西站貨運鐵路通道。加快濰坊港疏港鐵路建設,2023年建成通車。開展西港區疏港鐵路的規劃研究,加快中港區鐵路專用線鐵路裝卸場站及配套設施規劃建設,打通鐵路進港最后一公里。(市交通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動內陸河流航運業發展,按照省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小清河復航工程,2023年實現全線復航。積極推動濰坊港海河聯運樞紐工程建設,積極推進干散貨、集裝箱海河運輸。著力提升公路運輸效率,降低貨車空駛率,利用“互聯網+”高效貨運等業態創新方式,促進供需匹配,逐步降低空駛率。(市交通局牽頭)
(十二)減少移動源污染排放。加大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力度,到2021年底前,全部淘汰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營運柴油貨車。積極有序推進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確保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及時回收拆解。加大檢查力度,嚴禁已淘汰車輛在城市周邊、農村等地區非法營運或進入工礦企業內部使用。根據國家、省部署,有序推進國四中重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21年年底前,將主城區劃定為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禁行區。與區域內公路貨物運輸大戶簽訂優先采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運輸目標責任書。(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落實)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柴油貨車監管,到2023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全社會采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或新能源車輛運輸。健全完善柴油貨車運行監管平臺,實時監控車輛位置、運行軌跡、排放水平等。(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按照工作部署,落實高污染高排放車輛限遷工作,積極引導二手車交易市場,按照機動車排放的標準和要求,開展相關車輛交易。對已列入我省淘汰范圍的高污染、高排放車輛,嚴禁轉入我市。(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到2023年,淘汰老舊農業機械800臺。(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鼓勵港口、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使用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開展港口、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重點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零排放或者近零排放示范應用,2021年年底前,摸清全市重點港口、鐵路貨場、物流園區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或新能源非道路移動機械底數,制定三年提升行動計劃。(市交通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采用政策引導、區域禁用等方式,疏堵結合推動高排放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報廢更新,根據全市劃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加強對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編碼登記管理及監督檢查,進一步壓縮違法機械的活動空間,積極引導重點工地、重點項目及房屋市政施工企業減少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到港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嚴格控制港口和船舶污染排放。(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濰坊海事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每年組織開展非標油專項聯合執法行動,以物流基地、貨運車輛停車場和休息區、施工工地、國省道等為重點,集中打擊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清理取締黑加油站、流動加油車,切實保障車用油品質量。
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車比例。加快推進交通用能清潔化,持續推廣新能源等節能環保車輛,積極倡導私家車等社會用車清潔化,到2023年,社會車輛用能清潔化完成省下達任務。(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確保財政資金購買的公交車、公務用車(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防汛搶險救災等特殊工作要求的車輛)及市政、環衛車輛,統一采購新能源車。到2023年,在用財政資金購買交通車輛用能清潔化比例達到100%。(市機關事物服務中心、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城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到2023年,公交(除保留必要交通戰備、抗險救災等應急車輛外)、環衛、郵政、市內貨運等行業新增車輛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在用車輛中新能源車輛占比達到30%。(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到2023年,重點區域巡游出租汽車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完成省下達任務。鼓勵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使用新能源汽車。(市交通局牽頭)加快新能源充電樁等汽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到2023年,中心城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服務半徑小于3公里。(市發改委牽頭)
(十三)增加綠色低碳運輸量。發展綠色交通,創建綠色鐵路站、綠色港口。改造更新高耗能設施設備,推廣施工材料、廢舊材料再生和綜合利用。加快港口和物流園區集疏運鐵路、主干油氣管道、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推進大宗貨物及中長距離貨物運輸向鐵路、水運和管道轉移。大力發展公鐵水空多式聯運,建立完善航空物流網絡,加快發展高鐵快運。(市交通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建設綠色低碳交通綜合體系。持續加強公交專用道路、步行、自行車等低碳綠色交通系統建設,進一步提升中心城區等重點區域公共交通出行比重。到2023年,力爭中心城區公共交通等綠色出行比重達到70%。(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構建智慧交通服務系統,推進交通運輸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廣泛應用交通基礎設施自感知等新技術,在交通擁堵節點建設智能交通信號燈管理系統及冒黑煙抓拍系統,推進濰坊市智慧交通工程建設,對中心城區重點路口信號系統聯網聯控,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入調整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
(十四)減少化肥使用量。深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在糧食主產區、果菜茶優勢產區等重點區域,大力普及測土配方施肥技術,加快推廣應用配方肥,到2023年,全市化肥使用量較2020年減少3%,配方肥應用面積從2020年的21.9萬公頃增加到39萬公頃。(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十五)強化農藥使用管理。加強農藥規范化生產與管理,健全農藥追溯系統,嚴禁生產甲胺磷等國家禁止生產農藥,嚴禁經營和使用禁用農藥,嚴格控制使用劇毒高毒高風險農藥,全面建立實施劇毒高毒農藥定點經營和實名購買制度,加大違法違規使用農藥執法力度。借助全國農作物重大病蟲害數字監測預警系統和山東省農作物有害生物監測、分析和預警系統,充分發揮物聯網監測點作用,準確發布預警預報,開展精準防治。加快提升科學用藥水平,深入推進綠色防控,著力推進統防統治升級。大力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運用理化誘控、生物防治、生態調控、科學用藥等防控措施,集成推廣全程綠色防控技術模式。到2023年,全市農藥使用量較2020年減少6%。(市農業農村局牽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相關企業開展高效低毒、生物農藥等新型農藥示范和推廣,引導農民選用高效低毒農藥和生物農藥,做好高毒農藥替代工作,減少高毒農藥使用。統籌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膜回收,健全廢舊農膜回收體系,督促農膜使用者落實回收責任,有效減少農膜殘留。大力推廣標準地膜應用,實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示范,開展地膜覆蓋技術適應性評價,引導農業生產者科學使用地膜。加快構建農藥化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推廣“環衛+”回收處置模式,探索建立政府補貼、農藥化肥生產經營使用者積極參與、專業機構主動配合的農藥化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到2023年,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膜得到有效回收或無害化處理。(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提高綠色生態用地質量。積極爭取省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促進糞肥就地消納、就近還田利用;積極推廣秸稈粉碎還田、快速腐熟還田等技術。到2023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有機肥使用量從2020年的51.06萬噸增加到51.50萬噸。(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加快荒山荒灘荒地、未利用土地、沙化地、道路兩側造林綠化。到2023年,2017年年底前歷史遺留的“三區兩線”可視范圍內廢棄礦山基本治理完畢,綠色礦山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
(十七)加強施工工地生態管控。做好城市建筑、市政、公路、水利等施工場地揚塵精細化管控。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制定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綠色施工納入企業資質評價、信用評價。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實工地周邊100%圍擋、易揚塵物料及裸露土地100%覆蓋、出入車輛100%沖洗、現場道路100%硬化、土方開挖及保潔100%濕法作業、渣土車輛100%密閉運輸的“六個百分百”制度,全面落實規模以上建筑工地主要揚塵產生點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遠程視頻監控的“兩個監控頭”制度,同時,據實登記填報“兩個清單”,將工地揚塵污染和施工機械管控措施納入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在市生態環境委員會框架下,成立“四減四增”工作專班,負責統籌推進新一輪“四減四增”工作;工作專班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各級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把推進“四減四增”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靠上抓,層層抓落實。各縣市區要制定落實方案,列出項目清單,按年度細化各項任務到鎮(街)、到企業。市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協作,牽頭部門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做好工作指導、調度和協調;配合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落實。
(十九)加強政策保障。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力度,引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在業務范圍內,對傳統產業升級、工業污染治理、清潔能源替代、柴油貨車和工程機械淘汰更新、鐵路專用線建設等領域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項目建設。(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濰坊銀保監分局、人民銀行濰坊市中心支行牽頭)加大資金統籌力度,積極支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提升有機肥使用、減少移動源污染排放、淘汰落后產能等重點工作,大力助推“四減四增”行動深入開展。落實綠色種養循環農業和秸稈綜合利用財政支持政策,推進農業投入品減量化、廢棄物資源化,促進農業綠色發展。落實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等財政補貼政策。(市財政局牽頭)落實助力綠色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嚴格落實國家風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等領域的稅費政策。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節能、新能源汽車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第三方治理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污泥處理、垃圾處置勞務增值稅及再生水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市稅務局牽頭)嚴格落實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階梯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市發改委牽頭)通過報刊、廣播、電視、新媒體等載體,深入宣傳“四減四增”相關政策,及時報道新進展、新成效、新經驗,調動全社會參與支持“四減四增”的積極性。(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牽頭)開展科學施用化肥農藥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科學施肥知識、綠色防控技術和科學用藥知識,增強農民科學用肥意識和安全用藥意識。(市農業農村局牽頭)開展節能低碳環??破罩R宣傳,推廣節能低碳環保產品。(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十)加強技術支撐。加強規劃引導和行業準入(規范)管理,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引導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升級,降低產能改造成本,提高運營效率。在統一的省、市科技創新發展資金框架下,圍繞集成電路、高端裝備、新材料、氫能源、空天海洋等重點領域,聚焦“卡脖子”產品和技術,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鼓勵充電設施關鍵技術研發,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加強對新型充電設施及裝備技術、前瞻性技術的研發,加快突破重大關鍵技術。積極爭取國家、省科技計劃相關專項支持。加強貨物運輸多式聯運技術研究。(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一)加強實施評估。建立新一輪“四減四增”評估體系,加強對本方案實施的動態監測。市“四減四增”工作專班,對重點任務實施月調度,每年組織開展一次評估。2024年,市委、市政府組織對方案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參考,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對評估考核實績突出的,予以表揚;對工作拖沓、履職不力、逾期未完成規定任務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媒體曝光等措施,督促問題整改,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啟動問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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