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青州市2020年農村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辦發〔2020〕39號
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單位:
《青州市2020年農村清潔取暖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予印發,望認真貫徹實施。
青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31日
推進農村清潔取暖,是打贏藍天保衛戰、改善群眾生活質量、推進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國務院對農村清潔取暖工作進行專題部署,并列入環保督查內容。根據《關于印發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2100號)和《山東省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8-2022年)》(魯政字〔2018〕178號)要求,為扎實推進我市農村清潔取暖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濰坊市關于加快推進清潔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確保群眾安全取暖過冬為底線,以取暖清潔化為目標,科學選擇適宜的清潔取暖方式,堅持以氣定改、以電定改,先規劃、先合同、后改造,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確保按時完成2020年我市的清潔取暖建設任務。
二、任務目標
農村清潔取暖是指利用清潔化燃煤(超低排放)、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太陽能、工業余熱等清潔化能源,通過高效用能實現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替代農村地區(不含城中村)原有燃煤取暖方式。根據省、濰坊市要求,2020年我市須完成清潔取暖任務8900戶。現根據各鎮街、開發區清潔取暖工作實際情況和農村人口規模分配落實(具體任務分配情況見附件),分配任務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清潔取暖工程建設、工程驗收和臺賬建立,并確保按期供暖,隨時接受上級檢查驗收。
三、實施步驟
(一)科學確定農村清潔取暖方式。各鎮、街道、開發區結合轄區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實際及各類能源供應情況,本著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農村清潔取暖方式。農村清潔取暖方式主要采用清潔燃煤鍋爐、地源熱泵、工業余熱等集中供暖方式和天然氣壁掛爐、碳晶板、對流式電暖器、壁掛電暖爐等分散取暖方式,王府、云門山、彌河、王墳、廟子、邵莊、譚坊等鎮街的山區村莊也可采用“清潔爐具+清潔煤”的分散取暖方式。
(二)合理分解任務指標。各鎮、街道、開發區是農村清潔取暖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農村清潔取暖工作開展,要按照分配的任務指標,結合鎮區駐地、美麗村居建設、農村新型社區、棚戶區改造等項目建設,整村推進;其他村莊結合實際,科學選擇分散取暖方式,迅速展開。對電代煤項目,各鎮街、開發區要按照“以電定改”的要求,會同供電部門在調研確戶的基礎上,確定好電代煤任務清單,加快電力配套設施建設,確保按期完成清潔取暖任務。
(三)確保建設質量。市住建部門要組織專業力量指導項目建設;各鎮街、開發區要按照規范標準,組織施工和竣工驗收,統籌做好項目招標、設備采購、工程設計、建設施工、竣工驗收、檔案建立等工作,并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長效管護機制,抓好后續運營服務,嚴防停氣、停電、設施損壞、廢棄閑置以及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健全臺賬檔案。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對實施清潔取暖的住戶,核實到村到戶,對清潔取暖名單、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具體取暖方式、建設合同、驗收證明等,建立清潔取暖臺賬。對于建設過程中形成的檔案資料要以戶為單位,留存影像資料,分別建立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做到每戶一檔、每村一冊、鎮級建檔、市級歸檔,確保檔案材料完整齊全。
(五)確保安全運行。各鎮、街道、開發區要組織參與清潔取暖建設的居民簽訂統一的承諾書,承諾不再使用非環保煤炭及設施,不簽訂承諾書的不享受補貼。凡是享受補貼的居民,由所在鎮、街道、開發區負責原有爐具的拆除,一經發現使用非環保煤炭及設施,取消并追繳已享受的補助資金。
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在每村配備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所在村莊的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質量管理、民事協調等,以及竣工驗收后的運營管理和原有爐具的拆除。各鎮、街道、開發區要對安全員進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安全管理培訓,提升安全員的業務管理能力,確保清潔取暖的順利實施。
四、補助政策
(一)補助范圍。列入我市2020年農村清潔取暖改造計劃的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建設的農村地區清潔取暖項目,按照有關規定已計入房屋開發成本的,計入年度改造任務但不享受清潔取暖補助;涉及農村“一戶多宅”的,原則上按照“一戶一宅”補助;一戶中存在多種供暖方式的,按補助標準最高的供暖方式予以補助。
(二)補助標準。補助標準分為四類:
一類:采用天然氣壁掛爐分散供暖戶,每戶最高補助3000元。建設內容包括燃氣配套管網、燃氣壁掛爐購置及施工。清潔取暖建設補助資金由燃氣企業先行墊付,補助資金到位后,由各鎮、街道、開發區按照燃氣特許經營協議經補助資金撥付至各燃氣企業。
二類:采用電取暖分散取暖戶,每戶最高補助1500元。建設內容包括:電取暖設施、漏電保護器及戶表至戶內供電線路的購置和施工。清潔取暖建設補助資金由各鎮、街道、開發區確定的實施企業先行墊付,補助資金到位后,由各鎮、街道、開發區根據合同約定撥付至各實施企業。
三類:采用“潔凈煤+節能環保爐具”分散取暖戶,每戶最高補助1000元。建設內容包括:清潔爐具的購置和安裝。清潔取暖建設補助資金由各鎮、街道、開發區確定的實施企業先行墊付,補助資金到位后,由各鎮、街道、開發區根據合同約定撥付至各實施企業。
四類:各鎮、街道、開發區投資建設的安置樓房清潔取暖配套項目給予一定補貼。
(三)撥付程序。工程竣工驗收后,根據各鎮、街道、開發區竣工驗收報告、取暖臺賬、建設合同、影像資料,向市住建部門提出申請,市住建部門組織審核,經審查合格后,市住建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補助資金撥付至各鎮、街道、開發區。
各鎮、街道、開發區統一組織實施采購建設的清潔取暖項目,由鎮、街道、開發區撥付實施企業;各鎮、街道、開發區投資建設的安置樓房清潔取暖配套項目,由鎮、街道、開發區確定補貼對象。
(四)運行政策。農村清潔取暖運行費用相關政策,按照省發改委、省住建廳《關于完善清潔取暖價格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18〕1269號)執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快組織實施。清潔取暖是改善農村人居環境、防治大氣污染的重要舉措,是環保督查的重要內容,市政府安排進行重點督查。各鎮、街道、開發區要高度重視、落實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快工程建設進度,務必于9月30日前完成年度農村清潔取暖任務,確保采暖季正常使用。
(二)成立工作專班。市里成立工作推進工作專班,由住建、財政、供電公司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各鎮、街道、開發區作為實施主體,要抽調專人組成清潔取暖工作專班,深入各村各戶,全力推進農村清潔取暖工作。
(三)嚴格督導考核。工作專班辦公室對各鎮、街道、開發區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一周一統計、一月一調度、一周一通報,由領導小組組織不定期進行現場督導、暗訪抽查,對進度滯后、工作不力的進行約談、通報。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清潔取暖有關政策,廣泛宣傳推進清潔取暖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提高農村群眾對清潔取暖工作的認可度、滿意度,加大安全用電、用氣常識普及力度,確保安全和我市2020年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工作順利完成。
聯系電話:3286663。
附件:1.青州市2020年農村清潔取暖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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