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青海省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政辦函〔2020〕14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7日
(發至縣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61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海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2017〕20號)精神,確保完成“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任務,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2020年全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續下降,完成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較2015年下降12%的目標,各領域碳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重點地區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持續下降,確保全面完成“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任務。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1.加大產業結構調整。積極引導傳統產業轉型升級,著力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加快推進鹽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特色輕工、建材5個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全面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裝備、能效環保水平。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關閉退出12500KVA(含12500KVA)以下碳化硅生產線9條和12500KVA工業硅生產線1條。高起點謀劃現代服務業布局,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45%以上。
2.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壯大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術、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新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蓬勃發展,使新興產業成為帶動全省工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的重要支撐。著力發展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增強服務功能,擴大服務供給,推動高原旅游、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促進節能減排和降碳,開發低碳項目新產品,培育新興產業發展。
(二)加大能源結構調整力度。
1.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持續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建設全省重點能耗在線監測系統,依法開展節能監察。落實能效“領跑者”制度,扎實推進對標達標活動。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著力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加快創建具備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點的綠色工廠,創建具備布局集約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等特點的綠色園區。積極培育一批省級以上綠色園區、綠色工廠。2020年全省單位GDP能耗同比下降0.1%,能源消耗增量控制在480萬噸標煤以內。
2.強化清潔能源發展。緊緊圍繞建成兩個“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加快海南特高壓基地建設,力爭海南特高壓300萬千瓦光伏、200萬千瓦風電項目年底全部并網。按照《青海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擴大清潔取暖覆蓋范圍,啟動瑪多、曲麻萊清潔供暖示范縣建設。立足國家清潔能源示范省建設,落實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制度,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比重,確保年底清潔能源裝機占全省總裝機90%以上。
3.優化利用化石能源。貫徹落實《青海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實施意見》,大力實施現役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技術改造,努力打造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高原型高效清潔發電企業。堅持發展非化石能源與化石能源高效清潔利用并舉,加強煤炭安全綠色開發和清潔高效利用,推廣使用優質煤、潔凈型煤,推進煤改氣、煤改電,鼓勵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燃煤,實現煤炭消費占能源消費比重持續降低。
(三)促進重點領域低碳發展。
1.工業領域。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節能低碳技術改造的投入力度,激發市場主體節能的主動性,促進先進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的推廣應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完善新增能耗準入制度,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要求,提高重點行業能效準入門檻。以企業為主體,加強示范引導,開發綠色產品,制定綠色標準,總結典型經驗,形成推廣案例,全面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現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5%的目標。
2.建筑領域。嚴格落實綠色建筑發展政策和標準規定,全面推行新建建筑能效測評,大力推進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提高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數量。加大建筑節能技術應用力度,因地制宜持續推進城鎮和農村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改造工作。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圍繞創建“高原美麗城鎮示范省”建設要求,優化地方標準結構體系,提高標準服務能力,全面執行城鎮新建居住建75%、農村新建居住建筑50%的節能標準,確保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達到30%以上。
3.交通領域。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發揮不同運輸方式的比較優勢和組合效率。持續推進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推廣甩掛運輸、多式聯運等先進運輸組織方式。加快推廣新技術、新材料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應用。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年西寧、海東兩市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中新能源公交車占比不低于45%。城市公共汽車、出租車中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比例分別達90%和75%。
4.林業領域。不斷促進生態價值轉化,優化國家公園管理體制,完善生態保護管理新機制,加大生態治理修復力度,開展碳匯項目開發,通過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固碳釋氧功能進一步緩解溫室氣體在大氣中的積累,2020年完成造林項目71.6萬畝,封山(沙)育林54.4萬畝,森林質量精準提升74萬畝。繼續推進退耕還林、天保、三北等林業重點工程和三江源、祁連山、青海湖流域及周邊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等一批重大生態修復工程。202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達7.5%。
5.農業領域。積極開展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加大測土配方肥推廣力度,繼續開展畜禽養殖標準化示范創建活動,發展清潔、生態養殖,加強禁養區外養殖場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設施設備技術改造提升,實現種養結合農牧循環發展。通過實施生態保護工程、保護性耕作等土壤改良方式,重度退化草地治理率達35%以上,規模畜禽養殖區建設廢棄物存儲處理利用設施比例達75%以上,秸稈綜合利用率達85%以上,農膜回收率達90%以上。
(四)著力推進循環經濟發展。深入實施《青海省建設國家循環經濟發展先行區行動方案》,加快編制實施《青海省循環經濟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圍繞鹽湖化工、有色等重點領域,實施一批循環經濟項目建設。推進甘河工業園區、東川工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最大限度降低園區物耗、水耗和能耗,改變粗放的能源資源利用方式,提高園區物質集中率、資源產出率,增強園區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快構建綠色、低碳、高效、集約的工業循環經濟體系。加快再生資源回收行業轉型升級,繼續推動“互聯網+回收”模式的推廣應用,完善“青海省再生資源公共信息服務管理平臺”功能,推進線上服務平臺和線下回收服務體系建設。2020年基本構建起集回收、拆解、分揀、加工、交易于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
(五)強化基礎能力建設。積極融入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開展2019年度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報告核查工作,確定首批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重點排放單位名單,以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為契入點,開展發電行業配額分配。加強碳交易能力建設,完善工作體系,做好各市州碳排放數據核查試點工作,為積極融入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夯實基礎。推進企業溫室氣體排放信息披露制度實施,鼓勵企業主動公開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國有企業、上市公司、納入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企業率先公布溫室氣體排放信息和控排行動措施。加大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力度,為金融機構差別化金融服務提供參考。
(六)加強科技創新和基礎研究。圍繞行業需求,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開展產學研科技攻關。重點開展高寒草地土壤微生物群落演替對草地恢復及氣候變化響應、高寒牧草中礦物元素蓄積對土壤氮素吸收的抑制及發生機理、柴達木盆地土壤含水量與陸面蒸散發耦合優化模擬等基礎研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研究,加快低碳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促進溫室氣體排放科技成果推廣和轉化,增強科技對溫室氣體排放的支撐作用。
(七)發揮示范試點引領作用。繼續推進甘河工業園區、格爾木昆侖技術開發區國家低碳工業園區試點建設,以西寧低碳城市試點為我省低碳創新的核心平臺,建立市、縣(區)、園區聯動的低碳城市創建機制,推進西寧市統籌推動低碳工業園區、適應型城市等試點建設。引導銀行業機構不斷擴充綠色信貸企業項目庫,將“增量擴容”與“提質升級”有機統一。不斷總結經驗和創新做法,為全省各區域、各領域、各行業的綠色低碳發展起到示范引領作用。
(八)加強低碳宣傳教育。以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節能宣傳周等活動為契機,廣泛應用新聞媒體、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組織開展特色鮮明的宣傳活動,加大綠色低碳宣傳力度,組織開展低碳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商城等宣傳活動,鼓勵企業積極行動,呼吁公眾踐行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導全社會樹立低碳綠色生活意識,倡導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綠色低碳發展格局。
(九)提前謀劃“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認真總結評估“十三五”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結合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總體要求,組織開展“十四五”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研究,科學謀劃“十四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路徑和舉措,為全省低碳發展轉型提供支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職責,發揮統籌作用,進一步理順管理機制,強化部門間、地區間協調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多方發力、多措并舉,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與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工作的統籌融合、協同增效,統籌做好全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二)強化目標考核。按照《青海省“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納入省委省政府對各市州年度績效考核和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之中,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十三五”碳強度考核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三)狠抓督促落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各項工作任務的監督檢查,加強工作調度,狠抓措施落實,及時掌握工作進展,確保各項工作任務取得實效。
(四)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持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培訓,提高干部隊伍業務水平。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加強科技支撐能力,引導企業節能低碳轉型,為我省綠色低碳發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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