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北京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推動轄區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按照《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京政發〔2018〕22 號)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北京市有關生態環境保護要求,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細顆粒物(PM2.5)治理為重點,聚焦柴油貨車、揚塵、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重點領域,持續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結構和用地結構,進一步倡導綠色低碳、社會監督和全民共治,充分發揮“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的監管機制和科學手段的技術防控作用,全面提升大氣環境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為“一區一城”新房山建設奠定堅實的生態環境基礎。
(二)目標
總體目標:大力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到2019年,全區PM2.5年均濃度降至55微克/立方米,力爭達到54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全區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52微克/立方米左右。各鄉鎮(街道)目標: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本屬地空氣質量負總責,多措并舉實現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到2020年,各鄉鎮(街道)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
二、強化聯動監管,著力減少移動源污染排放
加快推動交通運輸及機動車用能結構優化升級,進一步加強對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管控力度,有效降低交通領域大氣污染物排放。
(三)優化調整交通運輸及機動車用能結構
嚴格落實市有關部門關于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的相關決策部署,加快推動我區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區科委牽頭,會同交通、經信、城市管理、商務、郵政等部門,加快推動新能源車的推廣使用,到2020年,力爭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等車輛基本采用電動車;郵政、城市快遞、輕型環衛車輛(4.5噸以下)等基本為新能源車,辦理貨車通行證的輕型物流配送車輛(4.5噸以下)基本為電動車,加快推動新城建成區內行駛的公交車輛電動化。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區城市管理委牽頭落實北京市關于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政策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加快推進公交、環衛、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充電設施建設和城市公用充電設施建設,并在具備條件的物流園區、產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旅游景點、貨運樞紐、郵政快遞分撥處理中心和規模較大的郵政快遞營業投遞網點等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新能源車輛城市通行提供便利。到2020年,形成平原地區平均服務半徑小于5公里的充電網絡。
(四)高壓監管促進高排放車加速淘汰
房山交通支隊牽頭,按照市交通委發布的低排放區由六環路內擴展到全市域的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劃定及發布低排放區,并加大對車輛違反禁限行規定的查處力度。加快推動老舊車輛淘汰更新;按照市級的統一安排部署,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公交、環衛車輛。2019年,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基本淘汰國III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開展在用車超標排放聯合執法。按照環保部門檢測、公安交管部門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機制,公安交管、環保部門做好路檢路查,加強主要進京路口和轄區主要道路重型柴油車執法檢查,每年完成21.2萬輛(次)以上。對超標排放的外埠車輛,不予辦理進京證;對超標排放的本市車輛上路行駛的,加大處罰力度。按照市級部署,對重型車氮氧化物排放進行檢測。強化車輛全流程監管及查處。針對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旅游景區、工業企業、施工工地等重型柴油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集中停放區域,開展入戶執法檢查,嚴查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出租車、租賃車、駕校車等車輛的抽查和定期檢測,除檢查車輛排放是否超標外,重點檢查凈化裝置是否拆除、車載診斷系統(OBD)是否正常工作。質監、環保、公安交管等部門對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嚴格實施“記分制”管理,加強遠程監控、現場巡查,嚴厲打擊尾氣檢測弄虛作假、修改車輛環保監控參數等違法行為。
(五)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
按照市級制訂實施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備案和環保標識管理政策,區環保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做好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備案、環保標識發放、執法檢測等工作。2020年,在轄區重點區域設置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區。強化行業管控。自2019年起,住建、公路、交通、城市管理、園林綠化、水務、農委、質監等部門嚴格落實本行業本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管理制度,牽頭推進本行業本領域老舊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工作,鼓勵使用電動或符合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自2020年起,禁止使用無環保標識、未通過備案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并組織本行業本領域非道路移動機械在環保部門備案并接受排放執法檢測。
(六)嚴格執行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
自2019年7月起,重型燃氣車以及公交、環衛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自2020年1月起,輕型汽油車和其余行業重型柴油車實施國六(B)排放標準。按照市級統一部署,區交通局、區城市管理委加快推進公交、出租、貨運、環衛、渣土運輸等行業領域排放在線監控實施工作。
(七)嚴格油品質量監管
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的質量監督管理,嚴格執行車用燃油地方標準,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車用尿素行為,禁止以化工原料名義出售調和油組分,禁止以化工原料勾兌調和油,嚴禁運輸企業儲存使用非標油,堅決取締黑加油站點。
三、強化聯合懲戒,著力減少揚塵源污染排放
健全統分結合、行業監管、屬地負責、分級管理的揚塵管控責任體系,進一步強化施工揚塵、道路揚塵、裸露地面揚塵等重點方面揚塵污染治理管控,不斷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打造清潔的城鄉環境。2020年與2017年相比,轄區降塵量下降30%。
(八)加強施工揚塵控制
住建、城市管理、公路、水務、園林綠化等部門組織本行業本領域施工工地開展綠色施工,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百分之百”和“門前三包”的揚塵防治要求。各鄉鎮(街道)組織專人巡查,監督工地出入口運輸車輛清洗和路面沖洗保潔情況并督促問題整改。鼓勵工地聘用第三方專業公司進行施工揚塵治理。推進揚塵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按照市有關部門安排部署,2019年底前,規模以上的水務、交通、園林綠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等各類施工工地以及混凝土攪拌站、砂石料廠、建筑垃圾渣土消納場等,安裝視頻監控設備、顆粒物在線監測系統,并實現與住建、城市管理、交通、水務、園林綠化等行業主管部門和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在線監測平臺聯網。加強揚塵違法行為閉環管理。區城管執法監察局會同各鄉鎮(街道)城管執法隊加強現場執法檢查,對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在24小時內現場核驗、依法處罰。住建等行業主管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在線監測等發現的揚塵污染行為線索及時移送至城管執法部門和屬地政府;城管執法部門要在接收后24小時內現場核驗,確保違法查處率與實際違法情況相匹配,并于一周內將查處結果反饋至行業管理部門和屬地政府。在同一施工周期內,對因施工揚塵違法行為被處罰2次、仍有揚塵行為的施工單位,城管執法部門、相關行業管理部門依法對其采取責令停工整改7天等措施;對被處罰3次仍有揚塵行為的,住建等行業主管部門向市級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暫停其在京投標資格半年;對被處罰4次及以上、惡意制造揚塵污染、拒不整改的,納入企業信用“黑名單”。
(九)提高道路保潔水平
城市管理、公路等部門會同各鄉鎮(街道)建立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道路清掃保潔體系,明確道路清掃責任主體;嚴格執行本市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標準,針對實施精細化管控的重點區域,制訂實施符合實際且嚴于市級標準的道路清掃保潔質量與作業標準。自2019年1月起,實現各級各類道路的主路、輔路和人行步道清掃保潔“全覆蓋”。到2020年,城市道路“沖、掃、洗、收”新工藝作業率達到92%。
(十)整治面源揚塵
按照“標本兼治、動態治理”的原則,各鄉鎮(街道)組織對本屬地內裸地全面排查,動態更新完善裸地整治臺賬;按照宜林則林、宜綠則綠、宜覆則覆的原則,采取綠化、生物覆蓋、硬化等措施,分類施策、動態整治。2019年底前,規劃國土部門牽頭,會同綜治、水務等相關部門及各鄉鎮(街道),完成全區現有砂石料場、砂石坑的整治,嚴防新增。區農委牽頭,推廣保護性耕作,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規劃國土部門牽頭,嚴厲打擊非法盜采礦產資源行為,加快廢棄礦山等裸露山體生態修復,恢復生態植被和景觀。
(十一)聯合整治渣土車運輸違法違規行為
區城市管理委牽頭,會同住建、城管執法、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端嚴懲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對渣土運輸車輛的規范化管理。區城市管理委加強對渣土運輸企業車輛辦理渣土運輸準運證的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對不具備經營許可的運輸企業、不符合本市標準的運輸車輛,不予核發運輸車輛準運證。區住建委在辦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監督手續時,要核查建設單位提供的運輸企業經營許可、運輸車輛準運證、工程項目消納證等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發放《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督促施工單位“進門查證、出門查車”,確保渣土運輸車輛“三不進兩不出”(不達標禁止進入、無準運證禁止進入、密閉裝置損壞禁止進入;車廂未密閉禁止駛出、車身不潔禁止駛出)。區交通局、房山交通支隊依據部門職責,采取約談、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銷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等措施,嚴肅查處營運性渣土車違法違規行為。區城市管理委牽頭,定期組織多部門聯合執法,完善多部門溯源聯懲機制;對不符合要求、出現遺撒的車輛,移送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區交通局牽頭,會同區有關部門,以長溝、琉璃河、大石窩等進出京通道為重點,加大對渣土車等大貨車超載超限、違規闖卡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
四、強化治污減排,著力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立足房山發展定位,以疏解整治促提升為抓手,以京津冀協同發展為契機,加快推進減量發展、綠色發展,協同推進經濟質量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雙提升。
(十二)深入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推進產業綠色發展。嚴格執行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強化資源、環境、技術條件等約束,嚴格控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大的行業項目準入。新建項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實行減量替代。加快節能環保升級改造,開展綠色工業園區、綠色工廠建設。調整退出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按照《北京市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2017年版)》,持續推進污染物排放較大、能耗較高、工藝落后、不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退出。到2020年,再退出90家一般制造業和污染企業。健全“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機制。以“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為抓手,環保、經信等部門牽頭開展新一輪“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各鄉鎮(街道)以村(社區)為單位,完成新一輪拉網式排查,并實施動態更新的臺賬管理。2018年底前,依法采取關停取締、升級入駐工業園區等措施,完成對在冊“散亂污”企業的分類整治。各鄉鎮(街道)、村(社區)要建立盯防機制,加強日常巡查檢查。城市管理、水務、環保等部門要加強用電用水量監控和大氣污染熱點網格技術應用,嚴防“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進一步清理整治鎮村產業集聚區。2018年底前,區經信委牽頭,會同城市管理、水務、環保等部門,對鎮村產業集聚區強化日常監管,鞏固清理整治成效。自2019年起,對在市級年度考評中位于全市倒數后15%的鎮村產業集聚區,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級改造等措施,實現“騰籠換鳥”、提質增效。2020年與2017年相比,工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下降20%左右。
(十三)分行業推進工業污染深度治理
區環保局牽頭,對石化、汽車制造、印刷、家具、機械、電子等重點行業,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物專項執法檢查,督促企業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實施生產過程密閉化改造,配備高效溶劑回收和廢氣深度治理系統,強化處理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監管,從嚴查處超標排污行為,促進企業達標排放。有條件的工業聚集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理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促進石化行業治理提升。2018年底前,石化行業重點企業制訂 2018-2020年環境治理提升方案,完成物料儲運環節的污染治理,動態實施泄漏檢測修復工程(LDAR),及時更換閥門、泵、壓縮機等易泄漏污染物的設備,減少無組織排放。2020年底前,實現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逐年遞減10%,力爭達到石化企業世界一流環保水平,揮發性有機物等特征污染物環境濃度比 2018年下降10%左右。加強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區住建委牽頭,加大對混凝土攪拌站的監管力度,嚴格執行本市預拌混凝土綠色生產管理規程,2020年底前,完成綠色生產和密閉化升級改造。對使用水泥、砂石等粉狀物料的重點行業企業,實施物料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嚴格實施排污許可和清潔生產審核機制。區環保局牽頭,2018年,完成陶瓷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2020年,實現國家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全覆蓋”。開展清潔生產審核,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超過25噸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
五、強化面源治理,著力減少生活及農業污染排放
以建筑裝飾、餐飲、汽修等行業為重點,加強生活領域污染治理。加快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完善與環境承載力相匹配的農業生產結構,逐步推進農業生產生態化。
(十四)開展建筑類涂料、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
質監、工商等部門進一步加強對生產、銷售領域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產品的監督檢查;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在房屋建設和維修、市政道路橋梁建設和維護、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各類工程中,將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建筑類涂料和膠粘劑的有關要求作為招標文件內容及相應評標因素。按照“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區交通局牽頭強化對汽修行業的分類管理,區環保局牽頭加強對汽修行業的執法檢查。到2020年,完成一、二、三類汽修噴漆污染標準化治理改造。
(十五)大力整治餐飲油煙
工商、城管執法、食品藥品監管、環保等部門聯動,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三個一批”綜合治理工作。“無證無照”等違法餐飲清理一批:工商、城管執法、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結合“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加大對“無證無照”等違法餐飲企業、露天燒烤的查處力度。守法經營提升一批:環保、公安、城管執法、食品藥品監管、工商、消防等部門開展貫穿全年的餐飲企業聯合執法行動;以人口密集區、關鍵業態、群眾反復投訴對象為重點,以查促改、以罰促治,督促餐飲企業實施治理設施升級改造,達到本市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問題突出餐飲企業整治一批:對超標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責令停業整治等措施。建立部門協調、信息對接工作機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健全全區餐飲企業臺賬,定期提供給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將餐飲大氣污染物排放納入餐飲量化評級管理體系,環保、城管執法部門將一年內依法處罰2次以上的餐飲企業通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據量化分級規定對相關企業實施降級處理。
(十六)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控制農業源氨排放
區農委牽頭,按照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的原則,加快推進全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區城管執法監察局、區農委、區園林綠化局、區城市管理委會同各鄉鎮(街道),進一步加強農作物秸稈、枯草樹葉、垃圾等禁燒管控,各鄉鎮(街道)進一步強化禁燒主體責任落實,加強網格化監管,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確保禁燒工作落點、落人、落責。區農委牽頭,按照市有關部門安排部署,進一步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強化畜禽養殖業監管和氨排放綜合管控,推廣低蛋白飼料,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規范畜禽糞尿貯存管理,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
六、強化散煤治理,著力深化能源結構調整
加快推進淺山區、山區散煤清潔化替代,進一步提高優質能源比重,基本解決燃煤污染。
(十七)打好壓減燃煤收官戰
區農委牽頭,因地制宜、加快推進淺山區“煤改電”工程。2018年,完成22個村的“煤改電”工程。2019年起,加快研究推進其余淺山區、山區村莊的“煤改清潔能源”工作。鞏固“無煤化”治理成果。將已實現“無煤化”的地區劃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依法取消散煤銷售點。建立健全清潔取暖設備的運維服務機制,確保安全、穩定運行。已實現農村散煤清潔能源替代的地區,實施散煤禁售等措施,嚴防散煤復燒反彈。尚未改用清潔能源的村莊,全部使用優質型煤(蘭炭)。
七、強化應急減排,著力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
聚焦秋冬季,狠抓攻堅治霾,科學有效、部門聯動應對空氣重污染,推動區域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十八)開展秋冬季攻堅行動
區環保局牽頭,統籌安排部署全區決戰秋冬季攻堅行動工作。環保、經信、交通、住建、水務、園林綠化等部門和各鄉鎮(街道)協同作戰,聚焦重點領域、細化目標措施,強化高壓監管、狠抓應急減排,全力以赴攻堅治霾、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區經信委牽頭,環保等部門參與,加強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完善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業企業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并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凡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屬于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相關行業企業,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環保牽頭組織完成新一輪轄區“散亂污”企業、工業爐窯等拉網式排查和清理整治;區商務委牽頭,全面排查和嚴密盯防燃煤茶浴爐使用反彈。秋冬季期間,各鄉鎮(街道)要全面巡查,充分發揮“街鄉吹哨、部門報到”機制作用,強化執法督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十九)積極應對空氣重污染
按照生態環境部和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中污染物減排比例,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減排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于10%、20%、30%。各行業主管部門細化工業、交通運輸、建設施工等領域的強制性應急減排措施,對建材、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對工業企業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并動態更新,將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量化細化應急減排比例。空氣重污染期間,加強督查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切實發揮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強化鄉鎮(街道)應急措施落實。各鄉鎮(街道)要健全完善屬地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細化具體措施、明確責任人,確保應急措施可操作、能落地、易考核;全面排查、建立臺賬,按照不低于減排比例要求的原則,建立屬地停限產等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并動態更新;預警期間,及時響應、全面巡查、專人盯守,確保職責落實到位。
八、強化落責履職,著力構建“大環保”工作格局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打贏藍天保衛戰更是重中之重。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堅決落實各項重大政策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
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各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調查研究、決策部署,加強對突出問題、重點工作的調度。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有關部門負責本行業本領域的大氣污染減排、監督管理等工作。建立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聯動工作機制。區級部門負責制定全區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以及揚塵、機動車、工業等重點領域大氣污染治理專項方案,將各項任務進一步細化分解到鄉鎮(街道)、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并加強業務指導和督查督辦。各鄉鎮(街道)要落實屬地責任,加快鄉鎮(街道)實體化執法平臺建設,提升環保監督管理能力,提升重點區域精細化管理能力;村(社區)要及時發現、報告違法排污行為等問題。
(二十一)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各類企業要增強綠色發展理念、積極履行達標排放責任,踐行綠色生產,建立健全環保規章制度,強化全過程管理,自覺接受公眾監督,努力建設成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企業。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情況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
(二十二)提升環境監管能力
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區環保局牽頭,進一步加強我區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提升監測能力水平,強化 PM2.5熱點網格及各類大氣污染物監測數據的分析應用。扎實開展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排查各類涉氣污染源,形成和完善各類基礎數據臺賬,為科學開展各項工作提供數據支撐。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源,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
(二十三)加大環境執法力度
環保、公安交管、城管執法、工商、質監、交通、公路、住建等部門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機制,采取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專項行動、處理群眾投訴舉報等方式,完善并利用煙氣在線監測、熱點網格、移動監測、電量監控等手段,依法采取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停產限產、移送拘留、關停取締等措施,嚴厲打擊各類大氣環境違法行為,確保違法查處率與實際違法情況相匹配;在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加強聯合執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信用聯懲,對生產、加工、儲存、運輸、銷售、排放等各環節開展執法,依法嚴格懲處環境違法和犯罪行為。
(二十四)嚴格督查考核問責
對中央環保督察、市級環保督察以及生態環境部各輪次強化督查等反饋的各類問題,進一步健全整改機制,立行立改、邊督邊改,確保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標本兼治。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區級督查檢查的重點內容,定期調度督查,進一步夯實責任。根據空氣質量形勢變化,結合突出問題、重點時段,適時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查檢查。對上級反饋移交的、區級督查發現的以及群眾反復舉報的大氣環境問題,通過交辦、巡查、專項督查、通報、約談等方式,推進問題解決,強化大氣污染防治任務落實。建立“月排名通報、季調度約談”機制,將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及任務措施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區政府績效考核內容,獎優罰劣。對區有關部門及各鄉鎮(街道)落實環保責任不到位、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的,按程序將問題線索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二十五)構建全民行動格局
區委宣傳部會同環保、發改、交通等部門以及各鄉鎮(街道),積極利用環境日、世界地球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活動契機,開展節能環保宣傳實踐活動;積極通過一報(黨報)、一臺(電視臺)、一網(政府官方網站)等平臺,以及開展環保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等宣傳活動,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態文明理念的宣傳力度。鼓勵和引導公眾參與,利用 12345、12369、96310 等投訴舉報熱線,結合新媒體應用拓寬社會公眾監督渠道,進一步強化社會力量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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