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包頭市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包府辦發〔2020〕14號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2020年第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包頭市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為全面落實自治區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減少燃煤散燒污染物排放,進一步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按照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踐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全面做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燃煤散燒綜合整治工作,持續改善我市生態環境質量,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原則
1.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市四區和稀土高新區負責組織實施,市住建、生態環境、工信等部門負責統籌規劃和技術指導,推動專項方案落實。
2.因地制宜,分類實施。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熱則熱、宜煤則煤”的原則,立足本地資源稟賦、基礎設施條件以及經濟承受能力,分類實施改造。一是對現有熱電聯產熱源、熱網無法覆蓋,天然氣管網已覆蓋,村莊集中連片區域,通過“煤改氣”進行改造。已實施“氣代煤”的村莊(片區),繼續推進完善。二是對現有熱電聯產熱源、熱網覆蓋范圍內的村莊(片區),通過接入熱電聯產熱源進行集中供熱改造。三是無法按照上述方式改造的村莊(片區),通過“潔凈燃料+節能爐具”等方式替換。四是已實施整體拆遷或擬拆遷的村莊(片區),加快推進拆遷安置,暫無法拆遷的,通過“潔凈燃料+節能爐具”方式過渡。
3.安全供暖,統籌兼顧。各地區必須在確保熱源、氣源等供應及安全的前提下,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穩步推動改造。統籌供需平衡,構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熱力供應系統,保障居民用氣、用熱。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進度,又要保證施工、運行安全。
4.科學測算,合理分擔。改造工作要堅持經濟性、可行性,既要充分考慮居民經濟承受能力,又要兼顧公平,改造費用由市區兩級財政和企業、居民共同承擔。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包頭市貫徹落實自治區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包頭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計劃》有關要求,2020年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64個村莊(片區)燃煤散燒用戶進行綜合整治,從根本上改善我市冬季采暖煤煙型污染嚴重的現狀。
三、職責分工
各地區承擔此次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負責在各牽頭部門的指導下,按照要求組織實施好本地區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工作。
住建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居民燃煤散燒治理工作。具體負責推動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入網和天然氣氣源、管網建設,優化項目審批流程,做好供熱、燃氣安全監管,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
工信部門負責牽頭做好“潔凈燃料+節能爐具”項目有關工作。提供民用潔凈燃料的標準和數量,東河區、九原區、稀土高新區統一招標、采購,統籌使用市級補貼資金進行補貼結算。
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牽頭做好2017—2019年“氣代煤”完善項目。爭取環保專項補貼資金。
發改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潔凈燃料價格,制定清潔能源優惠政策,做好能源保障工作,積極爭取各類資金支持,做好清潔取暖改造項目的審核、立項等工作,出臺關于居民燃煤散燒治理項目的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泵售熱價指導性政策。
公安部門負責建立潔凈燃料配送綠色通道、發放潔凈燃料配送車輛通行證。加強原煤運輸管控,參與查處違法銷售原煤的聯合行動。
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的統籌測算,落實各級政府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加大資金爭取和監管力度。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熱力站、燃氣鍋爐及配套管線等清潔取暖改造工程的規劃審批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協調辦理供熱、供氣管線施工穿越公路等相關手續,做好禁燃區內入城口、主要道路原煤運輸管控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潔凈燃料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管控工作督導,做好原煤銷售網點清理整治工作。
城管執法部門負責禁燃區內無證流動攤點以及其他戶外原煤散燒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查處違法銷售原煤的聯合行動。
水務部門負責完善配套給水設施,保障項目用水。
供電部門負責完善配電設施建設,提高區域供電能力,保障清潔取暖項目可靠用電。
四、工作內容
2020年,完成64個村莊(片區)、68112戶、1117萬平方米(初步摸排數據)綜合整治任務。其中,昆區3個村、26804戶、370萬平方米,青山區5個村、5612戶、78萬平方米,東河區10個村、5814戶、121萬平方米,九原區35個村、22686戶、302萬平方米,稀土高新區11個村、7196戶、246萬平方米。最終投資和補貼數據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工信局核對后確定。
1.“煤改氣”項目。對不具備接入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可接入天然氣管網的村莊(片區),通過“煤改氣”進行改造。涉及35個村、534萬平方米、29989戶。其中:昆區1個村、5930戶、50萬平方米,青山區涉1個村、1200戶、22萬平方米,東河區4個村、2580戶、40萬平方米,九原區23個村、15110戶、232萬平方米,稀土高新區6個村、5169戶、190萬平方米。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分工:市四區和稀土高新區負責具體實施;市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水務局、供電局、交管支隊配合;中燃包頭市燃氣有限公司負責氣源以及配套管網建設。
完成時限:2020年9月30日前
2.接入熱電聯產集中供熱項目。涉及10個村莊(片區)、159萬平方米、9660戶。其中:昆區1個村(北沙梁)、2587戶、66萬平方米,青山區2個村、2800戶、24萬平方米,東河區2個村、1680戶、31萬平方米,九原區3個村、1765戶、12萬平方米,稀土高新區2個村、828戶、26萬平方米。
牽頭單位:市住建局
責任分工:市四區和稀土高新區負責具體實施;供熱單位負責熱源、熱網建設;市發改委、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交管支隊、包頭供電局配合。
完成時限:2020年9月30日前
3.“潔凈燃料+節能爐具”項目。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或天然氣改造,或已納入整體拆遷計劃但尚未完成的村莊(片區),實施“潔凈燃料+節能爐具”過渡。涉及15個村、7524戶、98萬平方米。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
責任分工:涉及地區負責具體實施;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執法局配合。
完成時限:2020年9月30日前實現全覆蓋
4.“氣代煤”完善項目。對2017年開始,由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實施“氣代煤”改造的5個村(片區)繼續做好完善。涉及北沙梁片區、南營子、羊山窯子村、二海壕、王大漢村共20939戶,326萬平方米。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分工:涉及地區負責具體實施;市住建局、發改委、自然資源局、水務局、城管執法局、包頭供電局、交管支隊配合;中燃包頭市燃氣有限公司負責氣源以及配套管網建設。
5.禁燃區內禁煤管理。加強源頭管控,依法加強運輸環節散煤監管,嚴禁禁燃區內銷售、經營和燃用散煤。
牽頭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
責任分工:市四區和稀土高新區負責轄區工作的組織實施;市市場監管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交管支隊按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五、補貼政策
(一)天然氣壁掛爐改造。天然氣管網建設按每戶5000元補貼,市區兩級按7:3比例匹配補貼資金,補貼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用戶室內設備每戶按1800元補貼,市區兩級按7:3比例匹配補貼資金。
(二)壁掛爐氣費補貼。經測算,平房用戶每采暖季每平方米耗氣16立方米,燃氣費33元,較集中供熱21元/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費標準高12元。由市區兩級財政、燃氣公司補貼1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氣公司承擔4元/平方米·采暖季;財政補貼8元/平方米·采暖季,市區兩級按7:3比例匹配資金,每戶補貼面積不超過162平方米。該項補貼政策暫按三年執行。
(三)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改造。按照改造區域實際供熱面積130元/平方米進行補貼,包括一次網、二次網、庭院管網。市區兩級按7:3比例匹配補貼資金,補貼總額不超過項目總投資。
(四)2017—2019年“氣代煤”完善項目。改造資金按照《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包頭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分類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辦發〔2019〕69號)規定補貼。市生態環境局、財政局與各地區清算后,缺口部分納入總體資金安排。氣費補貼執行本方案相關政策。此外,涉及64個村莊(片區)之外的已實施完成“氣代煤”改造的村莊(片區),在落實居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氣費補貼比照本方案相關政策執行。
(五)“潔凈燃料+節能爐具”替代項目。仍執行《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包頭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分類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辦發〔2019〕69號)相關政策。
(六)采用“電供暖”改造項目。補貼政策由市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不超過“煤改氣”標準制定具體細則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
(七)對擬實施外墻保溫的項目爭取建筑節能專項資金予以補貼。
六、工作步驟
(一)摸排準備階段(2月20日—3月31日)。市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各地區對64個村莊(片區)的詳細情況進行排查,收集相關資料,組織測算,確定轄區內居民燃煤散燒治理方案。
(二)項目前期階段(4月1日—4月30日)。各地區按照任務分工開展前期工作,包括可研、立項、招投標、設計等。
(三)組織實施階段(5月1日—9月20日)。各地區按照責任分工組織施工。
(四)組織驗收階段(9月20日—12月底)。各項目試運行,各地區組織驗收。
七、工作要求
(一)落實責任。各地區和責任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燃煤散燒綜合整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實施方案、落實整治措施,高質高效完成整治任務。市四區和稀土高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專項實施方案,原則上一個村莊(片區)采用一種改造方式。
(二)資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導、企業運作的原則,建立多元化資金保障機制,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污染防治項目信貸支持力度、推行綠色信貸、綠色環保等綠色金融服務,引進社會資本參與改造和運營。市區兩級財政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財政獎勵資金支持,統籌利用節能減排、大氣污染防治以及城鎮建設等現有資金渠道,為綜合整治提供有力的資金保障。
(三)政策支持。綜合考慮居民經濟承受能力與改造和運營成本,積極向自治區申請用于居民供暖的天然氣價格政策,完善我市用于居民燃煤散燒治理的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熱源躉售價格以及投融資等政策支持,降低供熱成本、保證供熱質量。
(四)供應保障。加快熱源、氣源、管網建設,加強電網支撐能力和配套設施建設,保障供熱能力和供熱水平。
(五)項目管理。各地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按照基本建設工程法律、法規、政策要求履行項目相關法定程序。要加強項目施工現場管理,做到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全過程介入。要制定科學、高效的驗收辦法及程序并組織開展驗收工作,提供甲方委托編制的工程審價審計報告、績效報告、驗收報告,驗收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建設內容、完成情況、環境效益等。
(六)資金管理。市區兩級財政要嚴格履行資金撥付審批程序,按照工程進度撥付補貼資金。市級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各地區,補貼資金由屬地政府嚴格對應項目使用和管理。
(七)安全管理。各地區要認真履行屬地責任,既要保證按期完成目標任務,更要保證施工安全、運行安全。項目實施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行業技術規范、安全規范進行施工改造。“煤改氣”項目要把用戶安全使用教育、宣傳貫穿項目實施全過程,嚴格竣工驗收管理,不符合安全規范的項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八)經營管理。要充分體現地區作為實施主體的主導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地區優勢和自主權。項目實施單位由各地區依法依規確定,要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基礎上,按照“誰改造,誰運營”的方式實行一體化管理。涉及居民燃煤散燒治理的熱電聯產集中供熱躉售熱價,按照供熱經營企業“保本微利”原則,熱源熱價予以優惠。
(九)宣傳動員。充分利用多種宣傳形式,做好宣傳引導工作,普及清潔取暖政策知識,引導全社會支持和參與燃煤散燒綜合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和工作氛圍,形成多層面、全方位推動燃煤散燒治理工作的強大合力。
附件:2.2020年居民燃煤散燒綜合整治任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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