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林左旗2020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計劃》的通知
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旗直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赤峰市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方案》(赤黨發〔2018〕3號)、《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赤黨發〔2018〕18號)、《赤峰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赤政發〔2018〕129號)、《赤峰市2020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計劃》(赤氣治辦〔2020〕2號)、《巴林左旗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實施方案》(左黨發〔2018〕12號),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經旗政府同意,現將《巴林左旗2020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24日
為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促進大氣污染物減排,根據國務院、自治區和赤峰市打贏藍天保衛戰決策部署要求,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書記石泰峰同志在污染防治工作專題匯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及市委七屆十次全委會精神,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為根本出發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堅決遏制臭氧上升態勢,強力推進“散亂污”企業、柴油貨車、散煤、揮發性有機物、工業爐窯等專項整治行動,積極穩妥開展火電、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緊盯目標任務,合力攻堅克難,持續保持攻堅態勢,確保各項攻堅任務落地落實落細、落到實處,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目標
保持和鞏固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到2020年底,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空氣質量標準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重點工程減排量達到赤峰市任務指標減排要求。
三、主要任務
(一)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強化燃煤污染防治
1.大力推進生物天然氣(秸稈、畜禽糞便制沼氣)示范區建設。積極推進“生物天然氣”產業化項目建設進程,提高清潔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比重。新增天然氣消費優先用于居民生活、天然氣汽車和燃煤替代。全旗天然氣消費比重有所提高。建立完善調峰用戶清單,采暖季實行“壓非保民”。(旗發改委、住建局、農牧局、工信和科技局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管理辦公室落實,不再一一列出。如部分機構職能及工作職責有所調整,根據新的調整對接相應工作,不再另行分工)
2.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進一步擴大非化石能源消費量。積極推進光伏扶貧、風電建設項目、風電清潔供暖項目建設進度。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旗發改委牽頭,旗工信和科技局按照職責負責)
3.實施能源消費雙控。認真落實自治區《“十三五”節能降碳綜合工作方案》,大力推進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到2020年底,全旗能源消費總量新增規模有所控制,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有所下降,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較2015年有所下降。(旗發改委牽頭,工信和科技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按照職責負責)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規?;茝V綠色建筑,全面執行自治區、赤峰市對綠色建筑推廣的要求,對按規定必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強制執行率達到100%。逐年提高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到2020年底,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50%,城鎮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較2015年提升20%。穩步推動供熱計量改革,制定推進方案,加強新建建筑工程監管,加快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旗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牽頭,發改委、工信和科技局按照職責負責)
5.持續實施燃煤替代或燃煤爐具清潔化改造。穩妥推進“城中村”和“棚戶區”改造,對近期不能實施拆遷的地區,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加大氣源電源保障力度和價格支持,積極推動“煤改氣”“煤改電”雙替代工作。對暫時不能實施拆遷或通過清潔供暖替代散煤燃燒供暖的,繼續因地制宜利用“節能環保爐具”、“生物質成型燃料+專用爐具+布袋或靜電高效除塵器”等模式進行替代,2020年底前完成1100戶平房居民電代煤、氣代煤或燃煤爐具清潔化改造。(旗住建局、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左旗分局牽頭,財政局按照職責負責)
6.提高清潔供暖率。力爭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清潔供暖率達到60%以上。(旗發改委、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左旗分局、財政局、工信和科技局按照職責負責)
7.開展鍋爐污染綜合整治
(1)繼續推進建成區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回頭看。嚴格按照最新確定的建成區范圍組織開展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及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排查淘汰工作,發現一臺、取締一臺。已淘汰和廢棄的燃煤鍋爐,要督促使用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及時辦理注銷手續交回使用登記證,確保淘汰和廢棄鍋爐永不復用。組織開展燃煤小鍋爐等整治“回頭看”常態化執法檢查,防止轄區內燃煤鍋爐及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復用反彈。(市生態環境局左旗分局、旗住建局、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負責)
(2)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監管。認真落實《赤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方案》,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監管,推動煤炭加工、經銷和使用環節規范化管理,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摸清禁然區內現存的燃燒散煤的平房居民戶數、分散采暖燃煤鍋爐及其燃煤量,于2020年8月底前將排查結果報送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大煤炭經營單位煤質抽檢力度。(市生態環境局左旗分局、旗發改委、住建局、市場監管局、工信和科技局按照職責負責)
8.開展煤炭散燒綜合整治行動。加強劣質煤的管控,對煤炭銷售網點進行全面排查,保證煤炭銷售網點合法、規范經營,督促企業建立購銷散煤臺賬。(旗市場監管局按照職責負責)
2020年8月底前,全面摸清全旗民用散煤使用情況、使用總量、主要用途和替代需求,制定淘汰計劃,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旗住建局牽頭,發改委、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左旗分局、公安局按照職責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堅戰收官之年,旗政府將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方責任,建立任務清單,明確完成時限,將目標任務逐項逐條分解到有關部門、排污單位。旗直各有關部門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符合實際、詳盡具體的年度推進方案,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確保責任到位、監管到位、落實到位。
(二)加大資金投入
旗政府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創新資金管理模式,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融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
(三)完善工作機制
旗大氣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旗大氣辦”)和旗直有關部門要不斷完善統籌協調、督查督辦、考核獎懲、責任追究、聯合執法、應急響應等工作機制,重點解決溝通不暢、協調不力、機制不順、效率不高等問題,減少行政內耗,提高行政效率,確保大氣攻堅忙而不亂、有序推進。
(四)加強信息公開
每月公布城區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
(五)上報工作信息
旗直相關部門加大對轄區內年度目標任務建立分級、分類臺賬,準確完整記錄各項任務及其重點工程項目進展,逐月動態更新,每月23日前將本部門各項工作月進展情況保送至旗大氣辦,2020年12月7日前將全年工作總結及其臺賬保送旗大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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