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戰決勝之年,為認真貫徹落實《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20年決戰計劃》,確保完成《呂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各項目標和重點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決戰計劃。
一、決戰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堅定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心,強化決戰必勝的信心和斗志,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以市區及周邊(離石、柳林、中陽、方山)和列入太原及周邊“1+30”重點區域的平川四縣(孝義、汾陽、文水、交城)為主戰場,堅決向結構開刀,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和用地四大結構調整,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重點對轄區保留的焦化、鋼鐵等重點行業開展深度治理,協同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標準保護,持續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決戰目標
(一)約束性指標。
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完成省政府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各縣(市、區)目標由市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省下達我市目標另行分解下達。
(二)爭取性指標。
1.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較2019年力爭下降14.2%。
2.全市PM10年均濃度較2019年力爭下降11.6%。
3.呂梁市區PM2.5年均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
4.呂梁市區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力爭達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一級標準,其余縣(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力爭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各縣(市、區)采暖期二氧化硫小時濃度力爭不超過300微克/立方米。
5.交城、文水、汾陽、孝義四縣市力爭退出全省縣級城區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后10位。
三、決戰任務
(二)堅決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
8.完成散煤替代。2020年10月底前,落實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清潔取暖工作的通知》,完成《呂梁市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實施計劃》確定的清潔供暖任務。要充分發揮我市煤炭資源優勢,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繼續拓展實施以熱電聯產機組和大型集中供熱鍋爐(實現超低排放)為主的清潔取暖;在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覆蓋不到的區域,優先以煤改電、煤改氣集中供熱方式為主。各縣市區建成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農村地區力爭達到60%以上。完成平原地區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清零。(市能源局牽頭,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各縣(市、區)盡快組織完成轄區內散煤使用情況的入戶調查,建立2020年清潔取暖改造確村確戶清單,同時對轄區清潔取暖和散煤治理情況組織“回頭看”,從清潔取暖設施入戶情況、熱源和氣源電源保障情況、補貼政策到位情況、燃煤設施使用情況、清潔煤置換情況等方面逐戶調查,找問題、補漏洞,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年度清潔取暖改造計劃, 最晚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具備使用條件。(市能源局牽頭,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各縣(市、區)政府要嚴格落實清潔取暖區域內散煤禁燒規定,建成區“禁煤區”全覆蓋,嚴厲查處“禁煤區”內散煤銷售,依法清理“禁煤區”散煤及燃煤設施,避免散煤復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9.強化煤質管控。清潔取暖覆蓋不到的地區,要組織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確保潔凈煤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市能源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加強對煤炭質量源頭企業及其銷售渠道的管控,重點對原煤生產經營和商品煤洗選等企業實施質量和銷售范圍管控,防止達不到民用煤質量標準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場。依法查處銷售劣質煤的單位,清理、整頓、取締不達標民用散煤供應渠道(市能源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開展民用煤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區”銷售煤炭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妥善處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絕不合格產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場。民用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不低于20%,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10.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2020年10月1日前,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和生物質鍋爐除塵改造,穩定達到《山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開展國、省道及旅游線路兩側經營性門店燃煤爐灶整治(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2020年采暖季前,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供熱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
四、決戰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市直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是相應行業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人,要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暑、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做到問題抓到根、任務落到地,各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藍天保衛戰工作,分管領導至少每周召開一次重點任務和環境質量改善分析研判會議,不折不扣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
(二)加強任務清零。
各縣(市、區)要加強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推進實施,把污染“清零”標準貫穿于大氣污染攻堅的全過程,將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量化,列出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完成時間,加快組織實施,強化工作調度,逐周檢點,逐項銷號,真正把各項大氣攻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精準治污。
要充分發揮專家團隊力量,充分利用環境空氣質量微站點、激光雷達掃描、衛星遙感監測、走航監測等科技手段,聚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精準把脈找準病灶、瞄準癥結,科學治污,按照“一縣一策” 、“一點一計劃”原則,精準制定細化務實、管用、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決戰措施,有效降低區域污染物濃度。
(四)嚴格依法治污。
堅持鐵腕治污、重拳掃污。充分利用“人防、技防、聯防”和“四不兩直”,對超標超總量排污、無排污許可證排污、偷排漏排、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罰屢犯、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污的企業或單位,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査封扣押、限產停產、移送行政拘留等環境保護法配套手段,堅決查處,決不手軟,時刻保持環境執法高壓態勢,倒逼企業穩定運行環保設施,實現減排效益最大化。加強電力部門電量數據、污染源自動監控、環境空氣質量熱點網格等數據應用,實現科技執法、精準執法。
(五)加大資金支持。
市縣兩級要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對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支持力度,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帶動作用,有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大氣污染治理,集中用于散煤治理、工業污染源結構減排和深度治理、燃煤鍋爐整治、運輸結構調整、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及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和科學研究等領域。對于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政府要求,主動采取結構關停、深度治理減排的企業,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項目審批上優先給予支持。
(六)嚴格督察考核問責。
強化對重點任務和問題整改整治的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呂梁市污染防治攻堅重點工作目標任務考核獎罰規定》規定。對每季度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空氣質量指數(AQI)持續“爆表”的地區,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以嚴格的獎懲問責措施倒逼突出問題的解決和各項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的落實。
(七)加強宣傳和信息公開。
加大輿論宣傳,接受社會監督。公開宣傳工作力度大、成效明顯的地方和單位,曝光惡意排污企業和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公開表揚工作任務完成好的地區,公開通報批評工作不力的地區和單位,形成全社會合力攻堅大氣污染防治的濃厚氛圍。
呂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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