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濟寧市梁山縣發布《梁山縣2019年度冬季“集中供暖、氣代煤、電代煤”范圍外清潔煤推廣使用實施方案》,計劃2019年度冬季全縣推廣清潔煤9985噸,10月底前必須全部完成配送,供應入戶。
關于清潔煤補貼標準,《方案》要求每噸補貼400元,由市、縣兩級財政承擔,其中,市財政每噸補貼200元,縣財政每噸補貼200元??h級將根據年初預算安排情況預撥部分補助資金,下年度將根據市能源局牽頭的考核驗收情況兌付補助資金。
關于印發《梁山縣2019年度冬季“集中供暖、氣代煤、電代煤”范圍外清潔煤推廣使用實施方案》的通知
梁政辦發〔2019〕18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縣直有關部門,駐梁有關單位:
《梁山縣2019年度冬季“集中供暖、氣代煤、電代煤”范圍外清潔煤推廣使用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認真組織實施。
梁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19日
梁山縣2019年度冬季“集中供暖、氣代煤、電代煤”范圍外清潔煤推廣使用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和散煤治理工作決策部署及清潔取暖市長辦公會精神,切實做好我縣2019年度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改善全縣空氣環境質量,扎實推進生態梁山建設,現就梁山縣2019年度冬季“集中供暖、氣代煤、電代煤”范圍外清潔煤推廣使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根據國家和省、市加強散煤治理工作總體要求,總結推廣散煤治理好的經驗做法,在集中供暖及氣代煤、電代煤覆蓋不到的區域,繼續推廣使用優質無煙煤、蘭炭、潔凈型煤和環保爐具,以鄉鎮(街、區)政府為責任主體,各級各有關部門密切協同,進一步分解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嚴格督導檢查,對全縣實施“集中供暖、氣代煤、電代煤”范圍外區域居民生活生產用煤開展清潔化替代,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奠定堅實基礎。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區)加快推進集中供暖和氣代煤、電代煤等清潔能源替換,實現民用散煤減量替代,進一步減少煤炭用量和污染物排放。
二、基本原則
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合理負擔、惠及民生”的原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因地制宜地引導居民選取合適的清潔煤替代類型,堅持市場整治和建立配送供應體系相結合,禁止劣質散煤銷售,積極為居民提供清潔煤購進、分裝、配送、供應等“一條龍”服務,全面有序推進全縣散煤清潔化替代,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三、任務目標
在縣、鄉鎮(街、區)確定的“集中供暖、氣代煤、電代煤”(禁煤區)規劃范圍外的地區全面實施清潔煤炭替代,2019年度冬季全縣計劃推廣清潔煤9985噸,各鄉鎮(街、區)清潔煤推廣計劃數見附件1。
四、主要工作和時限要求
(一)部署發動(6月至7月中旬)
1.縣政府(煤炭監管部門)組織各鄉鎮(街、區)開展清潔煤炭用量摸底排查工作,完成實施方案制定。
2.下達清潔煤推廣任務,與各鄉鎮(街、區)政府簽訂2019年度冬季清潔煤炭推廣目標責任書。
3.縣政府組織召開清潔煤炭推廣工作會議,將推廣任務分解到各鄉鎮(街、區),層層簽訂2019年度冬季清潔煤炭推廣目標責任書。
4.縣、各鄉鎮(街、區)新聞媒體以專題、專欄等形式,加大對清潔煤推廣工作及典型的宣傳力度。
(二)建設配送供應體系、落實煤源(7月底前)
1.各鄉鎮(街、區)按照屬地治理原則,按照有關程序,自主確定清潔煤供應企業,落實煤源,建立本鄉鎮(街、區)清潔煤配送(定點供應)企業名錄,簽訂清潔煤配送合同和保證清潔煤質量及按時完成推廣任務承諾保證書。7月底前,各鄉鎮(街、區)要將確定的配送(定點供應)企業名錄報縣發改局備案。
2.各鄉鎮(街、區)禁燃(煤)區外應合理規劃清潔煤供應點,保障居民集中配送時間范圍外清潔煤增量購買需求。
(三)清潔煤推廣和配送(8月至10月底)
縣政府負責組織、督促各鄉鎮(街、區)清潔煤儲備、煤款預收、配送到戶等工作。8月底前完成目標任務的30%,9月底前完成目標任務的80%,10月底前必須全部完成配送,供應入戶。
(四)煤質檢測(全年)
完善“企業自檢、縣級普檢、市級抽檢”的三級煤炭質量監控機制,供煤企業供應的每批次清潔煤均應附煤質檢測報告,并且符合《梁山縣2019年度民用散煤質量指標要求》(見附件2)。縣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對煤炭質量的監督力度,確保購進的每批次清潔煤均經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并建立煤炭質量檢測臺帳??h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各鄉鎮(街、區)清潔煤質量進行抽檢,切實保障清潔煤質量。
(五)市場整治(全年)
市場監管部門牽頭依法開展市場整治工作,聯合能源、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深入開展專項執法行動。8月底前,梁山縣城區、各鄉鎮(街、區)主城區禁燃區及實施“氣代煤、電代煤”區域一律取消煤炭銷售網點,嚴禁煤炭流入,實現所有煤炭“清零”,嚴控散煤銷售使用,清理整頓煤炭經營秩序,依法查處劣質散煤銷售行為,一律取締無照經營散煤網點。
(六)財政補貼
1.清潔煤補貼標準。每噸補貼400元,由市、縣兩級財政承擔,其中,市財政每噸補貼200元,縣財政每噸補貼200元。縣級將根據年初預算安排情況預撥部分補助資金,下年度將根據市能源局牽頭的考核驗收情況兌付補助資金。
2.煤質檢測宣傳經費。縣財政部門積極支持清潔煤推廣質量抽檢、宣傳工作開展,并安排煤質抽檢、宣傳推廣經費。
五、責任分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本區域民用清潔煤炭推廣使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本轄區散煤治理各項工作。要結合實際請于7月15日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出臺相應財政獎補等政策,并報縣清潔能源利用領導小組清潔煤炭替代辦公室備案。
縣清潔能源利用領導小組清潔煤炭替代辦公室負責全面統籌、指導、調度、督導清潔煤炭替代工作。
縣能源主管部門負責牽頭制定清潔煤炭替代工作方案、財政獎補政策,對各鄉鎮(街、區)清潔煤炭推廣使用工作進行調度、檢查。
縣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清潔煤質量進行監督,并聯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以及在禁燃區內銷售高污染煤炭的違法行為。檢驗檢測機構依據委托對清潔煤質量進行檢測,及時出具檢測報告。
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督導各鄉鎮(街、區)和有關部門清潔煤炭替代工作完成情況,依法對禁燃區內直接燃用民用散煤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對劣質散煤燃用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縣財政部門負責籌集散煤治理獎補資金。
縣公安機關負責查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交警、交通部門負責清潔煤配送過程中的清潔煤運輸車輛的通行保障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政策扶持??h財政部門要加大財政支持力度,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清潔煤推廣工作順利開展。各鄉鎮(街、區)要制定清潔煤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監督管理。規范資金補貼程序和使用流程,建立嚴格的資金發放審核制度,通過公示、舉報、稽查等手段,確保資金安全高效使用,嚴厲打擊弄虛作假騙取補貼資金的違法行為。
(二)廣泛宣傳發動。各鄉鎮(街、區)利用上街宣傳、發放明白紙、懸掛標語、播放廣告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清潔煤推廣工作的重要性和民用散煤治理有關政策要求,引導居民積極使用優質無煙煤、蘭炭或潔凈型煤,杜絕使用劣質散煤,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清潔煤推廣使用工作的良好氛圍。縣清潔能源利用領導小組清潔煤炭替代辦公室要做好清潔煤使用的技術指導和后續服務,確保百姓用煤安全、滿意。
(三)強化監管執法。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聯合執法,形成合力。縣、鄉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煤炭質量監督,購進的每批次煤炭產品均應經過檢測,發現質量不合格的,及時通報能源主管部門。市場監管、能源、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要開展聯合執法,加大對劣質散煤銷售點的清理取締力度,對已取締的散煤點進行重點檢查,防止反彈。
(四)完善檔案管理??h清潔能源利用領導小組清潔煤炭替代辦公室、各成員單位和鄉鎮(街、區)要進一步完善清潔煤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專門檔案室,配備專人管理,對涉及散煤治理工作的各類信息資料,建檔立卷,存檔資料要真實、完整、詳盡、準確。
(五)嚴格督導檢查。縣清潔能源利用領導小組清潔煤炭替代辦公室對各鄉鎮(街、區)散煤清潔化替代工作實行月調度、季通報,對各鄉鎮(街、區)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排名??h政府對排名后兩位的鄉鎮(街、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先進鄉鎮(街、區)進行表揚,并對違約、違法企業予以曝光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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