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冬季清潔取暖優質型煤供應工作的通知
城政辦發〔2019〕29號
北石店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直相關單位:
為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持續推動空氣質量有效改善,根據晉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關于建立優質煤球供應保障機制的通知》(晉市氣防辦〔2018〕52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19年冬季清潔取暖優質型煤供應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以保障居民冬季清潔取暖、有效降低燃煤污染為目標,“禁煤區”外未實現集中供暖、“煤改氣”、“煤改電”覆蓋的地區,禁止燃燒劣質煤及劣質型煤,統一使用優質型煤。
二、供應范圍
供應范圍是“禁煤區”外未實現集中供暖、“煤改氣”、“煤改電”的居民戶,共涉及北石店鎮、西上莊街道、鐘家莊街道、開發區街道4個鎮(街道)。“禁煤區”外已實現集中供暖、“煤改氣”、“煤改電”覆蓋的居民戶,不在優質型煤供應范圍內。
三、供應標準及價格
本次供應的優質清潔煤球為WF-Y120型,發熱量≥19MJ/Kg、全硫≤0.50%、揮發分≤10.00% 。
結合當前煤球原料價格,成本價格以發改部門認定價為準。符合供應范圍內的居民戶,(不含配送費),補貼價格與成本價格差額由財政承擔。
四、供應數量
按每戶每天6-10塊優質型煤供應,按照一個采暖季120天計算,每戶最多可購買政府補貼優質清潔煤球1200塊。
五、供應程序
(一)供應時間
2019年8月31日前供應到位。
(二)供應方法
集中供應優質型煤采取以鎮(街道)為單位,以村(社區)為實施主體,政府適當補助的方式進行。具體辦法是:
1.直接發放實物,各村(社區)設立優質煤球供應點。
2.各鎮(街道)要在全區范圍內選擇手續齊全、符合環保要求、設備工藝先進、企業管理規范且具備生產條件的型煤廠承擔優質清潔煤球供應任務,生產的優質清潔煤球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商品煤質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相關標準,型煤出廠前必須采取塑封防塵措施。所有出廠型煤要按照銷售批次張貼二維碼,對型煤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訂購電話等信息進行標識管理,便于溯源。各村(社區)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優質型煤至指定地點。
3.各鎮(街道)要加強冬季優質煤球供應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發放到位。同時,各村(社區)要規范存放,杜絕形成二次污染。
4.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供應辦法的要求,做好優質型煤供應臺賬等原始記錄憑證的管理。以村(社區)為單位,供應明細表中必須注明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數量、金額等,并進行公示,由村(社區)主任簽字蓋章后報各所屬鎮(街道)備案。各鎮(街道)將原始憑證審核匯總后,由主要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報送區清潔取暖領導組辦公室(區發改局208室),同時一式三份分別由鎮(街道)、村(社區)、供貨企業存檔。
(三)結算方式
各鎮(街道)要按照確定的每戶限購數統一匯總供應數量,統一收款,直接支付供貨企業。
六、責任分工
(一)各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優質型煤推廣使用工作的宣傳和具體組織實施;負責優質型煤供應數量的統計、補貼資金的核算、上報等工作,并保證車輛符合運輸要求;負責本轄區使用劣質煤球(型煤)、散煤的監管工作;負責已實施清潔取暖居民的禁煤工作。
(二)區發改局(能源局)負責統籌協調優質清潔煤球的低價供應及其供應價格的認定及監管;負責保障煤球廠的原料供應。
(三)區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型煤生產企業環保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查處違法使用劣質煤球(型煤)、散煤行為。
(四)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優質煤球生產企業的監管,確保型煤質量符合標準,查處生產劣質煤球(型煤)行為。
(五)區財政局負責民用優質清潔煤球的供應補貼、資金管理及撥付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此次冬季清潔取暖優質型煤供應工作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進行,各鎮(街道)要明確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嚴格監督管理,并對供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時反饋、加以解決。
(二)強化督查,嚴肅問責。各鎮(街道)要充分發揮環保網格化監管體系作用,對轄區禁用劣質煤球情況進行督查,每個網格內如發現3起及以上違法使用劣質煤行為,將對網格員或網格長進行問責;每個鎮(街道)如發現10起及以上違法使用劣質煤行為,將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屢查屢犯的要嚴肅問責。
(三)加強執法,齊抓共管。區生態環境分局、市場監管局、發改局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打擊違規違法行為,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要定期開展聯合檢查,依法對不合格型煤生產、經銷企業進行查處。
(四)加大宣傳,注重引導。在區級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發布優質型煤供應方案,面向社會公開,加大新聞輿論引導力度,讓居民自覺參與到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的行動中來,鼓勵公眾對優質型煤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及時處理群眾舉報投訴的相關問題,真正形成全民守護藍天白云的良好氛圍。
晉城市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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