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區印發2019年潔凈型煤推廣實施方案。方案要求,加大民用潔凈型煤推廣力度,擴大覆蓋范圍,全區范圍內2018年實施氣代煤未完成結轉的和2019年新增氣、電代煤村以外的鄉鎮村,全部推廣使用符合河北省《潔凈顆粒型煤》(DB13/2122-2014)標準的潔凈型煤。2019年清苑區潔凈型煤銷售價格暫定為1250元/噸,其中財政補貼500元/噸,補貼后的差額部分750元/噸由用戶負擔。潔凈型煤補貼數量按每戶2噸補貼,嚴禁倒賣型煤、冒領財政補貼。
附通知原文:
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保定市清苑區2019年潔凈型煤推廣實施方案》的通知
清政辦〔2019〕68號
有關鄉鎮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
《保定市清苑區2019年潔凈型煤推廣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10日
保定市清苑區2019年潔凈型煤推廣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保定市清苑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9】24號,進一步強化大氣污染治理,有效防治我區農村地區散煤燃燒污染,持續改善全區空氣質量,深入推進清潔取暖工程,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政府、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財政支持、惠及群眾”的原則,加大民用潔凈型煤推廣力度,擴大覆蓋范圍,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推廣范圍和任務目標
全區范圍內2018年實施氣代煤未完成結轉的和2019年新增氣、電代煤村以外的鄉鎮村,全部推廣使用符合河北省《潔凈顆粒型煤》(DB13/2122-2014)標準的潔凈型煤。
三、指導價格及補貼數量
2019年我區潔凈型煤銷售價格暫定為1250元/噸,其中財政補貼500元/噸,補貼后的差額部分750元/噸由用戶負擔。潔凈型煤補貼數量按每戶2噸補貼,嚴禁倒賣型煤、冒領財政補貼。
四、責任分工和主要任務
(一)發展和改革局:做好型煤保供和配送體系建設,根據型煤的原料價格、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提出型煤指導價格,在原煤價格波動較大時適當調整型煤指導價格。
(二)農業農村局:要按照確村確戶的原則,建立詳實的供需臺賬,做好農村地區潔凈煤推廣工作。
(三)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區散煤管控工作,禁止不合格燃煤流入使用環節;負責對型煤生產質量進行監管,對生產及配送到銷售網點的潔凈型煤進行抽樣送檢,定期向社會公布檢驗結果,對不達標的型煤立即予以封存,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和企業進行處罰。
(四)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對銷售環節及型煤生產企業進行環境監管。
(五)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分局、區執法局、養路工區:負責對型煤企業運送原煤車輛、型煤運輸車輛進行監督檢查,對符合規定的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保證型煤企業原料供應和型煤配送暢通。
(六)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負責保障符合要求的型煤企業及配送網點的用地需求。
(七)財政局:負責籌措財政補貼資金,對型煤推廣資料進行復核,按照財政政策及時撥付補貼資金,支持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加快發展。積極籌措資金解決潔凈型煤生產保供問題,根據企業資金需求及推廣數量情況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到潔凈型煤生產企業。
(八)有關鄉鎮政府:為本轄區內型煤推廣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組織各村居民進行登記、定購、收款、協調配送到戶、匯總審核上報等工作,確保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本轄區內潔凈型煤推廣任務定購收款工作。
(九)潔凈型煤生產配送企業: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型煤配送企業,中標企業負責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確保原材料采購、生產加工、配送各環節規范運作,服務到位,保證潔凈型煤質量。加強配送網點建設,暢通配送渠道,2019年7月開始配送,至2019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潔凈型煤生產配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親自部署,精心組織,做到責任到人,監管到位,確保10月底前全部完成。政府督查室、發改局、農業局成立督導組,定期督導進度,對成績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單位給予批評。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千方百計做好型煤推廣相關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定期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加大型煤質量管控力度,為推廣潔凈型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嚴格程序,強化監督。要嚴把環節,嚴格程序,嚴肅紀律,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依法依紀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介和宣傳手段,以通俗易懂的內容和形式,大力宣傳推廣潔凈型煤的重要意義,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各鄉(鎮)要組織召開潔凈型煤推廣動員會議,安排部署本地潔凈型煤推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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