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濮陽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濮政〔2018〕1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濮陽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9月20日
濮陽市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
黨的十九大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重大決策部署。省委十屆六次全會規劃了河南高質量發展的主軸主線,要求堅決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市委七屆七次全會要求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戰”,切實增強人民群眾良好生態環境獲得感。近年來,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把污染防治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民生工程,群策群力,鐵腕施治,重點攻堅,持續開展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全市環境質量顯著改善。但由于自然稟賦差,全市環境污染問題依然嚴重,與人民群眾期待還有較大差距,生態環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為確保全市生態環境質量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省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全省生態環境大會精神和市委七屆七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防控生態環境風險為底線,以依法治污、科學治污、全民治污為路徑,以嚴格監管、督導檢查、獎優罰劣為抓手,堅持目標引領和問題導向,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項舉措,堅決打好打勝污染防治攻堅戰,盡快補齊生態環境短板,切實增強人民群眾良好生態環境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原更加出彩、建設美麗濮陽譜寫新篇章。
(二)目標指標。到202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全市生態環境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為實現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的目標打下堅實基礎。
1.2018年度目標。
PM2.5年均濃度達到64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10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09天以上。
全市兩大流域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達到16.67%以上,地表水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降至15.9%以內,國(?。┛己藬嗝嬷羞_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達到30%以上;西水坡和黃河劉莊斷面水質均值達到或優于Ⅲ類,金堤河、馬頰河、衛河水質穩定達到Ⅴ類,徒駭河水質年均值氨氮≤3.0毫克/升、其余指標Ⅴ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95.6%以上;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建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名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逐步建立,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初步控制。
2.2019年度目標。
PM2.5年均濃度達到55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101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31天以上。
全市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達到20%以上,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控制在9.6%以下,國(?。┛己藬嗝嬷羞_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達到33%以上;西水坡、黃河劉莊、衛都河衛都路橋和衛都河金堤路橋斷面水質均值達到或優于Ⅲ類,老馬頰河、馬頰河及濮水河水質達到IV類,金堤河、衛河、徒駭河水質達到Ⅴ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97.7%以上;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根據省定目標,完成5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任務,完成77%受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任務,完成50%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示范面積任務;建立污染地塊優先管控名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逐步完善,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控制。
3.2020年度目標。
PM2.5年均濃度達到52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44天以上。
全市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達到25%以上,消滅劣V類水體斷面,國(?。┛己藬嗝嬷羞_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達到50%以上;西水坡、黃河劉莊、衛都河衛都路橋、衛都河金堤路橋、老馬頰河、馬頰河及濮水河斷面水質均值達到或優于Ⅲ類,衛河水質達到IV類,金堤河、徒駭河水質穩定達到Ⅴ類;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確保完成國家和河南省水質考核目標。
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爭達到100%;污染地塊安全率力爭達到100%;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區)全覆蓋。全市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立,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二、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認真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著力打好結構調整優化、工業企業綠色升級、柴油貨車治理、城鄉揚塵全面清潔、環境質量監控全覆蓋五個標志性攻堅戰役。
(一)打好結構調整優化攻堅戰
加快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區域產業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強化源頭防控,加大治本力度。
1.逐步削減煤炭消費總量。
(1)嚴控煤炭消費目標。為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依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7〕82號)要求,強化電力、化工等重點行業煤炭消費減量措施,加強秋冬季煤炭消費控制,削減煤炭消費需求,提升清潔能源比重。2020年濮陽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15%,控制在277萬噸以內。(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局、統計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2)提高燃煤項目準入門檻。從嚴執行國家、省重點耗煤行業準入規定,嚴格控制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審批、核準、備案。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用能設備要達到二級或以上能效標準;嚴格新上耗煤項目環評審批,新建耗煤項目排污強度必須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對未通過節能審查、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3)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嚴格落實《河南省耗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暫行)辦法》,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將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作為節能審查的重要內容,不符合替代標準的,不予出具節能審查意見。新上非電行業耗煤項目新增燃料煤總量實行1.5倍減量替代,電力行業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等量替代。除熱電聯產項目以外,“十三五”期間不再核準燃煤發電項目。(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4)嚴格控制工業用煤煤炭質量。加強對我市煤炭使用大戶煤質標準進行嚴格監管抽查,防止使用高硫分、高揮發分煤炭;建立燃煤企業監管臺賬,實施日常巡查、重點核查,落實煤質抽檢覆蓋率目標要求。加大對燃煤使用單位散煤質量監管力度,督促使用單位建立散煤質量內控制度、進貨臺賬,落實主體責任,較大的燃煤使用單位要配備質量檢驗設備,開展煤質檢驗。對內部無管控措施,違規購進、燃用不合格散煤的,責令改正,依法處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質監局、環保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2.構建全市清潔取暖體系。
(1)基本實現城區集中供暖全覆蓋。依據現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設施,在已有大型熱源和集中供暖管網的區域,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動富裕供熱能力向合理半徑延伸,深挖供暖潛力,減少供暖盲區。同時,未發展集中供熱而群眾確有供暖需求的縣,要根據當地熱源條件和居民實際供暖需求,鼓勵優先發展熱電聯產為主、熱泵、電隔膜等清潔取暖方式為輔的供暖方式,對于確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縣,大力推廣清潔供暖。2018年10月底前,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5%以上。2019年10月底前,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0%以上。2020年底前,濮陽縣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5%以上,清豐縣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以上,南樂縣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0%以上,范縣、臺前縣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60%以上。(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2)大力推進清潔能源取暖。緊緊抓住我市入圍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的有利契機,利用資金政策優勢,在全市范圍內全力推進清潔取暖工作。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外,在電力供應有保障的地區,以具備保溫設施的居民住宅和辦公樓、寫字樓、學校、醫院、商業綜合體等公共建筑為重點,實施電能清潔取暖工程,加快推廣地源、水源和空氣源熱泵技術和“空氣源熱泵+蓄熱式電鍋爐”模式,建設一批分布式電能供暖項目;在天然氣管網覆蓋到的區域,按照“宜管則管、宜罐則罐”的原則,鼓勵采用燃氣壁掛爐等方式實現清潔取暖;在天然氣管網未覆蓋的地區,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建設一批地熱、生物質、工業余熱等供暖示范項目,推廣碳晶、發熱電纜、電熱膜、電空調和燃氣壁掛爐等分散式取暖。到2020年,市城區、縣城及城鄉結合部實現既有及新建建筑100%清潔取暖。農村地區實現燃氣管網“村村通”,完成全市農網改造,基本實現農村地區100%清潔取暖,全市居民冬季取暖完成散煤全替代。(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環保局、財政局、質監局、濮陽供電公司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3)加強清潔型煤質量監管。依托全市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健全縣(區)、鄉(鎮、辦)、村(社區)三級配送機制,在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農村地區,繼續實施潔凈型煤替代散煤,將潔凈型煤作為清潔供暖體系的有益補償措施。在實施清潔取暖的農村地區,要加強散煤監管,按照“整縣整鄉”推進要求,全面摸排核實,持續組織開展市、縣(區)、鄉(鎮、辦)、村(社區)四級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清潔型煤行為。逐步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市工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市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質監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3.開展工業燃煤設施拆改。
2020年底前,全市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有合成氣需求的化工類產業集聚區,原則上應集中規劃建設煤制氣公共平臺;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市質監局牽頭,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4.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在全市完成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改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燃煤鍋爐拆除和清潔能源改造范圍,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規劃區內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落實省資金獎補政策,采取逐年遞減的資金補償方式,對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6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4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不再給予資金獎補。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熱替代、煤改氣、煤改電,改用地熱、風能、太陽能、配備布袋除塵器的生物質能,不包括改燃潔凈型煤、水煤漿、無煙煤、蘭炭、綠焦、原油等,且必須拆除煙囪或物理切斷煙道,不具備復產條件。嚴禁用已經關停、淘汰的廢舊燃煤鍋爐套取獎補資金。確需保留的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必須實現超低排放。燃煤鍋爐在新改用天然氣的過程中要同步實現低氮改造。(市質監局牽頭,市財政局、環保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5.提升多元化能源供應保障能力。
(1)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和供應保障能力。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積極協調爭取我市天然氣指標。在熱負荷相對集中的開發區、產業集聚區、產業園區新建和改建天然氣集中供熱設施,鼓勵新型工業、高技術企業利用天然氣。深入推進城鎮天然氣利用工程,鼓勵天然氣下鄉,靈活采取管道及CNG(壓縮天然氣)、LNG(液化天然氣)供氣站等多種方式供應。到2020年底,我市管道天然氣消費量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0%以上。加快儲氣設施建設,2020年供暖季前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日均3天用氣量的應急儲備能力。城市燃氣企業和不可中斷大用戶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氣量5%的應急儲氣能力。采暖季期間,天然氣要突出“壓非保民”,優先保證民用采暖天然氣供應。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城市管理局、財政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2)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推進風電項目建設,在建立全國首個整裝平原風電場項目的基礎上,繼續推進天潤清豐頓丘、華能濮陽縣等風電場項目建設,積極推進20余個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探索村級光伏電站建設新模式。有序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積極穩妥推進地熱開發利用,持續推進全市地熱資源潛力勘查與評價,摸清資源底數,將地熱供暖納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有序開發,重點發展淺層地熱能,規范發展中深層地熱能。到2020年,實現華能50萬千瓦風電場等4個風電場項目全面開工,爭取風電新增并網規模達30萬千瓦;新增光伏扶貧項目裝機5萬千瓦,新增生物質發電裝機3.6萬千瓦,新增地熱供暖面積400萬平方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濮陽供電公司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6.持續提升熱電聯產供熱能力。
按照統一規劃、以熱定電原則,加快民生熱電項目建設和城市周邊現役純凝機組采暖供熱改造,在熱電聯產供熱覆蓋區域內,逐步關停中小型單一供熱鍋爐。鼓勵有條件的區域或建筑推進冷熱電多聯供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建設。加快推進龍豐熱電2號機組和濮陽、南樂、臺前3個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并網運行,到2020年實現新增熱電聯產供熱能力1000萬平方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質監局、環保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7.有序推進建筑節能減排。
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到2020年,全市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結合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建設,加快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市城區及縣城區建筑節能比例不低于75%,公共建筑節能比例不低于65%,農村建筑節能比例不低于30%,研究探索農村地區因地制宜建筑能效提升新模式。(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8.嚴格環境準入。
全面加強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按要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品目錄。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涉氣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鋼鐵、水泥、玻璃、傳統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等行業單純新增產能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以煤炭為燃料的耐火材料等行業項目。(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9.嚴格控制“兩高”行業產能。
嚴格執行重點區域禁止新增鋼鐵、鑄造、水泥等產能政策;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按照國家新修訂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嚴格執行過剩產能淘汰標準,全面淘汰退出達不到標準的落后產能和不達標企業。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削減電力行業低效產能,到2020年,淘汰煤耗、環保、安全等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機組,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純凝機組。(市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環保局、質監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0.優化城市產業布局。
結合濮陽市規劃調整,有序推進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2018年底前,制定建成區重污染企業對標改造、關停、轉型、搬遷計劃并向社會公開。搬遷計劃要明確城市規劃區工業退城搬遷的范圍、方向、時序和方式,有效解決工業圍城問題。對能耗高、排放大的鋼鐵、水泥等企業,實施重組、轉型,推動企業整體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資源優勢、環境容量允許的地區轉移或退城進園,實現裝備升級、產品上檔、節能環保上水平;對環境影響小,能夠達到清潔生產、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的其他企業,鼓勵其轉型發展或就地轉移;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落后產能和“僵尸企業”,以及環境風險、安全隱患突出而又無法搬遷或轉型企業,實施關停。(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環保局、國土資源局、安監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1.嚴控“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
將“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作為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手段,依法依規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行動,堅持分類處置,給予關停取締、整改提升或搬遷入園。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限期治理可以達標改造的企業,逾期一律依法關停。建立市、縣、鄉三級聯動監管機制,加強環境監管和巡查檢查,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凡被各級督導檢查核查發現“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的,一律實施環保問責。(市環保局牽頭,市工商局、國土資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委、質監局、濮陽供電公司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2.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以提高節能環保技術裝備供給為主線,優先發展產業關聯度高、市場潛力大的節能環保技術裝備,加快高效節能、先進環保產品推廣應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服務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局、科技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9.防控農村改廁后糞污污染。
農村改廁后的糞污必須得到有效收集處理或利用,堅決防止污染公共水體。改廁后,污水能進入管網及處理設施的,必須全收集、全處理并達標排放;不能進入污水處理設施的,應采取定期抽運等收集處置方式,予以綜合利用,有效管控改廁之后產生的糞污。2018年底前,全市要新建、改造150座三類標準公共廁所,各縣(區)要啟動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試點工作,濮陽縣、清豐縣、南樂縣、范縣、臺前縣、開發區各確定2個鄉鎮4個村莊作為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改造試點;華龍區岳村鎮、清豐縣雙廟鄉、南樂縣元村鎮、范縣陳莊鎮所有村莊要完成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省級改造試點工作。2019年底前,各縣(區)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50%左右。2020年底前,農村污水亂排亂放現象得到有效管控,清豐縣、南樂縣基本完成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建設和改造,并明確廁所糞污治理途徑,廁所糞污基本得到處理或資源化利用;濮陽縣、范縣、臺前縣農村戶用無害化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90%左右,并明確廁所糞污治理途徑。(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衛生計生委、市委農辦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0.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
現有規?;笄蒺B殖場(小區)要配套建設與養殖規模相適宜的糞便污水防滲防溢流貯存設施,以及糞便污水收集、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積極引導散養密集區實行畜禽糞便污水分戶收集、集中處理利用。畜禽養殖廢水不得直接排入水體,排放應達到國家和地方要求。鞏固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整治成果,防止反彈。2018年,全市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設施配套率達到80%以上,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68%以上;2019年,全市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設施配套率達到85%以上,大型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達到100%,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0%;2020年,全市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率達到95%以上,畜禽養殖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市農業畜牧局牽頭,市國土資源局、環保局、財政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五)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水污染防治工作
11.調整結構、優化布局。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制定并實施分年度的落后產能淘汰方案。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等的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2018年底前,制定專項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城市建成區內現有的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印染、原料藥制造、化工等污染較重的企業,應有序搬遷改造或依法關閉。(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環保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2.嚴格環境準入。
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和產業布局開展規劃環評,嚴格項目環境準入,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市環保局、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牽頭負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城鄉規劃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13.全面推進企業清潔生產。
加強造紙、焦化、氮肥、農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有色金屬、原料藥制造、電鍍等水污染物排放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改造或清潔化改造。(市環保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范區管委會落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自覺算好綠色賬、走好綠色路、打好綠色牌,始終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最牢固的理念、最重要的戰略、最大的責任。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和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建立健全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體系,細化各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各有關部門要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各縣(區)、各部門落實情況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二)加強壓力傳導,夯實政府責任。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專題研究污染防治攻堅工作,在本方案基礎上,依據本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組織制定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工作方案,深化治理措施,拓展治理范圍,厘清工作責任,并將目標任務逐項分解到有關部門、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堅決完成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要堅持目標導向,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作為確定攻堅治理任務的依據,作為考核、獎懲的標準,切實將目標改善壓力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個人。要建立各項任務臺賬清單,實施嚴格的督導檢查制度,“抓兩頭、帶中間”,確保大多數工程建設、治理項目于2019年底前完成,為完成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提供堅實支撐。
(三)完善政策機制,加大財政投入。在深入推進月度生態補償、綠色環保調度、排污許可等制度基礎上,提高污染排放標準,強化排污者責任,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完善用能權、用水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和有償使用及交易制度,完善市場化、多元化生態補償機制,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長效機制,用最嚴格的源頭預防制度、過程控制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保護生態環境。堅持資金投入與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財政資金重點支持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和黑臭水體治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污染防治技術研發等,通過“以獎代補”形式激勵支持企業實施提標改造,幫助企業降低治理成本。落實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出臺“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發揮好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形成市場化多渠道的污染防治投入機制,建立以財政投入為引導、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投融資模式和綠色金融體系。
(四)嚴格考核獎懲,注重獎優罰劣。建立考核評價制度,研究制定對縣(區)黨委、人大、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對生態環境保護立法執法情況、年度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公眾滿意程度等相關方面開展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考核不合格的縣(區),由市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公開約談政府主要負責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取消市級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制定量化問責辦法,對攻堅任務完成嚴重滯后、區域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縣(區),對責任沒有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部門,實施量化問責。
(五)加強宣傳引導,構建全民共治。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教育設施和場所建設,培育普及生態文化。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制定社會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實施方案,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依托一報(黨報)、一臺(廣播電視臺)、一網(政府及環保官方網站),及時披露公眾關心的污染防治攻堅行動信息,及時主動向公眾公開環境質量排名及環境違法違規違紀問題查處,曝光污染問題,加強輿論監督。督促企業定期公開環境治理和污染排放信息,依法承擔環境治理主體責任。強化執法監管,完善公眾監督、舉報獎勵及處理反饋機制,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設立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基金,鼓勵人人參與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引導環保社會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等活動,凝聚打好打贏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社會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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