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蔚縣冬季清潔取暖試點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蔚政辦字〔2019〕10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各相關企業:
《蔚縣冬季清潔取暖試點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5日
為保障我縣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實施方案落實到位,全面貫徹市政府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決策部署,規范冬季清潔取暖試點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補助范圍
冬季清潔取暖試點項目財政補助資金,包括中央冬季清潔取暖試點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以下簡稱中央補助資金)及市、縣地方財政配套資金。此項資金專項用于蔚縣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實施方案的2018年—2020年三年冬季清潔取暖項目。
二、補助原則
(一)突出重點。重點支持列入實施方案三年規劃內的清潔取暖項目。
(二)目標導向。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示范目標,圍繞市委、市政府“電代煤”主基調,確定支持清潔取暖項目范圍及補助標準。
(三)惠及民生。充分考慮政府、企業、居民承受能力,調動各方支持和實施清潔取暖項目的積極性,實現多方共贏。
三、補助標準
(一)農村地區清潔取暖
1.電代煤補助標準
(1)設備購置補助。納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電代煤分散農戶,按照設備購置安裝(含戶內線路改造)投資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7400元/戶,不足部分由用戶承擔。除省負擔50%外,市、縣負擔全部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2)運行補貼。納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電代煤分散農戶,給予采暖期居民用電0.12元/千瓦時的補助,根據用電量據實樸貼,每戶最高補貼電量1萬千瓦時,最高補助1200元。除省負擔1/3外,市、縣負擔全部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納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電代煤農戶,且參與四方協作交易平臺,根據采暖期用電量參與直接交易,享受四方機制優惠電價,不再給予運行補貼。
對列入省農村清潔取暖改造任務的并符合四方協作交易平臺條件的分散農戶,在未通過審核參與到四方協作交易平臺之前,運行補貼按月給予采暖期居民用電0.12元/千瓦時的補助,根據用電量據實補貼,每月每戶最高補貼電量2000千瓦時,最高補助240元。除省負擔1/3外,市、縣負擔全部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2.氣代煤補助標準
(1)設備購置補助。納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氣代煤農戶,燃氣設備購置安裝投資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700元/戶,不足部分由用戶承擔。除省負擔50%外,市、縣負擔全部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2)運行補貼。納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氣代煤農戶,給予采暖期農戶用氣0.8元/立方米補貼,根據用氣量據實補助,最高補貼氣量1200立方米/戶、最高補助960元/戶。除省負擔1/3外,市、縣負擔全部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3)村內入戶管線建設補助:納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氣代煤農戶,由省補助1000元/戶,其余部分全部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3.太陽能取暖補助標準。對分散農戶太陽能取暖試點、“光伏十”“光熱十”的輔助熱源系統,采取電取暖方式的,參照電取暖補助標準;采取氣取暖方式的,參照氣取暖補助標準。
4.石墨烯和聚能電取暖試點。納入2018年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分散農戶,采取石墨烯電取暖方式的,設備購置投資補助戶均不超過3000元。所需補助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聚能電暖器投資補助參照電代煤政策。
石墨烯和聚能電暖運行補貼參照電代煤運行補貼標準執行。
(二)燃煤取暖鍋爐淘汰改造
在實施方案范圍內的,單獨取締拆除的給予3萬元/蒸噸補貼,煤改清潔能源的給予8萬元/蒸噸的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在實施方案范圍內的,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提升改造,按照每蒸噸改造成本的2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蒸噸。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下達專項資金解決,不足部分,由中央下達清潔取暖補助資金補充。
(三)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
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按照房屋建筑面積,給予160元/平方米財政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補助資金解決。
(四)電力配套設施建設
1.納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電代煤分散農戶,戶表以上的配套電網設施建設由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負責,縣政府不再給予補貼。
2.對縣城、鄉鎮及農村地區未納入省電代煤任務的電代煤集中供暖項目,需建設電力配套設施的,所需資金統籌中央補助資金和省、市、縣配套資金解決。
(五)采取集中供暖方式的
納入清潔取暖規劃面積,實施電代煤方式集中供暖的,按照每戶每平方米30元取暖價格補貼,補貼面積每戶不超過6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實施電代煤單位補貼;對于公益事業服務單位機構,按照實際使用面積給予實施電代煤單位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市、縣配套補助資金解決。
納入清潔取暖規劃面積,實施氣代煤方式集中供暖的,按照每戶每平方米11元取暖價格補貼,補貼面積每戶不超過6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實施氣代煤單位補貼;對于公益事業服務單位機構,按照實際使用面積給予實施氣代煤單位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市、縣配套補助資金解決。
采取集中供暖方式且建設配套電網的,享受電力配套設施建設補貼資金的,按照《張家口市冬季清潔取暖試點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標準給予補貼。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市補助資金解決。
四、職責分工
(一)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協調全縣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匯總全縣清潔取暖目標任務及完成情況,組織開展冬季清潔取暖督導檢查。負責全縣冬季清潔取暖財政獎補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會同縣重點任務牽頭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進行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
(二)縣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各級補助資金,并將資金及時下達到縣住建局,配合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加強冬季清潔取暖試點項目財政補助資金的監管。
(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我縣農村清潔取暖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根據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資金使用方案及時撥付資金到項目實施單位,根據我縣清潔取暖任務量確定年度目標,組織核定任務完成情況,對任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四)縣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組織協調全縣燃煤鍋爐淘汰及治理改造工作,根據我縣清潔取暖任務量確定年度目標,組織核定任務完成情況,對任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五)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建立清潔能源使用價格機制,統籌協調清潔能源價格機制落實,負責組織協調供電公司落實“四方協作機制”政策規定,協調蔚縣供電公司做好電取暖項目配電網的規劃和建設,配合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六)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鎮地區(縣城建成區和建制鎮)清潔取暖組織協調和管理工作,根據市下達城鎮地區清潔取暖任務量確定年度目標,組織核定任務完成情況,對任務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配合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七)縣電力公司負責列入省農村地區清潔取暖任務的電取暖用戶配電網設施的建設工作,配合縣發展和改革局制定完善“四方協作機制”并落實相關政策規定,配合做好電取暖項目謀劃工作,配合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八)各鄉、鎮政府及縣直各部門是清潔取暖項目實施和補助資金管理使用的責任主體,建立健全管理體制機制,積極組織和推動各項任務的實施,配合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五、資金使用管理
(一)縣財政部門要將本級配套資金列入本級預算,與中央下達補助資金統籌安排使用。
(二)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本辦法確定的補貼標準,制定全縣冬季清潔取暖財政獎補方案,報縣政府同意后,撥付資金。
(三)各鄉、鎮政府及縣直各部門收到資金后,按照上報方案,及時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按照政策規定、合同約定以及工程建設進度,做好項目資金的撥付工作,并將資金撥付情況報送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各鄉、鎮政府及縣直各部門組織實施項目自驗工作。每年1月底前完成自驗工作,自驗合格后,及時向縣清潔取暖辦公室報送自驗報告,并向縣提出復核驗收申請,根據驗收結果,撥付補貼資金。
(五)冬季清潔取暖補助資金實行臺賬管理、專賬核算。補助資金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執行。涉及政府采購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六)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職能部門配合,于每年3月份開展清潔取暖績效評價工作。
(七)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分管項目和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督導項目建設、工程進度和資金支出。
(八)按照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將資金安排情況在政府網站上予以公布;項目具體實施單位負責將資金使用詳細情況進行張榜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其它
(一)凡納入全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計劃的項目,給予冬季清潔取暖試點財政資金補助;未納入的項目,不予補助。
(二)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需報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經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方可實施。
(三)電取暖項目配電網規劃和建設方案,需報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經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方可實施。
(四)縣清潔取暖資金管理辦法,上報市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五)本辦法由縣冬季清潔取暖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相關單位負責解釋。
(六)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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