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19年全省清潔取暖工作計劃方案的通知》(魯建城建字〔2019〕6號)及濟南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關于印發濟南市2019年冬季清潔取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清暖建字{2019}9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原則,在優先發展集中供熱的基礎上,在城市規劃新區和熱力管網難以覆蓋的片區大力發展區域性清潔取暖,在集中供熱難以覆蓋的區域,因地制宜推進分散清潔取暖,加快構建以傳統集中供熱為主,以天然氣、電力、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利用為輔的現代清潔取暖體系。
充分考慮群眾意愿,合理確定清潔取暖方式。天然氣和電力取暖項目必須首先落實氣源、電源保障,堅持以氣定改、以電定改。
二、任務目標
2019年10月15日前,計劃新增城區(縣城)清潔取暖面積13.5803萬平方米、農村地區新增清潔取暖戶數1033戶(各街道辦事處分解任務見附表,),全部設備具備運行條件。新建商品房項目以供熱工程竣工驗收為完成節點。各街道要嚴格按照下達的計劃量實施,原則上不得更改實施區域和計劃數量。計劃范圍以外項目在實施前,各街道應將氣源、電源保障協議、合同等相關資料報區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清潔取暖辦”)備案。
三、清潔取暖方式
(一)集中供熱。指利用集中熱源,通過熱力管道向每個用戶輸送熱量的供熱方式,主要包括:燃煤熱電聯產(抽凝機組、背壓機組)、大中型燃煤鍋爐(房)等燃煤集中供熱;燃氣熱電聯產、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燃機、燃氣鍋爐(房)等燃氣集中供熱;各類集中式電熱泵(地源、水源、空氣源等)、蓄熱式電鍋爐等電能集中供熱;工業余熱、生物質能、地熱等其他集中供熱。
(二)分戶取暖。指每個用戶獨立成一個系統的取暖方式,包括燃氣壁掛爐等燃氣分戶式取暖設備,分戶式空氣源熱泵、電鍋爐等分戶式電取暖設備。
四、建設推進主體
(一)責任主體。區清潔取暖辦負責指導督促各街道有序推進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取暖工程。各街道是冬季清潔取暖的責任主體,負責做好調查摸底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村(居)和項目實施主體開展工程建設,協調解決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續辦理、遷占補償、工農關系等問題,做好補貼資金發放、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財政資金績效自評等相關工作。
(二)實施主體。供熱企業是城區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農村地區延伸的實施主體。清潔能源供熱單位是清潔能源集中供暖的實施主體,管道燃氣企業是氣代煤工程配套燃氣管網建設的實施主體。國網濟南供電公司是電代煤工程配套電網改造的實施主體。各實施主體負責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工程建設,確保按期完成。
五、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19年5月25日前)。各街道要根據下達的工作任務,制定冬季清潔取暖建設詳細方案,將具體建設任務細化到村居和用戶,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部署開展清潔取暖建設工作。
(二)實施階段(2019年5月25日—2019年9月15日前)。各街道依據年度實施計劃,盡快依據區清潔取暖辦組織的取暖設備招標入圍工作,督導轄區各單位加快辦理項目前期手續,提前為施工隊伍進場施工做好群眾工作。各供電、燃氣、供熱企業和清潔取暖設備供應單位編制施工方案,科學有序組織工程建設,確保工程質量安全,9月中旬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設任務。各街道要組織參與本次分戶式清潔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戶簽訂統一制定的承諾書,承諾不再使用散煤取暖,不簽訂承諾書的,不享受補貼。
(三)驗收階段(2019年10月15日前)。10月15日前,各街道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完成項目調試驗收工作,并分類登記造冊,全部臺賬報送完畢。
(四)補貼資金發放階段(2020年6月30日前)。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集中式清潔取暖項目用氣用電量讀取及第三方審計工作,各類財政補貼資金全部發放到位。已列入補貼臺賬的用戶,一經發現使用散煤取暖,將取消或追繳已享受的補貼資金;未使用取暖設備的用戶,不享受運行補貼。各街道要合理安排使用補貼資金,防止套取補貼資金。
六、有關要求
(一)補貼標準及補貼范圍繼續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冬季清潔取暖工程和運行資金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濟政辦函[2018]21號)執行。
(二)幼兒園、中小學、衛生室、養老院、農村幸福院等非營利性公益場所采用分戶式清潔能源取暖的,可按照建筑面積150平方米折算1戶的標準計算戶數。非公益性生產經營場所不列入本次補貼范圍。
(三)相關補貼政策不得重復享受,具體界定工作由各街道負責。涉及農村“一戶多宅”的,原則上按照一戶一宅進行補貼,其余住宅由用戶與實施主體協商處理,費用自行承擔。
(四)2019年度城區(縣城)新建分戶式清潔取暖用戶,需由各街道出具本年度不具備市政集中供熱條件的認定后(市政集中供熱企業配合出具),方可列入補貼臺賬;列入3年內拆遷計劃的區域不再實施清潔取暖改造,可采用“清潔型煤+環保爐具”等方式解決冬季取暖問題。
(五)城區范圍內接入市政集中供熱的建筑項目,按規定辦理集中供熱入網手續;對于手續不完備建筑項目,辦理的臨時配套費手續不作為建筑物手續合法依據。
(六)區清潔取暖辦需嚴格按照市清潔取暖辦相關文件要求建立2019年分戶式清潔取暖設備(分戶式電取暖設備要包含電表后線路改造)入圍目錄,報市清潔取暖辦備案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區清潔取暖辦要督促設備生產銷售單位確保取暖設備保質保量按時供應,做好售后服務保障和用戶安全使用管理。鼓勵我區建設符合自身特點的清潔取暖示范鎮、示范村,發揮示范標桿作用。
(七)分戶式電取暖設備按照省住建廳、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等4部門要求的“先蓄熱、后熱泵”的思路,重點推廣家用電鍋爐(通過循環水供熱的家用電鍋爐可認定為蓄熱式,蓄熱式電暖器可列入家用電鍋爐序列)和空氣源熱泵;對空氣源熱泵等采購單價較高的電取暖設備,鼓勵區清潔取暖辦結合鄉村振興等專項資金進一步提高區縣補貼資金比例,加大區縣財政支持力度,減少居民負擔。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根據《關于成立濟南市市中區清潔取暖和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市中政辦字〔2018〕30號)要求,在區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的組織領導下,各成員單位分工協作,共同推動工作進展。各街道要健全相應組織領導機構,建立有效工作推進機制,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強化協作配合。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思想,在規劃、用地、立項、施工、環評等手續辦理方面開通綠色通道,提高效率,確保清潔取暖建設任務順利完成。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引導,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三)開展工作評估。2019年取暖期內,各街道組織以村居為單位對冬季清潔取暖使用情況進行跟蹤調度。市清潔取暖辦將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各區縣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結果作為市政府對各區縣考核和財政補貼依據。2020年7月31日前各區縣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效果評估及財政資金績效自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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