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四大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銅政辦發〔2019〕1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
《銅川市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銅川市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銅川市凈土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銅川市青山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銅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9日
為進一步改善全市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陜西省銅川市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優化六項政策、打好七場硬仗,強化五項保障措施,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達52微克/立方米,確保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明顯增強。
二、優化六項政策
(一)強化源頭管控。開展區域空間生態環境評價工作,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等參與,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不再列出)
(二)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實施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退出工作,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對已明確但逾期未退城的企業予以停產。重點壓減水泥(不含粉磨站)、石油化工、防水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保溫材料(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等行業企業產能。(市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三)因地制宜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在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對石油化工、水泥(含特種水泥,不含粉磨站)行業實施限產,對表面涂裝(含汽修)、包裝印刷行業實施錯時生產。(市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四)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藍天保衛戰的財政支持力度。完善市級鐵腕治霾獎補辦法,加快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統籌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大氣污染重點治理任務。嚴格落實《陜西省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實施辦法》。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加快推進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健全供熱價格機制,合理制定清潔取暖價格。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研究制定“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和清潔化改造激勵政策。進一步完善貨運價格市場化運行機制,科學規范兩端費用。落實國家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對秸稈等生物質資源進行消納處置。(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五)配合做好區域聯防聯控。按照國家建立的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措施,配合做好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相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
(六)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三、打好七場硬仗
(一)打好結構調整硬仗
1.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按照《關于轉發國家十六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要求,促使一批能耗、環保、安全、技術不達標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市工信局、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2. 強化“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亂污”工業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完成已排查出尚未完成整治的“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繼續開展拉網式排查,以四級網格為依托,聚焦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落實“散亂污”工業企業排查、綜合整治和監管責任,不斷完善“散亂污”工業企業動態管理機制,發現一戶,整治一戶,堅決杜絕“散亂污”工業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工業企業異地遷移、死灰復燃。(市工信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二)打好工業污染治理硬仗
3. 深化工業污染治理。嚴格執行《陜西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持續推進涉氣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重點涉氣工業污染源全部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排放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停產整治。鼓勵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會化專業機構開展監測和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管理。完成全市重點行業涉氣污染源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水泥、有色、陶瓷、磚瓦等行業執行新修訂的《關中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痣娖髽I按新修訂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完成石膏雨、有色煙羽治理。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建立建材、有色、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參與)
5. 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以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為重點,進一步加大工業爐窯的排查力度,完善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和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推進工業爐窯結構升級和污染減排。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6. 實施VOCs專項整治。各區縣政府、市新區管委會要全面實施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電子制造、工程機械制造等VOCs排放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整治工作。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每半年對VOCs排放重點行業企業和重點工業園區進行一次VOCs排放監測和空氣質量監測,夏季應加密監測頻次,對石化和大型儲油場采用走航車監測。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公布違法企業名單,實行聯合懲戒。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專業化規?;堫^企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三)打好煤炭管控硬仗
7. 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8. 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煤炭消費實現負增長,繼續推進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和燃油,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9. 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全市不再新建35蒸噸/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加大燃煤小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力度。對已排查出的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20蒸噸/時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9月底前基本完成80%的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任務,年底前全部完成。新排查出屬于拆改范圍內的燃煤鍋爐,發現一臺拆改一臺。加大燃煤、燃氣、燃油、生物質鍋爐改造力度,各項污染物執行新修訂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完成現有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四)打好清潔能源替代硬仗
10. 提高清潔取暖率。2019年底前城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縣城和城鄉結合部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40%以上。積極發展地熱能,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積極采用地熱能供暖。(市能源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參與)
11. 深入推進散煤治理。繼續整村推進農村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商業活動燃煤(薪)的清潔能源替代,采取以電代煤、以氣代煤,以及生物質能、風能和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替代。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熱則熱、宜煤則煤,深入推進散煤治理。5月底前完成農村散煤治理定村確戶清單,暫未落實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和集中供熱區域外的居民,使用潔凈煤+民用高效潔凈煤爐具或蘭炭+蘭炭專用爐具。(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組織開展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潔凈煤符合標準。要以潔凈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每月組織開展潔凈煤煤質專項檢查,實現城鄉集中售煤點煤質監督抽查的全覆蓋,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12. 對火電企業進行改造。嚴格落實省上采暖季優化電力調度方案,按照煤耗能效、排放績效綜合水平對電力行業精準實施錯峰生產,現有火電燃煤機組在保證居民、企業正常需求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減少發電,禁止超負荷發電。(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積極落實替代熱源,優化熱電機組運行方式,嚴格落實“以熱定電”。(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等參與)
13. 優化熱源點規劃布局。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推動熱電聯產富余熱能向合理半徑延伸,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集中供熱站全部退出,覆蓋范圍外的統籌布局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等清潔能源取暖措施。(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四、強化五項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市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任務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按照大氣污染季節特征,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在春季開展揚塵和工業無組織排放、夏季開展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夏秋季開展秸稈禁燒、秋季開展工業爐窯、冬防期開展以涉煤污染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執行等為重點的專項執法工作,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強化持證排污管理,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夯實排污者責任,促進自覺守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等參與)
(三)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完善市、區縣、鄉鎮(街道)、村組(社區)及特殊功能區域的“4+1”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人社局參與)
(四)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鄉鎮(街道)按照國家標準建設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加密建設區縣空氣自動站,建設重點工業園區自動站。所有區縣全面開展降塵監測。區縣開展顆粒物組分手工監測和自動監測。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按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將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業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重點源,以及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納入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導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五)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考核不合格的區縣政府和部門,市生態環境局報請市政府公開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由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有關部門參與)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