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19年中央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用于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補助)預算的通知
石家莊、唐山、保定、廊坊、衡水、邯鄲、邢臺、滄州、張家口市財政局,定州市、辛集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下達2019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19〕6號),現下達你市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補助,具體金額見附件,支出功能分類科目:“2110301大氣”。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第一批、第二批試點城市根據實施方案,迅速將補助資金分解落實到具體項目。請你市會同生態環境、住建、發改等部門于2019年7月31日前將資金分解意見報省相關部門備案。
二、請定州市、辛集市盡快編制清潔取暖實施方案,于2019年7月15日前報送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級四部門將按規定時間報送國家四部委審核備案,備案通過的實施方案將作為地方實施清潔取暖改造和績效評價的重要依據。
三、請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8〕578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切實提高財政資金效益。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資金支持范圍。
附件:2019年中央財政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試點城市補助資金預算表
河北省財政廳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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