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征求《關于解決“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供暖推進過程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意見的函。其中,通知指出,繼續堅持民生為重,保障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在新的清潔供暖設施落實能源供應、安全穩定運行之前,決不允許拆除原有供暖設施。用好煤、電、天然氣等各類能源聯保聯供,對仍需使用煤炭取暖的用戶,切實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工作。對于偏遠山區等暫不能通過清潔供暖替代散燒煤供暖的,重點利用“潔凈煤+節能環保爐具”等方式替代散燒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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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指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穩妥做好清潔取暖工作,有針對性地解決“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供暖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典型共性問題,現提出有關要求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清潔取暖協調議事機制,明確牽頭部門和任務分工,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有關事項,提出措施建議,并加強跟蹤督促,推動相關單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主動作為,形成合力,妥善解決好“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供暖項目推進過程中的各類問題,確保重點項目按期投運。
二、按時簽訂“煤改氣”天然氣供用氣合同并認真落實,保障“煤改氣”平穩有序推進。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制訂的天然氣標準合同文本,各方應盡快簽訂2019年和2019-2020年采暖季“煤改氣”天然氣供用氣合同,堅持供需雙方同等權利、責任原則,切實履行“照付不議、偏差結算”等條款,若需求方當月合同氣量用不完,則按合同量結算,對付款未提取量雙方可協商補提;若供應方未按合同足量供應,經雙方溝通不能按期補足的,根據合同予以處罰。
三、建立完善清潔取暖長效支持機制,保障清潔取暖工作的持續性。認真落實《關于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發改價格〔2017〕1684 號)要求,在峰谷分時電價、階梯電價、電力市場化交易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優化完善“煤改氣”門站價格政策,靈活運用市場化交易機制,確保民生用氣門站價格總體穩定。開展風電清潔供暖的地區要嚴格落實《關于完善風電供暖相關電力交易機制擴大風電供暖應用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9〕35號)要求,完善風電供暖項目投資運營機制。結合前期工作實踐,深入總結分析,以運行成本最低為原則,確定適合本?。▍^、市)不同地區的清潔供暖技術路線。各?。▍^、市)要抓緊研究制定補貼到期后持續推進清潔供暖的政策方案,于7月底前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四、規范完善招投標機制,保障燃氣壁掛爐、電暖器等清潔供暖產品質量。按照國家、地方或行業標準,在燃氣壁掛爐、電暖器等清潔供暖產品的招標過程中,嚴把質量關,避免使用質量不合格、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保障用戶取暖安全和效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清潔供暖產品質量監管,規范市場運行。
五、高度重視“煤改氣”“煤改電”安全監管,保障工程建設和運行安全。配合有關部門督促燃氣企業做好“煤改氣”工程建設和運行管理,加強施工力量,嚴格施工隊伍資質審查,科學安排施工計劃,全面執行各項燃氣安全管理制度,不斷提升運維服務水平.督促電網企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加強用戶安全用電管理,安排專門搶修隊伍和應急物資,如出現供電故障,最短時間恢復供電。
六、因地制宜拓展多種清潔供暖方式,保障清潔供暖均衡發展。為緩解天然氣供暖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天然氣保供和農村用氣安全壓力,各地要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結合資源條件、環保要求、資金實力、采暖習慣等因素,拓寬清潔供暖渠道。在城鎮地區,重點發展清潔燃煤集中供暖,提升城鎮及周邊地區的清潔燃煤集中供暖面積。在農村地區,重點發展生物質能供暖,同時解決大量農林廢棄物直接燃燒引起的環境問題。在具備條件的城鎮和農村地區,按照以供定改原則繼續發展“煤改電”“煤改氣”,適度擴大地熱、太陽能和工業余熱供暖面積。積極探索新型清潔供暖方式,條件成熟的可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研究推廣。
七、繼續堅持民生為重,保障群眾安全溫暖過冬。在新的清潔供暖設施落實能源供應、安全穩定運行之前,決不允許拆除原有供暖設施。用好煤、電、天然氣等各類能源聯保聯供,對仍需使用煤炭取暖的用戶,切實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工作。對于偏遠山區等暫不能通過清潔供暖替代散燒煤供暖的,重點利用“潔凈煤+節能環保爐具”等方式替代散燒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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