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民用清潔爐具專委會秘書處

安徽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

中國爐具網    來源:安慶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6-05 09:03:09    瀏覽: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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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宜政發〔2018〕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慶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安慶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8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及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要求,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統籌兼顧、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目標指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全市PM2.5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降至4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到省政府考核要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分別減少2512噸(下降16%)、4392噸(下降14.4%)。

        二、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三)優化產業布局。2019年3月份編制完成安慶市“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新、改、擴建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國土資源局參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慶經開區管委會、安慶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慶經開區管委會、安慶高新區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加大區域產業布局調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2018年底完成曙光化工、虹泰新材料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高新區化工園區整治力度。全市已明確的退城企業,要明確時間表,逾期不退城的堅決予以停產。(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兩高”產業準入目錄和產能總量控制政策措施。嚴禁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牽頭,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等參與)

        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嚴格按照《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執行過剩產能淘汰標準。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等參與)

        (五)強化“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2018年完成摸底排查工作,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任務。嚴格落實不搞“一刀切”的要求,本著堵疏結合、分類處置、扶治并舉的原則,對“散”的企業要求排出入園計劃,有序加以組織引導,化工企業抓緊搬遷入園;“亂”的企業有針對性地整改并完善相關手續,確保合法合規地生產經營;“污”的企業必須采取果斷治理或關停措施。圍繞高質量發展要求,采取“三個一批”的整治措施。一是并聯審批消化歷史問題一批,二是整體評估支持輕微污染的中小企業生存一批,三是轉型發展促進企業入園一批。(市環保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工商質監局、市國土資源局等參與)

        (六)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質監局、市人民銀行參與)

        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按照省政府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建材、火電、焦化、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市環保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等參與)

        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對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等參與)

        (七)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產業。加快發展新動能,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科技局等參與)

        三、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構建清潔低碳高效能源體系

        (八)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2018年底,力爭全市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實現“由增轉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量完成省政府下達的任務。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散煤銷售全部清零。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對石油加工業、煉焦、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業等行業新增耗煤(電力行業除外),實施煤炭消費量1.5倍減量替代。(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質監局牽頭,市環保局參與)

        按省專項方案,淘汰關停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的30萬千瓦以下燃煤機組。嚴格控制燃煤機組新增裝機規模,新增用電量主要依靠區域內非化石能源發電和外送電滿足。(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環保部門等參與)

        (九)實施“煤改氣”和“以電代煤”。在落實氣源、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在玻璃、鑄造等行業積極推進天然氣替代煤氣化工程,有序實施燃煤設施煤改氣。結合區域和行業用能特點,積極推進工業生產、交通運輸、農業生產、居民生活等領域實施“以電代煤”。(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安慶供電公司參與)

        (十)開展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鞏固燃煤鍋爐淘汰成果。2018年底前,城區基本完成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2019年底前,城區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全部清零;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燃煤電廠鍋爐除外)全部達到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每小時65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節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氣鍋爐基本完成低氮改造;根據省政府安排,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工商質監局、市商務局、市環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發展改革委等配合)

        加大對純凝機組和熱電聯產機組技術改造力度,加快供熱管網建設,充分釋放和提高供熱能力,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在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地區,現有多臺燃煤小鍋爐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建設大容量燃煤鍋爐。2020年底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全部關停整合。(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參與)

        (十一)加強散煤治理。全面落實《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和鍋爐燃煤技術標準,做好散煤使用現狀調查,制定散煤治理實施方案。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禁燃區內禁止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進一步加大洗選煤和配煤技術推廣力度,逐步削減分散用煤和劣質煤使用比例。大力推廣優質型煤和新型爐具,提高燃燒效率。(市發展改革委、市工商質監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參與)

        (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先進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節能標準,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引導有條件縣(市)、區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工商質監局牽頭,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參與)

        (十三)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和新能源。優化風能、太陽能開發布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加快建設和穩定運行秸稈電廠,鼓勵發展固體成型燃料、纖維素燃料乙醇等生物質燃料。到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和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全省平均水平。(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安慶供電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堅持堵疏結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并形成產業化,力爭到2020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階段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嚴防因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區域性重污染天氣。加強農村及城市周邊垃圾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落葉等。(市農委、市環保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負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市達到40%以上。強化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減少氨揮發排放。(市農委牽頭)

        十、落實和強化各方責任,發動全民廣泛參與

        (三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要求,按照管發展、管生產、管行業都必須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落實情況,納入市政府督查和相關專項督查,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強化表揚激勵,對庸政懶政怠政的嚴肅追責問責。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分解目標任務,科學安排指標進度,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完善市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的責任清單,健全責任體系。各地建立完善“網格長”制度,壓實各方責任,層層抓好落實。市環保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調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市環保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三十六)嚴格考核問責。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作為重要內容,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并做好考核結果應用。考核不合格的縣(市)區(管委會),應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檢查,取消該地區當年環境保護方面的評先資格。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紀依法追究責任。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地區,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落實量化問責辦法,對重點攻堅任務完成不到位或環境質量改善不到位的實施量化問責。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市環保局牽頭,市紀委監委、市督查考核辦、市委組織部等參與)

        (三十七)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加強環境空氣質量信息公開。繼續按月公布各縣(市)區(管委會)空氣質量排名。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和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環保信息。(市環保局牽頭)

        (三十八)構建全民共治格局。充分發揮電視、報紙、網絡優勢,加大宣傳貫徹力度,提升社會各界支持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自覺性、積極性。加大環保執法監管、行政處罰以及典型案件的宣傳力度,通過正面引導、反面曝光,擴大公共參與面。切實發揮共青團、婦聯、工會等團體及環保公益組織作用,營造更加濃厚的全民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格局。樹立綠色消費理念,積極推進綠色采購,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強化企業治污主體責任,安慶石化等國有企業要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引導綠色生產。(市環保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各縣(市)、區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監督引導作用,積極宣傳大氣環境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和經驗做法等。(市環保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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