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金昌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辦發〔2019〕11號
永昌縣、金川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中央、省屬在金有關單位:
《金昌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月28日
為持續改善城鎮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根據《金昌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2018-2020年)》,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管治結合原則,嚴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轉變治污理念,創新治污方式,強化協同治污,夏秋季重點實施工程治理和面源管控,冬春季重點實施各類污染源分類管控,進一步削減污染物排放強度;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永昌縣、金川區政府對轄區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責任,全社會參與,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工作目標
根據省政府下達的空氣改善目標要求,2019年市區空氣質量達標天數達到307天以上,達標率達到84%;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控制值≤85ug/m3,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控制值≤32ug/m3(扣除沙塵天氣影響后);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指標年均濃度達到二級標準。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工業污染源治舊控新
1.嚴控“兩高”行業準入。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遏制盲目重復建設鋼鐵、焦化、水泥等“兩高”行業項目。嚴格總量控制,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業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的新建項目,實行污染物排放減量置換。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環保局
2.重點工業企業排污穩定達標。深入開展有色、火電、焦化、建材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整治工作,建立有色、火電、焦化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管理清單。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有關企業
3.完成煤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金川集團公司熱電公司1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項目。
責任單位:金川集團公司
4.工業堆場揚塵治理全覆蓋。各類煤堆、灰場、渣場和其它產生揚塵(粉塵)的散流體原料堆放場必須完善“三防”(防揚塵、防流失、防滲漏)設施,建設防風抑塵網,并配備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設施。對物料輸送設備進行密閉,并在裝卸處配備收塵、噴淋等防塵設施。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5.深入推進清潔生產。鼓勵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針對節能減排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采用先進適用的技術、工藝和裝備,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6.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工藝和設備,嚴格按照國家發布的產業指導目錄,制定淘汰計劃,并分解落實到各級各部門。鞏固過剩產能化解成果,加快“兩高一資”傳統產業升級改造,突出循環產業鏈延伸。推動有色金屬、化工、能源、建材等支柱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支持金川集團公司等重點企業加快技術升級,形成競爭力強的產業集群。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7.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力度。進一步推進涉VOCs排放的“散亂污”企業排查工作,建立本地區VOCs排放企業管理臺賬,明確治理時限,并實施動態更新。于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涉VOCs 排放“散亂污”企業排查及臺賬建設工作。開展汽車維修行業VOCs排放源整治工作。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8.開展“散亂污”企業整治,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企業全面排查,實行清單制、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列出整治清單,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2019年底前,對已列入淘汰類的涉氣“散亂污”企業依法關停取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治污水平。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國土局
9.開展工業窯爐綜合整治。制定工業窯爐綜合整治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窯爐清單。鼓勵工業窯爐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加大不達標工業爐窯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
配合單位:市工信委
(二)嚴控煤煙型污染
1.調整和優化能源結構。加快推進天然氣供應和風光電消納能力、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強度等措施替代煤炭,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加快發展新能源,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大綠色建筑推廣力度,推進供熱計量改革。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局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2.鞏固提升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市域內所有燃煤鍋爐清單動態更新,開展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完成轄區內燃煤鍋爐綜合整治任務。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市住建局
3.禁止新建燃煤小鍋爐。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區域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責任單位:市質監局、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4.積極推進冬季清潔供暖工程。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潔凈煤)的原則,推進城鄉居民取暖小火爐、土炕清潔能源改造工程,2019年改造1.2萬戶。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5.推進散煤清潔化利用。規范運行優質煤集中配送中心,實現優質煤配送和煤質監管體系全覆蓋;在跨界等主要交通入口和入城路口設置卡口,嚴查煤炭運輸車輛,對跨市界且煤質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予以勸返,對市內區域跨界的,予以查沒并處罰。加強煤質抽檢,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煤行為,杜絕不符合甘肅省民用散煤型煤標準的煤炭流入市場。
責任單位:市工信委、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散煤管控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6.嚴控高污染燃料使用。嚴格執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依法拆除高污染燃料燃用設施,嚴禁在禁燃區內燃用不符合標準的煤炭、未加工成型的生物質及原油等高污染燃料。永昌縣要開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禁燃區面積要達到建成區面積80%以上。
責任單位: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7.強化在用燃煤鍋爐提標改造。城市建成區內的10蒸噸/時以上、6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執行新建鍋爐排放標準;對20蒸噸/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實施脫硫改造,對單臺出力65蒸噸/時的燃煤鍋爐實施脫硝改造,并同步安裝在線監測設施聯網運行。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金昌開發區管委會
(六)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
金川區政府、永昌縣政府要嚴格落實《環境監管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加強網格化運行監管,從制度、人員、監管、獎罰等方面進行保障,真正運行好“網格化”管理體系,發揮監管作用,對不履行網格監管職責的單位及個人進行追責問效。同時,逐步提升“網格化”監管水平,市區建城區建成運行空氣質量微測網,8月底前完成大氣污染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提升精準施策能力。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永昌縣政府、金川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住建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直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實“一崗雙責”;縣、區政府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首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年度實施方案,分解目標任務,靠實部門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法律制度保障。根據環保法律法規及“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工業源治理由企業自籌資金開展治理為主,財政“以獎代補”予以支持,對超標企業和單位采取高限處罰、媒體曝光、不予資金補助等措施,并將環境違法行為納入銀行征信系統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系統,限定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
(三)加強考核問責機制。嚴格考核工作,把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和終期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與各級各部門政績考核相結合,做好考核結果應用。對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不力的區域,在全市范圍進行通報;對工作推進不力、目標任務嚴重滯后的單位,由市政府領導約談部門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對未完成目標任務、考核不合格的單位,由監察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對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予以表彰獎勵。
(四)政策資金保障。各級財政支出要向藍天保衛戰傾斜,統籌安排大氣污染防治資金,重點支持涉及民生的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空氣質量預警預報系統建設等重點項目建設;積極向上爭取大氣治理專項資金,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切實發揮財政資金的引領帶動作用。支持依法合規開展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
(五)應急聯動保障。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完善預警分級標準體系,提升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按不同污染等級確定企業限產停產、機動車和揚塵管控等應對措施,落實到企業各工藝環節,實施“一廠一策”清單化管理。在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對重點企業實施限產限排、建筑工地停工、機動車限行等措施。
(六)輿論監督保障。在政府網站及主要媒體,定期公布縣、區空氣質量狀況及排名,定量考核縣區重點任務落實情況,公開重點企業排污信息。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引導公眾從自身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在全社會樹立“同呼吸、共命運”的行為準則,持續改善城鄉空氣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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