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努力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平涼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作戰方案(2018?2020年)》及省、市年度工作計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平涼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未剔除沙塵)達到90.3%,剔除沙塵后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控制在75微克/立方米以下(與2018年持平),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達到國家二級標準)。6縣(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未剔除沙塵)達到85.3%;空氣質量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華亭、涇川、靈臺、莊浪、靜寧5個縣(市)PM2.5、PM10兩項重點指標剔除沙塵后平均濃度要在2018年基礎上繼續下降;空氣質量2018年已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的崇信縣繼續保持達標水平。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優化產業結構
1.優化產業空間布局。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加強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新、改、擴建涉氣項目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構建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空間格局。城市建成區現有建材、磚瓦、預制廠等涉氣企業,應制定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計劃并完成2019年任務。(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2.嚴控“兩高”行業準入。嚴把新建項目準入關,嚴控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新增產能,嚴格執行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減量置換政策,嚴禁新增產能。(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壓減過剩產能。嚴格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工信部、國家發改委等16部委印發的《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加快“兩高一資”傳統產業升級改造,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按期完成2019年度省、市下達過剩產能壓減和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市工信局、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財政局配合)
(二)調整能源結構
4.有序推進冬季清潔取暖。認真落實《平涼市冬季清潔取暖總體方案(2018?2021年)》,按照清潔替代、經濟適用、居民可承受的原則,綜合采用各類清潔取暖方式,替代燃煤取暖。全面落實國家、省關于北方地區清潔能源供暖價格支持政策,加快推進清潔取暖工作。繼續實施縣級以上城市(含縣城)城鄉結合部及周邊鄉鎮居民取暖土炕、小火爐、土灶煤改氣、煤改電或潔凈煤替代工程,2019年全市完成改造任務2.5萬戶,其中:崆峒區9000戶(含平涼工業園區)、華亭市2500戶、涇川縣3500戶、靈臺縣2500戶、崇信縣1500戶、莊浪縣3000戶、靜寧縣3000戶。(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平涼供電公司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煤炭市場管控。7縣(市、區)要切實完善和規范運行政府統一規劃、統一監管的煤炭交易市場和集中配送體系,交易、配送的民用煤炭必須符合平涼市燃煤質量標準,實現“覆蓋城鄉、管理規范、煤質達標”的煤炭質量管控目標。落實民用潔凈型煤財政補貼政策,平涼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城區全部使用潔凈型煤,其他地區倡導使用潔凈型煤、確保使用優質煤。加強煤質監管,工信、市場監管、生態環境部門要聯合開展專項執法,嚴厲打擊銷售和使用劣質煤行為,堅決取締違規煤炭經營攤點,杜絕劣質煤流入市場。(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持續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轄區內燃煤鍋爐全面排查,按照“一爐一策”要求,精準推進綜合整治工作。加大燃煤小鍋爐淘汰力度,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及茶水爐、經營性爐灶、儲糧烘干設備等燃煤設施淘汰率達到60%,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其他地區原則上不再新建每小時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內分散燃煤鍋爐應淘汰并網,天然氣管網內分散燃煤鍋爐應在落實氣源和供氣量的前提下實施煤改氣;集中供熱和天然氣管網均未覆蓋區域分散燃煤鍋爐,符合國家節能環保要求的,可實施煙氣達標治理改造,不符合要求的,應改為電、醇基燃料等清潔能源;工業園區(集中區)要按“一區一熱源”要求,有序淘汰拆并分散式供暖鍋爐;偏遠鄉鎮地區,受經濟等條件制約暫時無法淘汰或用清潔能源替代的燃煤鍋爐,可采取使用潔凈煤等方式實現煙氣達標排放。(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
7.加強煤炭總量控制。落實《平涼市實施能源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方案》,完成省政府下達2019年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及煤炭消費指標。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降低煤炭在一次性能源消費中的占比。(市發改委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三)調整運輸結構
8.優化調整貨物運輸方式。貫徹落實省市交通運輸結構調整政策和目標任務,構建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現有城市鐵路、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要以鐵路運輸為主。(市工信局、市交通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配合)
9.加強柴油車污染治理。制定實施《平涼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專項行動方案》,劃定重型車輛繞城路線,依法明確國三標準及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高污染車輛進入城市建成區。推行生態環境部門取證、公安交管部門實施處罰、交通運輸部門監督維修的聯合監管執法閉環模式。(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快移動源環境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完善市級機動車排污監控體系,推動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排放監控、運輸通道建設遙測點位、排放檢驗機構聯網,構建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移動源環境監管平臺。2019年底前,在平涼中心城區主要進出口、高排放車輛通行主要道口建成“黑煙車”電子抓拍系統和尾氣遙感監測設備,實現移動源遙感監測網絡、排放檢驗機構市、省、國家三級聯網,確保排放檢驗數據實時、穩定傳輸。(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局配合)
11.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環境監管。在平涼中心城區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重點查驗排氣污染控制裝置和環保信息公開情況,實現重點車型全覆蓋。劃定并公布主城區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完成主城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工作;逐步淘汰高排放、超服役年限的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對于不具備淘汰條件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要求其安裝大氣污染后處理裝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12.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平涼中心城區和各縣(市)城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必須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潔能源汽車。加快黨政機關、公共場所、社區充電樁設施建設,優化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環境,擴大個人領域新能源汽車消費,助推能源結構調整,減少交通污染。(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牽頭,市財政局配合)
13.加快車用油品質量升級。全面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停止銷售低于國六標準的汽柴油,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完成儲油庫、油罐車、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改造“回頭看”,新建設施必須同步配套建設油氣回收治理裝置,所有加油站氣液比、排放濃度每年至少進行1次檢測。開展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罐車、假劣尿素專項整治行動,清除、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黑加油站(車)。(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用地結構
14.加強城市生態增綠減污,降低沙塵、揚塵對大氣環境的污染。鞏固、提升平涼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市建設成果,大力實施“生態立市”戰略,積極推進退耕還林等國家重點工程,促進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農田裸地揚塵。建設城市綠色廊道,實施“退工還林還草”,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市自然資源局、市林草局牽頭,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配合)
15.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完成轄區內露天開采礦山摸底排查,建立管理清單。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露天礦山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要加強修復綠化、減塵抑塵。原則上不再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推廣綠色勘查和綠色開采,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矸石山治理。(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16.實施揚塵綜合整治。加強對建筑、拆遷、水利、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物料堆場、儲備土地等各類工地及裸露地塊揚塵污染監管,拆除作業必須實施噴霧降塵,規模以上土方施工工地要安裝揚塵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主管部門聯網。將揚塵治理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實行“黑名單”管理。各類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和“三個必須”防塵措施落實合格率達到96%以上。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平涼中心城區及各縣(市)建成區機械化濕法清掃率達到70%以上。(市住建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資源局配合)
制定并落實全市道路及貨運車輛揚塵綜合整治方案,對城鄉結合部市域出口路段及縣、鄉、村道路全面排查、重點整治,對揚塵污染嚴重和破損嚴重的道路進行硬化、改造,確保公路潔凈安全暢通。制定平涼高速公路東出口至四十里鋪鎮道路、峽門溝道路及海螺水泥專線道路揚塵綜合整治方案,明確目標措施,靠實工作責任,建立日常清掃保潔制度,有效降低道路揚塵。(市交通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工信局、甘肅省平涼公路管理局配合)
(五)推進工業污染源綜合治理
17.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整治及燃煤火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深入開展鋼鐵、水泥、火電、煤炭、建材、垃圾焚燒等重點行業全面達標整治工作,持續抓好燃煤鍋爐淘汰整治。對轄區內火電、水泥、建材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整治,并建立管理清單。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執法監管,確保達標排放。中電建崇信發電公司年底前完成2號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配合)
18.推進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按照《平涼市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提出的具體措施和責任分工,對轄區內石油化工、煤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建筑裝飾裝修、餐飲油煙、服裝干洗、廣告噴繪、汽車維修等行業VOCs污染源進行排查和整治。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有效遏制臭氧濃度上升造成的空氣污染。積極培育VOCs治理和服務第三方專業化企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局、市新聞出版局配合)
19.實施“散亂污”企業整治專項行動。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企業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制、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對列入整治清單的“散亂污”企業,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年底前,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堅決予以取締;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產業發展規?;?、現代化的原則,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列入升級改造類的,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配合)
(六)深入開展面源污染治理
20.控制秸稈露天焚燒。嚴格落實禁燒規定,嚴禁焚燒秸稈、垃圾、枯枝落葉和燒荒等“四燒”行為,嚴厲查處各類焚燒行為。采取堵疏結合、政策支持等措施,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采取有效措施,減少畜禽養殖場氨揮發排放。(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畜牧獸醫局、市發改委、市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強化餐飲油煙治理。對縣(市、區)城市建成區現有餐飲單位全面排查清理,建立動態治理清單。城區所有餐飲單位全部使用清潔能源,按經營類型分類實施油煙治理。對餐飲業清潔能源使用和油煙治理設施正常運行情況定期開展現場抽查檢查,動態上報治理情況,抽查合格率要達到95%以上。新建餐飲項目要嚴格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同步配套油煙治理設施并使用清潔能源,確保達標排放。嚴禁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等地下通道。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偷燒散煤、擅自停運油煙凈化設施和超標排放行為。(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
22.開展露天燒烤規范和整治。依法取締占用城市及公共場所從事露天燒烤的流動攤點,堅決查處固定門店室外設爐灶進行露天燒烤的行為。(市住建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配合。)
23.強化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嚴格落實《平涼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緊盯元旦、春節、元宵節、燎疳日及婚喪嫁娶日等重點監管時段,對城市建成區特別是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區域和場所嚴防嚴控,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結合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適當擴大煙花爆竹禁燃區范圍和管控時段。(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4.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按照國家、省要求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編制工作。當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時,按要求發布預警信息,并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配合)
25.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對水泥等重點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并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當地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夯實大氣環境管理基礎
26.開展平涼中心城區PM2.5成因研判分析。組織相關單位和專家,開展PM2.5成因分析及對策研究工作;4月底建成投運空氣質量“微測網”,依據網格監測數據,準確查找污染來源和PM2.5上升原因,實現科學治污、精準治污。(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7.發揮網格化管理效力。按照“屬地管理、全面覆蓋、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以街道(鄉鎮)為主,部門聯動,整合社會各方力量,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總方針,優化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形成排查摸底、宣傳動員、立行立改、綜合執法、調度考核的長效工作機制,徹底解決網格形同虛設現象。平涼中心城區要將“微測網”監測數據應用到“網格化”監管中,細化靠實排放源管理清單,消滅監測監管盲區,讓“網格化”管理制度真正發揮常態化監管作用。(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28.實施“六張清單”調度管理。對各縣(市、區)、平涼工業園區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優質煤潔凈煤配送體系建設、施工場地和裸露土地揚塵管控、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餐飲業油煙治理及清潔能源使用六個方面的重點工作(崆峒區同時增加技防能力建設),從4月份開始逐月調度,真實掌握工作動態。市直相關部門(單位)根據行業監管要求和職責分工,對“六張清單”重點任務同步開展業務指導和調度掌握。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統一監管職能,對工作滯后及空氣質量改善欠賬大的縣(市、區)及時預警通報,并加大實地督查檢查力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9.強化巡查、檢查和督查工作。由市直各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對平涼中心城區相關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日常巡查;由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組織,對平涼中心城區“六張清單”重點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由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市政府領導交辦事項和行業監管部門日常巡查工作跟蹤督查。持續開展平涼中心城區大氣污染源定期排查、責任厘清、清單移交、專項督辦、現場辦公和整改跟蹤等工作,徹底解決一批長期未整改到位的污染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直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打贏藍天保衛戰是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中之重,各級各部門要站在政治高度,清醒認識大氣污染防治的緊迫性,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不折不扣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各項決策部署。黨政主要領導要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協調指導到位,考核獎懲到位。
(二)靠實工作責任。全面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平涼工業園區管委會是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按照方案要求,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實行清單責任管理,確保方案落到實處。市直各牽頭部門是行業監管的責任主體,要明確任務臺賬,提出可量化評估、可檢驗成效的具體內容和標準,強化備案調度,及時協調解決各類矛盾和問題,督導本系統(行業)扎實落實工作任務。
(三)強化督查考核。將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市政府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內容,嚴格獎罰兌現,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對完不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區)政府、以及責任不落實、履職不到位、重點任務欠賬大的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日常指導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對重點任務進展定期調度通報,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部門單位預警督辦。
(四)加大宣傳力度。市大氣污染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要在主要媒體發布7縣(市、區)政府所在地空氣質量狀況,及時公布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督查整改等信息。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輿論曝光和微信平臺,向社會公開空氣質量狀況、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及市民應采取的防護措施,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倡導植綠護綠、文明過節、文明祭祀、綠色出行、減排禁燃等保護環境行為,努力營造打贏藍天保衛戰的良好氛圍。
平涼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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