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咸陽市人民政府印發《咸陽市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提高清潔取暖率,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熱則熱,5月底前完成農村散煤治理定村確戶清單。今年暫無法落實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的偏遠農村或集中供熱區域外的居民,允許使用“潔凈煤+民用高效潔凈煤爐具”或“蘭炭+蘭炭專用爐具”作為過渡。年內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縣城和城鄉結合部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40%以上。后附原文:
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藍天、碧水、凈土、青山四大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咸政辦發〔2019〕21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派出機構、直屬事業機構:
《咸陽市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咸陽市碧水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咸陽市凈土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咸陽市青山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第35次常務會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咸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4日
為進一步改善全市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陜西省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咸陽市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工業、燃煤、機動車、揚塵為重點,通過調結構、強措施、嚴管理,全力沖刺省政府下達的優良天數不少于264天,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不高于57微克/立方米等考核指標(各縣市區指標詳見附件)。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綜合治理
1.強化源頭管控。按照省上統一安排,配合完成市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的編制(“三線一單”)。(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等參與,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包含咸陽高新區管委會、大西安(咸陽)文體功能區管委會、新興紡織工業園管委會。以下任務中均需各縣市區政府負責落實的,不再列出;如僅涉及部分縣市區(管委會)的,明確具體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名稱)
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園區;禁止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鑄造等產能;禁止新建燃煤集中供熱站;禁止新建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不再新增燃煤爐窯;對磚瓦行業建設規模和數量進行合理控制。關中核心防治區域(見陜政辦發〔2015〕23號)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發電、燃煤熱電聯產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石油化工、煤化工項目。(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能化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分別牽頭)
2.加大落后產能淘汰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10月底完成陜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彩虹光伏玻璃廠等城市建成區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逾期未退城予以停產。關?;蛱蕴蚩h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小燃煤機組。對煤炭、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不含粉磨站)和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防水材料、陶瓷、玻璃、保溫材料等行業企業進行排查,結合實際,制定出嚴于國家及省上標準的產能壓減和淘汰方案,并嚴格實施。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煤炭工業局等參與)
3.嚴格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制定錯峰生產專項實施方案,在夏防(6月1日至8月31日)和冬防期間(11月15日至來年3月15日)實施錯時錯峰生產。如出現空氣質量惡化或與考核目標差距較大時,可視情況提前或延長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對已納入錯峰生產方案而未落實錯峰生產措施的企業,在冬防和夏防期間一律實施停產。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證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的工業企業,采取錯峰生產措施。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4月底前拿出詳細名單并在咸陽日報向社會公示。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4.加大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藍天保衛戰的財政支持,落實冬季清潔取暖購買設備補貼和使用補貼政策。統籌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大氣污染重點治理任務。完善并落實《咸陽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實施辦法》。研究制定“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和清潔化改造激勵政策。大力推行政府綠色采購。落實購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并完善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市財政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健全環保信用評價制度,實施跨部門聯合獎懲。加快我市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各縣市年內至少建成一處滿足規范要求的調峰設施。合理制定清潔取暖價格,落實燃煤電廠超低排放環保電價,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建立高污染、高耗能、低產出企業執行差別化電價、水價政策的動態調整機制,大幅提高限制類、淘汰類企業電價。完善貨運價格市場化運行機制,科學規范兩端費用。支持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落實國家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支持秸稈等生物質資源消納處置。(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5.加強聯防聯控。預測到將出現重污染天氣時,結合省上發布的預警信息,及時準確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生態環境、氣象等部門,“一市一策”團隊等與西安、西咸新區強化聯動,完善并嚴格執行會商流程。市氣象局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氣象局等參與)
6.控制農業源排放。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提高化肥利用率,擴大利用有機肥,提高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大力推進秸稈等生物質綜合利用,有效減少秸稈儲存量,削減因自然分解造成的氨等污染排放,改變農村生物質取暖、做飯、煨炕等現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機管理中心參與)
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生物質。(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二)深化工業治理
7.強化“散亂污”工業企業綜合整治。完成全市“散亂污”工業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包括上年剩余的790家)。以四級網格為依托,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以“污”為主實施綜合整治,發現一戶,整治一戶,堅決杜絕“散亂污”工業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工業企業低水平異地遷移、死灰復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參與)
8.推進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水泥、玻璃、陶瓷、磚瓦等行業加快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確保按期達到新修訂的《關中地區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排放標準》要求;火電企業按照新修訂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完成石膏雨、有色煙羽治理;4月底前,建立建材、火電、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完成省上下達的重點行業涉氣固定污染源企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資源局參與)
9.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開展工業爐窯排查,建立管理清單。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5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10月1日前完成安興玻璃煤氣發生爐清潔能源改造,完成工業爐窯年度綜合整治任務。將工業爐窯治理作為環保強化督查重點任務,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10.實施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對石化、化工、涂裝、橡膠、塑料、木質家具等重點行業開展綜合整治。在石化、煤化工行業繼續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強化監測,夏季采用走航監測,及時發現并管控污染。(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加大汽修行業監管,繼續實施噴涂工序有機廢氣污染整治。在部分汽車4S店試點機械維修車間和噴漆房廢氣綜合治理。(市交通運輸局牽頭)
加大印刷行業監管,實施有機廢氣收集、處理。(市新聞出版局牽頭)
(三)強化煤炭管控
11.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轄區政府《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實施方案》規定的期限內改用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者其他清潔能源。
12.強化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控。擴大煙花爆竹禁放區范圍,以秦都區、渭城區全域和各縣市建成區周邊10公里范圍為區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7月底前完成區域劃分,9月1日起開始實施管控。(市公安局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參與)
13.規范和提升餐飲業油煙治理水平。建立動態管理清單,加大日常檢查督查力度,重點解決因治理設施處理能力不足、不正常運行等原因造成的超標排放問題。(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
14.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煤炭消費實現負增長,繼續推進清潔化能源替代燃煤和燃油,新建耗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的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落實《關中地區熱電聯產運行管理辦法(試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15.開展鍋爐綜合整治。9月底前,完成已排查出的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20蒸噸/時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除外)80%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任務,年底前全部完成;新排查出屬于拆改范圍燃煤鍋爐,發現一臺拆改一臺。加大燃煤、燃氣、燃油、生物質鍋爐改造,確保各項污染物排放按時達到新修訂《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完成現有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軍分區后勤保障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參與)
(四)加快清潔能源替代
16.提高清潔取暖率。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熱則熱,5月底前完成農村散煤治理定村確戶清單。今年暫無法落實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的偏遠農村或集中供熱區域外的居民,允許使用“潔凈煤+民用高效潔凈煤爐具”或“蘭炭+蘭炭專用爐具”作為過渡。年內市城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縣城和城鄉結合部達到70%以上,農村地區達到40%以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
17.積極發展地熱能。具備條件的新建建筑積極采用地熱能供暖。新建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有集中供暖制冷需求的,應采用地熱能供暖制冷。(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
18.深入推進散煤治理。開展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潔凈煤符合標準。以潔凈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采暖期每月組織開展潔凈煤煤質專項檢查,實現城鄉集中售煤點煤質監督抽查的全覆蓋。加大散煤場點的取締力度,嚴厲打擊流動銷售劣質散煤行為。已完成散煤清潔化替代取暖的區域,要組織有償回收居民剩余煤炭,杜絕散煤復燒。(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煤炭工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參與)
19.優化熱源點規劃布局。推動熱電聯產富余熱能向合理半徑延伸,覆蓋區域內的燃煤集中供熱站全部退出,覆蓋范圍外的統籌布局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等清潔能源取暖措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
完成咸陽彩虹熱電有限公司、西區集中供熱有限公司等現有燃煤集中供熱站清潔化改造,暫不具備清潔能源供暖的燃煤集中供熱站執行超低排放標準并限期完成清潔能源改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生態環境局、市供熱燃氣服務中心等參與)
三、保障措施
33.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把打贏藍天保衛戰放在重要位置,政府主要領導是本行政區域第一責任人,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指揮協調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部門配套專項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任務,落實“一崗雙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參與)
34.加大檢查執法力度。在春季開展工業無組織排放、夏季開展VOCs污染治理、夏秋季開展秸稈禁燒、秋季開展工業爐窯、冬防期開展以涉煤工業企業污染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執行等專項執法工作,從嚴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開展VOCs整治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公布違法企業名單,實行聯合懲戒。對應領排污許可證而未按期申領的,一律按無證排污實施停產。重點涉氣工業污染源全部安裝煙氣在線監控設施,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停產整治。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夯實排污者責任,促進自覺守法。(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等參與)
常態化開展揚塵執法檢查。(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配合)
冬防期開展煤炭流通市場、用煤煤質等涉煤污染執法檢查。(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市煤炭工業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做好汾渭平原大氣強化督查執法配合保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級各有關部門等參與)
35.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完善“4+1”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配備專職網格員,解決兼職網格員履職難以到位問題,配齊鄉鎮街辦環保和村鎮建設管理站人員、裝備。6月底前,各縣市區建立一套完整的考核、激勵、獎懲等網格化監管體系,規范監督管理運行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大數據管理局等參與)
36.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繼續增設鄉鎮、縣級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密切關注現有69個鄉鎮站點數據,有效指導網格化監管。在渭城區、高新區、興平市試點建設包含VOCs特征污染因子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開展顆粒物組分手工監測和自動監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4月底前,完成全市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煤化工、化工、橡膠、油漆、防水材料、電子、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排查,并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導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啟動秸稈禁燒信息化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37.強化科技基礎支撐。不斷完善“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機制,深入分析重污染天氣污染成因,開展污染物輸送路徑、重點行業與污染物排放管控技術、大氣污染控制技術研究。加強區域性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深化VOCs全過程控制及監管技術研發。(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匯聚部門科研資源,緊密圍繞打贏藍天保衛戰需求,以目標和問題為導向,開展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污染源源頭控制,貨物運輸多式聯動、內燃機及鍋爐清潔燃燒相關技術研究。(市科學技術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氣象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參與)
38.嚴格考核問責。藍天保衛戰年度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考核不合格的縣市區,由市生態環境局報請市政府公開約談其政府主要負責人,并實行區域環評限批,取消市級授予的有關生態文明榮譽稱號。對工作不力、責任不實、污染嚴重、問題突出的縣市區,由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公開約談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組織部等參與)
39.加大環境宣傳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科學知識。建立宣傳引導協調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等參與)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