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民用清潔爐具專委會秘書處

石家莊市發布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

中國爐具網    來源: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日期:2019-05-20 17:32:39    瀏覽: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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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石家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
石政發〔2018〕23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家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已經市政府第39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石家莊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河北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冀政發〔2018〕18號),全面響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大力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全面完成國家和省委、省政府下達的大氣污染治理目標和任務,實現全市空氣質量根本好轉和“保底線、退后十”的目標,結合石家莊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以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為根本出發點,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目標,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標本兼治、城鄉聯治。堅守生態和發展兩條底線,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精準治理,依法治理,鐵腕治理,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改善石家莊市環境空氣質量。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問題導向,形成倒逼機制。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善于發現問題、敢于正視問題、科學解決問題。針對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任務和重點時段等方面,科學設定任務目標和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集中優勢兵力開展專項整治。細化工作措施,強化專項督察,嚴格執法檢查,保障目標落實。提高治霾的科學性和精準性,建立問題清單、措施清單、責任清單,建立目標倒逼和績效考核機制,倒推任務措施,倒排工程工期,倒查突出問題,倒逼責任落實。

        2、堅持履職盡責,突出壓力傳導。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明確地方黨委、政府以及各級職能部門的工作任務、完成時限和主體責任,確保把治理任務、工作責任精準落實到“點”,做到層層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強化監管執法的利劍作用,建立和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全面實行在線監管、屬地監管、點對點監管,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

        3、堅持綜合施策,強調統籌聯動。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技術等手段,采取污染治理、達標排放、總量減排、重污染應急等措施,強調主體責任,強化協調聯動。完善政府主導、環保統籌、部門聯動、分工協作的工作推進機制,以質量改善作為評判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的最終標尺,統籌推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4、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攻堅。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作為治本之策。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大力壓減過剩產能、淘汰落后產能,培育發展新動能;深入調整能源結構,穩步推進多種清潔能源替代利用,減少煤炭消費,打造清潔能源體系;持續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升鐵路運輸比例,發展多式聯運,打造綠色物流;調整用地結構,減少揚塵污染,提高城市精細化管理水平。

        5、堅持集中攻堅,實現聯防聯控。緊盯秋冬時段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突出抓好揚塵、工業、燃煤、揮發性有機物、機動車污染治理和秸稈禁燒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大力攻堅。建立區域應急聯動機制,分級發布預警信息,強化錯峰生產和應急運輸響應聯動,科學、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實現“縮時削峰”,著力改善秋冬季空氣質量。

        6、堅持統籌推進,緊盯薄弱環節。應用空氣質量綜合指數評價空氣質量,既突出PM2.5濃度下降又注重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的降低。對六項污染物因子中持續反彈和尚未達標的污染物,分析源頭癥結,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實現主要污染物濃度持續下降和城鄉空氣質量的同步改進。

        7、堅持全民共治,匯聚治污合力。以政府為主體,強化政策引導、目標引導和統籌兼顧,加強政策解讀和信息公開;強調企業減排責任,倡導公眾參與,逐步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大氣環境治理體系。

        三、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市全面完成“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約束性目標,大幅減少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協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進一步明顯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持續增加優良天數,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不斷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5年均下降40%;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較2015年下降33%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2015年增加17%以上。提前完成目標任務的縣(市、區),要保持和鞏固改善成果,確保每年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避免出現不降反升現象,力爭退出全國169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后十位。

        (二)年度目標

        2018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74微克/立方米;城市優良天數達到164天以上,優良率在45%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45天。

        2019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67微克/立方米;城市優良天數達到176天以上,優良率在48%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40天。

        2020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不高于60微克/立方米;城市優良天數達到191天以上,優良率在52%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超過36天。

        *目標等相關數據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修改單和國家、省相關要求適時調整。

        四、主要任務

        (一)著力優化功能布局,推進產業綠色發展

        1、科學規劃城區功能

        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推動建設城市通風廊道,形成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城市空間布局,提升大氣的自凈能力。2020年底前,完成石家莊市通風廊道管控的相關規劃,控制一級通風廊道寬度在1000米以上,二級通風廊道寬度在100米以上。

        2、優化產業布局

        推進“三線一單”編制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加快調整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積極推行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

        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新、改、擴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全市禁止新建鋼鐵、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鑄造、有色、碳素、鈣鎂、煤化工、磚瓦、陶瓷等高污染、高耗能項目。


        嚴格控制新增燃煤項目建設。所有改建、擴建耗煤項目(包括所有以原煤或焦炭等煤制品為原料或燃料,進行生產加工或燃燒的建設項目),新增燃煤項目地區系數按省最高標準執行,并且排污強度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推進傳統行業兼并重組。在堅定不移去產能的同時,大力推進兼并重組、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按照市場化原則,支持優勢鋼鐵、水泥企業實施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兼并重組,提高鋼鐵、水泥產能集中度。

        3、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

        推進重點行業產能壓減。圍繞削減煤炭消費,重點推進鋼鐵、水泥、焦化、火電等行業壓減產能,嚴防封停設備死灰復燃,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18年,壓減水泥產能350萬噸;2019年,壓減水泥產能260萬噸;2020年按省淘汰辦工作安排做好全市水泥去產能工作。逐步完成焦爐淘汰工作,2018年,壓減焦炭產能130萬噸;2019年、2020年按省焦調辦工作安排做好全市壓減焦炭產能工作。

        4、“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

        繼續深化“散亂污”企業排查動態管理和專項整治行動。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工商、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標準。實行拉網式排查,加大執法檢查力度,落實排查整改責任,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驗收清單。對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按照“先停后治”原則,實施分類處置。對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及生產設備);對列入整合搬遷類的,要按照發展規?;?、現代化的原則,督促企業提升裝備水平,完善治污設施,合法合規發展,搬遷至工業園區并實施升級改造;對列入升級改造類的,樹立行業標桿,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堅決杜絕“散亂污”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8年,全面完成“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2019年,進一步鞏固“散亂污”整治成果,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

        5、實施工業企業退城搬遷

        堅持把主城區重污染企業作為退城搬遷的重中之重,合理布局、科學選址,分批分期實施關停搬遷。推進縣城建成區內污染企業有序退出。對已明確的退城企業建立臺賬,實施清單化管理,明確時間表;對逾期未完成退城搬遷的企業予以停產。2018年底前完成10家企業搬遷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8家企業搬遷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3家企業搬遷改造。積極配合省政府推進石家莊市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搬遷改造工作,督促石鋼按時完成搬遷。

        化工、建材、鑄造、機械加工、生物醫藥、裝備制造等行業企業逐步進入工業園區。到2020年底,各縣(市、區)形成特色鮮明產業定位,區域功能明顯提升;新增重大產業項目按主導功能入園,入園率達到100%。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禁止新增化工園區。

        6、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

        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發展新動能。積極培育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地,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節能環保產業的快速、提質、創新發展。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

        培育壯大新能源汽車產業。加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扶持,強化要素保障,重點建設奇瑞石家莊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中車石家莊新能源汽車生產基地等項目,建設華北地區新能源汽車制造基地。同時,依托中博汽車、河北瑞騰等重點企業,加快新能源汽車關鍵技術研發。支持精進電動、德澳科技等企業,加快發展電機、電池、電控、高性能充電樁,提高產品技術性能,盡快形成規模優勢,滿足新能源汽車配套需求。

        (二)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打造清潔化能源體系

        7、構建清潔取暖體系

        擴大集中供熱覆蓋范圍。依據現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設施,在熱電聯產供熱覆蓋區域內,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動富余供熱能力向合理半徑延伸,深挖供暖潛力,減少供暖盲區。同時,未發展集中供熱而群眾確有供暖需求的縣(市、區),要根據當地熱源條件和居民實際供暖需求,鼓勵發展熱電聯產、工業余熱、地熱、電能等清潔能源供暖方式。到2020年,在市區基本形成以電廠廢熱、熱電聯產、工業余熱為主要熱源,以天然氣、電能等為補充的供熱能源結構。2018年底前,建成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率達到85%以上;2019年10月底前,建成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率達到90%以上;2020年10月底前,建成區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供熱基本實現全覆蓋。

        有序推進工業集中供熱。到2020年現有各類工業園區與工業集中區全部實施熱電聯產或集中供熱改造,將工業企業納入集中供熱范圍,淘汰工業園區分散燃煤供熱鍋爐,力爭實現“一區一熱源”。對于用氣用熱負荷分散、規模較小或暫不具備熱電聯產集中供熱條件的專業園區,優先選用燃氣集中供熱鍋爐房,通過推進現有燃煤供熱鍋爐煤改氣或分布式能源站等方式實現集中供熱;在集中供熱和燃氣管網未覆蓋的產業集聚區,進一步推進電網升級改造,積極推進電鍋爐供熱。

        加快清潔能源供熱熱源建設。積極推進供熱新技術,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空氣源、水源、地熱)、電能等清潔能源供熱方式,調整供熱能源結構,提高清潔能源占比。加強需求側管理,制定燃氣“壓非保民”方案,細化應急預案清單。按照《石家莊市城市集中供熱專項規劃修編》(2016-2020)。

        加強農村清潔能源供暖。落實國家《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和《河北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堅持從實際出發,統籌兼顧清潔取暖與溫暖過冬;堅持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堅持突出重點,要根據散煤治理任務需求,合理分配天然氣氣量;堅持先立后破,對于以氣代煤、以電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氣源電源未落實情況下,原有取暖設施不予拆除。2019年底,全市平原地區基本完成散煤替代,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地區推廣使用潔凈型煤。完成散煤替代的地區,防止散煤復燒。2019年,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全市域實現清潔取暖的縣(市、區)達到60%左右,平原農村地區清潔取暖達到60%,農業生產散煤治理全面完成。2020年,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全面取締鄉鎮機關及事業單位、服務業分散燃煤,全市平原農村地區分散燃煤基本“清零”,山壩等邊遠地區農村分散燃煤實現清潔燃料覆蓋。

        8、削減煤炭消費總量

        嚴控煤炭消費總量。采取綜合減煤措施,在壓減煤炭消費總量的前提下,重點壓減非電用煤,逐年降低非電煤消耗占比,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量較2015年下降15%。

        有序壓減電廠用煤。優化燃煤電廠運行調度。在保障電力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減少純凝機組發電量。實行發電企業發電量和控制煤炭消耗掛鉤機制,對燃煤消耗超過煤耗控制目標的,協調省電力調度機構核減其發電量計劃。

        嚴格進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禁燃區范圍為市區三環路以內的區域,鹿泉區獲鹿鎮、鹿泉經濟開發區在內的部分區域,藁城區和欒城區的部分區域以及正定新區起步區。禁燃區內禁止使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煤焦油、重油和渣油等)、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不符合標準的潔凈顆粒型煤以及其他國家規定的高污染燃料。不得新批準建設高污染燃料的燃用設施;現有燃燒高污染燃料的設施不得擴大規模建設,2020年底前,拆除或者改用天然氣、液化石油氣、電等其他清潔能源。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劃定為“禁煤區”,除電煤、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

        推進煤炭清潔利用。加強煤炭質量監管,嚴格落實省、市燃煤質量標準,全市禁止生產、銷售灰分劣質煤。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燃煤發電企業使用的煤炭要符合河北省《工業和民用燃料煤》標準。

        9、加強散煤綜合治理

        加強散煤綜合治理。持續開展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散煤治理專項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劣質散煤行為。依托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健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配送機制。依托交通運輸治超站,對入市煤炭實施質量檢查,卡口管控。建立燃煤經營、使用單位或企業監管清單,對銷售、燃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煤炭的,依法嚴格處罰。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始終保持100%,杜絕劣質煤流入市場。保障優質煤品供應,建設優質煤源經營運銷體系和產需銜接平臺。

        11、推進可再生能源利用

        提高清潔能源使用比重,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有效利用工業余熱和污水熱泵等替代燃煤熱源供應,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基本解決棄風、棄光問題,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規?;镔|天然氣。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

        積極開發太陽能資源。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建筑、產業聚集區、工業園區屋頂等區域,推廣應用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強力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全市范圍內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實行熱水集中供應的醫院、學校、飯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場所)等熱水消耗大戶必須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一體化技術。

        科學合理利用地熱能資源。根據《河北省地熱能開發利用“十三五”規劃》,各縣(市、區)要制定熱能供暖利用專項方案,提高地熱能在供暖能源中的比例。重點推進淺層、中深層地熱能供暖的開發利用,并結合熱泵技術,實現地熱能梯級利用。加強地熱尾水回灌,保障地熱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

        12、加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

        加快天然氣供應能力建設。保障天然氣供應,以管道天然氣資源為主的保供能力進一步提高,LNG向非管網區域和邊緣區域覆蓋,有效補充管道氣供應余缺。進一步完善天然氣管線管網,形成以干線為支撐,支線與城鎮管線互聯互通,鄉村管線網絡化、智能化的供氣格局。布局建設涵蓋中心城區和各縣城建成區的儲氣調峰設施,力爭建成不少于5萬立方米(水容積)LNG儲氣調峰設施。到2019年,滿足全年采暖季日均3天用氣需求。到2020年全市管道氣源輸送能力達55億立方米以上,LNG利用量滿足城鄉發展需求。

        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加快大容量高參數電源,爭取平均每縣(市、區)擁有2座以上220千伏變電站。加快城鄉電網改造,增強供電可靠性。制定實施工作方案,加快農村“煤改電”電網升級改造,供電公司要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以需定供、以電定改”,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

        13、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從工藝技術、主要用能設備、節能措施等方面切實加強項目單耗先進性審查,新建高能耗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能效標準。對未能通過能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

        加強重點能耗行業節能。加強技術節能,重點推廣中高溫余熱余壓利用、低溫煙氣余熱深度回收、空氣源熱泵供暖等節能低碳技術,推進能量系統優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按照省要求開展重點企業能效、水效對標和能效“領跑者”行動。加強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審查和監管,燃煤工業鍋爐運行效率達到國家要求,到2020年新投入使用燃煤鍋爐效率不低于80%,燃氣鍋爐效率不低于92%。

        積極推進建筑節能。嚴格落實《河北省綠色建筑促進條例》,全市繼續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建筑75%節能標準,公共建筑65%節能標準,實現新開工建筑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開展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示范,加快被動式低能耗建筑示范建設,推進供熱系統智能化改造,鼓勵有改造價值的城鎮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提升城鄉房屋建筑能效水平。到2020年,城鎮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建筑面積比重提高至50%。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到2020年,力爭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30%以上。

        26、加強秸稈綜合利用

        嚴格管控秸稈焚燒。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建立健全秸稈禁燒網格化監管機制。在平原涉農區域全部安裝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實現對行政區域內秸稈禁燒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提高對秸稈露天焚燒的應急處置能力,構建“預防為主、堵疏結合、快速反應、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避免出現露天焚燒秸稈造成的大氣污染事故。對發現的露天焚燒行為,依法依規予以處罰并實施責任追究。完善考評體系,將秸稈禁燒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年度考核內容,嚴格落實獎懲,實現全市秸稈露天焚燒火點逐年大幅減少。提升秸稈飼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質量效益。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宣傳,引導農民自主自覺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到2018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6%;到2019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7%;到2020年,全市農作物秸稈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利用水平有較大提升,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

        29、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審核

        依據《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實現醫藥、農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覆蓋,加快推進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單位產品物耗、能耗和水耗等清潔生產指標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33、加快鍋爐綜合整治

        淘汰小型燃煤鍋爐。拆除集中供熱覆蓋區域內的分散燃煤鍋爐,2020年底前,城鄉結合部、縣城和農村地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全市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生物質鍋爐和燃油(醇基燃料)鍋爐,35蒸噸/小時以上生物質和燃油鍋爐達到超低排放標準。

        推進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65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除層燃爐、拋煤機爐等)超低排放改造,達到《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3/2209-2015)表1排放標準(煙塵≤10毫克/立方米、SO2≤35毫克/立方米、NOx≤50毫克/立方米)。2019年底前,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開展濕法脫硫有色煙羽和石膏雨脫除治理,加裝煙氣換熱器(MGGH),配置煙氣余熱利用系統,鼓勵加裝濕式電除塵器去除煙氣中硫酸和硝酸鹽顆粒,2019年底前,全市35蒸噸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完成煙羽治理工程。保留的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要求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安裝分布式控制系統(DCS系統),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

        加大生物質鍋爐和燃油(醇基燃料)、燃氣鍋爐深度治理。2020年6月底前,現有燃氣鍋爐應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5毫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現有生物質鍋爐要使用專用生物質鍋爐并配備高效除塵設施,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20毫克/立方米、3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現有燃油(醇基燃料)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別不超過10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80毫克/立方米,其中20蒸噸/小時以上燃油和生物質鍋爐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并與環保部門聯網。2020年10月底前,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34、開展工業爐窯專項治理

        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全面排查工業爐窯。以鋼鐵、有色、建材、焦化、化工等為重點,對涉及的鋼鐵、鑄造、鐵合金,銅、鋁、鉛、鋅冶煉以及再生,水泥、玻璃、陶瓷、磚瓦、耐火材料、石灰、防水建筑材料,焦化、化肥、無機鹽、電石等行業,按照熔煉爐、熔化爐、燒結機(爐)、煉焦爐、煤氣發生爐等9類,開展拉網式排查,結合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分類建立工業爐窯管理清單。

        嚴格排放標準要求,加大對不達標工業爐窯的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氣發生爐。在資源落實的前提下,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加大工業爐窯治理力度,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凡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爐窯,依法一律實施停產整治。2019年底前,在氣源保障的前提下,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完成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2020年底前,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

        實施工業爐窯深度治理。有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工業爐窯,嚴格執行行業排放標準相關規定;鑄造行業燒結、高爐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鋼鐵行業相關標準執行;暫未制訂行業排放標準的其他工業爐窯,按照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執行,自2019年1月1日起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實施停產整治。

        全面淘汰環保工藝簡易、治污效果差的單一重力沉降室、旋風除塵器、多管除塵器、水膜除塵器、生物降塵等除塵設施,水洗法、簡易堿法、簡易氨法、生物脫硫等脫硫設施,濕法脫硝、微生物法等脫硝設施。

        五、保障措施

        42、強化組織領導

        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方案的推進落實,負責工作任務的組織實施、綜合協調、督導調度、執法檢查、考核通報、約談問責等工作。市政府常務會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協調”和“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部署推進負責領域重點任務,協調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各縣(市、區)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和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力度。

        43、強化經濟政策支持

        加大資金、政策支持力度,積極爭取上級資金支持,落實相關稅收政策,加大大氣污染防治資金投入力度,優先支持打贏藍天保衛戰重大攻堅任務實施。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完善高耗能行業差別化價格政策,加大對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大氣污染治理重點項目、實現超低排放改造的環保企業,實施環境保護稅優惠減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繼續落實并完善對節能、新能源車船減免車船稅的政策。完善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價格政策和補貼政策。推動環境服務業發展,鼓勵聘請第三方專業環保服務公司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監測、監理、環保設施建設運營、污染治理等一體化環保服務和解決方案。

        44、完善監管監控體系

        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建立和完善縣、鄉、村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物聯網等科技手段,建成天地空環境立體監管指揮系統。在國控監測網基礎上,進一步將省控、市控和縣控空氣質量監測點位統一聯網。2018年底前,全市21個工業園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全覆蓋,實現對工業園區空氣質量的實時監控和定期考核。全市至少建成一套環境空氣VOCs監測站點。2018年底前,完成建設信息全面、要素齊全、處置高效、決策科學的智慧城市與大氣污染監管平臺,實現對各級網格和各類污染源的集中在線監測、全程監控和監管指揮。

        加強污染源在線監控建設。2018年底前,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依法確定重點排污單位范圍,擴大排污口在線監測企業覆蓋面,到2019年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涉氣排放工業企業(含VOCs排放重點源)全部安裝自動監控設施。

        牽頭部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

        深化大氣污染綜合觀測能力建設。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逐步推進鄉鎮空氣質量監測,加強各縣(市、區)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力量建設,建立健全鄉鎮環保工作機構,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鄉鎮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每個站至少監測SO2、PM2.5兩項指標),實現全市鄉、鎮(街道)空氣質量監測全覆蓋。2019年,在鄉、鎮(街道)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增加NOx、PM10、CO、O3等監測因子,實現監測項目全覆蓋。

        加強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加強對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健全環境監測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嚴格規范第三方監測市場,嚴厲打擊第三方監測數據造假、在線監控數據造假、環境空氣質量數據造假等現象,情節嚴重的,吊銷計量認證合格證書(CMA)。開展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不當干預環境監測行為的,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及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

        45、加強人員隊伍建設

        立足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按照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人才發展規劃,加強科技人員培訓和國內外交流合作,培養和引進一批高層次大氣環境科技創新人才。同時加強與國內科研院所和大專院校的合作,積極發展大氣污染防治聯合研究顧問組。組建一支集污染成因研究、重污染過程防控和空氣質量保障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穩定團隊。

        根據石家莊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經驗及實際需求,建立健全鄉、鎮(街道)環保工作機構,實現鄉、鎮(街道)環保所全覆蓋,配備專職網格監督員,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提升基層環境監管能力。進一步加大各級環保機構隊伍建設,設立鄉、鎮(街道)級及工業集聚區環境監管機構,充實各級環保隊伍力量和執法裝備,推動監測、監察、應急等標準化建設。

        46、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提高大氣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加強大氣重污染成因與治理跟蹤研究,科學提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構建全面、準確、更新及時的高分辨率城市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為大氣污染防治政策的制定提供支撐。建立基于污染源排放清單和環境空氣質量模擬的大氣環境管理推演決策及監管綜合平臺,為科學有效開展污染物來源解析、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減排方案制訂及減排效果評估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切實保障“科學、精準、高效”治污。

        開展環境容量與承載力研究??茖W衡量資源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承載能力,對大氣環境容量超載區域實行限制性措施。實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對接近或達到警戒線的縣(市、區)實行限制性措施,超過了大氣環境承載能力的縣(市、區)要調整發展規劃和產業結構。

        47、加大督察督辦力度

        建立督查督辦機制,加強對轄區內各級各部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督促檢查,確保有關治理要求落實到位,切實解決“最后一公里”的問題。深入各縣(市、區)和有關職能部門調查研究,督促檢查,及時提出大氣污染治理的監察建議,督促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部門落實治污責任。完善“督察、交辦、復查、問責”四步督察督辦工作方式,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和問責清單,對交辦問題整改情況進行掛賬督辦、動態更新和辦結銷號管理,對發現的屢查屢犯、長期得不到徹底整改以及存在突出環境問題的,進行嚴格問責。

        48、強化執法檢查力度

        整合執法資源,優化聯動機制,統籌市、縣(市、區)、鄉(鎮)三級環境執法力量,緊盯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重點問題等,常態化開展涉氣環境執法檢查,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實施處罰措施,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從嚴處罰環境違法行為,不得降格處罰或簡單給于經濟處罰,對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9、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根據《石家莊市鄉、鎮(辦事處)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及考核辦法(試行)》,以空氣質量提升為核心、任務計劃完成為重點,完善督導考核各項措施,綜合運用通報排名、經濟獎罰、公開約談、區域限批、追責問責等多種手段,督促縣(市、區)政府嚴格落實大氣環境管理屬地責任。

        50、營造全民共治氛圍

        加強宣傳教育和信息公開。充分利用各級媒體,加強新聞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報道“打贏藍天保衛戰”工作部署、工作進展和工作成效。曝光突出問題,宣傳攻堅舉措,普及環保法規,加強全民、全社會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法治意識。建立宣傳引導機制,發布權威信息,及時回應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建立重污染天氣宣傳報道應急響應機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主動引導社會預期。

        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強制性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各縣(市、區)及鄉鎮(辦事處)的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公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應急減排措施清單,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重點排污單位應及時公布自行監測污染排放數據、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環保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應按要求及時公布執行報告。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進口企業應依法向社會公開排放檢驗、污染控制技術等信息。有條件的企業單位通過電子顯示屏主動向社會公開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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