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4次會議關于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精神,按照《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2017-2021年)》(發改能源〔2017〕210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情況
清潔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太陽能、工業余熱、清潔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潔化能源,通過高效用能系統實現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為目標的取暖全過程,涉及清潔熱源、高效輸配管網(熱網)、節能建筑(熱用戶)等環節。近年來,我省積極推進清潔能源取暖的相關工作,加大燃煤熱電聯產和天然氣、電、地熱、生物質、太陽能、余熱余壓等清潔化能源取暖的工作力度,全省取暖清潔化水平顯著提高,冬季大氣污染物排放明顯減少。據統計,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鄉建筑取暖總面積約14.5億平方米。其中,城鎮建筑取暖總面積約9.2億平方米、農村建筑取暖總面積約5.3億平方米。城鎮冬季取暖主要是通過熱電聯產、區域鍋爐房等集中供暖滿足取暖需求,
承擔供暖面積6.9億平方米,約占城鎮總取暖面積的75%,集中供暖尚未覆蓋的區域以燃煤小鍋爐、天然氣、電、可再生能源等分散供暖作為補充。農村冬季取暖主要以散燒煤為主。我省取暖使用能源以燃煤為主,燃煤取暖面積約占總取暖面積的88% ,天然氣、電、地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工業余熱等合計約占12%。從總體上看,存在區域發展不平衡、現有電廠供熱能力未充分發揮、清潔取暖占比偏低、清潔能源供應存在短板且成本普遍較高、商業模式創新不足、農村地區建筑節能水平較低、取暖消費方式落后等問題。推進清潔取暖,是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農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內容。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4次會議上的重要指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扣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農村生活方式革命,以保障我省廣大群眾溫暖過冬、減少大氣污染為立足點,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盡可能利用清潔能源,加快提高清潔供暖比重,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的清潔供暖體系,為建設美麗中國作出貢獻。
(二)基本原則
1.清潔替代。以清潔化為目標,在確保民生安全取暖、溫暖過冬的前提下,統籌熱力供需平衡,單獨或綜合采用各類清潔供暖方式,替代城鎮和鄉村地區的取暖用散燒煤,減少取暖領域大氣污染物排放。堅守安全底線,構建規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熱力供應系統。
2.節能環保。把節約能源貫穿于供熱發展的全過程,嚴格執行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對既有建筑、老舊管網和熱計量系統進行節能改造,加強熱源、熱網及熱用戶環節的節能管理,推廣供熱節能新技術,降低城鎮供熱的總體能耗水平。在大力發展和高效利用清潔能源的同時,繼續加強燃煤設施的環保治理,開發并采用先進環保技術和科學管理措施,實現供熱用能清潔環保。
3.因地制宜。從各地現有能源條件、經濟能力、大氣污染防治要求和發展布局出發,合理確定全省不同區域的供熱方式,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的方針,充分考慮居民消費能力,采取適宜的清潔供暖策略,在同等條件下選擇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潔供暖組合方式,優化供熱結構,合理配置供熱資源。
4.統籌推進。綜合考慮大氣污染防治緊迫性、經濟承受能力、工作推進難度等因素,統籌推進重點城市、縣城和城鄉結合部、農村三類地區的清潔取暖工作。同一類別地區,經濟條件、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的優先推進。
5.政府推動。充分調動企業和用戶的積極性,鼓勵民營企業進入清潔供暖領城,強化企業在清潔供暖領域的主休地位。各市縣要根據當地能源供給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環境保護、區域氣侯等特點,組織編制和修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全面抓好貫徹落實。
6.軍民一體。地方政府與駐地部隊要加強相互溝通,建立完善清潔取暖軍地協調機制,確保軍地一體銜接.同步推進實施。
(三)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清潔取暖率。到2021年,全省城鄉建筑取暖總面積約15.7億平方米,其中城鎮建筑取暖總面積約10.4億平方米、農村建筑取暖總面積約5.3億平方來。全省清潔取暖總面積約11.8億平方米,清潔取暖率達到75%左右,替代散燒煤(含低效小鍋爐用煤)600萬噸。
清潔燃煤集中供暖:到2021年,全省清潔燃煤集中供暖面積達到8.6億平方米,占比73%。
工業余熱余壓供暖。到2021年,工業余熱(不含電廠余熱)
供暖面積目標達到3725萬平方米,占比3%。
電供暖、氣供暖。按照“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原則,到2021年,電供暖(含熱泵)和天然氣供暖面積達到24447萬平方米,占比20.7%。
地熱供暖。到2021年,全省地熱供暖面積達到1500萬平方米,占比1.3%。
生物質供暖。到2021年,全省生物質能清潔供暖面積達到2433萬平方米,占比2%。
太陽能供暖。到2021年,全省太陽能供暖面積達到100萬平方米,占比0.08%。
2021年基本形成:“以清潔燃煤集中供熱、工業余熱為基礎熱源;以天然氣低氮燃燒區域鍋爐房為調峰;以天然氣分布式鍋爐、壁掛爐、生物質、電能、地熱、太陽能、潔凈型煤等為補充的供熱方式。”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實現霧霾嚴重城市化地區的供暖清潔化,形成公平開放、多元經營、服務水平較高的清潔供暖市場。
2.重點城市
2018年,11個設區市的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100%;
2019年,11個設區市的市轄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90%以上;
2021年,11個設區市的市轄區全部實現清潔取暖。
3.縣城和城鄉結合部(含中心鎮)
2018年,重點縣市(太原古交、清徐、陽曲,晉中太谷、祁縣、平遙、靈石、介休,呂梁文水、交城、汾陽、孝義,以下相同)建成區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其他縣(市)建成區達到50%以上;
2019年,重點縣市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含中心鎮)清潔取暖率達到70%以上,其中建成區清潔取暖率達到90%以上;其他縣(市)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含中心鎮)達到50%以上,其中建成區達到70%以上;
2021年,縣市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含中心鎮)清潔取暖率達到80%以上,其中建成區2020年清潔取暖率達到100%。
4.農村地區
2018年,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搜蓋率力爭達到30%以上;
2019年,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力爭達到40%以上;
2021年,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達到60%以上。
三、重點任務
(一)提高清潔燃煤集中供熱能力
1.充分利用存全機組供熱能力既有熱電廠逐步實施余熱回收工程,通過回收乏汽余熱、煙氣余熱、循環冷卻水余熱,進一步增加對外供暖能力。擴大熱電廠供熱范圍,經技術論證和經濟比較后,穩步推進中長距離供熱,打破行政區域限制,發展跨區域供熱,規劃以大中型熱電廠為供熱能源中心的供熱服務圈,覆蓋區域內的大中城市、中小城鎮。研究陽城電廠至晉城、陽高電廠至大同、霍州電廠至臨汾等電廠余熱回收和中長距離供熱的可行性。對城市及其周邊大機組難以覆蓋,且具備改造條件的單機200MW及以下火電機組,可以改造為背壓運行的熱電聯產機組,必要的需同步加裝蓄熱設施等調峰裝置。提高熱電聯產供熱比重,大型燃煤鍋爐適合作為集中供熱的調峰熱源,與熱電聯產機組聯合運行,在大熱網覆蓋不到、供熱面積有限的區域(如小型縣城、中心鎮、工礦區等),也可作為基礎熱源。(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貴落實,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各自職責負責,下同)
2.有序推進新建熱電聯產機組。根據國家防范和化解煤電過剩產能風險的相關政策,有序推進燃煤熱電聯產項目建設,新建燃煤熱電聯產項目優先考慮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各市縣可根據需要,在縣城和工業熱負荷集中的工業園區開發區,建設規模適宜的背壓機組,滿足城鎮和園區供熱同時,向城區周邊、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區域延深。(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
3.重點提高環保水平。2018年10月1日前,所有保留的供熱燃煤鍋爐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達到特別排放限值標準,2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煤鍋爐全部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加快熱電聯產機組環保升級改造,達到省政府規定的超低排放標準;開展城市建成區燃煤供熱鍋爐大氣污染物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9月底前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即基準氧含量在6%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信委)
4.聯合運行提高供熱可靠性。對存在多個熱源的城市大型供熱系統,要加快供熱管網的互聯互通,實現并網、聯網運行,不斷提高熱源保障能力,確保供熱安全穩定運行。熱電聯產機組與調峰鍋爐聯網運行,熱電聯產機組為基礎熱源,鍋爐為調峰熱源。(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二)加快做好工業余熱回收供暖
以鋼鐵、焦化、水泥、化工(合成氨)、石化等具有余熱資源的企業為重點,大力實施低品位工業余熱供暖工程,滿足一定區域內的取暖需求,鼓勵支持對周邊村鎮集中供熱。因地制宜,選擇具有示范作用、輻射效應的園區和城市,統籌整合焦化、鋼鐵、水泥等高耗能企業的余熱余能資源和區域用能需求,實現能源梯級利用。大力發展熱泵、蓄熱及中低溫余熱利用技術,進一步提升余熱利用效率和范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穩步推進冬季取暖“煤改氣”工程
1.有條件城市城區和縣城穩步推進天然氣供緩。在氣源充足、經濟承受能力較強的地區適度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對于環保不達標、改造難度大的既有燃煤熱電聯產機組,實施燃氣熱電聯產替代升級(熱電比不低于60%)。在具有穩定冷熱電需求的政府機關、醫院、賓館、綜合商業及辦公、機場、交通樞紐等公用建筑,大力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加快現有燃煤鍋爐天然氣置換力度,鼓勵在集中供熱區域用作調峰和應急熱源,與熱電聯產機組聯合運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將環保難以達到超低排放的燃煤調峰鍋爐改為然氣調峰鍋爐。(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國新能源發展集團、山西國際能源集團)
2.做好城市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天然氣供暖。在城鄉結合部,結合限煤區的劃定,通過城區天然氣管網延伸以及LNG、CNG點對點氣化裝置,安裝燃氣鍋爐房、燃氣壁掛爐等方式推廣天然氣供暖。在農村地區,根據農村經濟發展速度和不同地區農民消費承受能力,推廣燃氣壁掛爐,作為集中供熱的補充。在具備管道天然氣、LNG、CNG供氣條件的地區率先實施天然氣“村村通”工程。(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新能源發展集團、中石油山西銷售分公司、晉煤集團)
(四)有序推進冬季取暖“煤改電”工程
結合采暖區域的熱負荷特性、環保生態要求、電力資源、電網支撐能力等因素,因地制宜發展電供暖。統籌考慮電力、熱力供需,實現電力、熱力系統協調優化運行。
有序推進各種類型電供暖。在熱力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推廣碳晶、石墨烯發熱器件、電熱膜、蓄熱電暖器等具備蓄熱功能的分散式電供暖,科學發展集中電鍋爐供暖,鼓勵利用低谷電力,有效提升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根據氣溫、水源、土坡等條件特性,結合電網架構能力,因地制宜推廣使用空氣源、水源、地源熱泵供暖,發揮電能高品質優勢,充分利用低溫熱源熱量,提升電能取暖效率。
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較大地區實施電供暖。在可再生能源資源豐富地區,充分利用存量機組發電能力,重點利用低谷時期富余風電,推廣電供暖;鼓勵企業投資建設運營具備蓄熱功能的電供暖項目,降低電采暖成本;支持北部三市風電供暖工程試點。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差別化探索,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成本最低、效益最好多種技術設備和能源互補融合、系統集成的綜合采暖解決方案,打造“經濟效益好、推廣效果佳”的清潔取暖“煤改電”典型示范項目。(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經信委、省發展改革委、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電力公司、晉能電力集團)
(五)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1.地熱供暖
積極推進水熱型(中深層)地熱供暖。中深層地熱能供暖主要適于地熱資源條件良好、地質條件便于回灌的地區,重點在大同市陽高縣、天鎮縣、太原市高新區、太原經濟開發區、太原科技創新城、運城盆地中的曲沃縣、陽泉市娘子關等地熱資源較好地區,按照“取熱不取水”的原則,采用“采灌均衡、間接換熱”或“井下換熱”技術,以集中式與分散式相結合的方式推進中深層地熱供暖,結合熱泵技術,實現中深層地熱能梯級利用,同時做好尾水回灌工作,實現資源可持續良性循環。
大力開發淺層地熱能供暖。淺層地熱能供暖適用于分布式或分散供暖,在城鄉學校、醫院、商場、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管理辦公區)、辦公樓、廠房等公共建筑,推進淺層地熱能,包括再生水源(含污水、工業廢水等)、地源(土壤源)、地表水源(含河流、湖泊等)的集中供暖制冷項目的開發建設,在城市污水廠或污水主管道周邊,優先實施污水源熱泵供暖。
完善地熱能開發利用行業管理:完善地熱能開發利用行業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維護地熱能開發利用市場秩序。(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廳)
推進分散式生物質與太陽能、罐裝天然氣、電等多能互補的清潔供暖示范項目的建設。
提高環保水平。生物質鍋爐嚴禁摻燒煤炭等化石能源。提高生物質熱電聯產新建項目環保水平,加快已投產項目環保改造步伐,按照有關規定配備袋式除塵器等煙氣處理設施,安裝運行煙氣排放連續自動監測系統,實現超低排放(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城市城區生物質鍋爐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要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標準。
建立分布式生產消費體系。根據生物質資源條件,建立包括原料收集、加工轉化、運輸、工程建設、熱力服務等在內的分布式生物質能供熱生產消費體系。小規模、多點布局,在穩定可靠的原料收集體系基礎上,建設規模適宜的成型燃料或生物質燃氣生產基地。(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廳、省環保廳)
3.太陽能供暖
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供暖。推進太陽能供暖與其他常規能源結合,實現熱水、供暖復合系統的應用。鼓勵在條件適宜的中小城鎮、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推廣太陽能供暖系統,在農業大棚、養殖場等用熱需求大且與太陽能特性匹配的行業,充分利用太陽能供暖。
進一步推動太陽能熱水應用。支持農村和小城鎮居民安裝使用太陽能熱水器,在農村推行太陽能公共浴室工程。在全省城鎮新建12層及以下的居住建筑、高層居住建筑的逆12層和有生活熱水需求的醫院、學校、賓館、洗浴場所等公共建筑強制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農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全面提升熱網系統效率
1.加快熱電聯產和其它熱源項目配套熱網建設。加快熱電聯產熱源和其它熱源項目配套的供熱管網建設。補足供熱管網短板,實現熱源與管網銜接配套,充分發揮熱源供熱能力。加快城市周邊大中型火電廠供熱改造的同時,穩步推進配套的大溫差長輸供熱管線及既有熱源里換熱網工程建設。擴大熱力管網供熱能力和供熱半徑,擴大集中供熱覆蓋范圍。對有條件的城市(縣城),要積極向城邊村、城郊村延伸,讓更多居民享受到集中供熱。
2.加大供熱管網優化改造力度。有條件的城鎮地區要采用清潔集中供暖。優化城鎮供熱管網規劃建設,充分發揮清潔熱源供熱能力。加大老舊一、二級管網、換熱站及室內取暖系統的節能改造。對存在多個熱源的大型供熱系統,應具備聯網運行條件,實現率故時互相保障。
3.加快供熱系統升級。積極推廣熱源側運往優化、熱網自動控制系統、管網水力平衡改造、無人值守熱力站、用戶室溫調控及無補償直埋敷設等節能技術措施。通過增設必備的調節控制設備和熱計量裝置等手段,推動供熱企業加快供熱系統自動化升級改造,實現從熱源、一級管網、熱力站、二級管網及用戶終端的全系統的運行調節、控制和管理。利用先進的信息通信技術和互聯網平臺的優勢,實現與傳統供熱行業的融合,加強在線水力優化和基于負荷預測的動態調控,推進供熱企業管理的規范化、供熱系統運行的高效化和用戶服務多樣化、便捷化,提升供熱的現代化水平。新建或改造熱力站應設有節能、控制系統或設備。(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
(七)有效降低用戶取暖能耗
1.提高建筑用能效率。
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節能65%強制標準,編制并逐步實施新建建筑節能75%地方標準。努力提高建筑門窗等關鍵部位節能性能要求,穩步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積極開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設示范。通過資金和政策引導,鼓勵農房按照節能標準建設和改造,提升圍護結構保溫性能。
2.完善高效供暖末端系統。根據供熱系統所在地的氣候特征、建筑類型、使用規律、舒適度要求和控制性能,按照節約能源、因地制宜的原則,合理確定室內供暖末端形式,逐步推廣低溫采暖末端形式。
3.推廣按熱計量收費方式。大力推行集中供暖地區居住和公共建筑供熱計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設供熱設施時,必須全部安裝供熱分戶計量和溫控裝置,既有住宅要逐步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配套制定計量計費標準。不斷提高居民分戶計量、節約能源的意識,建立健全用熱監測體系,實現用戶行為節能。(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質監局)
四、保障措施
(一)協調聯動落實任務分工
1.加強協調聯動。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煤炭廳、省國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國資委、省科技廳、銀監局、證監局、省電力公司、國新能源集團、晉能集團、山西國際能源集團、中石油山西銷售分公司、晉煤集團等相關部門為成員的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調聯動,按照各自職能分工負責,共同推進清潔取暖工作。清潔取暖工作協調機制辦公室設在省發改委,負責日常工作。
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牽頭制定全省清潔取暖實施方案,根據國家規劃調整和我省實施方案推進情況,會同相、關部門對方案總體目標、分類目標及有關重點任務等適時進行調整。
省經信委負責協調指導各市做好“煤改電”等電供暖相關工作。
省環保廳負責各類清潔供暖排放標準制定及環境監管工作。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推進城鎮清潔供暖和建筑能效提升工作。
省農業廳負責協調推進農村清潔取暖工作。
省財政廳負責清潔供暖財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工作。
省質監局負責安排部署承壓鍋爐的安全節能監督檢查工作。
其他相關部門根據部門職能及工作分工分別抓好落實。
2.各市縣編制實施方案,抓好落實。各市縣人民政府對本區域清潔供暖負總責。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結合當地能源供給條件、經濟發展水平、環境保護、區域氣候等特點,組織編制(修訂)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和年度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應科學制定近遠期發展目標和保障措施。要選擇適合當地的清潔取暖技術路線,合理規劃熱源、管網布局.建立供暖設施建設項目庫,嚴格按照實施方案合理安排建設時序,有序推進項目落地。省各有關牽頭部門要加強督促督導,對于推進工作不力,目標任務完成不好的市縣,要予以通報,必要時對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各市縣人民政府)
3.企業承擔供暖主體責任,提供優質服務。清潔供暖企業應加強經營模式創新,為用戶提供多元化綜合能源服務,不斷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用戶滿意度,推動成熟、完善、可持續的清潔供暖市場的建立。電力、油氣、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關企業,要及時將政府明確的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并按照政府規劃統一要求,編制企業清潔供暖工作方案。(各有關企業)
(二)多種渠道提供資金支持
1.多渠道籌措資金。創新項目建設模式,通過發展綠色金融、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支持清潔供暖項目建設運營,積極引導多元投資主體和各類社會資本進入清潔取暖領域,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優化資源配里。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投資清潔取緩項目和技術研發。積極同開發性、政策性銀行進行溝通對接,用足用好各類貸款優惠政策,爭取資金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清潔供暖企業首次公開發行(IPO)股票,鼓勵符合條件的已上市企業依法依規進行再融資。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清潔供暖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多種債務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的規模和比重。(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財政廳、山西銀監局、山西證監局)
2.用足用好政府資金。充分發揮中央試點資金作用,鼓勵地方政府創新機制,完善政策,引導企業和社會加大投入,實現試點城市散煤供暖“銷號”,并形成示范帶動作用。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出臺支持清潔取暖的政策措施,統籌使用相關政府資金,加大對清潔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對按時完成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的地區,予以重點支持。加大財政投入,同時也要積極爭取國家相關專項補助資金支持。(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財政廳)
(三)完善價格與市場化機制
1.完善取暖用電價格機制。對“煤改電”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采暖用電試行峰谷時段計價、用電量計價、平段電價計價等多種用電價格政策。完善電采暖輸配電價政策,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采暖用電,峰段、平段執行相應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谷段輸配電價按平段輸配電價的50%執行。農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煤改電”改造使用電采暖或熱泵輔助加熱取暖,采暖用戶與居民家庭“煤改電”采暖執行同樣的電價政策。鼓勵電蓄熱、儲能企業與風電、光伏發電企業開展直接交易,建立長期穩定且價格較低的供用電關系。在供暖期對“煤改電”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推廣電采暖用電市場化競價采購,鼓勵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參與交易,予以優先購電保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財政廳、省電力公司)
2.完善取暖用氣價格機制。省內管輸企業供各地的農村“煤改氣”采暖用氣門站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供城鎮“煤改氣”采暖用氣門站價格,按現行價格政策執行。居民“煤改氣”采暖用氣銷售價格,按居民用氣價格執行。進一步完善居民階梯氣價制度,可對采暖用氣單獨制定階梯價格制度。鼓勵供熱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直接簽訂購銷合同,運用市場化交易機制等方式,降低天然氣采暖用氣成本。(省發展改革委)
3.完善集中供熱價格政策。全省適宜采取集中供暖的城鎮,通過熱電聯產、大型燃煤鍋爐、燃氣鍋爐、生物質鍋爐、地熱供暖等方式集中供暖的,必須按照超低排放要求進行環保改造并達到規定的排放(回灌)標準后供熱。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要統籌考慮改造運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熱價格。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積極推行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加大力度推進兩部制熱價,由各市供熱主管部門牽頭,核定耗熱量指標,對達到50%建筑節能標準、具備按用熱量計價收費條件的城市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熱計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實行兩部制熱價。大型燃煤鍋爐環保改造、燃煤鍋爐改為然氣鍋爐,導致熱力生產成本增加較多的,可以通過適當調整供熱價格的方式疏導,不足部分通過地方財政予以補償。(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
4.試點推進市場化原則確定區域清潔取暖價格,區域性集中清潔取暖,原則上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供暖實際成本,在考慮合理收益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確定供熱價格。在具備條件的城鎮,試點推進市場化原則確定區域清潔取暖價格,由供暖企業按照合理成本加收益的原則,在居民可承受能力范圍內自行確定價格。(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5.加強供熱企業成本監審和價格監管。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依據價格管理權限,根據成本監審辦法的要求,加強對屬于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的熱力管道輸送環節成本監審,剔除不合理成本,逐步推行成本公開,強化社會監督,合理制定熱力輸送價格。
(四)保障清潔取暖能源供應
1.加快天然氣供應能力及電網建設。各市要根據氣源落實情況,明確目標任務,確保天然氣清潔取暖有序開展。一是多方開拓氣源,加大煤層氣勘探開發和產能建設,支持加快致密砂巖氣、頁巖氣等氣源探采,加快煤制天然氣、焦爐煤氣制天然氣等氣源發展步伐,建立多元化的氣源保障體系;二是進一步加快管道互聯互通,完善我省煤層氣區塊、重點工業用戶、重點鎮、重點旅游區的管網全搜蓋工程,構建形成全省“外聯內暢,互聯互通”的大然氣網;三是加快儲氣調峰設施建設,建立健全燃氣應急儲備制度,支持通過自建、合建、租賃儲氣設施或購買第三方儲氣服務、儲氣氣量等方式,加快儲氣能力建設。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具備至少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儲氣能力。電網企業要加大與清潔取暖相關的配電電網改造力度,與各地統籌“煤改電”工程的規劃和實施,有效利用農網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滿足電供暖設施運行對配套電網的需求。各地要建立電力和然氣管網快速應急搶修隊伍,確保在電力和然氣管網事故狀態下,群眾生產生活不受影響。(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國新能源集團、山西國際能源集團、中石油山西銷售分公司、晉煤集團、省電力公司、晉能電力集團)
2.建立健全生物質原料供應體系。以縣為單位進行生物質資源調查,明確可作為能源化利用的資源潛力。適應各地區不同情況,支持企業建立健全生物質原料收集體系,推進收儲運專業化發展,提高原料保障程度。因地制宜,結合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要求,建設生物質原料基地。(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農業廳)
3.加強余熱資源需求調查評價和利用體系建設。各市縣要深入開展余熱資源和熱負荷需求調查摸底,全面梳理本地區相關行業余熱資源的種類、品質、數量、連續性、穩定性、分布和利用狀況。加快建設高效率的余熱采集、管網輸送、終端利用供熱體系,按照能源梯級利用原則,實現余熱資源利用最大化。(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經信委)
4.組織開展地熱資源潛力勘查與選區評價。在全國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現狀普查的基礎上,查明我省主要水熱型(中深層)地熱區(田)及淺層地熱能、干熱巖開發區地質條件、熱儲特征、地熱資源的質量和數量,并對其開采技術經濟條件做出評價,為合理開發利用提供依據。支持有能力的企業積極參與地熱勘探評價,支持參與勘探評價的企業優先獲得地熱資源特許經營資格。(省國土廳)
5.加強節能環保鍋爐清潔煤供應能力建設。以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為重點,推進與節能環保鍋爐配套的清潔煤制備、儲存、使用等環節的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各市(縣)做好清潔煤的供應保障工作。完善清潔煤質量要求和檢測標準。(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經信委、省煤炭廳、省質監局)
6.加強集中供熱管線建設與維護。一是積極推進老舊熱力網優化改造,對城市既有供熱管網系統進行認真梳理,結合城市道路及管線改造,對運行年限較長及存在安全隱患的管線制定改造計劃。鼓勵供暖企業將具備條件的軍隊營區納入集中供暖。二是加強熱網整合,形成多熱源聯合供熱環狀熱網,提高熱力網安全可靠性。充分利用熱電聯產的供熱優勢,因地制宜發展長距離輸送高溫水熱網。三是合理確定多熱源聯合供熱環狀熱網的水力工況、熱力工況,設置熱力網泄漏檢測,做好熱力網自動化、智能化控制,提高熱力網從熱源到熱用戶的自動化、智能化控制水平,降低熱力網熱耗、電耗、水耗。(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加快集中供暖方式改革
1.大力發展供熱市場。放開能源生產、供暖等方面的準入限制,鼓勵民營企業進入清潔供暖領域,多種模式參與集中供熱設施建設和運營。引導各集中供熱經營主體通過兼并、收購、重組等方式合并,形成專業化、規?;拇笮推髽I集團,擴大集中供熱面積,淘汰不符合環境要求的小鍋爐。推動以招投標等市場化方式選擇供熱主體,推廣實施區域性規?;洜I。支持和鼓勵企業發展源、網、站及熱用戶一體化的經營管理模式,減少中間管理環節,降低供熱成本。(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改進集中供暖方式。在適合集中供暖的區域,優先以熱電聯產滿足取暖需求,加快推進熱電聯產替代燃煤鍋爐。優先發展背壓式熱電聯產機組,結合電力系統運行情況嚴格管理純凝機組供熱改造。熱電聯產供熱區域內,熱電聯產機組承擔基本熱負荷,調峰鍋爐承擔尖峰熱負荷,確保熱電聯產供熱區域內熱電聯產供熱率高于80%以上。城市城區燃煤鍋爐逾期達不到超低排放的,要提前制定替代措施(方案),明確關停淘汰計劃并取消補貼。(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環保廳)
3.有序推進供熱系統智能化建設,完善供熱監定指揮系統。換熱站要實現水泵變頻控制、流量自動調節、氣候自動補償、無人值守;熱網要逐步實現壓力、流量和溫度智能化調節和監控;供熱系統要逐步實現熱源互備、智能化調度、按需供熱。結合智慧城市建設,供熱系統與數字化城市管理相銜接,數據資源共享,逐步實現供熱企業監管、供熱服務投訴、能源消耗監控、熱源調度指揮、應急搶險和指揮等,提升供熱保障能力,提高供熱主管部門監管調度水平。(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六)加強取暖領域排放監管
1.繼續推進燃煤熱電超低排放改造。2018年,全省所有具備改造條件的燃煤熱電聯產機組實現超低排放(在基準氧含量6%條件下,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經信委、省環保廳)
2.強化燃煤集中供暖鍋爐污染排放監管。所有燃煤集中供暖鍋爐必須達標排放,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將城市城區的燃煤鍋爐納入超低排放監管范圍。鼓勵其余燃煤鍋爐參照超低排放和天然氣鍋爐標準提高環保排放水平。(省環保廳)
3.建設地熱能開發利用信息監測統計體系。建立淺層及水熱型地熱能開發利用過程中的水質、水位、水溫等地熱資源信息監測系統。建立全省地熱能開發利用監測信息系統.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地熱能勘查、開發利用情況進行系統的監測和動態評價。(省國土廳、省水利廳)
4.明確天然氣壁掛爐、生物質鍋爐排放標準與產品質量要求。從設備生產、銷售環節提高天然氣壁掛爐氮氧化物的排放標準和監管要求。生物質鍋爐(含熱電聯產)必須配套布袋除塵設施,達到相應環保排放標準要求,按規定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備。城市城區生物質鍋爐煙塵、二氧化硫、氮氛化物排放濃度要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標準。(省環保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
(七)推動技術裝備創新升級
1.加強清潔供暖科技創新。跟蹤清潔供暖技術前沿,依托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在余熱回收技術、長距離輸熱技術、儲熱技術、智能供熱技術、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多能互補技術等方向開展關健技術研發與示范。(省科技廳)
2.著力提高清潔供暖設備質量。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市場各類清潔供暖設備監督檢查力度,對存在不符合產品功效宣傳、未達到設計壽命等各類質量問題的企業給予嚴肅處罰。地方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清潔供暖設備招標過程中,要注意產品質量,并跟蹤用戶使用情況,將產品較差的企業列入采購黑名單。供熱企業要加強在役設備能效實時監督,對清潔供熱設備開展能效檢測和項目后評價。(省質監局、省工商局)
(八)構建清潔取暖產業體系
1.創新經營模式。在清潔供暖領域積極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設備租賃、以租代建等新型模式。強調市場引領,創新商業模式,鼓勵有關企業結合自身優勢,突出核心業務,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工程總包(EPC)、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融資租賃、能源托管、以租代建等商業模式,引導社會共同參與實施清潔供暖項目的市場化建設運營,保障合理投資收益,帶動產品升級和產業發展。
2.提供多元化綜合能源服務。結合市場需求,鼓勵企業提供多樣化的綜合能源解決方案。鼓勵因地制宜采用天然氣、清潔電力、地熱能、余熱、太陽能等多種清潔供暖方式配合互補的方式,滿足不同地區取暖需求。支持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采用項目招標、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引導有關企業和社會資本積極參與清潔供暖,提供技術咨詢、方案設計、設備研制、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清潔供暖工程(項目)整體解決方案。支持公共建筑率先實施綜合能源解決方案。(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九)加大農村清潔取暖力度
1.建立農村取暖管理機制。改變農村取暖無規劃、無管理、無支持的狀況,各市縣政府明確責任部門,建立管理機制,加強各部門協調,保障農村取暖科學有序發展。
2.選擇適宜推進策略。因地制宜,將農村炊事、養殖、大棚用能與清潔取暖相結合,充分利用生物質、沼氣、太陽能、罐裝天然氣、電等多種清潔能源供暖。積極引導建制鎮駐地村、中心村、旅游村等經濟條件較好的農村地區改用燃氣或電取暖設施。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散煤,使用型煤、蘭炭、潔凈焦等潔凈然料進行替代;清潔能源和潔凈燃料替代均不具備條件的,可采用優質煤炭替代。開展農業大棚、畜禽舍等用煤替代工作。推進現有農村住房建筑節能改造。
3.保障重點地區農村清潔取暖補貼資金。探索農村清潔取暖補貼機制,保障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散燒煤治理工作順利完成。(各市縣人民政府,省農業廳、省財政廳)
(十)做好清潔取暖示范推廣通過各類媒體宣傳清潔取暖的優點,普及清潔取暖知識,展示清潔取暖成果,改變傳統取暖習慣。打造清潔取暖典型項目或示范工程,開展專題報道,形成顯著示范效應和良好輿論導向。推動用戶側逐步改變原有的用暖觀念和用暖方式,提高對清潔取暖環保價值的認識,改進粗放的用暖方式,節約能源。(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相關部門)
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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