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沈陽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和居民散煤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辦發〔2018〕96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單位: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沈陽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和《沈陽市2018年居民散煤替代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7月13日
沈陽市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切實解決散煤燃燒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印發遼寧省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遼發改煤炭〔2017〕14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8年年底前,全市散煤替代率達到25%以上,城區散煤替代率達到55%以上,縣城和城鄉結合部散煤替代率達到35%以上,農村地區散煤替代率達到15%以上。
二、散煤控制技術指標
散煤是指工業、供暖等集中燃煤除外,經小煤爐或小鍋爐等燃煤機具燃燒,未經煙氣后處理,直接低空排放的燃煤。其范圍包括城鎮生活用煤、商業及公共機構用煤、農村生活(生產)用煤、工業小鍋爐(小窯爐)用煤、城鎮營運三輪車用煤、國有或民營糧庫烘干塔用煤。
(一)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使用散煤應符合《沈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和基本禁燃區的通知》(沈政發〔2011〕32號)要求,全市其他地區限制使用灰分≥16%,熱值≤4000千卡/千克、全硫≥06%的散煤。
(二)用于替代居民散煤的清潔型煤技術指標為:全硫≤04%、揮發分≤12%、水分≤2%,熱值≥5750千卡/千克;各種輔料(如添加劑、助燃劑均為有機和無機材料等)要求無毒、無害、無異味,不能產生二次污染,產品配送采取獨立封閉包裝方式運輸。型煤專用爐具應適合北方土炕取暖特點,便于安裝,熱效率≥70%,滿足取暖、烹飪需要。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清潔供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以能源清潔化利用為目標,在統籌推進我市清潔取暖工作的同時,要充分考慮各地區之間,城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之間的經濟承受能力、基礎設施條件、工作推進難易程度等因素,采取適宜的散煤治理措施。以聯片集中供暖、棚戶區改造、建筑節能改造為主要措施,加快推進城區集中供暖,實現散煤減量。在具備條件的地區,宜氣則氣、宜電則電,以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替代散煤。在不具備條件的地區,以清潔型煤配合型煤專用爐具實現散煤清潔高效利用。同時,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完善清潔型煤生產、銷售、配送服務體系建設,確保民生取暖安全。
(二)堅持協同推進,市場主導、政府推動。強化市場導向,積極引入實力強、信譽好的企業進入能源清潔化利用領域,強化市場手段,調動企業與居民的積極性。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完善頂層設計,落實責任分工。
(三)堅持長效機制,推動立法、加強宣傳?;谏⒚褐卫砉ぷ鞯木o迫性、艱巨性和長期性,建立起此項工作的長效機制,推動地方性法規立法工作,為散煤治理提供法律保障。同時,要多渠道、全方位開展宣傳工作,提高群眾對散煤治理的認識,逐步改變社會散煤使用習慣。
四、組織機構
為確保我市散煤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成立沈陽市散煤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散煤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質監局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財政局、規劃國土局、環保局、建委、行政執法局、房產局、交通局、農經委、服務業委、審計局、質監局、國資委、工商局,供電公司、燃氣集團,各區、縣(市)政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質監局,負責日常工作。
五、工作任務
(一)多措并舉,減少散煤消費總量。
1.積極推進城區供熱一體化改造,消除棚戶區散煤低空面源污染。2018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16萬套棚戶區拆遷改造工程,改造完成后實施供熱并網工程。(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配合部門:市規劃國土局、行政執法局、房產局)
2.全面淘汰老舊低效燃煤鍋爐。淘汰2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365臺。三環以內及周邊重點區域內所有工地、貨場、公園、市場、商業網點、企業、門衛室等場所嚴禁使用小站爐和大灶。(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配合部門: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局、環保局、規劃國土局、建委、行政執法局、房產局、經濟和信息化委,供電公司、燃氣集團)
3.開展建筑節能,削減采暖用煤。全市城鎮民用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100%,施工階段達99%;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面執行建筑節能65%設計標準;城區及遼中區、新民市、康平縣、法庫縣綠色建筑建設面積占本區域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分別達到35%和25%,各地區均建設1項市級綠色建筑示范項目。(責任部門:市建委;配合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二)因地制宜,推進可再生能源替代散煤。
1.推動清潔能源項目。依規推動風能、太陽能發電項目及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加快推進老虎沖、大辛、西部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積極促進華潤渾南熱電廠新建項目、沈海熱電廠異地擴建項目等。(責任部門:市發展改革委,燃氣集團、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
2.加強農村生物質燃料利用。提高秸稈利用率,在農村地區開展生物質燃料替代散煤探索。推進秸稈“五化”利用向縱深發展,秸稈能源化利用總量達到130萬噸。(責任部門:市農經委,相關區、縣(市)政府;配合部門:市環保局)
(三)協同發力,推進散煤清潔利用。
1.深入推進散煤清潔化利用工作。對暫不具備“煤改電”“煤改氣”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條件的地區,采取清潔型煤配合專用爐具的方式完成散煤清潔化利用。在我市三環內及三環外重點區域內以清潔型煤配合專用爐具方式替代14000戶居民散煤。強化輿論宣傳,為散煤治理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有效降低供暖期居民燃燒散煤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建立起可推廣、可復制的“沈陽模式”,為抗霾攻堅提供有力支撐。(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市質監局;配合部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公安局、財政局、環保局、規劃國土局、行政執法局、房產局、交通局、國資委、工商局)
2.建立高效、便捷的清潔型煤配送體系。加快清潔型煤配送體系建設,以市場化手段推動現有散煤銷售點轉型,并將其納入型煤配送體系之中。(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四)加快配套體系建設,建立長效散煤治理機制。
1.加強財政支持力度。市、區縣(市)兩級要積極籌措資金,設立散煤替代補貼資金,對鍋爐拆除改造、清潔型煤和專用爐具推廣等工作進行補貼。研究制定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出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補貼政策。加強資金監管,嚴格落實補貼政策。嚴防廉政風險,做好專項補貼資金支出、使用監管和審計工作。(責任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各區、縣(市)政府;配合部門: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局、建委、房產局、農經委、審計局、質監局)
2.加強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沈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編工作,將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向三環外擴展;借鑒外地成功經驗,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將散煤禁用、禁售納入法律框架。(責任部門:市環保局;牽頭部門:市直相關部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資金投入。市、區縣(市)兩級要多渠道籌集資金,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資金支持,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強化專項資金統籌。積極推廣能源合同管理等第三方治理模式,通過市場化運作,引進社會資本參與散煤治理項目,完善相關激勵扶持政策,滿足資金需求。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地區、相關部門要根據責任分工,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相關部門要指定聯絡員,每周向市散煤小組辦公室報送散煤治理工作進展。市散煤小組辦公室建立散煤治理工作督導機制,定期集中調度、考核通報,考核結果報送市政府。嚴格落實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對進展快、成效好的地區和部門給予表彰;對工作落實不到位、推諉扯皮的,進行通報批評;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責。
(三)強化輿論宣傳。各地區、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報道我市散煤治理工作進展情況,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為散煤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讓群眾積極主動參與其中。
沈陽市2018年居民散煤替代工作方案
為切實降低我市燃煤排放污染,不斷改善空氣質量,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2018年年底前,在我市三環內及三環外重點區域周邊禁止燃用民用散煤,完成居民散煤替代工作,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銷售散煤;向居民提供高效型煤專用爐具,用清潔型煤替代民用散煤。
(二)散煤替代范圍和對象。
1.散煤替代范圍:在我市三環內及三環外重點區域優先采取集中供暖,因地制宜鼓勵具備條件的區域使用清潔能源替代散煤采暖。無法采取上述散煤替代形式采暖的居民,以清潔型煤配合專用爐具的方式開展散煤替代。
2.散煤替代對象:本地戶籍居民享受清潔型煤、專用爐具補貼,非本地戶籍居民享受清潔型煤補貼。
(三)嚴格清潔型煤及爐具標準。按照爐煤匹配、減輕污染的原則,在我市銷售的民用清潔型煤應符合以下質量標準:全硫≤04%,灰分≤25%,揮發分≤12%,熱值≥5750千卡/千克;各種輔料(如添加劑、助燃劑均為有機和無機材料等)要求無毒、無害、無異味,不能產生二次污染,產品配送采取獨立封閉包裝方式運輸。
型煤專用爐具應適合型煤短焰煤特征及北方火炕取暖特點,便于安裝,熱效率≥70%,滿足取暖、烹飪需要。
二、制度保障
(一)建立區域網格化管理機制。各區、縣(市)政府是居民散煤替代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成立散煤替代組織機構,制定本地區推廣政策,統籌協調相關工作。確定網格化管理員,負責統籌推進網格內散煤統計、配送、推廣、巡查等工作。加強已發放型煤專用爐具監管,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鄉鎮(街道)是直接責任部門,要建立巡查制度,對自身及第三方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社區(村)負責具體落實,要指定專人負責,執行巡查制度,嚴防死守,堅決杜絕散煤銷售、燃燒現象發生。
(二)建立第三方協同管控機制。市散煤小組將以政府購買技術服務的方式,聘請第三方團隊參與居民散煤替代工作。第三方團隊要開展監督性監測與考核,建立巡查-通報-整改-復查的問題解決機制;對我市散煤消費現狀開展調查,為制定居民散煤替代政策提供數據支撐;聘請專家針對居民散煤替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提供參考解決意見,為散煤替代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各地區也可根據實際,組建本地區第三方團隊。
(三)建立考核機制。制定沈陽市2018居民散煤替代工作考核方案,建立考核問責機制,提高各地區、各部門對散煤替代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問題整改力度。
三、工作任務
(一)統籌協調推進散煤治理、居民散煤替代工作,制定民用散煤、清潔型煤技術指標,組織完成我市清潔型煤及專用爐具資格采購工作,聘請第三方團隊評估居民散煤替代效果。(責任部門:市質監局;配合部門:市直相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二)積極推進《沈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工作,年底前完成沈陽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開展環境監測,為散煤治理效果評估提供數據支撐;組織開展環保執法,依法對禁燃區內經營用戶燃用散煤行為進行查處。(責任部門:市環保局;配合部門:市直相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三)依法查處固定場所無照經營的散煤銷售行為及高污染禁燃區內銷售散煤行為。(責任部門:市工商局;配合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四)依法查處戶外公共場所無照銷售散煤行為,以及散煤運輸車輛道路遺灑行為。(責任部門:市行政執法局;配合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五)嚴查散煤運輸車輛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為清潔型煤運輸車輛發放通行證,保障型煤運輸供給。(責任部門:市公安局;配合部門:市質監局)
(六)依法查處散煤運輸車輛道路運輸違法行為。(責任部門:市交通局)
(七)加強資金籌措,為居民散煤替代提供資金保障。(責任部門:市財政局;配合部門:市質監局,各區、縣(市)政府)
(八)牢固樹立“項目為王”意識,鼓勵實力強、信譽好的生產企業在我市投資建廠,組織開展清潔型煤及專用爐具資格采購工作。(責任部門:市質監局;配合部門:市財政局、發展改革委、國資委,各區、縣(市)政府)
(九)依托型煤生產企業,建立生產、倉儲、配送一條龍的市場化、社會化型煤配送體系,使型煤配送更加方便、快捷。(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十)7月底前,各地區成立居民散煤替代領導小組,制定本地區居民散煤替代工作方案。8月底前,完成本地區散煤治理網格化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并將各級管理人員名單報送市散煤小組辦公室。9月底前,完成本地區散煤燃燒居民調查登記、自籌款收繳、公示工作,將居民匯總材料報送市散煤小組辦公室,并與企業簽訂清潔型煤、爐具供應合同。分解細化散煤替代工作目標,做好組織、協調和實施工作。宣傳清潔型煤推廣政策,及時公布配送服務站點、定購方式。10月底前,逐戶推廣散煤替代工作,完成型煤配送和爐具安裝工作。建立散煤管控網格化監管體系,社區、村屯建立巡邏員制度,持續開展巡查,嚴防死守,堅決杜絕散煤進村入戶。(責任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十一)加強輿論宣傳,組織各級宣傳部門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引導居民轉變觀念,使散煤治理、居民散煤替代工作對環境改善的意義以及對居民切身利益的影響深入人心,為工作開展提供有力支撐。(責任部門:市委宣傳部,市質監局;配合部門:市直相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四、工作流程
(一)按照公開透明、市場競爭、雙向選擇、經濟便捷、確保質量的原則,相關區、縣(市)政府在資格采購入圍的清潔型煤、型煤專用爐具生產配送企業中,選擇1家以上企業作為本地區供貨商,并與其簽訂《清潔型煤供貨協議》和《型煤專用爐具供貨協議》。
(二)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對燃用散煤采暖的居民進行登記,一戶一卡填寫《2018年度散煤替代居民檔案表》(以下簡稱《檔案表》)基礎信息部分,并由各區、縣(市)政府匯總居民信息,于10月1日前報送市散煤小組辦公室。
(三)居委會(村委會)負責居民型煤訂購和爐具登記、收款工作,為訂購型煤的居民開具自籌款收款收據,填寫《2018年居民散煤替代公示表》(以下簡稱《公示表》)。居民憑身份證購買清潔型煤,當地居住居民可享受型煤補貼,每戶補貼不超過25噸。當地戶籍的常住居民每戶可免費安裝型煤專用爐具1臺。
(四)街道辦事處協調居委會(村委會)、型煤爐具企業做好配送、安裝工作。
(五)型煤企業負責將型煤配送到戶,爐具企業負責將爐具配送到戶并安裝。居委會(村委會)協助做好簽收工作。配送完成后,居委會(村委會)須將《公示表》公示7天,并公開舉報電話。
(六)居委會(村委會)負責人將《檔案表》、公示照片復印件、自籌款和收據等材料一并報送街道辦事處,經街道辦事處審核無誤后,由區、縣(市)政府統一向型煤企業支付居民自籌款。
(七)居委會(村委會)填報《2018年居民潔凈型煤補貼明細表》、街道辦事處填報《2018年居民潔凈型煤推廣補助資金申請表》,經主要領導簽字后,報送區、縣(市)政府。區、縣(市)政府對材料審核無誤后,將補助資金撥付潔凈型煤、爐具生產配送企業。
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工作流程作適當調整,要確保流程高效快捷、周密規范,經得住檢查和審計。要建立健全清潔型煤推廣檔案管理工作,明確專人負責,將推廣用戶信息進行公示,公開舉報電話,堅決杜絕冒名頂替、重復享受政策、套取資金等行為發生。嚴把工作環節,不得擅自減少規定動作。要統一管理型煤專用爐具,確保不流失,可回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輿論宣傳。各地區、相關部門要緊密配合、統籌推進,牢牢把握輿論主動權,多渠道、全方位開展宣傳工作,為居民散煤替代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加強安全教育。各地區要時刻牢記安全第一,加大對清潔型煤和專用爐具使用的安全宣傳,切實做到安全教育全覆蓋,提高居民安全意識,最大程度地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嚴防廉政風險。各地區要嚴格落實“一張圖、一套表、一張卡、一本賬”制度,加強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建章立制、規范運行,進一步完善專項補貼資金使用制度和程序,發現違規違紀行為要立即調查、嚴肅處理。
(四)避免“一刀切”現象。各地區、各部門在工作中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針對百姓不同需求,充分考慮居民消費能力,因地制宜,積極發揮主觀能動性,分類施策,讓群眾得實惠,工作有成效。
附件:1.2018年沈陽市居民散煤替代補貼實施細則;
2.2018年各地區居民散煤替代工作指標
附件1:沈陽市2018年居民散煤替代補貼實施細則
一、適用范圍
居民散煤替代資金可用于清潔型煤和爐具的補貼、居民散煤替代工作宣傳、型煤及爐具檢測、聘請第三團隊等方面。其中,開展居民散煤替代區域內使用散煤采暖的本地戶籍居民享受清潔型煤、專用爐具補貼,非本地戶籍居民不享受爐具補貼;爐具每戶僅免費安裝1次;型煤及爐具均針對中標企業進行補貼。
二、支持政策
(一)使用居民散煤替代資金用于清潔型煤和型煤爐具的補貼。按照居民不增負、財政可承受的原則,確定民用清潔型煤和型煤爐具財政補貼標準。分別為:清潔型煤補貼額度為型煤中標價格與當期散煤市場均價的差價,最多不超過500元/噸,每戶不超過2.5噸;型煤爐具按照中標價的全額予以一次性補貼,每戶僅限1套,每套爐具補貼不超過1200元。型煤和爐具補貼由市、區兩級各負擔50%。
(二)使用居民散煤替代資金用于散煤替代工作宣傳。為大力宣傳開展清潔型煤推廣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按照本方案要求,使用居民散煤替代資金用于散煤替代工作宣傳。
(三)使用居民散煤替代資金用于聘請第三方團隊巡查。對各地區的散煤替代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鞏固居民散煤替代成果。
(四)使用居民散煤替代資金用于型煤、爐具質量抽查、檢驗。
三、補貼流程
(一)數量確定。各地區根據工作進度,認真核實統計清潔型煤和型煤專用爐具購買數量。
(二)項目審核。市質監局根據各地區統計上報的清潔型煤用量和型煤爐具數量,測算財政補貼額度,并報送市建委、財政局,由市建委、財政局將補貼資金列入城建計劃。
(三)項目實施。居民散煤替代工作由各地區組織實施,市質監局、財政局、服務業委等有關部門做好協調指導工作。
(四)補貼發放。市財政局將市級資金撥付至市質監局,由其根據清潔型煤推廣替代項目補貼數額及工作進度,向各地區撥付。各地區根據工作進度,向型煤和爐具企業支付居民自籌款及補貼款。
(五)資金使用。上一供暖季結余散煤替代資金結轉至下一供暖季統籌使用。
附件2:2018年各地區居民散煤替代工作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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