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2018年度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實施方案
為做好2018年度全市民用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推進大氣質量持續好轉,根據《菏澤市煤炭清潔生產使用監督管理條例》和《菏澤市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印發菏澤市突出環境問題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菏生態環境委〔2018〕1號),結合我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任務和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部署要求,堅持“屬地管理、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原則,對全市民用散煤進行綜合治理,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及氣代煤、電代煤工程覆蓋不到的區域(以下簡稱“雙區”)推廣使用清潔煤。2018年計劃推廣清潔煤炭25萬噸,推廣環保爐具1萬臺。
二、工作重點和責任
為防止工作推諉,對各項工作本方案只明確一個責任部門負 責牽頭,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的,由牽頭部門負責統籌協調,開展工作。各縣區在落實工作任務時,如有和市管理體制不一致、不能對應的,由縣區政府(管委會)指定該項工作的責任部門。同時,下述各項工作除市直牽頭部門外,各縣區政府(管委會)也要負責落實。
(一)宣傳發動。
各縣區6月底前要召開工作動員會,制定宣傳方案,通過電視、報紙、網絡、微信等多種媒體和平臺,利用上街宣傳、發放明白紙、張貼宣傳畫、出動宣傳車、試燒對比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禁止原煤散燒、推廣使用清潔煤炭的重要意義,增強環保意識。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共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全年,牽頭部門:市煤炭清潔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調查摸底。
各縣區要扎實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 本地煤炭消費經營現狀。一是摸清居民使用情況,以村為單位,對所有居民進行調查摸底,充分掌握每戶人口狀況、存煤數量、用煤計劃、爐具類別等情況,建立健全基礎信息臺賬。二是摸清煤炭經營企業現狀,對企業進貨渠道、經營規模、品種質量、銷售去向等情況登記造冊,納入統一備案管理。三是摸清型煤加工情況,對型煤加工企業的生產工藝、產量、產品質量、配送體系等情況,登記造冊,建賬立卡。(7月底前完成,牽頭部門:市煤炭清潔利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市場管控。
1.加強生產企業煤質管理。煤炭生產企業要樹立綠色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狠抓采、選、洗、驗全過程煤質管理,提高煤炭質量。凡銷往我市的煤炭,要按照《菏澤市煤炭質量指標》標準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不準在全市范圍內銷售。(全年, 牽頭部門:市質監局)
2.設立煤炭運輸檢查站。各縣區要在高速、國省道等運煤重要交通路口設立檢查站,對進入本地的煤炭質量進行檢查。特別是10月份,各站點要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對運煤車輛逐一檢查,登記造冊,掌握煤炭去向。各檢查站點要張貼《菏澤市煤炭質量指標》,對運煤車輛未攜帶煤質化驗報告或不符合我市煤質標準的一律勸返,從源頭杜絕劣質煤炭流入我市。(全年,牽頭部門:市交通運輸局)
3.持續開展市場整治。各縣區要按照《菏澤市突出環境問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續開展散煤銷售突出環境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經營行為,堅決依法取締無照經營銷售煤炭以及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煤炭網點。(全年,牽頭部門:市工商局)
4.嚴控“雙區”銷售使用煤炭。各縣區在“雙區”內,禁止經營銷售、燃燒煤炭(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業用煤除外)。嚴厲查處游 商攤販經營煤炭,實現煤炭經營市場有效管控。(全年,牽頭部門:市城管局)
5.開展煤炭質量檢測。各縣區要按照《菏澤市煤炭質量指標》標準,對本地煤炭質量進行常態監控,加大檢測批次和密度,實現全覆蓋,確保“企業自檢、縣級普檢、市級抽檢”三級煤炭檢測機制落到實處。(全年,牽頭部門:市煤炭管理局)
6.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煤炭清潔利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發揮各自職能,繼續保持對劣質散煤清理取締的高壓態勢。經信、環保、國土、城管、交通、工商、煤炭等部門要強化聯合執法檢查,形成工作合力,整治民用散煤市場秩序, 確保不符合標準的煤炭不準生產、不準銷售、不準使用。(全年,牽頭部門:市煤炭清潔利用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企業管理。
1.對經營企業統一登記備案。根據省散煤治理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山東省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魯煤清潔辦〔2018〕4號)要求,各縣區要對本地煤炭經營、型煤加工企業統一納入備案管理,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未按要求進行備案的企業,要列入違法失信名單。對《菏澤市經營性儲煤場地布點規劃》范圍外的煤炭銷售經營企業和攤點一律取締。(9月底前完成,牽頭部門:市煤炭管理局)
2.規范儲煤場用地行為。各縣區要認真排查儲煤場用地情況,進一步完善用地手續,對違法違規用地的,堅決予以取締。(7月底前完成,牽頭部門:市國土局)
3.集中治理煤場突出環境問題。各縣區要認真排查洗煤廠、煤矸石廠、儲煤廠等經營性場地的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環保設施建設及運行等情況,對存在問題的限期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達不到《菏澤市儲煤場地管理規定》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8月底前完成,牽頭部門:市環保局)
(五)清潔煤炭推廣。各縣區“雙區”外用煤全部使用清潔煤炭,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一是備足貨源,根據本縣區今年用煤數量,盡快與清潔煤炭企業對接,簽訂合作協議,落實貨源,滿足今冬明春用煤需求(7月底前完成)。
二是健全配送體系,合理規劃布局,建立縣區、鄉鎮、村三級配送網絡;組建配送隊伍,統一配送人員、配送車輛標識,實行集中配送(10月底前完成)。
三是統一包裝銷售,全面實施清潔煤炭包裝銷售,做到標識清晰,確保方便、快捷、安全無污染。(全年,牽頭部門:市煤炭管理局)
(六)環保爐具。各縣區要加大節能環保爐具推廣力度,減少 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提高燃煤安全性。按照“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模式,科學篩選一批適合本地區的節能環保爐具企業和產品,鼓勵和引導群眾選擇采購。(10月底前完成,責任部門:市經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實行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屬地管理,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是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領導要靠上抓。市清潔煤炭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綜合協調,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部署階段性工作任務。各成員單位、督導組要按照各自責任分工,認真履職盡責,積 極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及時上報信息,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完善獎補政策。市財政對市區(牡丹區、定陶區、市開發區、市高新區)銷售的清潔煤炭按每噸50元進行獎補,做為區、鄉鎮、村各級工作推廣經費,同時安排200萬元用于市級煤質檢測及推廣宣傳等。各縣區要加強對散煤清潔化治理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支持,出臺資金補貼辦法,制定適合本地的補貼資金兌付流程,落實煤質檢測和宣傳費用,確保煤質檢測及散煤治理工作開展順利。
(三)嚴格督導考核。各縣區要將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納入2018年度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體系,依據考核辦法,嚴格進行檢查考核。一是成立由副縣級干部任組長的五個督導組,對縣區進行督導,七、八、九月份每月督導一次,十月份以后,每月督導兩次。對檢查的內容要按時間節點拉出清單,實行照單檢查,提高檢查質量和效率。二是按照考核辦法,把考核內容細化到月,實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得分,全面評定工作開展情況。三是市煤炭清潔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調度考核,實行周調度、月通報、月排名、年考核。根據調度考核情況,對工作推動不力、進度滯后的縣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菏澤市2018年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考核辦法》
附件 菏澤市2018年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嚴格落實工作主體責任,強化督導考核,加快推進全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根據《山東省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檢查考核辦法(試行)》(魯煤清潔辦〔2017〕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對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推進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
第三條 各縣區政府(管委會)是推進本地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制定本地區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具體實施方案, 確定治理目標、任務和工作計劃,并逐級分解落實,合理安排重點任務和治理項目實施進度,明確責任部門、配套政策、獎補資金來源和保障措施等。
第四條 本辦法重點從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方案實施、供應保障、市場管控、扶持政策、宣傳引導等方面,檢查考核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實際成效。
第五條 考核采用評分法,內容總分值100分,除考核內容外,另設置加分項和扣分項??己私Y果分4個等級,分別為:優秀 (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
第六條 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全市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的考核工作。市煤炭清潔利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并會同各成員單位,組成檢查考核工作組,實施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檢查考核的日 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煤炭清潔利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部門職責任務的具體分工,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工作調度和督導檢查。
第八條 檢查考核工作采取舉報核查、不定期督查、階段檢查等方式,檢查考核結果報市政府,經市政府審定后向全市通報。
第九條 考核結果做為縣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散煤清潔化治理”工作中約束指標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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