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漢臺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漢區政辦發〔2018〕14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各分局,各直屬機構:
《漢臺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4月14日
漢中市漢臺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源頭防治、全民共治和科學治霾、精準治霾的工作思路,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改善全區空氣質量,打贏藍天保衛戰,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省委“五新戰略”任務,實現市委追趕超越和“三市”建設目標,牢固樹立和切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深入推進鐵腕治霾、科學治霾、協同治霾;以增強區域聯防聯控為主線,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完善交通運輸結構;狠抓重污染天氣應對,使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顆粒物濃度明顯降低,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空氣質量明顯改善,人民群眾藍天幸福感顯著增強。
(二)工作目標。以顆粒物(PM10、PM2.5)防治為重點,協同推進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臭氧(O3)前體污染物控制。2018—2020年,全區優良天數逐年增加,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濃度逐年下降(目標任務詳見附件);臭氧污染加重趨勢得到遏制,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加快調整產業和能源結構。
1.優化產業結構。詳細調研,摸清情況,制定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三年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加大服務業扶持力度,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步伐。(區發改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二)大力開展減煤行動。
2.削減煤炭消費總量。開展全區工業企業用煤和社會生活用煤調查,準確掌握煤炭用量及使用分布情況,并實行動態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建項目與煤炭削減任務掛鉤機制,嚴格實行新建耗煤項目煤炭減量替代制度;制定全區煤炭削減三年規劃和年度推進計劃,大幅削減規上工業燃料煤和社會散煤使用量,對未完成煤炭削減任務的鎮辦、工業園區實行區域限批。(區發改局牽頭,環保漢臺分局配合)
3.城鄉同步治理散煤。配合市級有關部門加快天然氣管網、電網等清潔能源設施的建設;堅持因地制宜、宜電則電、宜氣則氣的原則,結合燃氣管網、電網建設等能源基礎設施建設,開展以電代煤、以氣代煤行動;以居民家用散煤、三產服務行業散煤和中小型燃煤設施治理為重點,落實散煤削減計劃;2018年全區完成散煤削減任務。(區發改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4.建設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建設,并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審批新建、改建、擴建高污染燃料項目。(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區發改局、工商漢臺分局、質監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
5.嚴格煤炭監管。建立健全煤炭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常態化監管機制。以煤炭生產、銷售、使用環節為重點,每月組織開展煤質專項執法檢查,加密檢測頻次,嚴厲打擊工業企業、固定煤炭經營戶使用和銷售不合格煤炭行為(質監漢臺分局牽頭,工商漢臺分局、區經貿局配合)。對“禁燃區”內已關閉搬遷的煤炭銷售場所持續開展“回頭看”,鞏固“清零”成效(區安監局牽頭,各鎮辦配合)。以清理沿街叫賣的售煤攤販為重點,嚴厲打擊“禁燃區”內流動售煤行為(區綜合執法局牽頭,各鎮辦配合)。加大對煤炭運輸車輛的監管力度,嚴密盤查煤質、跟蹤銷售去向,嚴禁進入“禁燃區”內銷售(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區綜合執法局、工商漢臺分局、質監漢臺分局、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各鎮辦配合)。
6.穩步推進清潔取暖。研究和推廣清潔取暖新方式,制定并實施清潔取暖實施方案;配合市級有關部門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和開發利用力度,從2018年起,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民生用氣。禁止建設高污染燃料集中供熱站,積極謀劃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推動熱電聯產富余熱能向合理半徑延伸,充分發揮資源循環綜合利用效應。詳查居民小區集中供暖情況,嚴禁居民小區使用高污染燃料進行集中供暖,繼續實行冬季居民用電取暖差別電價補貼政策,不斷擴大補貼范圍,2020年底前覆蓋全區。鼓勵和引導群眾使用清潔能源取暖,對困難群眾和重點區域居民用戶實施冬季取暖補貼政策,支持使用清潔能源。(區發改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7.開展全區“清爐”行動。全面排查和清理取締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經營場所小煤爐和各類燃煤灶,強制更換和使用清潔能源及清潔設施;2018年完成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經營單位“清爐”目標,杜絕燃煤“冒黑煙”現象。(區綜合執法局牽頭,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區食藥監局、各鎮辦配合)加大各類燃煤鍋爐、小煤爐銷售經營戶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經營轉型,2019年底前,搬遷取締“禁燃區”內燃煤鍋爐、小火爐銷售經營戶。(工商漢臺分局牽頭,質監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
8.加大燃煤鍋爐拆改力度。持續開展“禁燃區”內已拆改煤鍋爐“回頭看”,鞏固“清零”成效;2020年底前,全區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燃煤設施和工業煤氣發生爐、熱風爐、導熱油爐全部拆除或實行清潔能源改造。(環保漢臺分局牽頭,質檢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
9.開展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摸清現有燃氣鍋爐底數,實施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改造后的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80毫克/立方米,新建燃氣鍋爐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2020年底前,中心城區工業燃氣鍋爐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10.實施農村清潔能源改造。制定并實施清潔能源改造三年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在中心城區及各鎮辦整村(社區)推進,采取煤改電、煤改氣、煤改可再生能源等方式,改變農村現有高污染燃料使用狀況,2018年不少于30%,2019年不少于60%,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開展秸稈顆粒燃料、制作木工板等生物質資源工業化利用行動,鼓勵發展秸稈生物質燃氣、生物質顆粒燃料、生物質熱解氣化鍋爐等工業化利用產業(區發改局牽頭,各鎮辦配合)。動態化管理現有農業大棚分布及燃料使用情況,嚴禁采用散煤和秸稈、玉米芯、枯枝落葉等生物質燃料保溫,全面推廣使用液化天然氣、電供暖等清潔化保溫,2018不低于50%,2019年底前全面推廣(區農業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三)持續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
11.推進高排放機動車污染治理。配合市上制定老舊高排放機動車淘汰更新三年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通過出臺激勵機制,加快推進以國Ⅱ及以下汽油車和國Ⅲ及以下柴油車等為主的老舊高排放機動車更新工作;通過采取重點區域和重點時段限行、禁行等手段,引導排放不達標等老舊高排放機動車淘汰;通過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對高排放車輛進行全天候、全方位實時監控。加快機動車遙感監測設施能力及相關監管平臺建設(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負責)。開展對公交車、出租車、長途客運車(含機場巴士)、貨運車等高排放車輛的集中停放地、維修地的監督抽測(環保漢臺分局牽頭,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各鎮辦配合)。加強對銷售、維修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和查處銷售排放不達標車輛和維修造假企業(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工商漢臺分局、區商務局、各鎮辦配合)。加大貨運、物流車輛污染治理力度,強化綜合執法監管,建立“黑名單”制度,實施多部門聯合懲戒(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牽頭,區交通運輸局、環保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從2018年起,全區制造、銷售、注冊登記的車輛必須符合國Ⅴ標準要求;做好實施機動車國Ⅵ排放標準各項準備工作(區商務局、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分別牽頭做好各自領域環節監管,區交通運輸局、工商漢臺分局配合)。
12.推廣新能源汽車。積極宣傳國家新能源汽車優惠政策,在廠區通勤、出租以及環衛、物流等領域,加快推廣和普及新能源汽車。(區發改局牽頭,區交通運輸局、區經貿局、區市容環衛局配合)
13.加強在用機動車管理。全面落實機動車排放檢測/維護(I/M)制度,在用機動車排放超過標準的,應當進行維修(區交通運輸局牽頭,環保漢臺分局配合)。強化在用機動車定期排放檢驗,推進環保定期檢驗與安全技術檢驗有效結合,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加大機動車路檢力度,嚴格落實禁限行措施,嚴查重處柴油貨車等“冒黑煙”機動車尾氣超標排放行為(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牽頭,環保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
14.規范機動車環保檢驗。配合市級有關部門加強在用機動車尾氣檢驗機構環保監管,嚴格督查考核,對考核不合格或弄虛作假的檢測機構暫?;蛉∠錂z驗資格(環保漢臺分局負責)。認真落實在用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技術規范要求,配合市級有關部門每半年對全區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檢測儀器進行校驗,確保儀器設備精準度,嚴格年度督查考核,對考核不合格或不按技術規范作業的檢測機構暫?;蛉∠錂z測資格(質監漢臺分局負責)。
15.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鼓勵和支持老舊工程機械、農用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提前報廢。嚴格市場準入,所有制造和銷售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不得裝用不符合《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第三階段要求的柴油機(區經貿局、區商務局分別牽頭做好各自領域環節監管,各鎮辦配合)。2018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不符合國Ⅲ標準要求的非道路工程機械;2019年5月1日起,全區禁止使用不符合國Ⅲ標準要求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區住建局負責建筑工程領域、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工程領域、區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領域、區農業局負責農業機械領域)。
16.加強油品監管。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全面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車用燃料行為,徹底清除黑加油站點,確保全區國Ⅴ汽、柴油全覆蓋;研究制定全區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國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計劃。(工商漢臺分局牽頭,質監漢臺分局、區發改局、區商務局、各鎮辦配合)
17.建設綠色交通體系。合理規劃繞城路線,建立健全標識標牌,引導載貨柴油車繞城行駛,嚴禁進入城區(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牽頭,各鎮辦配合)。實施公交優先戰略,配合市級有關部門加快公共交通一體化建設步伐,實現公共交通無縫連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按照“海綿城市”理念新建、改建城市道路。以疏通城市內部交通網絡、優化城市外部聯系通道、構建多層次慢行交通網絡為抓手,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道路建設水平;協同市級建設部門,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行道建設,營造良好的慢行交通系統(區住建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四)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
18.加強施工揚塵管控。嚴格管控建筑和市政施工揚塵,制定年度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方案,實行領導分片包抓制,全面落實建筑施工“六個100%管理+揚塵排放質量管理+紅黃綠牌結果管理”的防治聯動制度,對落實揚塵管控措施不力的施工單位、商砼企業、拆遷工地等,在建設工程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曝光,記入企業不良信用記錄。2018年5月份以前,全面實現視頻聯網監控。2019年底前,建立不誠信施工單位退出市場機制和取消招投標資質機制。加強商品混凝土企業日常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硬化、覆蓋、沖洗等抑塵措施。(區住建局牽頭,區綜合執法局、各鎮辦配合)
19.控制道路揚塵污染。制定道路清掃保潔年度實施方案,實行城市道路領導分段包抓制;嚴格道路保潔作業標準,實行機械化清掃、精細化保潔、地毯式吸塵、定時段清洗、全方位灑水的“五位一體”作業模式,從源頭上防止道路揚塵;每年新增吸塵式道路保潔車輛不得低于新增保潔車輛的50%,逐步淘汰干掃式老舊設備,2020年底前,中心城區建成區主干道及城市街道全部實現機械化清掃。加強相鄰鎮辦邊界區域、城鄉結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點部位的治理,減少道路揚塵污染(區市容環衛局牽頭,各辦事處配合)。配合市級相關部門規范渣土車運輸監管,淘汰老舊渣土車;進一步擴大交通監管探頭視頻抓拍范圍,嚴厲打擊非渣土運輸公司“黑車”和違規運輸車輛,嚴禁冒頂裝載、沿路拋灑、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現象(區綜合執法局牽頭,各鎮辦配合)。加大加密縣鄉道路清掃保潔力度和頻次,嚴查重處道路揚塵污染行為(區交通運輸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20.強化工業物料堆場揚塵監管。嚴格落實工業原材料和產品堆放場抑塵措施,配套建設收塵和密封物料倉庫,建設圍墻、噴淋、覆蓋和圍擋等防風抑塵措施。采用密閉輸送設備作業的,必須在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保持防塵設施的正常使用,嚴禁露天堆放、裝卸作業和物料干法作業。(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區經貿局、區住建局、各鎮辦配合)
21.嚴管建筑垃圾消納場和礦山開采揚塵污染。建筑垃圾消納場要嚴格按照揚塵污染防治“六個100%”要求,落實各項措施;礦山開采企業,特別是碎石場要嚴格落實道路硬化、濕法作業、車輛沖洗等抑塵措施,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國土漢臺分局牽頭,相關鎮配合)
22.嚴格采砂監管。嚴格執行漢江、褒河漢臺河段禁止采砂規定,清理整頓違規采砂場,落實采砂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區水利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23.嚴格執行“禁土令”。冬防期間,除市政搶修、搶險工程外的建筑、拆遷工地等一律停止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渣土車、砂石車、商砼車按規定停止作業,禁止上路。(區住建局牽頭,區綜合執法局、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環保漢臺分局配合)
(五)大力提升固定源監管水平。
24.實施高排放企業關?;虬徇w。城市建成區禁止新建煤化工、石油化工、焦化、化肥、水泥、陶瓷、保溫材料、防水材料、磚瓦窯、石灰窯等行業企業,其中不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2018年10月底前全部關停,并拆除生產設施。對上述現有企業符合產業政策的,必須健全完善廢氣治理設施并達標排放,治理不到位的,2018年底前堅決予以關停取締,并拆除生產設施(區發改局牽頭,區安監局、區經貿局、國土漢臺分局、工商漢臺分局、環保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制定并組織實施上述現有企業產能壓減實施方案和搬遷計劃,2019年底前實行減半生產,2020年底前全部關停或搬離建成區(區經貿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25.全面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到2020年,完成所有列入國家《固定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環境保護部令第45號)固定源的排放許可證核發,未按國家要求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所有排放不達標企業于2018年底前實現達標排放,逾期一律依法關停。(環保漢臺分局負責)
26.深化工業污染源監管。嚴格落實《陜西省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和排放計劃實施方案(2017—2020年)》(陜環發〔2017〕9號),督導污染源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落實環保主體責任,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將所有固定污染源納入環境監管范圍,重點工業污染源全面安裝煙氣在線監控,監督污染源企業確保在線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對涉氣污染源企業每季度開展監督性監測;鼓勵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社會化專業機構開展監測和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管理。(環保漢臺分局負責)
27.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控。深入推進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家具、電子制造、工程機械制造、汽修及4S店、鐵藝加工、廣告噴涂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減排。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區內相關重點行業VOCs治理,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治理(區交通運輸局牽頭汽修及4S店領域,區綜合執法局牽頭鐵藝加工、廣告噴涂領域,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工業企業領域,各鎮辦配合)。推進加油站、油品儲運銷設施三次油氣回收治理,2018年完成城市建成區內三次油氣回收治理,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區商務局牽頭,環保漢臺分局、區安監局、工商漢臺分局、質監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完成所有餐飲油煙單位、經營場所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全面規范治理露天燒烤污染,嚴防油煙燒烤“死灰復燃”(區綜合執法局牽頭,環保漢臺分局、區食藥監局、工商漢臺分局、區教體局、區衛計局、各鎮辦配合)。加強VOCs監督性監測能力建設,督促重點企業安裝在線監測系統,VOCs排放重點工業園區必須建設VOCs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環保漢臺分局牽頭,漢江產業園區辦配合)。
28.深入開展“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制定“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三年行動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實行拉網式深挖排查,實現動態清單式管理,以清理隱蔽區域的“散亂污”企業為重點,嚴格按照“兩斷三清”要求,重拳出擊,確保整治到位。(區經貿局牽頭,公安漢臺分局、工商漢臺分局、國土漢臺分局、環保漢臺分局、區安監局、各鎮辦配合)
(六)持續加大禁燃禁放力度。
29.源頭管控煙花爆竹。嚴格煙花爆竹審批,“禁放區”內不得審批新的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點,對違規審批的,依法依規實施責任追究。“禁放區”外審批的煙花爆竹銷售點,要明確銷售數量,嚴格控制規模,實行限量銷售,對超過限量銷售的,一律予以取締。(區安監局牽頭,公安漢臺分局、工商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
30.嚴格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嚴格執行《漢中市漢臺區煙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規定》(漢區政發〔2017〕57號),“禁放區”禁止任何單位及個人在任何時間燃放煙花爆竹;加大賓館酒店、居民小區、臨街商鋪、汽車銷售4S店、公墓等重點燃放場所管控,嚴厲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類重大節假日期間,要組織力量加大加密巡查力度,嚴查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漢臺分局牽頭,區安監局、區綜合執法局、工商漢臺分局、環保漢臺分局、區民政局、各鎮辦配合)
31.強化秸稈禁燒。繼續按照全區域、全時段、全面禁燒要求,堅持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加大晝夜巡查力度,嚴控秸稈露天焚燒,不斷擴大視頻監控范圍,嚴查重處違規焚燒秸稈責任人,對監管不力的鎮辦實行責任倒查。(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各鎮辦負責)
32.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加快推進秸稈還田、青貯飼料、堆肥等綜合利用,鼓勵秸稈資源化利用,推進實施秸稈全量利用試點示范,從源頭嚴控秸稈焚燒。(區農業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七)大力推進城市綠化。
33.綜合實施增綠工程。融入“森林城市”建設理念,結合區上以營造市內宜居環境圈為重點,有效利用城市空間,推進立體綠化,按照“300米見綠、500見園”的標準,大力開展城市補綠和廣場公園建設,實現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5平方米(區住建局牽頭,各鎮辦配合)。繼續實施天然林保護、濕地恢復工程和高速、公路、鐵路及出入口沿線綠化帶建設(區林業局牽頭、相關部門、各鎮辦配合)。加強水土保持治理,持續開展河道生態修復、江河湖庫水系連通工程建設,保障河湖生態流量,維持河湖生態健康,增加濕地湖泊等水域面積(區水利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八)強化重點時段污染防控。
34.提高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制定和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明確應急減排清單,按要求及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最大程度減少污染物排放。根據企業污染排放水平、所處區域區位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等實際情況選取應急管控重點對象,確定同行業企業管控次序,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和均衡控制,采取綜合控制措施,實施統一的區域措施,全力削減污染峰值。建立空氣質量指標升高緊急處置機制,加強應急聯動,堅持大氣污染治理聯席會議制度,及時響應、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區大氣辦牽頭,各鎮辦、區級有關部門配合)
35.增強預測預報能力。環保、氣象部門要加強會商,配合市上完善健全72小時精細化常規預報和168小時潛勢預報能力,不斷提高預報預警準確度,及時通報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科學應對重污染天氣(區氣象局牽頭,環保漢臺分局配合)。
36.強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加強人影作業能力建設,2019年前全面建成全區高山煙爐體系。全年全時段密切關注氣象條件,及時抓住有利時機,利用“火箭+煙爐”有效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區氣象局牽頭,環保漢臺分局配合)
37.嚴格實施工業企業錯峰生產。制定全區工業企業錯峰停限產工作方案,實行清單化管理,督促相關企業制定錯峰停限產方案。每年4月底前組織相關企業,召開錯峰停限產協調會議,提前安排全年生產計劃,部署錯峰停限產工作(區經貿局負責)。冬防嚴管期(11月15日至次年1月31日)對建材行業全面實施錯峰生產,水泥(含特種水泥、水泥粉磨站、商品混凝土)、磚瓦窯、陶瓷、巖棉、石膏板、保溫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等建材行業(不含以天然氣為燃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停產(區經貿局牽頭,國土漢臺分局、環保漢臺分局、各鎮辦配合)。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障重大民生任務的水泥等行業企業,要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冶煉、焦化行業實施部分錯峰生產,冶煉企業限產40%左右,焦化企業限產30%左右,出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以上(區經貿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九)堅持全民共治。
38.加強網格化環境監管。落實《漢臺區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方案》(漢區政辦發〔2016〕2號),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完善區、鎮(辦)、村(社區)及特殊功能區域的“3+1”環境監管網格體系,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各鎮辦、各部門配合)
39.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制定專項宣傳方案,建立完善宣傳引導機制,充分利用新媒體平臺,強化輿論宣傳,及時回應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和焦點問題。全面公開環境空氣質量和企業排污信息,及時在媒體公開曝光嚴重違法違規企業信息,倒逼企業履行環保責任。發揮鎮辦、社區及社會各界力量,共同營造綠色生活,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圍;暢通監督渠道,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機制,引導公眾進一步理性認識、科學應對、主動參與、積極作為。(區委宣傳部牽頭,區信息中心、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辦和區級有關部門要堅持以十九大精神為引領,堅決提升政治站位,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雙贏”。各鎮辦是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設立專門的大氣污染防治機構,精選充足人員力量,保障充足工作經費;要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加強組織協調,確保方案落到實處。區級各牽頭部門是行業監管的責任主體,要加大調度、督導和推動力度,落實行業監管責任,確保各項任務按期完成。(各鎮辦、區級有關部門負責)
(二)提高項目準入門檻。嚴格落實產業政策要求,不斷提高環保準入門檻,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發電、燃煤熱電聯產、燃煤集中供熱、石化、化工、水泥、焦化等高耗煤、高污染、高排放項目,所有新建項目中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區發改局牽頭,各鎮辦配合)
(三)加大資金投入。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調整財政資金使用方向,重點支持城鄉散煤治理、“散亂污”企業清理取締、高排放車輛淘汰、工業污染治理、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環保能力建設等,大力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落實有利于治污降霾的用地、用電、財稅、價格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研究出臺VOCs治理獎補政策;調整峰谷電價時段,適應農村居民生活習慣,實行農村居民購置電采暖設備補貼。(區財政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四)建立鼓勵激勵制度。按照“獎優罰劣”原則,制定生態環境保護和鐵腕治霾考核獎懲辦法,表彰一批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激勵和動員全區各級各部門向先進看齊,促進全區鐵腕治霾工作再上新臺階。(區大氣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五)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實施電力線路改造工程,配合市級相關部門做好電網改造規劃,按照30年不落后的標準加快全區輸配電網改造建設,確保建成后的電網能夠滿足全區“煤改電”和冬季用電采暖要求。配合市上有關部門改革完善燃氣特許經營制度,研究新的天然氣采、供、用體制機制,統籌優化天然氣的生產、配送、利用,探索新的民生用氣保障產業模式;加快埋設環城燃氣管網,促進鄉鎮和農村地區天然氣等管網競爭性接入,按規劃完成“氣化漢中”建設;進一步協調落實天然氣、電力等清潔能源保障工作,新增天然氣優先用于煤改氣;加快建設儲氣設施。(區發改局牽頭,區住建局、各鎮辦配合)
(六)開展巡查執法和專項督察。嚴格落實“雙隨機”制度,開展常態化環境執法檢查,相關部門聯合持續開展專項聯合執法檢查,強化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與聯動,加大環境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在重點時段對重點涉氣企業實行24小時駐廠監管,監督環保治理設施運行和污染物排放情況(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區法院、區檢察院、公安漢臺分局配合)。采取督查、交辦、巡查、約談、專項督察“五步法”,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按照《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的規定,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環境問題突出、環境質量改善不明顯甚至惡化的開展“點穴式”專項督察,重點督察大氣污染綜合防治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區環保督察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
(七)提升科學治霾水平。提升大氣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科學化、精準化水平,針對重點行業污染物治理、居民健康防護,積極聯系相關科研院所、高校等開展科技攻關,考察引進其他省、市先進有效的治污降霾項目、設備,加以推廣應用??茖W編制污染源排放清單,構建區域環保監管大數據平臺,實現空氣質量數據、重點污染源數據、執法監管等信息的互聯共享和動態更新,提高大氣污染治理的精準度,實現對環境質量及污染源排放情況的靶向管控。(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區科技局、區財政局配合)
(八)加強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建設。合理擴增、科學設置縣級空氣自動監測站點。2018年空氣自動監測站達到2個,并建設微型空氣自動監測站;2019年底前,所有鎮(辦)建成微型空氣自動監測站。(環保漢臺分局牽頭,區財政局、各鎮辦配合)
(九)嚴格考核問責。將各鎮辦空氣質量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各部門大氣污染防治牽頭、負責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區委、區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進行考核,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未能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鎮辦和牽頭、負責工作推進不實、未能完成工作任務的區級部門,由區委、區政府約談其主要負責人;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問題突出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責任追究。(區紀委、區考核辦、區委督查室、區問效問責辦、區政府督查室、區大氣辦負責)
(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每年初向社會公布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工作方案,明確空氣質量考核指標、工作任務、牽頭部門,將工作量化到具體指標、具體措施、具體企業,年末向社會公布當年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和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區大氣辦牽頭,各鎮辦、相關部門配合)
(十一)實行工作進展情況月調度。各鎮辦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的相關三年行動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均以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并抄送區大氣辦。其中三年規劃在2018年4月底前制定印發,年度實施方案在每年3月15日前制定印發。各鎮辦和區級有關部門要逐月確定重點工作任務,加強工作臺賬管理,每月28日前向區大氣辦書面報送本月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和下月重點任務計劃,并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本轄區、本部門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年度工作總結書面報送區政府辦,抄送區大氣辦,同時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年度大氣污染防治自查工作和資料收集整理。(各鎮辦、區級有關部門負責)
附件:漢臺區空氣質量考核目標任務(優良天數、PM2.5)
漢臺區空氣質量考核目標任務(優良天數、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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