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安陽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安陽市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18年3月27日
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是黨的十九大報告的明確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美麗安陽的必然選擇,是全市人民群眾的迫切期盼。為深入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8〕14號)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綠色發展新理念,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堅持長短結合,持續實施治本控源,加快調整能源消費結構,著力優化區域產業結構,逐步改善交通運輸結構;不斷深化治標減污,加快推動工業綠色發展,大力開展城市清潔行動,不斷提升城市污染管控精細化水平;突出重點區域污染治理,實施綠色調度制度,加強重點污染源差別化、針對性管控;不斷夯實大氣污染防治基礎,推動揚塵、工業、監測、監控等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持續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堅持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全民治污,確保完成國家、省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努力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美麗安陽的奮斗目標。
二、基本原則
堅持污染減排與質量改善相同步。堅持將大氣污染防治作為推動轉型發展的重要抓手,著力推進能源結構、產業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優化,將治本之策貫穿始終。持續強化揚塵、工業和機動車等領域的治理水平,大力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堅持重點區域與重點時段相兼顧。突出城區和重點工業聚集區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將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管控作為日常環境監管的重要內容。強化采暖季、夏秋收和污染天氣時段管控,削減污染峰值,縮短污染時長。
堅持工程治理與制度建設相結合。加快推進清潔供暖、工業深度治理、企業監控等領域的工程項目建設,充分發揮工程項目減排效益??偨Y提煉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經驗、做法,建立健全揚塵、工業、監測、監控等領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制度體系,不斷提升大氣污染治理的專業化、精細化管理水平。
堅持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相統一。各級黨委、政府依法對本轄區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建立健全統一領導、部門協同、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大氣污染防治機制。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大氣污染防治監管職責,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技術等多種手段,統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三、工作目標
到2018年年底,全市PM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75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12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達到205天以上,各縣(市、區)2018年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值見附件。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調整能源消費結構。
1.加快建成全市清潔取暖體系。將保障群眾溫暖過冬作為首要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深入實施以集中供熱、清潔取暖為主,清潔型煤為輔的清潔取暖政策。
(1)持續推進城區集中供熱供暖建設。依據現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設施,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動富裕供熱能力向合理半徑延伸,深挖供暖潛力,減少供暖盲區。同時,未發展集中供熱而群眾確有供暖需求的縣(市),要結合實際,鼓勵優先發展熱電聯產為主、地源熱泵、電隔膜等清潔取暖方式為輔的供暖方式。2018年10月底前,市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5%以上,各縣(市)集中供熱普及率平均達50%以上,對于確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縣(市),應因地制宜推廣清潔供暖。
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管委會、高新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管委會)。
(2)加快發展清潔取暖。按照“清潔替代、安全發展,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全面推進、重點先行,企業為主、政府推動,軍民一體、協同推進”原則,在集中供熱管網確實無法覆蓋的區域,合理確定清潔能源,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盡可能多地利用清潔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供暖(地熱供暖、生物質清潔供暖、太陽能供暖)、天然氣供暖、電供暖、工業余熱供暖、清潔化燃煤(超低排放)供暖。區分城市城區、縣城和城鄉結合部(含中心鎮)、農村地區等不同區域,積極采取措施,合理布局清潔熱源。其中,要按照“整縣整鄉”推進要求,全面摸排核實,確保完成“雙替代”等清潔取暖的村莊燃用散煤用戶低于20%。2018年10月底前,市區禁燃區建成“無燃煤區”,市區禁燃區周邊3公里范圍內力爭建成“無燃煤區”,禁止使用煤炭等高污染燃料,全部實現集中供熱或“雙替代”等清潔取暖,完成省定清潔取暖目標任務。要積極爭取清潔取暖示范項目資金,力爭列入國家北方城市清潔取暖試點范圍。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國網安陽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3)科學實施清潔型煤替代。繼續將清潔型煤作為清潔供暖體系的有益補充措施,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督促指導各級政府,依托全市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完善縣(市)、鄉(鎮)、村三級配送機制,大力開展潔凈型煤宣傳、推廣,在不具備電代煤、氣代煤的農村地區,繼續實施潔凈型煤替代散煤。市散燒辦要抓住居民囤煤高峰期,組織各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持續開展秋冬季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堅決禁止生產、銷售、運輸、使用劣質散煤,確保生產、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商品煤質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要求。質監、工商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潔凈型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定期開展檢查;冬季采暖期間,每月組織開展潔凈型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合格清潔型煤行為。
責任單位:市工商局(散燒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市質監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2.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嚴格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7〕82號)要求,制定年度煤炭消費總量削減目標和實施方案,削減煤炭消費需求,著力整治燃煤設施,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清潔能源比重,確保2018年煤炭消費總量年度下降3.2%。要從嚴執行國家、省重點耗煤行業準入規定,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環保局、市統計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3.持續提升熱電聯產供熱能力。按照統一規劃、以熱定電的原則,湯陰縣要加快華能安陽熱電(2×12MW)燃煤背壓機組工程等民生熱電項目建設。在熱電聯產供熱覆蓋區域內,進一步擴大供熱范圍,達到省定新增供熱能力要求。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安陽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4.開展城市規劃區內工業燃煤設施拆改。2018年9月底前,按照“主體移位、切斷連接、清除燃料、永不復用”的標準,完成城市規劃區內的工業煤氣發生爐(除制備原料的煤氣發生爐外)、熱風爐、導熱油爐的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工作。逾期未完成拆改的,依法實施停產整治。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5.引導鼓勵中型燃煤鍋爐淘汰。在全市完成10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拆改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燃煤鍋爐拆除和清潔能源改造范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城市規劃區內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對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不低于6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不低于4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不再給予資金獎補。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熱替代、煤改氣、煤改電,改用地熱、風能、太陽能,以及配備高效除塵、脫硫、脫硝的生物質能(污染物排放符合特別排放限值),不包括改燃潔凈型煤、水煤漿、無煙煤、蘭炭、綠焦、原油等,拆除燃煤鍋爐必須拆除煙囪或物理切斷煙道,不具備復產條件。嚴禁使用已經關停、淘汰的廢舊燃煤鍋爐套取獎補資金。燃煤鍋爐改為燃天然氣的,或者新建天然氣鍋爐的,要同步實現低氮改造或安裝除塵脫硝設施,確保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30毫克/立方米。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6.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比例。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到2018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占全市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左右。
(1)積極穩妥推進地熱供暖。持續推進全市地熱資源潛力勘查與評價,摸清資源底數,不斷完善地熱能開發利用政策體系和管理方式,總結地熱能供暖區域連片推進開發利用模式,將地熱供暖納入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統一規劃,有序開發,在具備條件的地區,以城鎮新規劃區、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區為重點進行復制推廣。2018年,全市地熱供暖面積力爭達到367.4萬平方米。
(2)加快開發風電資源。持續推進豫北沿太行山區風帶山地風電場項目建設。2018年,全市風電裝機規模達到60萬千瓦。
(3)有序發展光伏發電。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探索村級光伏電站建設新模式,2018年,全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90萬千瓦。
(4)多元利用生物質能。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以學校、醫院、賓館、辦公樓、居民區等為重點,有序推進秸稈發電和垃圾發電等熱電聯產項目,加快在建生物質熱電和垃圾熱電項目建設,到2018年年底,生物質發電裝機力爭達到4.8萬千瓦。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國網安陽供電公司,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7.加強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積極協調爭取我市天然氣指標,力爭2018年我市管道天然氣供應保障能力達到5億立方米以上。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37.強化VOCs(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
(1)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提高涉VOCs排放行業環保準入門檻,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進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并將替代方案落實到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納入環境執法管理。新、改、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加強源頭控制,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原輔材料,采取負壓車間和全流程密閉生產工藝等措施確保廢氣不泄露全收集,并安裝高效治理設施。
(2)加快推進化工行業VOCs治理。2018年7月底前,完成制藥、農藥、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ば袠I要參照石化行業VOCs治理要求,全面推進設備動靜密封點、儲存、裝卸、廢水系統、有組織工藝廢氣和非正常工況等工序治理;現代煤化工行業(主要包括煤制烯烴、甲醇制烯烴、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烴、甲醇制芳烴、煤制油、煤制天然氣及低階煤熱解等)要全面實施泄露檢測與修復(LDAR),其他行業逐步推廣LDAR工作;加強無組織廢氣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儲存、輸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產及含VOCs產品分裝等過程應密閉操作;反應尾氣、蒸餾裝置不凝尾氣等工藝排氣,工藝容器的置換氣、吹掃氣、抽真空排氣等均應進行收集治理。
(3)開展生活源VOCs治理。市環保局會同市工商局負責組織、監督全市干洗行業開展VOCs專項治理,全面推廣使用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不直接外排廢氣的全封閉式干洗機,2018年8月底前淘汰開啟式干洗機。定期進行干洗機及干洗機輸送管道、閥門的檢查,防止干洗劑泄漏。
(4)開展VOCs在線監控試點。加強污染源排放VOCs自動監測工作,逐步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2018年6月底前,在石化等行業試點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備,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5)從嚴控制餐飲油煙污染。開展餐飲業和各類食堂油煙專項整治,建立油煙凈化設施監管臺賬,推廣新型油煙凈化設備定期維護油煙凈化裝置,建立油煙在線監控平臺開展油煙在線監測,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并在重點區域周邊開展居民生活油煙治理。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每月對重點餐飲業油煙排放情況進行不低于10%的比例抽測,重點打擊經營性餐飲油煙直排、不定期清理等超標排污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七)強化重點區域污染管控。
54.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及綜合分析研判水平。市環境監測中心聯合市氣象臺負責開展3天轄區內預測預報工作,做好輕度污染、重度污染過程監測預報預警技術服務,為全市大氣治理決策提供科學技術支撐。按照國家、省預警指令要求,加強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55.建立重點區域責任承包制度。加強重點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研判,建立重點區域責任承包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市環保局局長及分管副局長作為分包責任人,各縣(市、區)政府和各管委會主要領導或分管副職、環保局局長及分管副局長作為具體責任人,蹲點承包,依法管理,落實“一區一策”管控措施。責任人要緊盯各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數據變化,堅持實施調度、督查、反饋的聯動工作機制,及時調度督查空氣質量指標偏高的重點區域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對重點區域污染指標居高不下、工作應付的縣(市、區)分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追責。
責任單位:市環境攻堅辦、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56.加強重點區域污染源巡查。根據重點區域污染源臺賬清單,結合空氣質量數據指標變化情況,建立由內向外的逐企、逐家工地巡查抽查機制,確保重點區域企業、工地落實治理管控要求,堅決避免出現污染指數長期居高不下的問題區域。對重點區域內出現大氣污染物超標的企業和不落實“八個百分百”揚塵防治要求的施工工地,依法處罰并實施停產15天,限期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復生產。
責任單位:市環境攻堅辦、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57.優化空氣質量監測網絡。進一步貫徹落實“十三五”國家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優化調整要求,結合氣象條件分析,科學合理選擇站址,完善自動監測站點布點分布,加強縣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質量管理,逐步實現縣級空氣質量自動站監測事權上收,由省統一管理。逐步開展大氣污染立體觀測能力建設,2018年6月底前,完成18個重點鄉鎮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建設任務,至少建成1個氣溶膠激光雷達觀測站。加快完善7套城市天眼系統(高空瞭望系統),盡早發揮監控作用。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八)完善法律政策體系。
58.宣傳貫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大力宣傳貫徹《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宣傳解讀工業、燃煤、機動車等污染治理要求,加大違法懲處力度,為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提供堅實法律保障。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59.高標準完成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豫政辦文〔2017〕24號)和《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豫污普〔2017〕1號)有關要求,強化普查領導機構,健全工作機制,保障工作經費,完善工作制度,強化軟硬件建設,加強宣傳動員,確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責任單位: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60.實施空氣質量考核。分解下達各縣(市、區)、各管委會PM2.5、PM10限值及優良天數指標,并進行排名、考核,公布結果。加強空氣質量監測研判分析,指導各縣(市、區)、各管委會依據PM2.5、PM10數據變化情況,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掌握工作主動,確保完成年度改善目標。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61.制定發布《安陽市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按照國家《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要求,結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中長期規劃》以及《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2018—2020年工作方案》,制定發布《安陽市2018—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62.全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建立政府領導下的多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加強環保法稅法宣傳貫徹,及時移交納稅人檔案資料,建設環境保護稅信息共享平臺,做好環境保護稅征管工作。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九)加強科學治污基礎工作。
63.完善更新2017年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2018年7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各自2017年污染源清單調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數據庫。2018年8月底前,根據污染物種類、污染物源類、污染物區域等不同類別,更新涵蓋全行業、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物變化信息的全市大氣污染物源排放清單。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
64.開展大氣環境承載力研究。按照省委環保督查反饋意見整改要求,通過政府采購服務方式,聘請環保專業團隊,開展安陽市大氣環境承載力專題研究,指導我市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優化調整,實現綠色發展。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
65.全面推進空氣質量改善綜合治理與管控項目。嚴格依法進行項目招標工作,聘請國內經驗豐富、技術先進的專家團隊,完成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臭氧污染防治與前體物管控、重點行業減排和過程監管、冬季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暨空氣質量效果評估和空氣質量改善中長期達標方案等科研課題,為我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現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提供決策依據。
責任單位:市環境攻堅辦、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要專題研究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結合本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組織制定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方案,研究落實措施,深化治理要求,拓展治理范圍,厘清工作責任,細化任務清單,將目標任務逐項逐條分解到主管領導、有關部門、排污單位,明確防治措施及完成時限,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失職追責。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依據職責分工,對本部門所承擔任務細化、量化,制定符合實際、詳盡具體的年度推進方案,進一步嚴格措施,強化督導,狠抓落實,確保責任到位、監管到位、落實到位,要于2018年3月底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環境攻堅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抓好中央、省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加大突出環境問題治理力度,確保取得實效。
(二)強化執法督查。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大氣污染防治納入各相關部門執法督查重點,2018年3月底前,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制定本系統2018年執法和督導計劃,開展常態化監管檢查,形成嚴厲打擊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推動解決大氣污染防治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治污責任落實。
(三)強化源頭防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保“三同時”制度,按照從新從嚴的原則,新建、改建、擴建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項目,均應按照我市確定的相關行業超低排放標準和污染防治技術路線,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燃煤消費總量減量替代,落實污染防治措施,嚴把環保準入門檻,源頭強化節能減排。對未批先建、“三同時”不到位違規投產的,依法從嚴懲治;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總體規劃以及行業規劃的,責令拆除,恢復原貌。
(四)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各縣(市、區)政府要把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工作列入重點民生工程,將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重點用于燃煤鍋爐替代、散煤治理、高排放車輛淘汰、工業污染治理、環保能力建設等領域。市環境攻堅辦會同財政、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環保相關部門根據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要求,強化資金引導,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加快推動我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
(五)嚴格考核問責。以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重點工作進展、各級督查反饋問題為依據,對各縣(市、區)政府、各管委會、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考核。對空氣質量改善程度達不到時序要求、重點工作推動進展緩慢、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力、行業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的縣(市、區)負責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人,實施嚴肅問責。對空氣質量考核指標不降反升、導致全市完不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區),堅決對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實施問責。
(六)深化生態補償。修訂完善《安陽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結合各縣(市、區)月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堅持按月實行資金激勵和支償,空氣質量改善幅度越大、補償資金越多,空氣質量下降越多、支償資金越多,充分發揮經濟杠桿調節作用,有效促進地方政府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扎實推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七)加強宣傳引導。市環境攻堅辦要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的信息公開、宣傳報道和輿情監測,進一步加強與中央和省、市主要媒體及新媒體的溝通,注重對新政策、新舉措、推進力度、工作成效等加強信息發布、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主動向公眾介紹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的必要性、主要內容、實施期限,滿足公眾知情權。各縣(市、區)要在政府網站顯著位置設立“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專欄,積極宣傳我市采取的主要措施,主動公布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各項任務進展、督查問題等事項。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市環境攻堅辦的統一協調下,統一發布口徑,堅決避免多渠道發聲和報送信息,發現負面輿情或產生其他不安定因素的輿情,要通過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及時權威發聲,正確引導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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