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秸稈綜合利用整縣推進試點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縣(市、區)農業局、財政局:
為高效推進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整縣推進試點工作,按照《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整縣推進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農委聯發〔2017〕132號)要求,現就2017年秸稈綜合利用整縣推進試點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原則
統籌利用相關涉農資金,積極支持秸稈綜合利用整縣推進試點縣(市、區)開展多種形式秸稈綜合利用,按照集中補助、重點投放,多收多補、多用多補的原則,實行按量補助,對達到規定利用量的各類生產經營主體,給予一定標準的補助。各試點縣(市、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不搞一刀切,不搞面面俱到,不撒芝麻鹽。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激勵引導作用,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引導更多的社會資本投入秸稈綜合利用,鼓勵秸稈利用企業產業化發展,提升秸稈綜合利用水平。
二、資金補助對象及扶持方向
資金補助對象:從事秸稈收儲和多種形式綜合利用的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包括農民、農民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等)。
資金扶持方向:
1.秸稈機械化還田。重點對購買旱田秸稈還田的翻轉犁、免耕播種機等專用農機具和具有秸稈還田功能的水田翻地犁、攪漿平地機等進行補貼,單機(具)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所購機(具)總額的60%,且不得重復享受農機購置補貼。今秋,每套翻轉犁、重耙和秸稈粉碎機械作業面積要保證在4000畝以上。
2.秸稈收儲。一是對秸稈收儲運專業化裝備予以補貼,重點對經營主體購買摟草機、打包機和儲運機具等進行補貼,單機(具)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所購機(具)總額的60%,二是對規范化存儲場地建設進行補貼,對新建有地秤、看護房、圍欄、消防設施的存儲場地,通過機械打包、秸稈散裝拉運等手段,將秸稈從田間地頭收集到固定堆放場地,收儲秸稈2000噸以上的,按照有銷售合同、銷售票據、建成投產并驗收合格的,每處秸稈收儲點視收儲量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3.能源化。一是給予建設秸稈壓塊燃料加工站補助。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加強農村秸稈壓塊燃料化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廳字〔2017〕57號)部署和要求,每個試點縣(市、區)依托農民專業合作社、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其它經營主體,利用現有空閑場地,建設至少一處秸稈壓塊燃料加工站,對納入補助范圍的建設項目,按要求給予70%的補助(總額不超過69.3萬元)。二是給予生物質爐具補助。主要推廣成本較低的燃用秸稈壓塊燃料的生物質鍋爐,滿足農戶炊事采暖需要,熱性能和環保指標符合《生物質炊事取暖爐具通用技術條件》(NB/T34007-2012)規定的給予適當補助。試點市縣財政利用本級財力安排專項資金給予每個縣350戶農戶更換生物質爐具70%的補助,超出戶數補貼可用省級試點資金予以補助。三是對成型燃料生產企業補助。示范推廣秸稈壓塊燃料化利用典型模式,對年產量在2000噸以上的秸稈壓塊燃料企業,根據秸稈實際消耗量給予產成品每噸不超過150元的補助。
4.肥料化。一是對秸稈造肥進行補助。對全秸稈造肥經營主體予以每噸不超過200元補助(含腐熟劑、碳氮比調節劑等費用);對半秸稈造肥經營主體予以每噸不超過100元補助(含腐熟劑、碳氮比調節劑等費用)。二是對秸稈造肥設備進行補貼。對購置秸稈造肥翻倒設備、有機肥拋撒機械的,給予每臺(套)不超過購機總價款60%的補助。
5.基料化。對以農作物秸稈做食用菌基料和水稻育秧、花卉、苗木和草坪基質的生產經營主體,按照秸稈實際用量進行補貼,每噸秸稈補助不超過100元。
6.飼料化。積極推廣氨化、微貯、膨化等技術,全面推進秸稈飼料化利用。重點支持草食畜牧業發展,發揮飼草牲畜在秸稈消耗中的作用,推動秸稈過腹還田。對有一定規模的的草食家畜養殖業經營主體,視黃儲、微貯秸稈消耗量,每噸秸稈補貼不超過50元。
7.原料化。重點對以秸稈為原料的板材、造紙、燃料乙醇、生物航空燃油、降解紙膜、秸稈淀粉、秸稈多糖等深加工、循環利用工業化企業,根據秸稈使用數量,給予秸稈收購環節的補助,補助標準每噸秸稈不高于50元。
8.秸稈禁燒。重點對秸稈禁燒宣傳、巡查檢查、控制火點(與衛星監控數量相掛鉤)、項目培訓、第三方評估以及與禁燒秸稈相關的工作環節進行補助,總額不超過項目資金總額的4%。
三、補助標準及要求
省級秸稈綜合利用整縣推進試點資金,按照砍塊方式集中下達試點縣(市、區),由試點縣(市、區)根據省級明確的支持方向和補助標準,統籌安排使用。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可自主安排相關扶持資金與省級補助資金統籌使用。要搞好與現行其他涉農專項資金支持環節的政策銜接,防止出現對同一支持環節,補助標準不一致、政策抵觸以及重復、多頭補貼的問題。各類生產經營主體購置農機具要參照2017年農民散戶購置農機和現代農機合作社增補機械的補貼標準執行。補貼目錄外的各類各型機具要實行政府采購。在簽訂合同的基礎上,可預留一定數量的使用保證金,待項目使用達產后,一次性撥付,確保補助的經營主體投產使用。堅決避免補助機械設備和資產的浪費和閑置。
各地農業部門要建立各類生產經營主體收儲和綜合利用秸稈的電子臺賬,并做到實時更新完善。各類生產經營主體應建立收儲利用秸稈的明細臺賬和收購銷售的證明材料檔案。各試點縣(市、區)要對秸稈綜合利用情況進行評估。2018年4月底前,省級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各試點縣(市、區)秸稈綜合利用情況和補助資金發放情況進行督導,嚴禁弄虛作假;并對各試點縣秸稈綜合利用試點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四、資金管理及運行
各試點縣(市、區)財政、農業部門要切實強化資金監管,加快支出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結余結轉資金管理按照國家和省盤活存量資金有關規定執行。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制度,補助資金不得擅自調劑或挪用,對虛列或騙取套取、擠占挪用補助資金的,要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掃碼申請加入
農村清潔取暖賦能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