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大氣污染治理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2017年本市農村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現提出以下方案。
本方案中農村地區村莊指在市域范圍內,占用集體建設用地,隸屬村委會建制。保留了村莊形態,農村居民居住和從事生產的聚居點。
一、工作目標及進度安排
(一)工作目標。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700個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煤改清潔能源”任務,同步實施1400個村委會和村民公共活動場所、79萬平方米籽種農業設施的“煤改清潔能源”工作,朝陽、海淀、豐臺、房山、通州、大興6個區平原地區村莊內住戶基本實現“無煤化”。對未納入2017年度“煤改清潔能源”計劃的村莊,全部實施優質燃煤替代。
(二)進度安排。4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潔能源”相關工程建設和設備、優質燃煤等的招標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潔能源”所需電力、燃氣配套設施建設.完成戶內線路改造和“煤改清潔能源”取暖設備安裝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潔能源”取暖設備調試,以及優質燃煤配送和節能高效爐具安裝工作。
二、相關支持政策
在繼續執行2013年至2016年市政府及相關部門確定的農村地區“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政策措施的基礎上,2016年取暖季和2017年取暖季增加若干支持政策,并對以往政策進行部分調整。
(一)對燃氣使用的支持政策。將使用各類燃氣分戶自采暖的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納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潔能源分戶自采暖補貼暫行辦法》適用范圍,由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研究具體補貼辦法。采用壓縮天然氣(CNG)、液化天然氣(LNG)方式取暖的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按照不高于市政天然氣管網供氣價格繳納使用費用。CNG、LNG供氣價格高出市政天熱氣管網供氣價格的部分,由市財政按照每個取暖季每戶最高13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不足部分由區財政安排,其中,由市燃氣集團實施政造并負責供氣的,市財政按照市燃氣集團和各區政府共同核定的戶數和用氣量,將補貼資金一次性撥付到市燃氣集團;由其他企業實施改造并負責供氣的,市財政按照該企業與各區政府共同核定的戶數和用氣量.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各區財政。
(二)對村委會和村民公共活動場所的支持政策。村委會和村民公共活動場所實施“煤改清潔能源”改造。由市財政對取暖設備購置費用給予一次性補貼。其中500戶以下的村莊補貼1.2萬元,500戶(含)以上的村莊補貼2.4萬元,區財政可給予適當補貼;同時,執行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煤改清潔能源”相關氣價、電價補貼政策。
(三)對農業設施的支持政策。對冬季取暖農業設施實施“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相關項目納入本市大氣污染防治資金補貼范圍,區財政可給予適當補貼。其中,對育種、育秧、育苗等籽種農業設施實施“煤改清潔能源”改造,市財政按照取暖設備購置費用的20%給予補貼,并享受一定的電價、氣價補貼;對農業設施外墻進行保溫改造,使其不用或少用燃煤,各區可統籌使用市財政安排的農業改革發展資金給于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由市新農辦、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共同研究制定。
(四)對實施“煤改清潔能源”集中供暖項目的支持政策。對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村委會、村民公共活計場所和籽種農業設施采用空氣源、地源、太陽能、燃氣、電等清潔能源實施集中供暖的項目,其配套建設的水蓄熱設施投資計入熱源投資,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按一定比例給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氣源、地源、太陽能等集中供暖的項目,對其配套水蓄熱設施投資給予50%的資金支持,采用燃氣和電能集中供暖的項目,對其配套水蓄熱設施投資給予30%的資金支持。
(五)對以往“煤改電”、煤改氣”相關政策進行明確和調整。實施”煤改氣”項目的,可選擇使用市政管道天然氣、LNG、CNG、液化石油氣、生物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實施“煤改電”項目的,可選擇使用空氣源熱泵、地源熱泵、電加熱水儲能、太陽能加電輔、蓄能式電暖器等清潔能源取暖設備,改造方式可以選擇單戶改造或集中改造。對使用空氣源熱泵、非整村安裝地源熱泵取暖的,市財政按照取暖面積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對使用其他清潔能源設備取暖的,市財政按照設備購置費用的l/3進行補貼。市財政對各類清潔能源取暖設備的補貼金額每戶最高不超過1.2萬元;區財政在配套同等補貼資金的基礎上.可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減輕住戶負擔。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全市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由市新農辦綜合協調,市有關部門要及時溝通,密切協作,加強對各區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考核。各有關區政府是推進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取暖工作的責任主體。要研究制定本區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完善區領導包鎮、鎮領導包村、村干部包戶的工作機制,確保按時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建立完善應急保障機制,確保極端天氣、突發事件等情況下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的取暖需求。
(二)狠抓工作落實
市政府與各有關區政府簽訂“煤改清潔能源”目標責任書,嚴格績效考核,對任務完成快、社會評價好、村民滿意度高的區給予適當獎勵。市,區政府要將支持資金納入年度預算,確保資金到位并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考核。市有關部門要積極研究制定相關支持政策,并按照“一會三函”流程辦理“煤改清潔能源”相關工程審批手續。各有關區政府要積極協調相關工程建設涉及的手續辦理。加快拆遷等工作,確保“煤改清潔能源”工程順利實施;建立“煤改清潔能源”監控平臺,對工程進度、設備運行和維護服務等情況進行監測,確保“煤改清潔能源”工作取得實效。
(三)嚴格技術設備質量和標準
市有關部門要明確燃煤、爐具和取暖設備等產品的質量技術標準。各有關區政府要嚴格按照程序選擇供應企業和產品。發展改革、科技、質監、環保等部門要加強”煤改清潔能源”技術多樣性研究,著力改善能源結構,加大創新力度,開發農村適用的技術和設備,探索開展取暖新技術試點,提高能源綜臺使用效率。
(四)加大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的治理力度
市有關單位要依據各自職責,加大對燃煤生產、銷售、使用各環節的質量檢測和監督檢查,各有關區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持續開展暗查、暗訪行動,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杜絕城鄉結合部等重點地區生產銷售、固定場所無照經營、公共場所流動商販無照銷售,運輸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等行為。
(五)加強輿論宣傳
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廣大群眾積極支持、參與“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加大對新技術、新設備的宣傳推廣力度,鼓勵群眾使用新技術新設備取暖,為改善冬季空氣質量貢獻力量。
附件1
附件2
部門責任分工
市新農辦:負責農村地區村莊冬季清潔能源取暖工作的日常綜合協調,協調市有關部門對各有關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監督。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煤改清潔能源”工程建設項目,落實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完善“煤改清潔能源”相關能源價格政策。
市經濟信息化委:配合開展“煤改清潔能源”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
市民政局:負責研究制定特殊困難群體冬季取暖救助政策。
市財政局:負責制定“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以獎代補政策,煙煤爐具更換為優質燃煤爐具補貼政策,安裝“煤改電”、“煤改氣”等取暖設備費用補貼政策,壓縮天然氣(CNG)、液化天然氣(LNG)、液化石油氣氣價補貼等政策,并監督補貼資金的使用。
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負責“煤改清潔能源”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及規劃許可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農村地區燃煤燃燒排放監控,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減少使用后的環境效益監測、分析和評估;會同市質監局研究制定燃煤質量標準;依法查處單位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燃煤行為。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相關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及技術指導。
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負責“煤改清潔能源”相關工程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管道天然氣、壓縮(液化)天然氣、液化石油氣供應保障以及優質燃煤供應工作。落實農村地區村莊內住戶分戶自取暖補貼和集中供暖企業補貼等政策。
市交通委:負責制定燃煤運輸的限制措施。
市國資委:負責配合屬地政府督促市屬國有企業開展“煤改清潔能源”工作。
市工商局:負責依法查處固定場所內銷售和無照經營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行為。
市質監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燃煤、爐具和取暖設備等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的制(修)定工作,依法對本市生產企業實施質量監督;承擔各區委托的產品質量抽樣檢測工作;依法查處固定場所內有營業執照生產加工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行為。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公共場所流動商販無照經營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行為。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查處運輸不符合質量標準燃煤貨運車輛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市農業局:負責組織全市農業設施的“煤改清潔能源”和“減煤換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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