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月1日起實施的新《環保法》,由于確立了“按日計罰、限產停產”等措施,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1月8日,中國環境保護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新《環保法》相關部門還將出臺54個配套實施細則。第一批的4個配套細則已經于1月1日同步實施,涉及連續處罰、查封扣押、停產整治、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的具體內容。
新《環保法》在各項檢查、處罰的力度都大幅提升,被稱為“史上最嚴”《環保法》。環保部門也多次就新《環保法》和相關細則進行了說明和解讀。8日上午,環保部再次舉行新聞發布會,詳細解讀了同時實施的4個細則,明確了《環保法》中相關規定的適用范圍、執法程序、處罰期限等具體內容,大大提高了行政執法的剛性。其中,備受關注的“按日計罰”條例,將有效破解以往“違法成本低”等難題。
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副局長曹立平表示,新規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督促企業增強自身責任意識,他以取消企業停產整治決定為例介紹說:“我們取消了驗收環節,企業向社會公告、提交資料以后,就可以取消停產整治決定。如果解除以后再發現有同類違法行為,下面的措施就很嚴格,就要提交關閉。就把這種責任真正落實到企業。”
據介紹,新《環保法》將配套54項相關細則。曹立平表示,急需配套的相關政策正在抓緊出臺。“部里分工,確實是有54項相關政策、制度、機制的相關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目前已經完成9項,近期將要完成13項,積極推進和配合推進的26項。真正急需配套的相關政策正在抓緊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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