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2020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辦規〔2020〕18號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關直屬單位:
《2020年黑龍江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9月30日
為持續推進我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原則和目標
(一)總體思路。
把加強秸稈綜合利用作為防治大氣污染、推進綠色發展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點工作來抓,以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和耕地質量為目標,與黑土地保護相結合,以“一主兩輔”(還田為主,燃料化、飼料化為輔)為重點,拓寬利用路徑,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業與農民三方共贏的秸稈綜合利用利益鏈接機制,實現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一主兩輔、聚焦還田。根據土壤地力提升需要,堅持與黑土地保護同部署同落實,聚焦秸稈還田,有效提升耕地地力,保護好、利用好黑土地這一耕地中的“大熊貓”。
2.堅持統籌規劃、有序推進。綜合考慮秸稈資源種類、產量,秸稈產業基礎優勢、發展布局,以及農民意愿、運輸半徑等多方面因素,推進秸稈多元循環利用,避免資源閑置或過度競爭。
3.堅持政府扶持、農戶為主。加大對秸稈綜合利用和收儲運有關方面的扶持力度,全面發揮農戶主體作用,鼓勵引導農民、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多元主體投入秸稈綜合利用。
4.堅持科技推動、延長鏈條。加強科技攻關,著力解決以玉米、水稻秸稈為重點的綜合利用難題,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裝備和工藝水平,延長秸稈綜合利用產業鏈條。
5.堅持健全機制、形成合力。省級定方案、定目標、定標準、定政策,市級抓協調、抓督導、抓配套,縣級履行實施主體責任,鄉村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形成整體合力。
(三)工作目標。
在鞏固現有工作基礎、加大工作推進力度、保持扶持政策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進機制、政策扶持機制,全面落實農民主體責任,確保耕地質量提升和大氣環境質量提高。2020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秸稈還田率達到65%以上。在完成全省目標基礎上,堅持突出重點、劃分區域、分類定標、逐級分解,因地制宜確定各地2020年度目標任務(詳見附件1)。
二、主要任務
(一)秸稈肥料化利用領域。以實施玉米、水稻、大豆等農作物秸稈直接還田為重點,總結并推廣實施成熟的保護性耕作技術,提高秸稈肥料化利用率。各地可結合當地土壤類型和所在積溫區,選擇適宜的秸稈還田技術模式,促進耕地質量提升。因地制宜推廣玉米秸稈翻埋還田、玉米秸稈碎混還田、保護性耕作覆蓋還田、水田秸稈翻埋還田、水稻秸稈旋耕還田、水稻秸稈原位攪漿還田、大豆秸稈還田、秸稈造肥提質還田等技術模式。
(二)秸稈飼料化利用領域。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禽重點養殖區域,鼓勵開展秸稈青貯、氨化、微貯、壓塊、顆粒等飼料化利用,飼料化利用量要和當地草食畜禽飼養量相匹配。
(三)秸稈能源化利用領域。重點在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肇源縣、亞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區、雪鄉旅游景區推進,其它區域結合本地秸稈資源和市場需求情況自主選擇。積極推廣秸稈固化成型、生物質鍋爐、秸稈發電、秸稈生物氣化等技術。鼓勵支持縣鄉集中供熱小燃煤鍋爐改造或更換為生物質鍋爐,繼續引導農戶安裝戶用生物質爐具。按照全省生物質發電規劃,根據各地秸稈資源條件、分布特點、收集半徑及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好生物質電廠消耗秸稈。
(四)秸稈基料化利用領域。利用生化處理技術,利用秸稈生產水稻育苗基質、草腐菌類食用菌基質、花木基質、草坪基料,帶動秸稈產業化發展。
(五)秸稈原料化利用領域。圍繞現有基礎好、技術成熟度高、市場需求量大的重點行業,鼓勵生產以秸稈為原料的非木漿紙、木糖醇、包裝材料、降解膜、餐具、人造板材、復合材料等產品。大力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編織加工業。
(六)秸稈收儲運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以需求為引導、利益為紐帶、企業為龍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骨干,政府推動、農戶參與、市場化運作、多種模式互為補充的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支持發展秸稈收儲大戶,壯大秸稈經紀人隊伍,提供秸稈收儲運綜合服務。鼓勵發展農作物聯合收獲、打捆壓塊和儲存運輸全程機械化。
三、扶持政策
堅持“還田利用為主、離田利用為輔、各級財政支持、農民等主體共擔”的原則,進一步加大秸稈綜合利用特別是秸稈還田環節政策支持力度。
(一)秸稈還田作業補貼。
1.玉米秸稈全量翻埋還田作業補貼。翻埋作業深度達到30厘米,達到待播狀態后省級每畝補貼40元,鼓勵農戶增加投入,確保作業標準(作業標準見資金申報文件,下同)。
2.玉米秸稈松耙碎混還田作業補貼。碎混作業深度達到30厘米,達到待播狀態后省級每畝補貼40元,鼓勵農戶增加投入,確保作業標準。
3.玉米秸稈聯合整地碎混還田作業補貼。達到待播狀態后省級每畝補貼25元,鼓勵農戶增加投入,確保作業標準。
4.玉米保護性耕作項目補貼。按照國家和我省黑土地保護性耕作有關政策執行。
5.水稻秸稈翻埋還田作業補貼。翻埋作業深度達到20厘米±2厘米以上,省級每畝補貼25元。
6.水稻秸稈旋耕還田作業補貼。旋耕作業深度達到15厘米,省級每畝補貼20元。
7.水稻秸稈原位攪漿還田作業補貼。作業深度達到12厘米,可結合實際適量噴施秸稈腐熟劑,省級每畝補貼20元。
(二)秸稈離田利用補貼。
1.玉米青貯配套補貼。利用國家糧改飼項目,對省內所有地上窖貯(含平貯)全株玉米青貯進行補貼,在每噸國家補貼60元的基礎上,省級配套補貼40元。
2.秸稈離田利用補貼。對納入全省各級秸稈綜合利用管理臺賬的村集體、各類經營主體和企業(由于生物質電廠已享受上網電價補貼,該項補貼不包括生物質電廠),根據其當年實際利用玉米、水稻秸稈量省級給予每噸50元的補貼。利用補貼申報時要一并說明利用方向、利用主體等信息,申報情況要和本地秸稈資源量和秸稈還田情況相銜接,市縣要嚴格把關。
(三)秸稈還田離田機具購置補貼。
對購置拖拉機(旱田150馬力以上,水田60馬力以上)和翻轉犁、具有深松功能的聯合整地機、圓盤耙、埋茬起漿機(水田攪漿平地機)、水稻秸稈深埋旋耕機、免耕播種機、安裝打捆裝置的收獲機、秸稈粉碎還田機等秸稈專用機具(不含摟草機、打捆機)及農機智能監測終端,并用于處理秸稈的購機主體,在享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的基礎上,省級按照所購機具享受國家農機購置補貼額度的三分之二給予累加補貼,總補貼額不超過機械銷售價格的50%,縣級負責組織所購機具補貼審核發放,并依法做好相關監督管理工作。各地要以市地為單位全面統計縣鄉村機械保有量和機械作業能力,以滿足需要為標準,科學組織農民等主體采購機械,避免造成機具閑置。
(四)“三年行動計劃”相關補貼政策。
為維護政策穩定性,繼續按照省政府關于秸稈綜合利用“三年行動計劃”相關內容,執行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設、秸稈工業原料化項目建設和生物質爐具購置等補貼政策,并結合實際予以適當調整。
1.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補貼。嚴格審核原料收集、存儲、自籌資金能力和產品銷售渠道,結合資源量和還田率,嚴控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站數量,避免重復建設、浪費產能。按照年產.25萬噸投資100萬元、年產1萬噸投資300萬元、年產2萬噸投資590萬元的建設標準,分別按照實際完成投資額度的70%、50%和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額度分別不超過70萬元、150萬元和177萬元;對年產3萬噸及以上(按整萬噸計算)的大型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站,建成后按實際完成投資額度的30%給予補貼,每萬噸產能補貼額度最高不超過88.5萬元。省級和縣(市、區)按1∶1的比例分擔。
2.秸稈工業原料化項目建設補貼。對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和肇源縣新建并已經投產運營的秸稈工業原料化項目,按項目設計能力一次性給予每噸秸稈100元的補貼,省級和縣(市、區)按1∶1的比例分擔。
3.生物質爐具購置補貼。對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肇源縣、亞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區、雪鄉旅游景區有秸稈固化成型燃料穩定來源,購置安裝戶用生物質爐具的農戶,按照每臺2100元測算,給予實際購置價格的70%補貼,即每臺給予補貼資金上限不超過1470元,高出部分由農戶自籌承擔。省級和縣(市、區)按4∶1比例分擔。
4.生物質鍋爐補貼。為落實好“三重一改”工作任務,對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肇源縣鄉村兩級(不含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區,其中城市供熱網絡能夠輻射到的為城市近郊區)的政府、學校、衛生院等機關事業單位和集中供熱企業改造或新建生物質鍋爐替代燃煤鍋爐,并實際燃用秸稈成型燃料或秸稈打捆直燃的,亞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區、雪鄉旅游景區列入“三重一改”燃煤鍋爐改造生物質鍋爐的,每蒸噸給予5萬元定額補貼,單個項目鍋爐最高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省級和縣(市、區)按4∶1的比例分擔。
(五)秸稈離田作業補貼。
為確保2020年度玉米、水稻秸稈全部出地,剩余暫得不到利用的秸稈進行離田作業環節補貼(已享受玉米和水稻秸稈離田利用補貼的不在補貼范圍之內),達到作業標準的省級每畝補貼10元,鼓勵農戶增加投入,確保作業后達到待播狀態。出現焚燒秸稈、焚燒殘余物情況的地塊,不得發放補貼。
(六)散煤替代補貼。
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推廣安裝秸稈直燃鍋爐和秸稈成型燃料鍋爐。對農戶使用秸稈固化燃料替代散煤的,鼓勵各市縣結合本地實際,給予農戶適當補貼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逐級簽訂秸稈綜合利用任務書,實行專班推進、掛圖作戰。各相關市縣政府是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秸稈還田和離田作業措施落實到農戶和地塊。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編制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方案,在保證完成秸稈綜合利用率的基礎上,可靈活選擇各項利用途徑。36個國家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市、區)(詳見附件2)要制定實施方案,并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績效評價要落實。在秸稈利用周期內實行周調度、半月通報、定期約談制度,各縣(市、區)要安排專人,按時上報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推進和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二)明確職責分工。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具體推進。省農業農村廳負責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固化壓塊以及秸稈機械化還田指導工作。省發改委負責生物質發電項目核準和建設推進工作。省財政廳根據建設任務的資金需求量,做好資金籌措和撥付工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抓好秸稈禁燒工作,與省工信廳、省住建廳督促地方政府推進燃煤小鍋爐淘汰工作。省科技廳負責秸稈綜合利用技術的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示范。省工信廳負責秸稈工業原料化利用項目推進工作。省自然資源廳負責對秸稈綜合利用重點項目建設用地依法給予支持,將秸稈綜合利用、生物質發電等環保項目納入各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積極做好項目用地預審等前期工作。省稅務局負責落實好秸稈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增值稅即征即退和企業所得稅減計收入等政策支持。電力部門負責落實對秸稈撿拾、切割、粉碎、打捆、壓塊等初加工用電按農業生產電價執行等政策。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省銀保監局等金融部門要引導全省銀行機構積極給予符合條件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貸款政策支持。
(三)完善扶持政策。繼續實施“先行預撥、據實結算”制度,省級財政根據各地秸稈綜合利用任務量申報情況以砍塊形式先行預撥部分補助資金,各地可根據秸稈實際利用情況調劑使用,到本年度秸稈利用周期結束后省級財政將根據項目實際完成情況再據實結算。同時,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撬動作用,吸引社會資金投入秸稈綜合利用領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縣兩級統籌整合相關渠道資金,有效保障秸稈綜合利用資金。
(四)強化技術支撐。加強秸稈綜合利用領域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積極發揮省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指導組作用,以縣鄉兩級農技推廣部門為平臺,加強技術培訓和指導,推廣簡便實用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培育秸稈綜合利用的服務主體,發揮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服務小農戶的作用,提高秸稈綜合利用能力。
(五)加大宣傳力度。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和監督作用,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手段,大力宣傳秸稈綜合利用扶持政策,進一步提高農民主動參與意識。適時舉辦秸稈綜合利用產業發展現場會、展示會,打造秸稈綜合利用示范樣板,增強輻射帶動效應,提升全省秸稈綜合利用水平。
(六)嚴格工作考核。將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情況納入目標考核體系,實行目標管理。省級制定驗收標準和考核辦法,開展重點考核和總體評價,對不能保質保量完成目標任務的,進行通報批評,秸稈綜合利用率、還田率未完成既定任務目標和出現秸稈焚燒火點的要扣撥補助資金。秸稈資源臺賬系統中利用率和還田率比既定目標每低1個百分點,以縣(市、區)為單位扣繳年度秸稈綜合利用資金100萬元。經生態環境部門核定每出現1個秸稈焚燒火點,以縣(市、區)為單位扣繳年度秸稈綜合利用資金100萬元;每出現1個秸稈殘余物焚燒火點,以縣(市、區)為單位扣繳年度秸稈綜合利用資金50萬元。性質嚴重的,要進行約談和嚴肅問責。對發現的違規違紀現象,堅決從重從嚴查處,嚴肅追究責任。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1.2020年各地秸稈綜合利用目標任務
1.“兩市兩縣”目標任務。2020年哈爾濱市、綏化市、肇州縣、肇源縣秸稈綜合利用率要實現95%以上,秸稈還田利用率要達到65%以上。
2.北大荒農墾集團目標任務。2020年北大荒農墾集團秸稈綜合利用率要達到95%以上,秸稈還田利用率要達到90%以上。北大荒農墾集團秸稈綜合利用有關工作及相關扶持政策自行擬定,不納入省級扶持政策范圍。
3.其它地區目標任務。2020年秸稈綜合利用率要達到90%以上,秸稈還田利用率要達到60%以上。其中,36個國家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市、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或比上年增加5個百分點以上。龍江森工集團、伊春森工集團、省監獄管理局、中國融通公司等中直、省直單位農場實行屬地化管理,與地方同等任務、同等責任,地方要與其簽訂秸稈綜合利用任務書。
對已建成投產且運行穩定的生物質電廠、熱電聯產項目、固化成型燃料站、原料化企業數量多,離田利用需求大的地區,由市級統籌,在保證完成全市秸稈綜合利用和還田利用目標的基礎上,經市級批準,可結合實際適當調整所屬縣(市、區)秸稈還田率目標,并報省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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