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村能源行業協會民用清潔爐具專委會秘書處

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

中國爐具網    作者:清潔取暖    來源:河南省住建廳    日期:2023-03-02 09:04:25    瀏覽: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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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爐具網訊: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科學技術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自然資源廳、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八部門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指出,建設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

       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提高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建造水平,提升農房能效水平,到2030年建成一批綠色農房,鼓勵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按照結構安全、功能完善、節能減碳要求,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完善農房節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廣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造。結合北方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建設,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間舒適性,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30%以上。

       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大力推進太陽能技術應用。引導建筑電氣化發展。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

       支持各省轄市結合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強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編制改造專項規劃,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

河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

關于印發《河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
豫建科[2023]29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科技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農業農村局、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心):

       經河南省碳達蜂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同意,現將《河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蜂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3年2月8日

河南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決策部署,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南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推進城市更新行動和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提升綠色發展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系統謀劃、分步實施。加強頂層設計,強化結果控制,合理確定工作節奏,統籌推進節能與減碳。

       ——因地制宜、因類而異。區分城市、農村、氣候區以及各類建筑和基礎設施,科學確定節能減碳要求,有序推動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

       ——創新引領、轉型發展。強化科技創新,加強核心技術攻堅,完善技術供給體系,為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夯實基礎、增強動力。

       ——政府引導、市場驅動。堅持政府和市場雙輪驅動、共同發力,充分發揮政策體系和市場機制作用,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全省城鄉建設系統綠色發展理念深入人心,城鄉建設領域綠色發展新格局初步形成,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裝配式建筑占比力爭達到40%,2000年前建成需改造的老舊小區基本完成改造,城市綠色社區創建達到6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轉運和無害化處理全覆蓋,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以上,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全覆蓋。

       2030年前,全省城鄉建設領域直接碳排放達到峰值,間接碳排放控制成效顯著,降低建材消耗、提高碳匯能力等對社會碳減排貢獻進一步加大;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體制機制和標準體系基本建立;建筑節能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結構和方式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取得積極進展;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生態環境、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

       二、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

       (一)優化城市空間布局

       1.推動組團式發展。每個組團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加強生態廊道、景觀視廊、通風廊道、濱水空間和城市綠道統籌布局,留足城市河湖生態空間和防洪排澇空間,組團間的生態廊道應貫通連續,凈寬度不少于100米。新城新區合理控制職住比例,合理布局城市快速干線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綠色慢行交通設施,主城區道路網密度應大于8公里/平方公里。(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城市生態修復。有序推進城市受損山體、河湖濕地生態修復,保護城市山體自然風貌,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和流動性,完善城市生態系統。(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科學管控城市建設密度和建筑高度。推進城市“留白增綠”,留足開敞空間、綠地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形成錯落有致、疏密相宜的城市空間結構。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結 合區位、功能分區等劃定不同的建設高度控制區,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應相對集中布局,并與城市規模和空間尺度相適宜。(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嚴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動城市更新,除違法建筑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城市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原則上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加強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嚴禁在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保護區內大拆大建、拆真建假,探索歷史文化資源與新技術新應用的跨界融合。(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提高市政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1.加快老舊供熱管網更新改造。實施老舊供熱管網更新改造工程,加強供熱管網保溫材料更換,推進供熱場站、管網智能化改造,到2030年城市供熱管網熱損失比2020年下降5個百分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城市綠色交通出行比例。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完善城市軌道交通站點與周邊建筑連廊或地下通道等配套接駁設施,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健全生活垃圾分類體制機制,加快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體系建設。到2025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燒日處理能力達到7.5萬噸/日以上,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能力達到2.5萬噸/日,基本滿足地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轉運、分類處理需求;推進廚余垃圾無害化、資源化處置,因地制宜選擇適宜處理技術和工藝設備,建成一批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廚余垃圾單獨處置為主、“預處理+焚燒”處置為輔的處理模式,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5%以上。指導各市縣結合靜脈產業園區建設建筑垃圾消納處置設施,鼓勵各地通過場地平整、回填、堆山造景、建設微地形等方式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實現源頭減量,減少清運轉運量和揚塵污染,2025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70%,到2030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率達到80%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城市照明綠色化建設。加強城市照明規劃、設計、建設運營全過程管理,控制過度亮化和光污染,積極推廣單燈控制、分時分區控制等智慧照明控制技術,加快智慧燈桿應用,2025年城市節能照明達到70%,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數字化系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5.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結合城市特點,充分尊重自然,加強城市設施與原有河流、湖泊等生態本底的有效銜接,因地制宜,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通過項目示范引領,不斷完善海綿設施養護管理制度,強化設施運行效果監測評估,2025年全省新增海綿城市達標面積50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低于40%,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可滲透面積占比達45%。(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6.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加大城市老舊供水管網更新改造力度,推進智慧化分區計量管理,強化供排水設施運行節能降耗,力爭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降到9%以下,缺水型城市全部達到國家節水型城市標準,鄭州、洛陽等15個缺水省轄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8%以內。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到2030年缺水省轄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7.推進生態園林城市建設。開展城市園林綠化提升行動,完善林蔭系統,推進中心城區、老城區綠道網絡建設;保護和修復山水等生態資源,合理布局結構性綠地,推進水、路、綠網有機融合。按照國家園林城市和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標準,完善提升城市綠地系統,加強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開展屋頂和立體綠化,豐富城市景觀,持續提升生態效益和碳匯總量。2025年城市公園綠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82%,到2030年力爭創建4個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城市建成區綠地率不低于38.9%,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超過1公里/萬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綠色低碳社區

       1.推進完整社區建設。開展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行動,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十四五”末,建設一批設施完善、環境宜居、服務智能、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到2030年地級及以上城市的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提高到60%以上。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推進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提高社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老齡化和無障礙設施,加強社區生態環境建設,培育社區綠色文化,營造社區宜居環境。到2025年綠色社區創建取得顯著成效,60%以上的城市社區參與創建行動并達到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探索低碳社區建設。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鼓勵選用綠色家電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鼓勵“部分空間、部分時間”等綠色低碳用能方式,倡導隨手關燈,電視機、空調、電腦等電器不用時關閉插座電源。鼓勵選用新能源汽車,推進社區充換電設施建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建筑綠色低碳化水平

       1.提高建筑品質。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加快推進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的修訂工作。2030年前,全省寒冷地區城鎮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執行83%節能標準,夏熱冬冷地區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執行75%節能標準、新建公共建筑全面執行78%節能標準。鼓勵對建筑的外立面,結構層、屋頂和半地下空間進行立體綠化,鼓勵新建住宅規劃建設空中花園陽臺,提升建筑綠色空間和城市生態容量。支持省轄市開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試點示范,推進超低能耗建筑規?;l展,2030年前,全省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等實施面積超過200萬平方米。持續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到2025年全省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00%;積極發展星級綠色建筑,推進星級綠色建筑標識認定工作,推動政府投資、參與項目率先示范,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30%以上,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部達到一星級以上。積極推廣綠色建材,指導洛陽、漯河和信陽等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試點城市建設,探索建立綠色建材采信機制,到2030年政府投資或參與的項目全面采用綠色建材。(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事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倡導綠色設計。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建筑節能標準進行設計和審查,將綠色建筑設計理念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和全生命周期。積極推廣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積極發展中小戶型普通住宅,限制發展超大戶型住宅;依據當地氣候條件,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降低住宅能耗;合理布局居住生活空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充分利用日照和自然通風;引導設計單位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能力,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應用數字化、一體化集成技術,確保設計深度符合生產和施工要求;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積極推廣裝配化裝修,推行整體廚衛、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推廣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提高裝修品質。到2025年培養一批有行業影響力的綠色建筑設計人才,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綠色建筑設計企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3.推進綠色建造。實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綠色建造,推動工程建設組織方式變革,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和全過程咨詢;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支持建筑企業應用節能型施工設備,推動建造設備轉型升級,指導鄭州開展國家智能建造試點城市建設,推薦公布一批智能建造試點項目,一批新技術新產品典型案例,開展智能建造推介活動。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進預制構件工廠化生產,擴大標準化構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規模;支持鄭州、新鄉等5個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設,到2025年全省打造高品質裝配式建筑標準化技術示范100個以上,創建裝配式建筑生產基地5個以上,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力爭達到40%。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產生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4.推動既有建筑綠色低碳化改造。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合理拓展改造實施單元,補齊供水、供電、燃氣等基礎設施短板,完善市政公用、社區便民服務等公共配套設施,到2025年2000年前建成需改造的老舊小區基本完成改造。支持各省轄市結合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加強節能改造鑒定評估,編制改造專項規劃,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改造部分節能水平應達到現行標準規定;加強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和統計分析,開展建筑能耗比對和能效評價,逐步實施能耗限額管理;持續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用電需求側管理等市場機制,探索多元化融資支持政策及融資模式;到2025年寒冷地區省轄市全部納入國家北方清潔取暖試點城市,2030年前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面積不低于1000萬平方米;加強空調、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調適,提升設備能效,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綠色建筑運行管理。加快建立綠色建筑標識項目運行數據上報制度,開展綠色建筑運行評價;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水平,提升智能化程度。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采用新技術、新方法,加強智慧物業管理,提升物業智慧管理服務水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1.大力推進太陽能技術應用。推進整縣屋頂光伏一體化試點建設,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可安裝光伏屋頂面積力爭實現光伏覆蓋率達到50%,新建廠房屋頂光伏面積覆蓋率力爭達到50%。引導既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加快智能光伏應用推廣。在太陽能資源較豐富地區及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建筑中,積極推廣太陽能光熱建筑應用。(省發展改革委、事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因地制宜利用地熱能。按照合理開發、有序推動、取能不取水的原則,大力發展中深層地熱供暖,支持黃河灘區居民搬遷安置點及已勘查出的地熱資源有利區域建設地熱供暖示范工程。積極推動淺層地熱能、土壤源、地表水源熱泵供暖制冷,利用污水處理廠中水發展水源熱泵。擴大地熱能在民用建筑供暖制冷等方面應用,到2025年新增地熱能供暖(制冷)能力5000萬平方米以上,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引導建筑電氣化發展。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65%。

       引導新建公共建筑全面電氣化,到2030年電氣化比例達到20%。

       推廣熱泵熱水器、高效電爐灶等替代燃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推動智能微電網、“光儲直柔”、蓄冷蓄熱、負荷靈活調節、虛擬電廠等技術應用,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實現電力少增容、不增容。(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設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一)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開展綠色低碳縣城建設,構建集約節約、尺度宜人的縣城格局。充分借助自然條件、順應原有地形地貌,實現縣城與自然環境融合協調。結合實際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分布式布局,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因地制宜強化縣城建設密度與強度管控,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建成區人口密度控制在0.6-1萬人/平方公里,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比值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18層,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部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1公頃,步行道網絡應保持連續通暢。(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推動綠色低碳村莊建設。合理布局鄉村建設,加強村莊分類引導,保護鄉村生態環境,實現村莊與周邊自然環境有機融合減少資源能源消耗。村莊建設選址要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脈絡。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農房群落自然、緊湊、有序。鼓勵廢棄鄉土建材回收利用,將村莊閑置建筑進行改造盤活利用。充分運用鄉土自然的綠化手法,提升村容村貌,鼓勵宅前屋后栽種瓜果梨桃,保護村莊固有的鄉土氣息。加強供水、排水、供氣、道路等設施配套,建立健全村莊環境長效管護機制。(省農業農村廳、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提高農房綠色低碳設計建造水平,提升農房能效水平,到2030年建成一批綠色農房,鼓勵建設星級綠色農房和零碳農房。按照結構安全、功能完善、節能減碳要求,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完善農房節能措施,因地制宜推廣太陽能暖房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式。推廣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鼓勵選用裝配式建筑技術建造。結合北方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建設,積極推進農房節能改造,提高常住房間舒適性,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30%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進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大力開展農村人居環境集中整治,強化村莊日常保潔,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確保“掃干凈、轉運走、處理好、保持住”常態化運行。積極探索符合農村特點和農民習慣、簡便易行的分類處理模式,減少垃圾出村處理量。采取先創建后認定的方式,有序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省級示范縣、省級示范鄉鎮創建,到2025年基本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利用全覆蓋。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堅持分區分類有序治理和梯次推進,優先治理黃河流域、南水北調水源保護區等村莊生活污水。(省農業農村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熱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鄉村供氣、供暖、供電等方面的應用。大力推動農房屋頂、院落空地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充分利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提供生活熱水,鼓勵使用太陽能灶等設備;推動鄉村進一步提高電氣化水平,鼓勵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農業農村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和標準體系。各地根據碳排放控制目標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碳排放管理制度,依據節能降碳標準計量體系開展全過程碳排放監測、管理。完善省市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推動能源消費數據共享,加強建筑領域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完善綠色建筑、零碳建筑、綠色建造等標準,探索建立城市、縣城等綠色低碳指標體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事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構建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模式。以綠色低碳為目標,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發展模式,健全政府主導、群團帶動、社會參與機制。建立健全“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城市體檢評估制度。建立鄉村建設評價機制。利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臺等,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大力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探索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建立產學研用一體化機制。組織開展基礎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工程示范和產業化應用,推動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培育協同發展。整合優化行業產學研科技資源,推動高水平創新團隊和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鼓勵支持領軍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金融機構等力量,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多種形式的創新聯合體。加強技術集成應用,定期發布技術公告,推廣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更新綠色技術推廣目錄,形成一批集成應用示范。(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金融財稅支持政策。完善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的相關財政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在政府采購領域推廣綠色建筑和綠色建材應用。強化綠色金融支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和商業自主原則下,創新信貸產品和服務支持城鄉建設領域節能降碳。鼓勵開發商投保全裝修住宅質量保險,發揮綠色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作用。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應用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完善差別電價、分時電價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加快推進供熱計量和按供熱量收費。(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組織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集中統一領導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生態環境廳、自然資源廳等部門,加強協作形成合力。各省轄市黨委和政府要堅決扛起碳達峰碳中和的政治責任,貫徹落實好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壓實責任,制定任務清單、層層分解、層層落實。

       (二)強化示范引領。結合城市更新和海綿城市、園林城市創建等重點工作,大力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開展綠色低碳社區、綠色低碳項目等創建活動。各省轄市要明確責任,將各項任務落實落細,扎實推進相關工作,及時總結好經驗好做法,并于每年11月中旬前將碳達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上報。

       (三)嚴格監督考核。研究制定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評價考核辦法,每年對各省轄市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突出地市、單位和個人按國家規定程序報批后給予表彰,對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標的地區和部門進行通報。

       (四)加大培訓宣傳。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干部培訓重要內容,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相關單位人才業務水平。加大對優秀項目、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開展好“全民節能行動”、“節能宣傳月”等活動。積極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降碳行動,形成社會各界支持、群眾積極參與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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