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青島市2022年清潔煤炭推廣19800噸,農村地區計劃新增清潔取暖改造13.07萬戶。近日,山東省青島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青島市從煤炭消費壓減、民用清潔散煤推廣、清潔取暖建設等十二項重點工作著手,多措并舉,求真務實,全面推進2022-2023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的原則,對于沒有集中供暖條件以及電代煤、氣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推廣使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的模式,用優質無煙煤、清潔型煤等清潔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青島市2022年清潔煤炭推廣19800噸。
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年,城區(縣城)計劃新增集中供熱面積600萬平方米,農村地區計劃新增清潔取暖改造13.07萬戶;城區(縣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68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233萬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0.7萬戶、新建超低能耗建筑10萬平方米。
青島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生態環境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現將《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青島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9月23日
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全力做好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秋冬季藍天保衛戰,完成全年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現結合《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青島市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等方案,及國家、省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從煤炭消費壓減、民用清潔散煤推廣、清潔取暖建設、建設工地揚塵整治、加強道路保潔管理、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整治、交通工程揚塵整治、港口運輸和揚塵整治、給水排水揚塵整治、綠化和園林揚塵整治、強化油品質量監管、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綜合執法等十二項重點工作著手,多措并舉,求真務實,全面推進2022-2023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在鞏固今年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成果的基礎上,推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為2023年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專項整治工作任務
(一) 煤炭消費壓減
嚴格控制新增耗煤項目,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責任分工,落實責任,完善監測,強化監督考核,加快推進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統籌做好煤炭消費壓減與穩增長、保民生工作,完成省下達的煤炭消費壓減任務。(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二)民用清潔散煤推廣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的原則,對于沒有集中供暖條件以及電代煤、氣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推廣使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的模式,用優質無煙煤、清潔型煤等清潔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鼓勵有條件的區(市)早日實現散煤清零。(單項方案詳見附件2)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三)清潔取暖建設
堅持把清潔取暖建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年,城區(縣城)計劃新增集中供熱面積600萬平方米,農村地區計劃新增清潔取暖改造13.07萬戶;城區(縣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68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233萬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0.7萬戶、新建超低能耗建筑10萬平方米。(單項方案詳見附件3)
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四)建設工地揚塵整治
壓緊壓實建設、施工、監理等工程項目參建各方揚塵防治主體責任和屬地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全面落實房屋建筑、市政(地鐵)公用、房屋拆除等工地揚塵防治措施。大力推進綠色智慧工地建設,加強信息化技術在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中應用,提高工地揚塵治理智慧化水平。強化執法監管,實施全過程、差異化和精細化管理,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單項方案詳見附件4)
責任單位:市住房建設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五)加強道路保潔管理
持續提升城市道路精細化保潔水平。落實道路清掃保潔分級作業規范,重點道路、重要區域推行全時段保潔、一體化保潔、立體化保潔,全力提升重點區域、道路人行道、背街小巷、廣場步行道等地清掃質量,確保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100%、沖洗率達到85%以上。(單項方案詳見附件5)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六)建筑垃圾運輸揚塵整治
嚴抓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確保核準車輛全部安裝密閉裝置。強化建筑垃圾運輸監管及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建筑垃圾運輸未密閉、撒漏揚塵行為,全力遏制運輸揚塵現象。(單項方案詳見附件6)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七)交通工程揚塵整治
壓實各方主體責任,強化監督檢查,提升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水平,全市公路、水運及港區內倉儲物流類項目(土建部分)建設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動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提升。(單項方案詳見附件7)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八)港口運輸和揚塵整治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相關文件要求,持續優化港口貨物運輸結構,大力發展多式聯運等清潔運輸模式;強化港區散貨裝卸、施工現場及道路揚塵管控,嚴格落實噴淋、苫蓋、清掃、灑水、車輛沖洗等抑塵措施,減輕港口貨物運輸及揚塵污染對大氣環境的影響,確保完成全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切實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單項方案詳見附件8)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山東港口青島港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落實。
(九)給水排水工程揚塵整治
嚴格落實揚塵防治工作的相關要求,采取多項措施,做好市政給水排水工程揚塵整治治理工作,嚴格落實工地周邊施工圍擋、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沖洗、土(石)方施工濕法作業、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揚塵污染防治有關要求,健全揚塵污染管控長效機制,進一步改善區域大氣環境質量。(單項方案詳見附件9)
責任單位:市水務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十)綠化和園林揚塵整治
以公園城市建設和創建全國文明典范城市為契機,堅持“因地制宜、適地適綠、提升品質、經濟實用”的原則,加強城市裸露土地(現狀綠地和規劃綠地)綠化和園林工程揚塵防治工作,盡快實現城市裸露土地植被全覆蓋,提升城市綠化水平,有效減少園林工程揚塵,改善城區生態環境,增強市民綠色獲得感和幸福感。(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0)
責任單位:市園林和林業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十一)強化成品油質量監管
加強生產、流通環節成品油質量監管,加強監督抽查和快速檢測,保持生產流通環節全市成品油質量合格率達到98%以上,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成品油違法行為。(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1)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十二)強化環境污染治理綜合執法
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統籌調配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力量和執法資源,強化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執法,加大涉氣重點工業企業執法監管力度,幫扶企業提升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增強企業自覺守法意識,依法查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促進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單項方案詳見附件12)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各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各區(市)政府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的組織領導和部署,每月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總調度,各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分工對牽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調度評比,每月25日上報牽頭工作調度情況以及工作開展最好和最差區(市)各2個,市環委辦將在全市生態環境重點工作視頻會上,對各區(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各區(市)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制,負責本轄區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推進。對因主觀原因對上級督導發現的突出問題解決緩慢、污染防治攻堅目標任務未完成的各級部門、區(市)政府、鎮(街),將按照《山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量化問責規定(暫行)》,對相關問題責任人實施問責。
(二)重視督導幫扶,促進工作做實做細。各單項方案牽頭部門要明確工作任務、工作目標完成時間和責任單位。要對具體量化可操作的措施完成情況進行督導幫扶和壓力傳導,對發現的秋冬季大氣污染突出問題,要注重深挖根源、頂層設計,組織指導各區(市)政府在規定時限內解決。各區(市)政府要切實承擔起落實各項具體工作任務的責任,從細從嚴發現和解決問題,對已完成整改的突出問題,要強化事后監管,舉一反三,防止反彈。
(三)提高認識,加強輿情引導和宣傳教育。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關系民生的重大政治任務,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抓手。各部門要從政治高度上重視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充分認識做好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大各級財力對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各單位要通過新聞媒體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宣傳典型做法,發揮示范引導作用。形成政府引導、企業自律、公眾參與的良性可持續性發展氛圍,凝聚社會共識,為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附件:1.青島市2021-2022年煤炭消費壓減工作方案
2.青島市2022年民用清潔散煤推廣工作方案
3.青島市2022年清潔取暖建設實施工作方案
4.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5.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道路保潔管理工作方案
6.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建筑垃圾運輸 揚塵整治工作方案
7.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交通工程揚塵整治工作方案
8.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港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運輸和揚塵管控方案
9.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市政給水排水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10.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園林揚塵防治工作方案
11.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方案
12.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暨綜合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附件1
青島市2021-2022年煤炭消費壓減工作方案
為確保完成《山東省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總體方案(2021-2022年)》(魯發改環資〔2021〕450號)下達的任務,進一步優化產業和能源結構,推進全市碳達峰、碳中和,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統籌做好煤炭消費壓減與穩增長、保民生工作,按照“誰用電、誰承擔煤炭消費”的原則,到2022年底,完成省下達的煤炭消費壓減任務。
二、重點任務
(一)嚴控新增耗煤項目。嚴格落實產業政策,從嚴控制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對確需新上的耗煤項目,要嚴格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否則一律不予審批、核準、備案。嚴把耗煤項目的環評審批關,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中須附經相關主管部門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方案。嚴格控制新建、改建、擴建電力消費增量較大的項目,落實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二)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嚴格按照《全省落實“三個堅決”行動方案(2021-2022年)》要求,聚焦鋼鐵、焦化、煤電、水泥、輪胎、化工等重點行業,依據環保、安全、技術、能耗、效益等標準,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產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牽頭,市國資委等部門配合)
(三)加快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持續推進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關停整合,在保證電力、熱力供應前提下,關停淘汰年平均供電煤耗高于304克/千瓦時的低效煤電機組;具備改造條件的,積極實施參數提升、“抽改(高)背”升級改造。到2022年底,原則上達不到標準的煤電機組全部完成關停淘汰或升級改造。(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四)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勵開展用能診斷,積極推進節能改造,減少煤炭和電力消費。制定“煤改氣”清潔取暖行動方案(2021-2022),明確任務清單,完善政策支持,全面推進“煤改氣”清潔取暖工作。進一步強化全市燃煤供暖企業工業余熱利用,推進鍋爐排煙余熱利用改造項目示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局按職責分工牽頭)
(五)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落實新能源發電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推進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展。根據省統一規劃部署,加快推進海上風電發展;堅持陸海統籌,有序發展陸上風電。堅持集散并舉,鼓勵發展漁光互補、農光互補等集中式光伏項目,因地制宜推進分布式光伏規?;l展??茖W布局、穩妥有序推進生物質發電。(市發展改革委牽頭)
三、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各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煤炭消費壓減工作落實。各區(市)政府作為煤炭壓減的責任主體,要結合本工作方案和地方實際,科學制定落實方案,將煤炭消費壓減任務進行分解落實,督促重點耗煤、耗電企業細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列出責任清單、措施清單、時限清單,確保完成煤炭壓減目標任務,各區(市)任務目標詳見附件。
(二)實施監測預警。對各區(市)規模以上企業煤炭消費實施月度監測,定期通報。相關區(市)政府要根據通報情況,及時制定工作方案予以整改。加大統計數據審核與執法力度,嚴查數據瞞報、漏報、虛報問題,一經發現,嚴肅責任追究。
(三)強化監督考核。將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納入各區(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各區(市)要加大對本行政區域的煤炭消費壓減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對于在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中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將相關情況提供給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按規定追責問責。
附件2
青島市2022年民用清潔散煤推廣工作方案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落實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工作的通知》(青政辦字〔2017〕68號)要求,現就做好2022年民用清潔散煤推廣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設置推廣目標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煤則煤、宜熱則熱”的原則,對于沒有集中供暖條件以及電代煤、氣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推廣使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的模式,用優質無煙煤、清潔型煤等清潔煤炭替代高污染民用散煤。鼓勵有條件的區(市)早日實現散煤清零。
二、完善清潔煤炭供應體系
在近幾年清潔煤炭推廣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清潔煤炭及節能環保爐具供應和配送服務網絡。組織采購、生產、儲備一定數量的清潔煤炭,保障充足供應,滿足轄區未實施清潔取暖改造居民冬季采暖需求。加強對商品煤質量抽檢,確保清潔煤炭質量。
三、做好清潔煤炭宣傳引導
做好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宣傳“用好煤、配好爐、少用煤、保藍天”的知識和政策。做好爐具摸底調查,加強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識等安全用煤知識普及,提高群眾對清潔煤炭及節能環保爐具的安全使用水平。
四、做好資金支持
各區(市)要根據財政狀況,對群眾購買的清潔煤炭和節能環保爐具給予適當補貼,讓群眾得實惠、用得起,確保清潔煤炭和節能環保爐具順利推廣。對推廣使用清潔煤炭及潔凈環保爐具的鎮(街道)、村(社區)由所在區(市)獎補工作經費。
五、抓緊組織推進
請各區(市)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區(市)發展改革部門作為牽頭部門,要抓緊對接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形成合力。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專人負責,及時匯總轄區內各鄉、鎮、街道清潔煤炭推廣工作進展情況,建立工作臺賬,于11月10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通過金宏反饋至“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資源環境處”。
附件3
青島市2022年清潔取暖建設實施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和清潔取暖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潔化水平,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提出的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堅持把清潔取暖建設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
二、任務目標
2022年,城區(縣城)計劃新增集中供熱面積600萬平方米,農村地區計劃新增清潔取暖改造13.07萬戶;城區(縣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68萬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233萬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0.7萬戶、新建超低能耗建筑10萬平方米。
三、推進方式
(一)因地制宜,分類實施。立足本地資源稟賦、經濟實力、基礎設施等前提條件及大氣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適宜的清潔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分類推進。農村地區要堅持整鎮(街)、整片區、整村推進,選取1-2個連片區域同步推進農房節能改造,積極打造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試點。
(二)統籌兼顧,協同推進。在推進熱源側清潔取暖改造同時,配套實施燃氣管網、城鄉配電網、熱力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建筑節能改造提升,保證清潔取暖效果。
(三)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強化政府引導推動,完善制度設計和工作機制等。突出市場主導作用,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推進建設。
四、實施步驟
(一)項目籌備。各區(市)組織開展前期宣傳動員和摸底調查等工作,根據自身實際合理確定清潔取暖改造方式,建立計劃臺賬,制定實施方案并報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
(二)項目實施。各區(市)依據年度實施方案,依法組織開展項目招標、施工隊伍確定、簽訂改造及服務合同、居民用戶承諾書等工作,嚴把工程建設質量和工期,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三)項目驗收。各區(市)政府要按照相關工程建設標準要求在10月底前做好調試驗收工作,并做好驗收報告、年度建設竣工臺賬等相關材料的整理存檔工作,竣工臺賬加蓋政府公章后報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
(四)資料核驗。各區(市)政府要根據《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績效評價辦法》(財資環〔2022〕38號)等相關政策文件做好績效自評和實地核查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通過國家考核驗收。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在國家績效考核前將組織相關部門(單位)對各區(市)工作情況進行抽查,包括資料審核、現場勘驗等,抽查不合格的,需整改后重新核驗。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市)政府是清潔取暖工作的責任主體,堅持周調度、月通報,頂格推進,掛圖作戰,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增強合力。
(二)落實能源保障。各區(市)政府要按照“以電定改”“以氣定改”原則,強化政企聯動,指導燃氣企業積極爭取上游企業支持,落實氣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礎建設,不斷提高儲氣能力,協調供電企業做好電網支撐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電力供應。
(三)規范資金管理。各區(市)政府要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落實補貼政策,提高撥付效率,及時將工程建設、設備購置等各項補貼資金撥付到位,保障清潔取暖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專項管理,嚴禁截留、擠占、挪用和虛假冒領。
(四)強化安全運行管理。各區(市)政府要把安全擺在首位,全面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防范重大突發事件發生。特別要加強對清潔取暖產品質量、準入標準、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后期運營服務等方面的跟蹤管理,進一步深化落實“雙安全員”制度,確保設施、設備安全。
(五)加強正面宣傳引導。持續開展“訪民溫暖”“百萬農戶溫暖行”活動,廣泛開展清潔取暖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大力宣傳清潔取暖的重要意義,普及清潔取暖知識,展示清潔取暖效果,引導城鄉居民不斷增強環保意識和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附件12
青島市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治理攻堅暨綜合執法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進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根據《山東省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2021-2025年)》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以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控制細顆粒物(PM2.5)和臭氧(O3)為重點,統籌調配全市生態環境執法力量和執法資源,強化排污許可“一證式”監管執法,幫扶企業提升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增強企業自覺守法意識,依法查處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推進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促進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二、工作目標
(一)加大涉氣重點工業企業執法監管力度。重點查處治污設施簡易低效或不正常運行、污染物超標超總量排放、私設旁路偷排偷放、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排污口設置不規范等問題,保障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二)深入推進移動源監督抽測檢查。結合全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擴大工作,深入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提高監督抽測比例,以國Ⅱ及以下排放階段機械為重點,嚴厲查處使用排放超標、冒黑煙機械及違反禁高區規定等行為。
(三)加強儲油庫、加油站無組織排放控制。加強儲油庫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含中間罐)排查,嚴查不正常使用油氣污染防治設施和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委托第三方開展全市在營加油站監測,重點監測汽油年銷量小于3000噸的加油站,對于氣液比不合格等問題,建立問題臺賬,依法依規處理。
(四)有效提升幫扶執法效能。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向企業宣傳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引導企業自覺守法,樹立減排揮發性有機物就是增效的理念,對排放穩定達標、運行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依法依規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強化對揮發性有機物濃度高的工業園區、企業集群以及治理進展緩慢、群眾投訴強烈、問題突出企業的執法監管。
三、重點檢查內容
(一)工業污染源NOx排放情況。檢查燃煤機組、鍋爐、鋼鐵、焦化、水泥、玻璃、陶瓷、鑄造、鐵合金、有色等工業污染源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情況,對不能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督促整改,依法處罰;檢查自動監控設備安裝和運行情況,對涉嫌弄虛作假、偽造數據的依法移送公安;檢查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對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偷排偷放的,依法處罰,并移送公安。
(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情況。檢查應急減排清單內的工業企業應急操作方案“一廠一策”編制,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相關工業企業落實應急操作方案情況,同步檢查應急期間施工揚塵和移動源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制定應急操作方案或未按方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的督促整改,依法處罰。
(三)工業企業VOCs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等為重點領域,以工業園區、企業集群和重點企業為重點執法對象,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情況執法檢查,依法查處未按要求建設揮發性有機物防治設施、未正常運行揮發性有機物防治設施、未對揮發性有機物產生和排放環節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對產生的危險廢物規范處置的違法行為。對不能穩定達到《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等排放標準要求的,依法采取行政處罰、停產限產、按日連續計罰等措施。
(四)工業爐窯專項整治情況。檢查工業爐窯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情況,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督促整改,依法處罰;指導督促企業嚴格控制工業爐窯生產工藝過程及相關物料儲存、輸送等環節無組織排放,對達不到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
(五)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檢查。持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編碼工作。對本轄區內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情況開展全面排查和整改,對于未按照規定提供登記信息或者提供虛假登記信息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處罰。加大現場執法檢查力度。以國二及以下排放階段機械為重點,嚴厲查處非道路移動機械超標和冒黑煙問題。要充分利用好省大數據平臺,做好檢查電子臺賬。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聯勤聯動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秋冬控綜合執法行動,將其作為打好藍天保衛戰,促進空氣質量改善的重要工作來抓,統籌調度有關部門,選派業務骨干參加執法行動,保障執法力量。做好與公安溝通協調,加強執法行動期間聯勤聯動,暢通案件移交移送渠道。
(二)強化服務意識,實施企業幫扶
各有關單位在執法檢查和問題查處過程中,要以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和整改要求為重點,以切實解決環境問題為導向,積極幫扶企業主動采取各種措施提升環境管理水平,解決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要切實克服簡單化、“一刀切”的傾向,對尚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實事求是給予整改時間,到期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采取措施;指導完成整治的企業完善內部管理措施確保穩定達標,對無法達到整治要求的企業依法停產整治,對發現的擅自恢復生產、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三)落實任務安排,及時報送相關情況
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將秋冬控執法檢查情況及時總結報告。實行周報制度,自10月份開始,每周五前通過金宏向執法支隊報送《大氣執法檢查周報表》《大氣執法檢查周明細表》(見附件)。2023年3月30日前報送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氣污染執法檢查工作總結。
青島市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9月23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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