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青島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指出,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選擇供暖方式,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2024年,城區(縣城)清潔取暖改造面積1.56億平方米、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46.94萬戶;2022年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13.07萬戶,城區(縣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萬平方米、城區(縣城)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520.12萬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2.1萬戶、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萬平方米;建設熱力管網288.56公里。農村地區要堅持整鎮(街道)、整片區、整村推進,選取1-2個連片區域同步推進農房節能改造,積極打造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試點。原文如下:
關于印發青島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青政辦字〔2022〕53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青島西海岸新區管委,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青島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9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青島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和清潔取暖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潔化水平,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保障和改善民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選擇供暖方式,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2024年,城區(縣城)清潔取暖改造面積1.56億平方米、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46.94萬戶;城區(縣城)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525萬平方米、城區(縣城)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520.12萬平方米、農房節能改造2.1萬戶、新建超低能耗建筑30萬平方米;建設熱力管網288.56公里。
二、實施方式
(一)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強化政府引導推動,完善制度設計和工作機制。突出市場主導作用,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推進建設。
(二)因地制宜,分類實施。根據資源條件、經濟實力、基礎設施等條件及大氣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適宜的清潔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分類推進。農村地區要堅持整鎮(街道)、整片區、整村推進,選取1-2個連片區域同步推進農房節能改造,積極打造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試點。
(三)統籌兼顧,協同推進。在推進熱源側清潔取暖改造同時,配套實施燃氣管網、城鄉配電網、熱力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建筑節能改造提升,保證清潔取暖效果。
三、實施步驟
(一)項目籌備。各區(市)組織開展前期宣傳動員和摸底調查等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建立計劃臺賬,落實工作責任。實施方案報青島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備案。
(二)項目實施。各區(市)依據年度實施方案,依法組織開展項目招標,施工隊伍確定,簽訂改造及服務合同、居民用戶承諾書等工作,嚴把工程建設質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
(三)項目驗收。各區(市)政府要按照相關工程建設標準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調試驗收工作。根據《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績效評價辦法》(財資環〔2022〕38號)等相關政策文件做好績效自評和實地核查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通過國家考核驗收。
四、補貼政策
(一)農村地區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補貼。
1、分散式電代煤初裝補貼。對熱泵類電采暖設備(對設備臺數不作要求)購置、安裝及電表后管線改造費用,按照不超過中標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5000元/戶,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有特殊情況的區(市),實施方案報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同意后執行。
2、分散式氣代煤初裝補貼。對燃氣表及表后管線、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取暖用燃氣設備(含一臺燃氣壁掛爐和兩組散熱器)購置及安裝費用,按照不超過決算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5000元/戶,燃氣管網建設費用對燃氣企業按照最高4000元/戶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3、分散式電代煤運行補貼。一戶一表分散式電代煤用戶,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選擇執行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居民)用電按照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標準執行。每個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戶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三年項目建設期結束后,運行補貼按照國家政策再行研究確定。
4、分散式氣代煤運行補貼。分散式氣代煤用戶,用氣按照民用獨戶采暖氣價標準執行。每個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戶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三年項目建設期結束后,運行補貼按照國家政策再行研究確定。
(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項目。按照相關建設技術標準,經驗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積)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擔。
2、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三區按照相關建設技術標準,經驗收合格后,按照最高1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積)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3、農房節能改造項目。按照相關建設技術標準,經驗收合格后,按照不超過中標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7000元/戶,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25∶1∶15的比例分擔。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設項目。對三年項目建設期內開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設項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四)供熱燃煤鍋爐改造項目。對三年項目建設期內開展的供熱燃煤鍋爐“煤改氣”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熱的超低排放燃煤鍋爐和高溫水替代供熱項目,結合當年資金籌集規模和項目實施情況等綜合確定項目建設補助、運行補貼金額。
(五)農村集中供熱項目。以社區為單位實施區域集中供熱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補取暖等清潔取暖工程項目,依據建設項目的評估面積,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戶不高于385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市、區(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取暖管網敷設至入戶端口,戶內取暖設施由用戶自行配套。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建設的農村清潔取暖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計入房屋開發成本的,計入農村清潔取暖改造任務但不享受清潔取暖補貼政策。
(六)有關要求
1、上述政策適用于列入《青島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的項目,已享受其他相關政策補貼的不可重復補貼,具體界定工作由各區(市)負責。
2、在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建設和運行補貼的基礎上,各區(市)結合實際情況對特別困難群體(由民政部門認定)提高補貼力度,具體資金由區(市)統籌解決。
3、分散式生物質不再作為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技術方式推薦,不享受中央和市財政補貼。
4、對各類建設補貼、運行補貼,各區(市)可根據本地經濟情況,在保證市、區(市)兩級配套比例的基礎上,提高區(市)級配套比例。
五、保障措施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區(市)政府是清潔取暖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堅持周調度、月通報,頂格推進,掛圖作戰,層層壓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市直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增強合力。
(二)落實能源保障。各區(市)政府要按照“以電定改”“以氣定改”原則,強化政企聯動,指導燃氣企業積極爭取上游企業支持,落實氣源保障,加快完善基礎建設,不斷提高儲氣能力,協調供電企業做好電網支撐能力改造提升,有效保障電力供應。
(三)規范資金管理。各區(市)政府要加強對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落實補貼政策,提高撥付效率,及時將工程建設、設備購置等各項補貼資金撥付到位,保障清潔取暖補貼資金??顚S?、專項管理,嚴禁截留、擠占、挪用和虛假冒領。
(四)強化安全管理。各區(市)政府要全面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防范重大突發事件發生。特別要加強對清潔取暖產品質量、準入標準、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后期運營服務等方面的跟蹤管理,深化落實“雙安全員”制度,確保設施、設備安全。
(五)加強宣傳引導。持續開展“訪民溫暖”“百萬農戶溫暖行”活動,廣泛開展清潔取暖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大力宣傳清潔取暖的重要意義,普及清潔取暖知識,展示清潔取暖效果,引導城鄉居民不斷增強環保意識和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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