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指出,因地制宜推廣應用綠色低碳鍋爐。鼓勵各地區各有關企業因地制宜做好綠色低碳鍋爐推廣應用。在可再生能源電力充足地區,支持優先選用電加熱鍋爐。在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鼓勵發展耦合太陽能的蓄熱式鍋爐,探索構建多能耦合的供熱模式。在工業余熱富集地區,鼓勵優先選用余熱鍋爐。有條件的地區可在確保達標排放前提下選用農林廢棄物等為燃料的鍋爐。
協同推進節能降碳減污改造。積極實施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生物質鍋爐應配套建設高效除塵設施,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難以穩定達標的應配套建設脫硝設施,禁止摻燒煤炭、垃圾等其他物料。到2025年,重點區域保留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65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實現超低排放。
持續完善標準體系。加快制定修訂鍋爐熱效率、系統能效、能效測試、碳排放核算、碳足跡評估、特種鍋爐系統能效評價、超臨界二氧化碳鍋爐等相關標準。制定完善生物質鍋爐標準,明確燃燒控制要求和氮氧化物初始排放濃度限值。制定生物質成型燃料產品質量強制性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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