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延續執行“煤改電”用電價格政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印發指出,為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7〕1684號)精神,現就延續執行“煤改電”用電價格政策及有關事項進行通知,各市發展改革委、電網企業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積極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讓用戶準確理解“煤改電”電價政策。2023-2024年采暖期結束后,各市發展改革委要對“煤改電”電價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地方電力有限公司要單獨統計采暖期“煤改電”用電量、用電價格、計費方式、電費總額等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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