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財政廳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陜西省汾渭平原散煤治理清潔能源替代補助方案》的通知指出,以人民群眾用得起、效果好,確保溫暖過冬為主要目標,汾渭平原散煤治理清潔能源替代補助政策適用區域為關中地區完成散煤治理清潔能源替代改造工作的西安市、寶雞市、咸陽市、銅川市、渭南市、韓城市和楊凌示范區等6市1區。具體補助對象和范圍由各市(區)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對完成散煤治理清潔能源替代的城鄉居民用戶給予運行補助。以戶為單位給予采暖季運行補助,標準不低于600元/戶/采暖季。在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地區并以推廣潔凈煤(含生物質成型燃料)過渡的,將補助金額折算成實物發放。執行期限運行補助執行期為2023—2027年5個采暖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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