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鹽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鹽池縣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2023年實施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熱及“煤改電”、“煤改氣”工程。一是根據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條件,積極推進空氣源熱泵、燃氣壁掛爐等分散式清潔取暖設施。二是按照“電改優先、氣改補充、合理負擔、惠及民生”原則,實施農戶熱源清潔化改造。
實施目標:一是鹽池縣農村分戶取暖項目按照《吳忠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三年規劃目標任務,2023年項目總戶數1萬戶,項目總投資2億元。其中中央預算補助資金4400萬元,縣財政配套控制在900萬元以內,農戶自籌1.47億元。二是鹽池縣農村建筑能效提升項目爭取中央補助資金1367.1萬元,實施19.53萬平方米外立面保溫改造項目;三是鹽池縣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爭取中央補助資金996.1萬元,實施14.23萬平方米農村公共建筑煤改可再生能源項目。四是高沙窩鎮熱電聯產項目,項目規模610萬平方米;五是爭取中央補助資金471萬元,實施鹽池縣大水坑鎮熱源清潔化改造項目。
資金補貼標準:采取空氣源熱泵、燃氣壁掛爐供暖、“太陽能+”方式進行改造的:中央資金補貼標準為4400元/戶,地方資金補貼標準為900元/戶,其余部分由農戶承擔。自主安裝:選用已通過評審的產品,符合本方案中安裝方式,滿足制熱效果好、高效節能、使用壽命和保修期限較長等條件的清潔取暖產品,參照以上補貼標準給予補貼。熱泵熱風機+電直熱供暖方式:農村低收入群體可以安裝,中央資金補貼標準為4400元/戶,地方資金補貼標準為900元/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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